宴请完公司所有员工的第二天,周东北还是请了电视台的记者吴姗姗。
没办法,再不请就说不过去了,这女人至少给自己打了三个电话,就算想不出什么计策,也不能得罪了她。
周东北给盛夏打了电话,问她晚上能不能过来,没想到她们科室今晚聚餐吃火锅,盛夏说自己刚提了副科级,这时候不好脱离群众,否则一定会有人背后嚼舌头。
周东北哈哈大笑,说夏科长现在就有了领导思维,真是不错!
盛夏恶狠狠说:“我不去是不去,可你要是敢有什么花花肠子,我就把你咔嚓了!”
周东北不是怕被“咔嚓”了,而是对这个女人真没啥感觉,尤其想起后世她的那些“传说”,更想离得远远的。
不得不说,这个女人真是天生媚骨,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仿佛在勾搭你,让人心猿意马口干舌燥。
或许她现在还有些青涩,可这种稚嫩的骚,在有些老男人的眼里更有吸引力!
今天她穿了件粉色的紧身羊毛衫,黑色脚蹬裤,一双长筒皮靴,这身衣服将她接近完美的曲线勾勒的更是性感迷人。
“周经理真有女朋友了?我不信!”吴姗姗一只手拿着酒杯,另一只手拄着下巴,吃吃笑着。
长发蓬松微卷,半遮半掩,媚眼如丝。biqugetν
周东北坐在对面,离她很远,笑道:“别不信哪,本来还想叫她一起过来的,也和吴记者认识认识……”
“讨厌,”她崛起了粉红色的嘴唇,把话题岔了过去,“提醒你好几次了,要喊人家的名字,你再一口一个吴记者,我可生气了!”
咚咚咚!
老嫖又来了,酒宴进行了两个小时,这是他第五次来敬酒了,周东北松了口气,这个货虽然没安好心,可也算三番五次救了自己。
这小妖精太媚了,一般男人真扛不住。
“姗姗姐,”老嫖嘴甜的像喝了蜂蜜,“这杯酒你必须得喝了。”
吴姗姗已经懒得站起来了,挑了挑眉毛,“为啥呀?你都忽悠我喝四杯了!”
“这次是因为姗姗姐的腿太好看了!”
啥?!
这话被他一说出口,周东北都懵了,话说人家穿这么多,你是咋看出来的呢?
吴姗姗脸就冷了下来,这个无赖!要不是看在他是周疯子发小的面子上,现在就扬他一脸酒!
这话他也能说出口?这是他应该说的吗?耍臭流氓吗?
老嫖呵呵笑着坐在了她旁边,“姗姗姐别生气,我说的都是实话,说实话总没罪吧?”
吴姗姗没吭声,冷眼看着他,看他怎么巧舌如簧。
“从姗姗姐走进我们饭店那一刻,你自己可能都没注意到,饭店里所有的客人,无论男女,甚至就连我们的那些小服务员,全都看向了你!”
“为啥呀?就是因为姗姗姐这双大长腿!”
听到“大长腿”三个字,吴姗姗脸上的怒意开始转淡。
“姗姗姐虽然穿着脚蹬裤,里面甚至可能穿着毛裤,但这些都无法遮挡住它的美丽,因为它的长短粗细有目共睹!”
周东北暗自好笑,怎么听着这么别扭呢?这家伙今天发挥的有失水准,一听就是临时想出来的嗑。
“虽然我看不到它的具体肤质,可我看姗姗姐如青葱一样的十指,修长如天鹅般的脖颈,还有娇嫩的俏脸,断定姗姗姐身上的皮肤一定也细如凝脂……”
“……”
老嫖端着酒杯还在继续说着,周东北仔细看了看吴姗姗渐渐“冰雪消融”的脸,皮肤确实还不错,可也没这么夸张,话说自己家小辣椒的皮肤更好!
靠,想哪儿去了!
他发现了,什么人都能被老嫖这厮带跑偏了。
吴姗姗嘴角已经露出了笑意,周东北突然灵光一闪,既然自己不想碰这个妖精,何不让老嫖拿下她呢?
如果这二位有了一腿,以后有些事情也就好办了……
嗯,好主意!
两个人终于干了杯中酒,吴姗姗早就笑颜如花,毕竟和周东北一样的年纪,没几个酒后的人能扛得住这么赤裸裸的赞美。
“我、我去趟卫生间,你哥俩先喝着!”吴姗姗有些上头,起身去了卫生间,高跟皮靴显得确实双腿又细又长,紧身羊毛衫包裹着丰满的臀部,扭动起来韵律十足。
周东北见卫生间的门关上了,缓缓起身绕了过去,拍了一下老嫖肩膀,把他吓了一跳,这才收回了差点溜达进卫生间的眼珠子。
“咋样?”周东北小声问。
他眨了眨小眼睛,“啥呀?”
周东北朝卫生间那边努了努嘴。
老嫖笑了,“绝对是极品,只不过不是个雏儿,略有遗憾……”
“你咋知道?”
他老神在在地点了根烟,“看她走路就能看得出来……”
“你可拉倒吧!”周东北骂了两句,又把声音放低了一些,“给你个任务!”
老嫖兴奋起来,“送她回家?”
“拿下她!”说完,周东北拍了拍他的肩膀,起身拿着自己的皮大衣和旱獭帽就走了。
人都走了,老嫖还在目瞪口呆。
幸福来的太突然了,突然的让他有种不真实感,本以为能送她回家就行了,最多上楼时借酒醉摸摸小手,又或者能在搀扶时搂一下细腰,没想到二哥竟然直接把到他嘴边的肥肉送给了自己?!
二哥,你真是我的亲哥,讲究啊!
他有了一种泪流满面的冲动,吴姗姗出来了,惊讶起来:“周经理呢?”
老嫖起身说:“公司来人,临时有点急事儿,二哥跑出去的时候,还让我替他给你道个歉……”
“哦!”吴姗姗有些失望,可人家有公事在身,也不好说什么。
“太晚了,也喝了这么久,我先回去了!”她没往餐桌走,直接走向了衣架,要去拿自己的大衣。
老嫖连忙大步走了过去,伸手按在了大衣上,“姐,咋滴呀?瞧不起老弟呗?咱俩就不能喝一会儿?”
吴姗姗有些无奈,第一次来敬酒的时候,自己挺烦他的,烦他这套笔挺的小西装,油腻的马尾巴,还有这一口四环素小牙,怎么看都觉得贱兮兮的。
他那里有大名鼎鼎的周疯子高大英俊,而且在社会上还那么有名气……
可一想到他毕竟是周疯子的发小,又是这家兴安市最大最豪华饭店的总经理,再加上说话还挺好听,也就喝了第一杯酒。
没想到的是,有第一杯就有了第二杯,真是一杯又一杯,一次比一次能劝酒,说出来的话又贼好听,听了就心花怒放喜不自禁。
即使是这样,她还是想走,刚才在卫生间就差点吐了出来,再喝下去很可能就喝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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