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换下来的一领铠甲,夹杂着汗味和血腥味,铠甲为札甲形制,为西阳军器监所出,甲叶是大冶监所炼精铁冷锻而成,十分坚韧,由猪皮条缀起,穿在身上能挡住五十步外射来箭矢。

    除非是钝器敲击,或者是强弓重箭近射,不然要破甲就得花一番功夫,而现在,铠甲左后肩位置有一个大缺口,看样子根本不是普通兵器造成的创口,宛若被猛兽用爪子硬生生扯掉一块那样。

    宇文温看着铠甲上的缺口,脑海里首先想到的是铠甲主人被怪兽袭击了。

    如果是老虎,一般是用爪子拍,要么就是咬,淮西地区有老虎是很寻常的事情,这年头森林覆盖率高,两淮地区的虎患也不是一年两年了,但这缺口明显是被某种野兽用爪子抓掉的。

    既然不是老虎,也不太可能是熊罴,那就是怪兽。

    宇文温如是想,他甚至有一种错觉,认为是九阴白骨爪现世,但这不可能。

    答案很快揭晓,士兵将一个铁爪带过来,宇文温拿在手中看着看着颇为惊讶。

    这是一种兵器,但比较少见,名为“铁挝”,实际就是带“手肘”的铁爪。

    被己方士兵缴获的铁挝,形制为一绳一爪,爪分五指均为铁制,比人的手掌略大,每指除大指外,都是三节。

    第一节末端锐利有如鹰爪,每一节相连之处皆可活动,各节均能伸缩活动,每节都有机括,有绳索连同宛若经脉。

    将这玩意抛向敌人,然后将绳索一抽,牵动机括使爪深陷入人体,敌人越挣扎这铁爪抓得就越深,除非生生被扯下一块肉,不然极难逃脱。

    “这玩意是用来抓人的?”

    “回大王,正是如此,敌骑正是用这玩意抓活口。”

    “抓活口的话,把马射倒,再把人敲昏不就成了?或者用索套也行嘛,何必用这玩意。”

    面对宇文温的疑惑,死里逃生的刘波儿答道:“大王,末将也是听张司马说的,说捉生将时常用一些特制的兵器捉俘虏,用索套总有不方便的时候,而用铁挝,在敌军之中抓了一人便跑,十分方便。”

    “捉生将?你们今日一番恶战,是遇到敌军的捉生将了?”

    “是的大王,刚遭遇时,末将见敌我双方人数相近,便领兵冲了上去,结果一番恶斗下来,差点就全军覆没,末将被这铁挝一抓,差点就掉了一块肉。”

    刘波儿此时光着膀子,军医在为他包扎左背上的伤口,亏得有铠甲挡住那铁挝,刘波儿的伤并不严重,敌兵投出的铁挝只是抓掉了一部分铠甲而已。

    宇文温将铁挝交给旁人,拍了拍刘波儿的右肩:“好好休息,不过要记得写报告交上来,寡人要看的!”

    “末将遵命!”

    写报告,就是战斗总结,总结经验教训,以便不断提高自己的战斗素养,这是虎林军独有的要求,效果很好,并不是宇文温无聊弄出来的事情。

    虎林军骑兵主将刘波儿,不久前带着一群新参战的宗族骑兵上战场开荤,结果买卖开张后没多久,就中了来袭敌兵的圈套。

    当然,刘波儿也设了圈套,眼见着敌我都是六十余骑,索性就怼上了,这一怼不要紧,刘波儿所部差点被打崩,伤亡过半,亏得援兵来得及时才让他们转危为安。

    刘波儿遇到的这股敌人,不是设想之中的坞堡豪强武装,而是精锐骑兵,由捉生将率队,专门深入宇文温控制的地盘捉生。

    这些骑兵操着北地口音,明显不是当地人,大概是尉迟佑耆军中精锐,亦或是从河北南下增援的幽燕骁骑,仗着本事了得直接来捉生。

    捉生将,一种低阶军职,职责是深入敌方地盘活捉俘虏,大概和后世的精锐特种兵、侦察兵类似,单兵作战能力很强,小团队作战时战斗力惊人。

    这样的敌人,对付起来很棘手,宇文温昨日得报,别将薛世雄带着新兵去历练,遇到一股势均力敌的骑兵,原以为可以给初生牛犊练手,结果差点全军覆没,那些敌人之中,似乎就有捉生将。

