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睡眠很浅,何况又是在一个女孩的家中。

    午夜时分,我被开门声吵醒,尽管很小声,但我听的很清楚。

    是安珀的父亲回来了。

    没多久,我听到刻意放缓,但依旧沉重的脚步声,安珀的房门被悄悄打开,我的心一下子提起来。

    还好我睡在安珀床的里侧,她父亲应该看不到我,一道昏暗的光线,像刀锋一样割开屋内的黑暗,沉重的呼吸声从屋外传进来。

    她的父亲呢喃某句英语,悄悄地关上门。

    床上的安珀侧躺,一条光腿夹住被子,口中发出轻微的鼾声,听起来像小猫发出舒服的呼噜声。

    我听到屋外洗漱的声音,关灯声,几秒后悄无声息。

    我昏沉的睡一会儿,看到天边的色彩,变成清冷的蓝色,看眼手机,早上五点半。

    起身,将毛毯叠好,放在椅子上,安珀挪动一下身体,嘴里说着什么。

    我凑近她,她纤长的睫毛盖住眼睛,触及眼下浅浅的小雀斑。

    亲吻一下她的额头,给她盖好被子,轻手轻脚的走出房门,旁边她父亲的房门紧闭,如同没有人住一样。

    蹑手蹑脚的下楼,他们家的金毛猎犬看到我,警觉的站起身,我担心它会叫起来,但它居然朝我摇起尾巴,一晚的相处它真没把我当外人。

    摸摸它的头,穿上鞋,走出屋外。

    别墅区笼罩着深蓝色的帷幕,只有一个保洁人员在社区里扫地。我选择绕一圈,从别墅后门走回自己家。

    清晨的别墅区看起来特别神奇,不知从哪儿发出的斑鸠叫声,听起来舒服悦耳,我点起烟,像个老人一样,缓慢地行走在早间没有那么闷热的路上。

    我虽然英语稀烂,但是我至少能听的懂她说的是什么,她说她喜欢我,是的,但是不知道怎么办。

    我只是一个长相平凡,寡言少语的男人,闻绯喜欢我,是因为我是她生命中,唯一一个不会把她当公主一样去宠,只是把她当一个普通女人去爱的人。

    我说,这难道不是应该的么,恋爱中的男女都是平等的。

    你不会理解我的。闻绯说。

    在高中时曾有过一个喜欢的男孩,他知道我的身家后,他,包括他的家庭,恨不得我们马上结婚,他从我的男友,变成一个奴仆。

    人就是那么可怕。她说。

    其实我跟闻绯是有代沟的,这是阶层的代沟,所以我一直害怕不能和她在一起。

    当我在看美剧的时候,她和她父亲的外国朋友,用英语聊艺术电影的发展,以及电影语言;当我在家玩游戏的时,她在市区的大平层里,研究国际经济和证券市场。

    我们虽然相爱,但我们不是一类人。

    而安珀更像是我的情侣,虽也不是一类人,有文化地域的差别,同样有阶层的代沟,仅差别少一些。

    我想她也知道,我只是她的玩伴而已。当她们这类人,在玩乐过后,依旧会回到自己的精英层,继续优渥的生活和学习,凭借自己父母的关系,成为互联网新贵。

    而我这样的人,能在大学艰难的毕业,跃入求职的洪流,磨砺成一粒沙子,守着一份不高的工资,直至老死。

    她不会喜欢我,她也不能喜欢我,我只会把她拖下水。

    回到家,依旧是那么安静,姐姐每天七点起床,赶地铁去上班,飞哥九点起,去人才中心混一天,每天晚上五点半的时候,到姐姐的办公楼下等她,他们一起回来,如同一对夫妻。

    我回到自己的房间,打开空调,在闷热的房间里等待冷气升上来。

    突然想到安珀给我的望远镜,我拿上,走到阳台,看向她的房子,的确如她所说,真的能看到她不拉窗帘的样子。

    我们依旧像什么事儿也没发生过一样,她过来我这里玩,我们在小镇上游荡,她给我买甜得发腻的冰淇淋,我给她买超大杯的咖啡。我们翻过跨越小镇的桥,在桥下发现一条破船,把船推下河,我先下船,刚想把她接下,船就沉了下去,她大笑地把我从河里捞起来。我从没见过哪个女孩有这样的笑声,笑得是那么狠,那么没心没肺,那是发自内心的快乐,如同不让她这么笑,她就会立刻死去一样。

