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帝罢了冯胜的征虏大将军,需要找一个人取而代之——此次北伐立下头功的永昌侯蓝玉自然是不二人选。第二日洪武帝便下旨,命蓝玉接掌征虏大将军印。
蓝玉大喜过望!如此一来,他就成了明军将领中的头号人物!大明名将辈出。屡次北伐,他都只能给徐达、李文忠、冯胜做副手。有了征虏大将军的头衔,下次北伐他将成为主帅!
二十年的媳妇儿终于熬成了婆,他怎能不欣喜若狂?
北镇抚司值房。
常歌正在听取李千面的日常汇报。李千面自锦衣卫成立后就一直管着监察百官之事。
李千面道:“永昌侯府最近好不热闹,几乎称得上门庭若市。蓝玉刚接掌了征虏大将军印,前来贺喜者络绎不绝。侯府内应传出消息,不少人都明言今后要惟蓝玉是从。蓝玉也是来者不拒,凡表示归附于他的,他皆收为门人。”
常歌微微点头。心中暗道:杨宪掌权时门庭若市;胡惟庸权倾朝野时门庭若市;毛骧手握百官生杀大权时亦门庭若市。永昌侯该不会步这几人的后尘吧?
李千面又道:“蓝玉在兴头上,还纳了两个手下将领送的歌姬为妾。”
常歌道:“在京的功勋之臣,有一个算一个,谁家炕头上还没点故事?这算不得什么大事。”
李千面道:“还有另外一件事。兵部尚书唐铎昨日密会了蓝玉。今日兵部便破格提拔了三名主事升任郎中。将领结交文臣,又涉及了官员任免,恐怕......”
常歌摆摆手:“咱们的这位永昌侯正得圣宠。这些事儿暂时就不要记入《百官言行录》了。”
常歌自己没有觉察,身为北镇抚使的他不知不觉中掌握了一项滔天的权力。百官日常所作所为,能否让洪武帝知晓,全在他一念之间。
时光如水,又是一年光阴过去。洪武二十年,春。
凤阳皇陵出了一件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的事。一个愚昧无知的老农给儿子盖新房。凤阳当地的规矩,新房房前一定要栽一颗松树。这老农竟跑到皇陵,偷掘了一棵松树。
树木亦是风水。他这么干等于是在坏皇陵的风水。事发之后,凤阳知府感觉事关重大,便将事情写在奏折上告知了洪武帝。洪武帝对待官员动辄就是斩首、斩首、再斩首。对待百姓却十分宽容。他只命凤阳知府罚老农在皇陵补栽十棵松树。同时,洪武帝斥责皇陵卫指挥使玩忽职守,直接将他削职为民。又数日,洪武帝下旨,锦衣卫于凤阳皇陵设百户所,监督皇陵卫。
在皇陵喝风是一个苦差事。锦衣卫中无人愿去。
常歌却主动找到了蒋瓛。他要向蒋瓛推荐一个人。
指挥使值房。常歌朝着蒋瓛拱手:“指挥使,属下有一事相求。”
蒋瓛问:“咱们是一口锅里搅马勺的袍泽,感情如亲兄弟一般,有事说就是,何言一个求字?”
常歌道:“犬子世勋今年已经十八了。自入卫以来,他就待在档房做总旗,没什么大出息。我想也该让他历练一番了。圣上昨日下旨,让锦衣卫在凤阳皇陵设百户所,看守皇陵职责重大。我看不如升犬子个百户,让他负责此事。”
蒋瓛心道:常歌这厮别是脑子出了什么毛病吧?看守皇陵这种苦差事,他竟想委给自己的儿子?罢了,横竖是送个假人情,不送白不送。
蒋瓛一口答应了下来:“世侄入卫几年,也该有个升迁了!我这就开委札,报前军都督府和兵部记档,提升世侄为锦衣卫百户。专管看守皇陵之事。”
常歌拱手:“多谢指挥使提携犬子。”
蒋瓛摆摆手:“举手之劳而已,不必言谢。”
傍晚,常歌回了家。一家人吃饭之时,常歌将此事说给了儿子、妻子听。
常世勋闻言蹙起了眉头:“爹,我做了什么错事了嘛?你为什么要把我赶出应天城?”
