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继续赶路,翻过这座山后是金絮心心念念的大平原,洪叶生替她卸下木果的行李,她翻身上马,痛快驰骋。

    初时尚不稳当,骑了几圈后逐渐找回当年的感觉,一时只觉快意潇洒,坐下如风。洪叶生也跨上荆风陪她飞扬,金絮神情欢畅,看着头顶碧蓝天空,恍惚间仿佛自己真成了自由的鸟儿,无拘无束,肩上所背的一切负担都在此刻甩之脑后。

    小时候喜欢骑马是觉得能像母亲那般威风潇洒,长大后仍旧喜欢骑马,却只为这片刻的松快自由,但这感觉仅如同饮酒,酒醒之后,该忧愁的还是得忧愁。

    兜转几圈,金絮便不骑了,喘几口气,载好行李,继续上路。

    洪叶生牵着马,金絮随意采采花草,闲来无事打量荆风,注意到荆风鞍旁挂着他的佩剑,直接开口:“我想佩你这剑。”

    “会很重。”洪叶生没有同意也没有拒绝。

    “不管。”金絮摸摸剑柄,悄悄拔出一截,剑刃寒光凛凛,反射着她,金絮不自觉将鼻尖慢慢靠近,好奇这剑身上是不是会有些什么味道。

    隐隐有点锈味,再无其他。剑柄处突然传来一股力,将剑推远,金絮扭头,洪叶生收剑入鞘,道:“小心伤着。”

    他解下整支剑,系在她左腰,金絮顿感沉重,感觉一半腰快要垂到地上去。

    “这才是仗剑走天涯嘛。”

    她颇为满意。

    然而,没走十里路,金絮远远地被洪叶生甩在身后,腰侧像是挂着座大山,连带双腿仿佛一步都能踩出一个印子。洪叶生依旧慢悠悠地走着,不到她停他都不会停。

    金絮索性不停,低头看这剑,黑色剑鞘浮雕纹,比她手臂粗,剑柄一手堪堪握住。她拔出剑,腰上顿轻,她双手握柄,虚空一划,半点声响都无。金絮来了兴致,这时天际吹来一股风,她顺风一砍,顾自将风当做剑气,学着话本子中的英雄豪杰喊道:“拿命来!”

    但无人应她。

    金絮又一砍,“吾之仇人,拿命来!”

    空砍几下又觉没意思,她四下里看看,将剑尖对准了洪叶生的背影。她眯了眯眼,扭腕一翻,泛白的剑刃映照着她。金絮仔细看着,一错眼似乎能看见这剑曾经覆盖的铁血寒光。

    她调转剑头,试了几次才对准剑鞘,平安收入。

    她站定不走了,洪叶生也即刻停下,平静地回身望她。

    金絮与他遥遥相望。

    “这剑啊,有一年没拔开过了。”洪叶生走来解下剑系回鞍上,道:“下回给你买把轻些的。”

    他仿佛没听见她刚才犯傻似的喊话。

    两人就地休息一会儿,金絮躺在草地上。白云刺眼,树荫为被,不知不觉睡了过去。醒来时天色未变。

    “我睡了多久?”

    “两刻钟。”

    她打个哈欠,气氛悠闲,见洪叶生拿着本书坐在她旁边看,金絮瞟了一眼,是《豪侠传》。

    她凑近偷看,洪叶生正看到第八名侠士张秀之“莱阳楼义结金兰,冲冠一怒棒打匪寇”一回,她评价道:“这个张秀之就很贴合许多读书人心中最想成为的那个样子,能文能武,又具义气,做的好事都会得到别人的好报。”

    张秀之算是笑长生笔下最受读者喜爱的人物之一,少年得官,武功颇高,为人仗义,几乎把笑长生一辈子想做却没做到的事都做尽了。

    洪叶生道:“但我却是更喜欢陶瓶。”

    她知道。陶瓶是第四位侠士,军中为将时立功无数,断臂返乡后发现妻子得病已离他而去,一腔悲愤化为侠肝,在乡中救死扶伤,垂名后世。

    张秀之和陶瓶金絮都挺喜欢的,但她最爱的另有两人,一是女侠陈真真,二是男侠萧誉。

    萧誉是书中第二位侠士,年少承袭父亲爵位,也是《豪侠传》中唯一一位权贵,却在及冠后毅然入伍,跟随陶瓶驰骋沙场,年近而立后娶妻生子,是笑长生笔下少有的一生圆满的人。金絮之所以喜欢萧誉,是喜欢他身上罕见的能兼顾豪迈与柔情的气质。

    沙场点兵时的意气风发,对待心中所爱时的绕指柔情,一手拿剑一手拈花,这种特质真是很难在一个人身上同时见到,十分理想。

    这些人物多多少少都带点笑长生的影子,因此读来感情深挚,动人肺腑。金絮这些年都快把这本书翻烂了。

    两人一谈起这书就滔滔不绝,要不是金絮适时抬头发现快到傍晚了,否则可能连今日过夜的地方都没找到。

    最终真的没有找到合适过夜处天就已黑透。洪叶生只得清出一片空地点燃篝火,席地过夜。这算得上是金絮首次真正意义上的野外露宿。

    “到下个郡里需买顶帐篷了。”

    金絮认同地点头。

    洪叶生守到后半夜才睡,金絮早早醒来,翻身时察觉左腰异样,酸痛感甚为强烈,一触即疼,扭动更疼。估计是淤青了,她只好躺回去,忍着疼一点一点揉散。

    洪叶生睡醒道了一句:“活该。”

