东院内,二房二姨娘苏氏正拿着仲家公子的画像给落雨曼介绍。

    “这是仲家的嫡子,他们家叔伯在朝为官,祖父是前朝的功臣,如今家里有三四块皇上赐的牌匾,而且这仲家公子为人聪颖,从小先生就说他是将来的状元。”

    苏氏:“他今年春天刚中会元,等再准备准备,再往上,那就是殿试了,若真是第一名,你可就是诰命夫人了!”

    她拉着落雨曼的手:“你我娘俩二人同白氏争了这么多年,为的是什么?”

    “是衣食无忧的日子,是旁人看了会羡艳的身份地位!”

    “如今那落沂已经被我们教成了个不分对错,没有主见的傻子,没有任何威胁可言,废掉嫡出身份只是一时半会儿的事情,到时候,你便可以落家嫡小姐的身份,风风光光的出嫁。”

    苏氏这么说着,眼角都闪着泪花,她等这一天当真是等了好久!

    为了毁掉落沂,她们整整用了十年!

    “女儿明白的。”

    早在落沂与仲恺订婚之前,她就已经同仲恺有了关联。

    看似不经意的偶遇,其实都是她的谋划已久。

    仲家公子喜欢什么样的女子,她是拿捏的死死的,了解透彻。

    他喜欢什么样,那自己就装成什么样。

    这一步棋,落雨曼早早便步下了。

    仲家是满州城的大户,连着三代都是文武世家,祖辈不是先皇身边的文官就是朝廷大将,门面风光得很。

    而仲恺则是家中独苗,不同于落家,整个家的东西到头来都是要分的。可在仲家,全家上下百年里攒下的银子和荣誉,最终都是要落到仲恺这个嫡子的身上。

    就这样,谁能不馋呢?

    只是可惜仲家老爷不比前两代家主,手腕强劲,公私分明。

    他不善持家,生性弱懦又贪婪,娶的妻子亦是如此,空有一副皮囊,整日里所想的,都是如何防住仲老爷在外偷吃,二人皆是把全部希望都寄托于自己的儿子身上。

    虽然这一代不怎么样,但这并不影响落雨曼想嫁进去。

    毕竟她也不是真的喜欢仲恺,只是喜欢他们家的家底而已。

    落雨曼轻轻抚上苏氏的手,笑着道:“娘你放心,女儿一定会让您过上好日子。”

    “咱们将来,直接睡在金库里,雇上百个佣人伺候,银子直接撒着玩。”

    虽说落家也不是什么小门小户,库房的东西能让她挥霍两辈子,但也不是豪横到富可敌国。

    况且,她并不愿意未来自己的东西要分给别人。

    更何况,那人还是高自己一等落沂。

    眼看天色已晚,安慰好苏氏,落雨曼唤来了李婆婆。

    “人呢?”

    李婆婆:“小姐放心,人已经好好捆在花嫁上了。”

    “有了上次,这小子警惕了不少,根本不愿意配合,好在有小姐你给的药物,往他面上一捂,人就立马昏睡了过去。”

    “那就快些送过去吧。”落雨曼道,“记得把东西拿给落沂,告诉她,这药可是不能断的。”

    李婆婆面上阴险:“小姐放心,老奴知道。”

    落雨曼心中叹惋,谁让你要身在落家呢,自己的母亲也不中用,眼睁睁看着那么个女儿,被别人变成了个傀儡。

    不一会儿,李婆婆带着人已经把新夫人给抬到了落沂的院子里。

    隔着一道冬梅屏风。

    “大小姐,景夫人到了。”

    “今日老奴往前院来,走到西房有些远,慢了点。”

    落沂所在的院子位置较差,整个府邸的最西面,布置十分差劲,就两座简易至极的屋子。

    阳光过了正午就照不到,夏天能把人热死,冬天能把人冻死。且后面就靠着一条街,要是碰到过节,晚上能吵到人睡不着。

    而她之所以会住在这,那都是多亏了她那位好妹妹。

    这会儿她正在用膳,桌上全是她往日里不曾吃过的精致菜品。

    刚刚到了饭点,厨房竟是随意端来了一碟咸菜和半碗凉了的稀粥,说今日厨房忙,让她将就将就。

    让她将就?

    落沂登时笑了,落雨曼吃香的喝辣的,山珍海味一日一换,而她一个嫡出,竟是让自己将就?

    她当场就道要去厨房看看,瞧一瞧得多忙,才敢给主子吃这凉粥。

    一贯欺负落沂性子软弱的小厮哪里会料到她要跟自己去厨房,当即就结巴道是自己记错了。

    忙也是在忙上午,现在不忙了,要吃什么让落沂随便点。

    落沂也不跟他气,把最难做的,最贵的,味道最好的菜品,都给点了一遍。

    小厮嘴角抽搐,最后忍着要晕厥,强撑着快步走出了院子。

    落沂慢悠悠喝了口茶,并未说话。

    透过屏风,李婆婆只能看见少女纤瘦的身段,以及那节瘦小的手臂。

    “大小姐。”

    她又喊了一声,语气中带着不满。

    这天寒地冻的,落沂竟是敢让自己在这站着等!