    直到那个周五。

    “你女朋友是不是要回来了?”她舔舐我手里的冰淇淋,最近我已习惯两人同时吃一样东西,一起抽一根烟,分享一瓶酒。

    “嗯。”我回道,看着远处两只打闹的狗,其中一只就是安珀家的金毛猎犬“道顿先生”。我们俩在镇中心商业街的太阳伞下,她把手里的烟递给我。

    “她会把你榨干的!安珀小声说道,接着又大声笑起来,推我一把。

    “我视死如归。”我一脸严肃,但是在憋不住笑,跟她笑做一团。

    当她还在我怀里的时候,一个身影从身边经过。

    这个身影我再熟悉不过,她身穿造价不菲的连衣裙,纤细的脚踝上有同样价格惊人的高跟鞋,她手中推动的行李箱我也很熟悉,那年闻绯进大学时,就是我曾怀疑过能否装进两个表哥的那个。

    闻绯回来了。

    同时她没注意到,我正和一个外国女孩抱在一起。

    因为小镇的设计和规定,私家车是不可以进住宅区,所以闻绯不得不把车停在街上,步行到别墅。

    她走路的样子,像在任何市区的中心地段,那种孤高冷傲的都市精英,走路带风,目空一切,似乎没有任何事会阻碍他们的步伐。

    难以想象她只是一个二十一岁的女孩,不知道当她三十岁的时候,会是个什么样的女人。

    我赶紧别过头,问安珀:“前面那个女孩,就那个推行李的,她没回头看我们吧?”

    安珀看过去,问:“就是她?wow,看起来就很,呃怎么说,贵族小姐吗?她的衣服看起来就特别贵的样子。”

    “别说这个,她有没有回头!”我瞪她一眼。

    “没有啦,别担心哈哈哈,她走得可神气了,感觉自己就是这个镇上的明星一样。”她笑起来,还有一种故作鄙夷的样子。

    我和她的脸贴得很近,她吸一口烟,吐在我脸上,她高挺的鼻子上,那些细密的小雀斑让她看起来特别迷人。

    “我得走了,”舔一口冰欺凌,塞进她手里,“我会来找你的。”我站起身。

    “好的,亲爱的,我会在自己的家里做好晚饭等你,如果你想离开那个女人的身边的话。”她大声喊道。身边有几个人回头看我们。

    “你给我闭嘴,小疯子!”我把拳头放在她脑袋上,作势要打她。

    “哦你居然为那个女人打我,哦我的天啊,你这负心的男人!”她做出一副哭丧脸的样子,一边又在舔冰淇淋。

    这个搞怪的女孩。

    我想想,还是凑过去抱抱她。

    “逗你呢,快走吧,别让她等急了。”安珀拍拍我的肩膀,给我一个温柔地微笑。

    走出很远,回头看到她依然看向我,发现我回头,她赶紧移开视线,反而让她显得很刻意。

    闻绯走得很快,才几分钟我就找不到她,当我跑向屋子的时候,看见她正往门口走,要掏出钥匙开门,我在她身后喊道:“喂喂你干什么啊,你要偷东西啊!”

    她慌忙回头,看到是我的时,兴奋地大叫,朝我冲来,丝毫不顾忌自己的形象,一下子跳到我身上,双腿盘住我的腰,像久旱的鱼一样亲吻我。

    “我故意没告诉你回来,想给你个惊喜的!没想到你……吓死我了!”她娇嗔道,“你有没有想我!”

    “我想你想得都快死了。”我轻咬她的嘴唇,她的脸像第一抹晨光那样绯红起来。

    趁姐姐和飞哥还没回家,我们俩在客厅的沙发上亲热很久,久得如同只过了几分钟,姐姐和飞哥就打开家门。

    看到闻绯的姐姐,开心得冲上来抱住闻绯,她俩看起来形同姐妹。

    闻绯带了一整箱的礼物给我们,给姐姐的护肤品就占大半箱,她们忙着分享礼物,连饭都不愿意做。

    之后的几天,我和闻绯一直呆在床上,饿了就去楼下冰箱找些吃的,偶尔在半夜遇到起床尿尿的飞哥,我嘲笑他肾功能不全,他劝我珍惜生命。

    闻绯在别墅呆了一个礼拜,她跟自己的父亲说要在这儿休息几天。

    我们像所有情侣一样,躺在床上,她给我翻看她在欧洲的照片,我在他们一家三口的合照中,见到了她的父母,他的父亲看起来消瘦健朗,不像一个快六十岁的老年人,穿着蓝色的休闲西装,黑色牛仔裤,戴彩色墨镜,络腮的泛白胡须有“老克勒”的派头。她的母亲看起来就显得很俗气,一身穿金戴银,大红色的宽大连衣裙遮不住她肥硕的身材。