宋盼儿是个识大体的女人,她替丈夫解释:“世勋,都以为应天城是个金粉繁华之地,其实这是个遍地豺狼虎豹的地方。朝局波诡云谲,是个风暴眼、是非窝。你爹是想让你离开这个是非窝。凤阳就不同了,远离朝堂纷争,你在那边只管每日读读书、看看风景,过神仙一样的逍遥日子。”
常世勋摇头:“可是娘,我打出生之后就没离开过应天。我要是想你了可怎么办?”
宋盼儿叹了声:“你长大了,又不是离不开娘的吃女乃孩子。再说,凤阳离应天又不远,娘可以时常去看你。”
常歌道:“世勋,只要你老老实实去凤阳,爹允诺你一件事。你已经十八了,也到了娶妻生子的年纪。我和你娘绝不给你指婚,让你娶不喜欢的女子。你看上谁家的姑娘,只管跟爹说,爹绝无二话,只管帮你下聘。”
常世勋眼前一亮:“爹,你说话算话?”
常歌笑道:“爹好歹是朝廷的北镇抚使,说话当然算话。”
常世勋道:“那好,我这就收拾行装。等着卫里下调令。”
常世勋是管档房的总旗。锦衣卫内的职位是一个萝卜一个坑。他走之后,自然要找一人继任之。常歌从北镇抚司的总旗中挑选了一个名叫胡威的担任此职。
这胡威是个瘸子,四十来岁。以前在大同卫做耳目,监察大同军情。后来骑马摔伤了腿,就调回了应天。
北镇抚司档房。
常世勋正在与胡威做交接。
胡威对常世勋十分气,口称“少镇抚使”。常世勋道:“看档房其实是个闲在差事。每日就是给档案扫扫灰。另外每逢天晴,要把档案拿到后院去晒晒日头,以防虫蛀。哦对了,除了虫蛀还要防鼠咬。我这儿养了三只花猫,就是做这个的。那三只花猫被我惯坏了,平日里只吃鱼干。”
胡威拱手:“少镇抚使放心,您吩咐的我全记住了。我定当不负您所托,看管好库房。”
常世勋有些不好意思了:“你叫我世勋就是。要论年纪,你比我爹还年长些呢。”
蓝玉大喜过望!如此一来,他就成了明军将领中的头号人物!大明名将辈出。屡次北伐,他都只能给徐达、李文忠、冯胜做副手。有了征虏大将军的头衔,下次北伐他将成为主帅!
二十年的媳妇儿终于熬成了婆,他怎能不欣喜若狂?
北镇抚司值房。
常歌正在听取李千面的日常汇报。李千面自锦衣卫成立后就一直管着监察百官之事。
李千面道:“永昌侯府最近好不热闹,几乎称得上门庭若市。蓝玉刚接掌了征虏大将军印,前来贺喜者络绎不绝。侯府内应传出消息,不少人都明言今后要惟蓝玉是从。蓝玉也是来者不拒,凡表示归附于他的,他皆收为门人。”
常歌微微点头。心中暗道:杨宪掌权时门庭若市;胡惟庸权倾朝野时门庭若市;毛骧手握百官生杀大权时亦门庭若市。永昌侯该不会步这几人的后尘吧?
李千面又道:“蓝玉在兴头上,还纳了两个手下将领送的歌姬为妾。”
常歌道:“在京的功勋之臣,有一个算一个,谁家炕头上还没点故事?这算不得什么大事。”
李千面道:“还有另外一件事。兵部尚书唐铎昨日密会了蓝玉。今日兵部便破格提拔了三名主事升任郎中。将领结交文臣,又涉及了官员任免,恐怕......”