    落沂不紧不慢地夹了块鲜白鱼肉放到口里,等细细嚼了嚼,她才道:“这茶凉了,换一杯。”

    小丫鬟彩云规矩上前,一杯刚刚斟好的热茶稳稳放在了落沂手旁。

    李婆婆心中徒然冒起怒火,阴阳怪气道:“大小姐,老奴还在外头站着呢。”

    无人理她。

    她忍无可忍:“大小姐!你可有听见老奴在跟你说话!”

    “嗯。”

    落沂:“是我让你站在外面的吗?”

    她语中含笑:“李婆婆连行礼都忘了,到还记得自己是奴才啊……”

    李婆婆一愣,这是什么话?

    什么叫还记得自己是奴才?在之前她有时甚至都不自称自己是奴才,因为她觉得这话说出来,落沂也不配听。

    毕竟有时这位小姐的身份,连她们奴才都比不上。

    况且,落沂向来不会出口顶撞她,更不会如此阴阳怪气的说话。

    “你什么时候行了礼,我便什么时候再出来,反正这夜景也挺好看的,李婆婆不妨多瞧瞧,好好欣赏一下。”

    半晌,李婆婆咬牙,“是老奴健忘,一时间竟是忘了要给大小姐行礼,望大小姐莫怪。”

    算是规矩的行了礼,落沂这才悠悠起身,从屏风内转出来。

    李婆婆:“二小姐说了,上次景夫人那件嫁衣不合身,怕大小姐瞧了不喜欢,今日啊,就特地又换了一件,包大小姐满意。”

    说罢,她抬起头,在看见落沂的那一瞬间,整个人都愣住了。

    这人!

    这人是落沂?!

    只见往日里只喜欢老土素色的落沂,今日身着一身月牙白长裙,外披赤红狐皮大氅,肤色白的晃眼,那几缕常年遮挡住脸的厚重黑发也被别在了耳后,露出了饱满光洁的额头,一双美眸顾盼生辉,清澈明亮,容貌美艳昳丽。

    曾经邋遢丑陋的小姑娘,怎的突然变成了这样?

    太美,着实是太美。就算只有十五岁,可她骨子里的那股贵气与皮相上的优越,是无论如何都不可取代的。

    面前的人就像一个好看的瓷娃娃,李婆婆无论如何都难以把现在的落沂与曾经那个小丑女联想到一起。

    李婆婆面上五彩缤纷,一会儿青,一会儿白,可把落沂给看逗了。

    原主本就不丑,只是受到了落雨曼的毒害与洗脑。告诉她邋里邋遢的才是美,不需要刻意打扮修饰自己也是美。整天油头油脸,不敢抬头看人,往脸上画一堆麻子,自卑到极致。

    这些,才是美。

    只有自己足够丑,才能衬托出落雨曼的美艳动人。

    这不是傻逼吗?

    让老娘扮丑,老娘偏不扮,老娘就是要独自美丽,闪瞎你的狗眼!

    嘻嘻~

    落沂挑眉,眸底的清冷之意李婆婆看的清清楚楚:“哦,是吗?那还不快点让我瞧瞧。”

    轿夫把轿子稳稳放在了地上,小丫鬟哆哆嗦嗦地上前掀起轿帘。

    立在旁边的两个侍卫快步上前,作势要把轿子里的人给粗暴拉了出来。

    落沂见状冷飕飕开了口:“仔细了你们的手。”

    “毕竟本小姐可是十分疼爱景夫人的,舍不得他受半点伤。”

    这话听的人心里瘆得慌,侍卫们手上的动作轻柔了不少。

    直到把人从轿子里好好拉出来,几人心里才松了口气。

    落沂抬头看过去,那人明明是个少年,却被唤做夫人。他穿着奇怪,颀长的身子上穿着一件大红嫁衣,显得十分滑稽怪异。

    他站不稳,双脚才沾地就摔在地上。

    “大小姐,这是二小姐让老奴拿给你的药,说上次的差不多都吃完了,这药不能断,不然就不起作用了,只要按时服用,便能青春永驻。”

    说着,她从袖中拿出了一个药瓶。

    落沂冷笑,青春永驻?怕不是英年早逝吧。

    “药我还有,这瓶就赏给李婆婆了,有福同享,希望李婆婆也能永葆青春。”

    李婆婆手僵在半空,她本还想说些什么,可今晚的落沂就像吃了火药一样,能跟自己杠半天。

    她挤出来个笑:“多谢大小姐,这春宵一刻值千金,奴才们便先告退了。”

