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汤秉文做的,庄斐什么都喜欢吃。
其实庄斐从前也是个挑食的人,从小到大没少因此被爸妈数落,出门聚餐难伺候得很,忌口一大堆。
汤秉文一直都顺着她,她不爱吃什么便不做什么,只是偶尔分开做两人的菜时,庄斐总爱从汤秉文碗里夹上几筷子尝尝。
这一尝就像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从前闻到味儿都想吐的东西,怎么经过汤秉文的烹饪,变得如此美味可口。
于是大到胡萝卜菠菜,小到葱姜,庄斐都开始试着接受,甚至发现有些食物多了它们的点缀,确实层次丰富了许多。
当然,对于蒜庄斐还是拒绝的,甚至也明令要求汤秉文不许吃。她倒也不是嫌它难吃,而是吃完嘴里的味儿实在难以祛除,连接吻都没了兴致。
没了汤秉文每周的定时采购,冰箱里空荡荡的,一个新鲜蔬菜都没有,只剩下些冻货和主食。他上翻翻下翻翻挑拣了半天,倒也有模有样地忙活起来。
汤秉文在厨房里忙碌的时候,庄斐便百无聊赖地靠在门口监工。她很喜欢看汤秉文做菜的模样,挽起一截的袖口露出精壮的小臂,整整齐齐系好的围裙掐出一段腰身,还有那专注时总是不自觉微抿的唇,让人有种一口吻上去的冲动。
森林先一步结束了它的午饭,迈着优雅的猫步悄无声息地走来,而后偎在庄斐的脚边,安安静静地仰头同她一起围观。
于是当汤秉文回身准备拿调料时,刚好看到这一大一小、一人一猫正齐刷刷地盯着自己望,没忍住轻笑了起来。
回想起来,当初庄斐会爱上他可能也和他的笑有关,有着极强的感染力,看一眼便会让人心情很好。
她情不自禁也扬起了嘴角,嗔道:“你笑什么。”
“也没什么。”汤秉文咬了咬唇,努力捺下笑意,“只是觉得……你们两个挺可爱的。”
“欸?”庄斐低下头,这才发现森林不知何时来到了脚边。
“好好看好好学。”庄斐俯身抱起森林,把它高高举起,“回头你爸走了,就由你做给我吃。”
汤秉文无奈地笑了一下,做了个打气的手势:“森林,加油。”
森林像是听懂了一般,长长地“喵”了一声,一双眼明亮得像铜铃。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因为食材实在有限,汤秉文只能凑合着做了道虾仁意面。说是“凑合”,不过卖相倒是上等,口味也是绝佳。
其实在认识庄斐之前,汤秉文根本没吃过西餐,更别提做了。但为了庄斐,他可以一遍遍看视频买书籍来学习,也亏得他天赋异禀,学什么都能很快上手。
庄斐就曾经羡慕过他的学习能力,不像她除了学习还凑合,生活方面简直一窍不通。
那时候汤秉文表示其实这不是天赋,而是环境所迫。结果在庄斐听来,就是在暗示是她总逼着他做家务,可把她恼火到不轻,无论汤秉文怎么解释都不肯听,最后还是“床头吵架床尾和”给她哄高兴了。
后来冷静下来,庄斐才意识到他指的“环境”是什么。在那么一个家庭出生长大,他必定要会的比别人多一些。
庄斐吃面的时候,一早在公司吃完午饭的汤秉文,便如往常那般坐在对面的座位上,百无聊赖地逗森林玩。
虽然森林有时候挺没分寸的,不过在汤秉文的调/教下,该有的规矩还是有。譬如它知道餐桌是不可触碰的禁地,无论怎么在餐桌边跳上跳下,连尾巴尖都绝不会扫上桌。
嘴里的面美味鲜香,可眼前的画面似乎更为养眼,庄斐不知不觉放慢了口中的速度,一双眼专注地盯着他俩。
这是森林最喜欢玩的游戏——从汤秉文的膝盖径直跃上肩头,再灵活地跳到头顶,最后一个俯冲回到膝盖。
被这么个小家伙当人肉猫爬架可没那么舒服,除了要提防被爪子抓伤,那毛茸茸的尾巴还常常扫得人浑身痒。
于是每到这时,汤秉文只能无可奈何地摊开双臂,头微微后仰,眯起双眼,以极大的包容心任由森林玩闹,并且常常被尾巴扫得脑袋晃啊晃地躲避。