    不仅如此,在各地游猎的己方骑兵,都遇到了极其强悍的敌骑,这表明事情在起变化。

    精锐的骑兵,不是一年两年就能练出来的,北地的许多牧民,无论胡汉从小就和马匹打交道,四、五岁就开始学着养马、伺候马,六、七岁就开始骑马。

    九、十岁就能骑马去打劫,十三、十四岁就已经杀人如麻,到了二十岁,已经做到了“人马合一”,四、五个人一伙,可以弄死二十多名普通骑兵。

    宇文温靠着一些江汉地区的宗族豪强武装骑兵,和这样的对手玩骑战,玩得过才怪,看上去双方兵力差不多,斗起来一不留神就会全军覆没。

    以薛世雄所部为例,要不是有薛世雄这个猛人挑大梁来了个大逆转,五十余骑肯定全军覆没,而敌军损失还不过半,最后虽然赢了,也只剩下八人。

    盘踞涡阳的尉迟佑耆,看样子已经在赌桌上加了筹码,那么,镇守汝阴的宇文温当然也要加筹码。

    。。。。。。

    夕阳西下,旷野,围住‘猎物’的骑兵移动起来,向着孤立无援的粮队发动进攻,在他们看来,这些排着整齐队伍防御的步兵,不过是垂死挣扎的羔羊。

    幽州很冷,到了冬天天寒地冻,想要活下去,就得去抢劫,抢汉人村庄也好,抢契丹人、靺鞨人部落也罢,抢得到东西才能活下去,抢不到就得饿死。

    所以,无能的人都死了,命不好的人也死了,他们却活下来了。

    五岁开始伺候马,九岁开始骑马抢劫,十五岁双手沾满人血,二十多岁的他们,什么敌人都不怕。

    在幽燕苦寒之地熬出来的骑兵,对付起两淮之地的废物不要太轻松,即便敌人的数量再翻一倍,他们也不放在眼里,更别说面前的敌人还是以步兵为主。

    羊再多,也挡不住几匹狼的进攻,不是么?

    开始围猎的骑兵,从四个方向逼近排成方阵的步兵,距离渐渐缩短,骑兵们开始射箭袭扰,有人拿出索套,准备将方阵外沿的士兵套住、拖走,就这么在阵前拖着,逼得对方惊慌失措。

    距离接近到五十步,骑兵们已经射了一轮箭,对方默默承受着箭矢没有还击。

    三十步,又射了一轮箭,许多步兵中箭却依旧站立着,维持整齐的阵型,看样子身上穿着重甲,得再近一些放箭才能破甲。

    这支运粮队很奇怪,独自在旷野里行军,根本就没有多少骑兵在外围游走、护卫,似乎是一支不得光的队伍。

    现在排成方阵试图自保,每一面都是前后两排人,合计八十人左右,步兵们平端着短矛,矛头对外,前排士兵半蹲,后排士兵站立,方阵人数大概有三百多人,

    那短矛的样式有些奇怪,好像是一根铁棒外缘绑着把短刀,除了这种兵器就只有长矛,没有弓箭手,对方似乎对那奇怪的短矛有信心。

    但这对于骑兵来说无所谓,因为羊的羊角再多、模样再怪,也挡不住狼牙。

    两百多匹狼,会害怕你区区三百多只羊!

    索套已经准备完毕,就在骑兵们即将‘抓羊’之际,微风拂面,带来了他们听不懂的呼喊声。

    “第一排,射击!!”

    风声骤起,似乎有许多笛子在呼啸,狂风之中,骑兵和坐骑身上溅起无数血花,二十多年磨合而成的人马合一,在腥风血雨中瞬间消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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