    闻绯的身材明显就是随她的父亲,而且她也跟我说和父亲的关系更好。

    我们睡到傍晚,午后的橙色阳光,从窗子照进来,我们在阳光里互相抚摸对方的手指,在墙上的倒影里摆出各种各样的动作。床边,她给我买的新手机里,播放着她最爱的爵士乐。

    “如果我将在这一刻死去,这就是此生最美的记忆。”她在我耳边说。

    她的双眼深邃如海,我觉得自己即将在这片深海里淹没。

    没有人能拯救我,没有人会伸出手拉我一把。

    在小镇里和安珀一起玩过的地方,我又带着闻绯玩一遍。她不像安珀,对陌生未知的事情充满兴趣,闻绯不一样,她对所有事情都很谨慎,甚至就差计算其中的利弊和投入产出。

    那艘让我掉进河里的船,又被打捞起来,被物业修复船底,我一时兴起,又想将船放进河里带闻绯划船,但她非常惊恐的制止我,说她不会游泳,并且也不让我下船。

    这是第一次和她在一起让我觉得无趣的时候。

    她从网上订购烧烤炉,我们四人在后院架起来,烧烤各种肉类和蔬菜,但此刻我最想的还是安珀。

    后院里,她看不到我们在烧烤,她看到的话,肯定会吵着加入我们吧。

    我不能让闻绯知道她,虽然我和安珀没有任何过分的行为,但闻绯如果看到,安珀可以毫不顾忌的和我靠在一起,怕是不多想都不可能。

    最后一天,闻绯开车带我去城区,我们在大学城附近的高级酒店开个房间,我对她就在家附近,还开个两千多的酒店房间,表示实在无法理解,她悄悄地在我耳边说,这样她就可以肆无忌惮的大声叫喊。

    第二天,我走出房间的脚步是飘忽的。

    她把我送回别墅,我留她一起吃晚饭,她说跟父亲说好回去吃,何况一下飞机就往这儿跑,都一个礼拜没有回家,她父母会有意见的。

    当她的轿车刚离开街口,我就向安珀家走去。

    给我开门的是他们家的佣人,那个叫艾琳的妇女。

    “嗯,你认识我吧?”我问她。

    “yes,yes,areyoulookingforssaer”她带着职业性的假笑用英语回我。

    “唔,我不太清楚你在说什么,安珀,对,我找安珀。”她的说话速度很快,我后悔自己没好好学习英语听力,但至少明白安珀的名字。

    她又对我说一堆英语,没有任何动作,没有想让我进去的意思,也没有要赶我走的样子。

    我楞楞的看着她,她似乎明白我不知道她的意思,用糟糕的中文说:“安珀小姐,旅行,去‘踢北’,呃,‘踢北’,youknow”我大致知道她在说,安珀去一个叫踢北的地方旅游。

    “她,什么时候,回来?”我用手比划。

    “两个,两个weeksnextfriday”她也伸出两根手指,又伸出五根手指。

    下周五。

    她要到下周五回来。

    那加上下周末闻绯过来,我得下周日晚上才能见到安珀。

    回到家,姐姐和飞哥已经回来,他们在厨房忙碌,姐姐做饭,飞哥给她打下手,俨然一对居家过日子的小夫妻。

    “闻绯呢?”一看到我回来,姐姐就问。

    “回去了。”

    “怎么不留人家吃饭呀,人家可是房东呢。”姐姐责怪我道。

    “你们吃吧,我想睡会儿。”此时我觉得整个人累得话也不想说,走上楼。

    “你看吧,我说的吧,可把你半条命都搭进去了不是。”飞哥从厨房冒出脑袋,一边打鸡蛋跟我说。

    刚想上楼,问飞哥:“哎,飞哥,你英语好,知道‘踢北’是哪儿么?”

    “‘踢北’?‘踢北’是什么玩意儿,哦你是说tibet吧,tibet就是西藏呀!干啥,你想去西藏?”

    原来安珀去了西藏。

    没有理飞哥,我走回房间,关上门就扑倒在床上,被褥间,依稀闻得到闻绯的体香,和她发丝间的味道,我从枕头上找到一根她的头发。

    我握着这根发丝,沉入黑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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