常歌摆摆手:“咱们的这位永昌侯正得圣宠。这些事儿暂时就不要记入《百官言行录》了。”
常歌自己没有觉察,身为北镇抚使的他不知不觉中掌握了一项滔天的权力。百官日常所作所为,能否让洪武帝知晓,全在他一念之间。
时光如水,又是一年光阴过去。洪武二十年,春。
凤阳皇陵出了一件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的事。一个愚昧无知的老农给儿子盖新房。凤阳当地的规矩,新房房前一定要栽一颗松树。这老农竟跑到皇陵,偷掘了一棵松树。
树木亦是风水。他这么干等于是在坏皇陵的风水。事发之后,凤阳知府感觉事关重大,便将事情写在奏折上告知了洪武帝。洪武帝对待官员动辄就是斩首、斩首、再斩首。对待百姓却十分宽容。他只命凤阳知府罚老农在皇陵补栽十棵松树。同时,洪武帝斥责皇陵卫指挥使玩忽职守,直接将他削职为民。又数日,洪武帝下旨,锦衣卫于凤阳皇陵设百户所,监督皇陵卫。
在皇陵喝风是一个苦差事。锦衣卫中无人愿去。
常歌却主动找到了蒋瓛。他要向蒋瓛推荐一个人。
指挥使值房。常歌朝着蒋瓛拱手:“指挥使,属下有一事相求。”
蒋瓛问:“咱们是一口锅里搅马勺的袍泽,感情如亲兄弟一般,有事说就是,何言一个求字?”
常歌道:“犬子世勋今年已经十八了。自入卫以来,他就待在档房做总旗,没什么大出息。我想也该让他历练一番了。圣上昨日下旨,让锦衣卫在凤阳皇陵设百户所,看守皇陵职责重大。我看不如升犬子个百户,让他负责此事。”
蒋瓛心道:常歌这厮别是脑子出了什么毛病吧?看守皇陵这种苦差事,他竟想委给自己的儿子?罢了,横竖是送个假人情,不送白不送。
蒋瓛一口答应了下来:“世侄入卫几年,也该有个升迁了!我这就开委札,报前军都督府和兵部记档,提升世侄为锦衣卫百户。专管看守皇陵之事。”
常歌拱手:“多谢指挥使提携犬子。”
蒋瓛摆摆手:“举手之劳而已,不必言谢。”
傍晚,常歌回了家。一家人吃饭之时,常歌将此事说给了儿子、妻子听。
常世勋闻言蹙起了眉头:“爹,我做了什么错事了嘛?你为什么要把我赶出应天城?”
宋盼儿是个识大体的女人,她替丈夫解释:“世勋,都以为应天城是个金粉繁华之地,其实这是个遍地豺狼虎豹的地方。朝局波诡云谲,是个风暴眼、是非窝。你爹是想让你离开这个是非窝。凤阳就不同了,远离朝堂纷争,你在那边只管每日读读书、看看风景,过神仙一样的逍遥日子。”
常世勋摇头:“可是娘,我打出生之后就没离开过应天。我要是想你了可怎么办?”
宋盼儿叹了声:“你长大了,又不是离不开娘的吃女乃孩子。再说,凤阳离应天又不远,娘可以时常去看你。”
常歌道:“世勋,只要你老老实实去凤阳,爹允诺你一件事。你已经十八了,也到了娶妻生子的年纪。我和你娘绝不给你指婚,让你娶不喜欢的女子。你看上谁家的姑娘,只管跟爹说,爹绝无二话,只管帮你下聘。”
常世勋眼前一亮:“爹,你说话算话?”
常歌笑道:“爹好歹是朝廷的北镇抚使,说话当然算话。”
常世勋道:“那好,我这就收拾行装。等着卫里下调令。”
常世勋是管档房的总旗。锦衣卫内的职位是一个萝卜一个坑。他走之后,自然要找一人继任之。常歌从北镇抚司的总旗中挑选了一个名叫胡威的担任此职。
这胡威是个瘸子,四十来岁。以前在大同卫做耳目,监察大同军情。后来骑马摔伤了腿,就调回了应天。
北镇抚司档房。
常世勋正在与胡威做交接。
胡威对常世勋十分气,口称“少镇抚使”。常世勋道:“看档房其实是个闲在差事。每日就是给档案扫扫灰。另外每逢天晴,要把档案拿到后院去晒晒日头,以防虫蛀。哦对了,除了虫蛀还要防鼠咬。我这儿养了三只花猫,就是做这个的。那三只花猫被我惯坏了,平日里只吃鱼干。”
胡威拱手:“少镇抚使放心,您吩咐的我全记住了。我定当不负您所托,看管好库房。”
常世勋有些不好意思了:“你叫我世勋就是。要论年纪,你比我爹还年长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