庄斐很喜欢看他这副无奈而又宠溺的模样,甚至无数次也想化为森林,在他的身上爬呀闹呀。
虽然说实在的,羡慕一只猫说出去未免有些丢脸。
这头看得正入迷,那头的森林忽然玩腻了,后脚蹬着汤秉文的膝盖,纵身一跃蹿向了数米外的沙发。
看到森林平稳登陆后,汤秉文收回目光,正对上庄斐看向这的眼神。
“不好吃吗?”汤秉文看了眼她碗里没怎么动过的面。
好吃,好吃得不得了,连米其林大厨都相形见绌。
但庄斐叉起一叉子面,向他一扬下巴:“对啊,怎么回事,你要不要来尝尝。”
汤秉文起身上前,习惯性地俯身就要去吃,但腰弯到一半,生生停在了半空,故作若无其事地直起身:“那要不……还是点外卖吧。”
庄斐举着叉子的手一抖,有些尴尬地放下,小声嘀咕道:“我都饿死了,哪里有时间等外卖,你做得再难吃也只能吃了。”
汤秉文苦笑了一下,坐回原位:“抱歉。”
其实庄斐很想说你做的菜真好吃,以后再也吃不到了怎么办,我好想吃一辈子你做的菜。
但这些话未免不适合两人此刻的身份,于是万千思念与不舍,道出口全部带了刺。
可她相信汤秉文会明白吧,他们谈了四年多的恋爱,没有谁比他更了解她的口是心非。
但是汤秉文太聪明也太讨厌了,他就算知道,也只会装傻,从不给庄斐一点点退后的空间。
家里再度恢复了宁静,只有森林玩猫抓板发出的窸窸窣窣的动静。庄斐小口小口地吃着面,而汤秉文不敢看她,只能以一个别扭的姿势侧身看着森林。
庄斐知道他在等什么,他在等自己把面吃完,然后帮着收拾好碗筷。
虽然家里的洗碗机是庄斐买的,不过她一次也没用过。汤秉文曾经在出差前试着教会她,结果等他回来一看,也不知庄斐怎么搞的,原来的洗完自动关机功能失效了,洗碗机处于工作模式整整开了两天,碗碟上的花纹被洗得干干净净,好几只还开裂了。
后来汤秉文就放弃让庄斐干活了,因此,她至今不知道洗碗机该怎么正确使用,也不知道自动洗衣机里的几个凹槽要倒什么洗剂。
这些天来,除了头一天一时冲动糊弄了碗面外,她一直吃外卖无需洗碗,而衣服大多送去干洗,内衣则丢进专门洗内衣的、特别简单便携的迷你洗衣机内。
但无论她如何抗拒,总有一天她得独自面对这一切。
那就把今天当成最后一天吧,她想最后一次,感受一下汤秉文的照拂。
因为知道等她吃完了汤秉文就会走,庄斐这一餐吃得格外的慢。
她一根面一根面细细地挑着,一根能一节一节地咬上几十口。当碗里还剩一半的时候,面已经彻底凉了,汤汁逐渐开始凝固,入口的味道大打折扣。
可她还是垂着眼,极其认真地对付每一根面。她好希望自己变成一个大胃王,好希望汤秉文给她下一大碗面,让她从天明吃到天黑,从今年吃到明年。
已经不知道是第多少口,两腮因为过分细碎的咀嚼有些累了,耳边忽然传来轻轻的一句:“庄斐……”
“嗯?”庄斐条件反射地抬头望去,努力捺下脸上逼近扭曲的表情。
“时间不早了。”汤秉文给她看了眼手机锁屏的时间,“我得回去上班了。”
是啊,汤秉文总要走的。
就算她没有吃完面,他也有一堆要事在身,不可能陪着她一直耽搁下去。
“我……”庄斐放下叉子,嗫嚅着想说些什么,却一个字也吐不出。
“实在吃不下,就别勉强自己了。”汤秉文站起身,“洗碗机我已经预设好了,你只要把残渣倒掉,放进去按开始就可以。”
他知道的,他什么都知道。
“可是、可是……”像是着急他要走,庄斐匆匆忙忙也站起身,“还有别的我也不会……”
汤秉文默默看了她几秒,向她招招手:“来。”
庄斐好像等了好久这一声似的,小跑着冲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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