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叶城的建立不过五百多年,与动辄千年的大陆历史相比,称的上一句年轻。

    艾伯塔家族把行省的首府,从红水关搬到这个地方来,看重的就是它的地理环境。

    三面环山挡住了一部分寒冷的空气,让枫叶城的气候相比于其他城市,要温暖许多。

    两条大河纵横交错,汇聚在城市南面的蓝龙湖内,也让冰期外的交通极为便利。

    不论是到红水关还是坦丁堡,这里的距离都差不多。

    作为省府,没有比这里更合适的了。

    枫叶城的名字,则来自城市周围的大片枫树林。

    胖子胯下的战马喘着粗气,腿部的肌肉轻微颤抖着。

    它太累了,驮着这个家伙,就算是不冲锋,对体力也是一种极为严峻的考验。

    好在,受难的日子可以结束了,枫叶城那青砖堆砌的高大城墙,出现在了他们面前。

    城墙上立着的,是专属于北境的亲王旗。

    早在胖子入城前,艾菲特他们就派快马通知了城里。

    不怎么开心的民众,被士兵驱赶到街边,有气无力的欢迎着这位异国亲王。

    胖子轻扯马缰,战马在街头停下脚步。

    环顾四周,街头的民众既有锦衣华服的贵族,也有粗布麻衣的平民。

    不论是哪种人,眼神中大多都是空虚和麻木。

    作为艾伯塔的行省,这座城市最高峰时有八十多万人生活,那时的他们眼睛里闪烁着对未来的憧憬。

    可这一切从红水关被破后就变了,先是寒月人,又是西岚人,枫叶城被轮流占领。

    这样的社会环境中,自然谈不上安居乐业。

    八十多万人口三年时间,锐减到了三十万,能走的都走了,城市中再也看不到昔日的繁华景象,一片寂寥。

    “欢迎亲王殿下!!”

    一声高亢的欢呼声过后,五颜六色的花瓣从天空飘落,带着浓郁的芳香让大家以为回到了夏天。

    胖子伸手抓住一片花瓣,轻笑一声后又松开。

    冬天没有鲜花,这人用干枯的树叶,染上颜色,泡上香水,代替鲜花撒向街头的胖子。

    虽然他穿着平民的衣服,可胖子还是一眼看出了这家伙的成分。

    平民可用不起香水,这一篮子树叶成本价最少也要两百朗格。

    “天气挺冷的,大家都散了吧。”

    胖子虽然喜欢装逼,却不喜欢这一种。

    市民被强押着走上街头,能说明什么,自己特别残暴?还是好大喜功?

    艾菲特和艾格波特面面相觑,一脸尴尬。

    欢迎亲王进城这件事,是他俩人安排的,现在看这马屁好像拍到了马腿上,亲王殿下并不开心。

    艾菲特硬着头皮来到胖子身边:“亲王殿下,这是民众的一番热情,让大家散了,不太好吧……”

    “散了!”胖子眉头一皱,语气有些冷硬。

    当街批评手下,他总觉着这事不太好,大家都是有自尊的成年人,做的不对私下里说就好了。

    最近胖子正在学着怎么做一名亲王,上面哪一条就是他总结出来的道理。

    不过,有的时候真忍不住想指着这帮蠢蛋的鼻子骂啊!

    “是。”

    艾菲特见他生气了不敢再劝,立即对身边的士兵吩咐了下去。

    对于这位异国亲王,枫叶城的民众感兴趣的不多。

    少顷,街头上的民众消散,这座城市恢复了萧条的模样。

    大街上只留下小猫两三只,躲在角落里,好奇的打量着胖子。

    “军旗矗立的地方,就是我们自己的领地,领地上的子民即是我们自己的子民,以前怎么样我不管,往后军队进城,一律不许骚扰地方上的民众。”

    胖子说完拍马缓缓前行。

    艾菲特等人低头称是,也不知道有没有听进去。

    来到这个世界,对胖子这个异类冲击最大的就是三观不同。

    学习做亲王的那段时间,他连上厕所都有八个人伺候。

    打灯笼的,熏香的,就连屁股都有人给他擦。

    这种聚集民众欢迎亲王入城的,不论在民众看来,还是在西岚这边的贵族看来,都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反而他这个被欢迎的主人,满身不自在。

    几道身影随着大街上的民众,一同消失在街头,片刻又出现在一处废弃的民宅里。

    他们有着同样消瘦的脸庞,常年的营养不良导致脸色蜡黄。

    “今天算这个胖子命好,再往前走几步,我手里的钢弩,必要他的小命!”