    随行带了跌打消肿的药膏,金絮龇牙咧嘴抹上一抹,一整天都扶着腰走路。几个时辰后,腰部疼痛扩散开,金絮再走不能,就地露营。她躺着,百无聊赖地拨弄草叶,比划地图算着照他们现在这速度真的要明年才能到了。

    又行了四日,金絮腰伤恢复的同时终于抵达一座郡城,名载平。她客栈订了两间房,仔细洗个澡,好好吃一顿,再美美睡一觉。木果和荆风也终于可以吃点好草了。

    隔天洪叶生提议要不要停留游玩几日,载平郡盛产瓜果和花卉,十月、十一月交接时正值菊花、木槿花、山茶花花期,可赏。金絮略一犹豫,还是不忍错过。如此一耽搁,再次启程已是十一月初了,余下大半的路程要在半个月内跨过。

    洪叶生安慰她,既已然赶不及了,不如沿路多赏美景,心意到了就好。金絮心里微微发苦,但也只能放弃及时抵达支郁山的想法了。

    十一月过中旬,路程尚未近半,金絮这日早晨被冻醒。

    天蒙蒙亮,洪叶生安静地睡在不远处。篝火已熄,几支未烧的干柴堆在山洞内深处。她裹着毯子,从行李中取出一件大氅给洪叶生草草盖上,出至洞外看天色。一夜之间气温骤降,冷得猝不及防。

    她哆哆身子,冷得再睡不着了,返回见他仍未醒,但算算时辰差不多应醒了,便在他身侧不远处架好柴火点燃,煮一锅水。

    白水由平静转而沸腾,她发呆地看着,直到肚子饿了才收回神,一转头,发现他竟早已醒了,目不转睛地不知看了自己多久。

    金絮移开视线,取下石锅,任水放凉,起身去找昨晚剩的半只烤兔子,拿木枝串好,放火上回回温。

    洪叶生坐起来,看着自己身上的大氅发呆。金絮递去兔肉,随口一问:“昨夜不觉得冷么?”

    “还好。”他低头一笑,接了兔肉。

    金絮吃肉,不理他,吃完收拾行李,卷好毯子,穿多一件棉衣,听见他道:

    “我最近似乎睡得多了些。”

    “那就多睡点。”

    金絮不冷不暖一答,牵马上路,“走了。”

    洪叶生道:“到下个地方该备多些衣物了。”

    “嗯。”

    又往北上几日,金絮突然想起来一事,同洪叶生说:“这附近是不是快到旦白山了?听说入冬后旦白山的雪景好看。”

    洪叶生点点头,“从这儿往东北行百八十里就到了,过年时的旦白山雪景最好,我们回来时可以绕路去看看。”

    “那敢情好。”

    十一月底,路过铭郡,刚抵城,雪就下起来了。

    这是离京后的第一场雪。铭郡多湖,金絮泛舟湖上,玩得兴奋。

    次日她就病倒了。

    昏昏沉沉烧了一天,几次睁眼都模糊看见洪叶生守在她床边,而后又烧了一天,到第四日精神终于好了点,金絮坐起来自己吃了碗粥,并喝了药。

    “不如就在铭郡将这冬过了。”他道。

    金絮一张嘴,话没说出来,咳嗽先行,她顺口气,道:“那不行,在铭郡过完冬岂不是要三四个月后了,支郁山还去不去了?”

    她嗓子沙哑,鼻音严重,却说什么都不同意,洪叶生只好改口,说要她至少彻底养好病再出发。

    金絮本身也走不动了,她觉得这铭郡的冬天冷得和太南郡、和京城都不一样。

    当天夜里,她隐隐有复烧的迹象,晕得难受,睡又睡不着,看他紧皱眉头,不住给炉中添加炭火,便道:“你也去休息吧。”

    他说:“若是我没跟着你来,你可怎么办?”

    金絮无言,她得承认,如果没有洪叶生,单靠她自己可能根本无法完成这趟旅程,光是生病这一项就能丢掉半条命,且他沿路细问各处向导,完善那幅地图,一路才未走错方向,心细至此。

    好在后半夜没有复烧,隔日醒来精神大好,金絮趁洪叶生不在时偷偷下床活动活动筋骨,结果恰巧被他发现,强行揪回床榻上。

    待她彻底好转已是半月后,随着铭郡的落雪逐渐加厚,金絮被洪叶生裹上的衣物也逐渐加厚。她变成了一个粽子。

    闷了十几日,金絮放开肚子去吃铭郡美食。这段时间,洪叶生加装了一辆马车,荆风和木果驾车,将所有行李放置车内,又添置了许多东西,还给她买了把趁手的软剑。

    车内有火炉、毛毯,舒适得很,这样一看,金絮回想自己一开始还打算步行的想法简直天真至极,放着舒服的代步马车不选,非要步行骑马,也不怪在路上花费这许多时间。

    “但是与你一起住宿野外的感觉还不错。”洪叶生同她道。

    金絮看他一眼,寻思着刚才自己所想的话应该并没有说出来。

    两人再度出发,洪叶生预计一个月内就能抵达支郁村。越往北走天气越冷,他每到一个地方停下做休整都会将马车修筑加固一番,让车身能够更加坚固地遮挡风雪和保温。

    幸而一路没有遇见大雪封路的情况,行至小寒这日,支郁村终于近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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