    喜烛摇曳,妖异烛影映在落沂眼中。

    屋内灯火通明,她这才看清了这人的模样。

    少年低着头,紧紧闭着眼,他眉头紧蹙,给人一种不符合年龄的狠厉感。虽还没有彻底长开,但已能看出五官端正分明。

    他的一张脸极白,鼻梁英挺,眉飞入鬓,面部轮廓深邃夺目,妥妥就是一个气场十足的俊美公子。

    只是他一身的伤,虽隔着衣物,但脖颈上那块肉已经翻卷而起,鲜血不断从嫁衣内渗出,看上去十分血腥骇人。

    落沂心口狂跳不止,她把屋里所有的下人都使唤了出去,快步上前把人给拖到床上。

    她一个十五岁的小姑娘,要拖动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显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落沂一边要顾及他的伤口,一边又要手上用力,等把人成功安置在床上,她只觉得自己命都没了半条。

    此时在她面前的不是别人,正是被她强行抢来的本文男主景世卿!

    而这个男主,在未来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反派,会君临天下,登上皇位,然后把曾经欺辱过他的人都满门抄斩,让其生不如死。

    而自己因为毁了男主清誉,还对他百般折磨凌辱,三番五次的挑断男主的手筋脚筋,妄想将他终身囚禁在落府。

    最后,她被男主五马分尸,头首直接被扔到了蟒蛇坑里,尝尽啃咬之痛。

    且就在十天前,原主受了落雨曼的命令,拿火烫的铁烙在景世卿的后背上烙下了个妾字。

    一个妾字!!!

    落沂脑袋发昏,手脚冰凉,她属实是没有想到原主能这么蠢。

    落雨曼说什么,在原主听来那都是对的,会无条件去执行她说的任何事情。

    她看着躺在床上奄奄一息的少年,感觉自己一个脑袋两个大。

    景世卿模样狼狈,浑身都是撕裂样的伤口,他脚筋被人挑断,根本站不起来,况且那伤口极其的深,只要动一下,鲜血就不断往外溢出来。

    她拿出了早早备好的金疮药和聚气丹药。

    金疮药是她之前从府里药房偷出来的,聚气丹药,则是自己做的,与其说是聚气丹药,不如说就是可以补血止血的药丸。

    她在没穿过来,是中医药大学即将毕业的大四学生,虽然没有正式上手尝试过,但也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

    这药她加了何首乌、枸杞子和三七与当归,本来想再来点人参,但她荷包里空空如也,钱全被落雨曼给骗走了,别说人参,关是买这些,就已经快让她倾家荡产了。

    为了不被发现,她还多付了跑路费,让府外的人帮自己去买来的药材。

    落沂上前,准备把人给翻过来一些,自己也好帮他上药。

    可她这一动,那少年的眼睫轻轻颤了颤,醒了。

    下一秒,她对上了一双黑如深潭,如冰刃般冷冽骇人的眼睛。

    早在落沂搬动他的时候,他就已经清醒了过来,他虽然被挑断了脚筋,浑身上下伤口见骨,但他早已习以为常,之前逃亡所受的伤,是比现在还要重的,再者,在今日早上,他便已经能稳稳支起上半身了。

    徒手制服一个女子,绰绰有余。

    怕自己的醒会惊动了落沂,景世卿便只能继续假装昏迷。

    只是落沂离他越来越近,近到少女的呼吸他都能听的清清楚楚。

    二人四目相对,此时少年的脸更加清晰,那双眼睛就像是要把人心给吸进去一般,太过于深邃蛊惑。

    这小娃真的俊!

    完全可以跟自己曾经养的那群纸片儿子媲美!真的,就是说沉睡的母爱再次被唤醒了!

    落沂暗暗骂了一声自己不争气的心律,率先移开了视线。

    景世卿从未如此近距离的看过一个女子,与初次看见的不一样,今天的落沂像是一只好看易碎的蝴蝶,一双好看的杏眼在烛光下清澈透亮。

    接着,他看见落沂缓缓抬起了手,他下意识闭眼,就当他以为自己又要挨一顿鞭子时。

    景世卿浑身蓦地一震!

    一只略带凉意的小手忽而贴上了他的额头。

    第一次有人这么温柔地触碰他……

    只见身前的人弯下了腰,轻抿着双唇,正用手背在试他额头和面颊的温度。

    “还好没发烧。”落沂松了一口气。

    “坐的起来吗?我给你上药。”

    她为何要给自己上药?

    今日,她为何没有拿来鞭子?

    少女轻轻皱着眉,披在身上的大氅微微下滑,露出来小半片脖颈,白的晃眼。落沂面上是他从未见过的温柔,她唇角微扬,两个小小的酒窝映入景世卿眼帘。

    就像是皇陵里沉睡了千年的美丽骷髅。

    他低下了头,宛若黑潭般的双眼微微颤动,心中的战栗比上一次更为强烈,不易察觉的贪婪笑容一闪而过,宛若毒蝎毒蝎一般,悄无声息地潜入黑夜。

    景世卿摇了摇头,面上表情痛苦,声音暗哑:“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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