    其中一个男人懊恼的把背后的木匣拍在桌子上,一不小心碰触到了木匣上的机关,铜锁打开,里面存放着一把纯钢制成的弓弩。

    “杜宾,只要有耐心,机会总会有的。”为首的中年人安慰道。

    “首领,咱们时间不够,鸽派的人一旦知道咱们要刺杀北境亲王,肯定会派人阻止的。”

    杜宾的话也正是首领担心的问题。

    两年前的加大略。

    奸商把面包卖到三个朗格一个,让民众再也控制不住心中的愤怒,在‘殉道者’的带领下,走上街头表达了自己的不满。

    那天晚上,民众们第一次体会到什么叫团结就是力量,虽然‘殉道者’被该死的北境亲王杀害,却成功在大批劳苦大众心里,种下了一颗种子。

    无归者这个组织正式成立,组织提出一句口号:土地是属于所有人民的,所有劳苦大众联合起来,从贵族老爷手里夺回我们自己的土地。

    这句话如同幽灵一般,在民众中传播。

    他们可以掀翻压在人民头上两千年的贵族老爷吗?

    “能!”

    组织的人肯定的答复他们,并且拿出‘殉道者’在加大略的行动做证明。

    于是为了吃的,为了耕地,这些因为战火失去家园的民众,纷纷投入了无归者的怀抱。

    组织日益扩大,人数很快就突破了十万。

    第二任‘殉道者’马克里奥,在加大略发动了起义。

    结局非常惨烈。

    当时的加大略,全部都是百战精英,这些手无寸铁的泥腿子,在城防军的屠戮下,一个晚上都没坚持过去。

    十万起义军,用鲜血染红了加大略城市的每一个角落。

    幸运的是,无归者高层的康尔斯基,因为吃了腐败的食物,拉了一晚上肚子,错过了这次起义,也成功存活了下来。

    带着无归者的理念,他当仁不让的成为了第三任‘殉道者’,没有让这个组织如烟花般转瞬而逝。

    他吸取了第一和第二任的教训,知道现在实力不够,揭竿而起只能成为炮灰,于是在难民中潜伏了下来,暗中传播无归者的理论。

    难民们太苦了,这套理论又极具蛊惑性,很快无归者再次发展壮大起来。

    只不过这一次他们都在地下潜伏者,静静的等待着时机。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一个组织壮大了,自然会出现不同的声音。

    以康尔斯基为代表的鸽派,提倡壮大自己,静待时机。

    另外一拨人则认为,机会是自己争取的,与其静待时机到来,不如主动出击,制造乱局。

    这一派的人,被称为鹰派。

    这几人就是鹰派的代表,首领霍姆格伦,是一名落魄的艺术家,激进中不缺沉稳,深得鹰派大佬的赏识。

    他提出一个观点,现在的北境不够乱,全是因为亲王艾克斯还活着,只要他死掉,不止北境,整个神恩大陆都会跟着乱起来。

    到时候无归者刚好可以趁乱崛起,把权利掌握在自己手中。

    鹰派大佬仔细研究过后,觉着这是一个好主意,就派霍姆格伦带领着一队人马,来到枫叶城准备找机会行刺。

    原本的计划是杜宾藏在人群中,等到胖子路过,拿出钢弩对他射击。

    没想到这个家伙还没到杜宾面前,就命人驱散了人群,让几人的计划直接落空。

    而鸽派人多势重,一旦知道他们如此激进的计划,必定会派人阻止,他们的行动必须抓紧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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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想苟且偷生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笔趣阁只为原作者轻语轻语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 第二百四十章 跃马枫叶城,我只想苟且偷生,笔趣阁并收藏我只想苟且偷生最新章节 伏天记笔趣阁最新章节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