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埋泉下泥销骨,我寄人间雪白头(剑主番外,必看!7K多大章!)-我的前世大有问题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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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前世大有问题
作者:千杯不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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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很小的时候起,我最喜欢做的事情,便是听村中那些老人讲诉,那些可以御剑凌云驰骋天际,拥有移山倒海超凡威能,长生久视的仙门修行者斩妖除魔的故事。
在我们这些芸芸凡夫俗子眼中,这些修行者与仙人无异。
于是,那时候年龄尚幼的我,便在心中默默立下了一个大志向,以后也要成为一名很厉害很厉害的仙人,因为成了仙人之后,便可以御剑飞行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也可以战胜员外家养的那只恶犬。
不过最重要的还是,如果成了仙人之后,可以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我们一家人便不用再整日饿着肚子了。
在年幼的我的想象中,那些仙人家中的米缸内,肯定都装满了白花花的大米,就和山下员外家的米仓一样,每顿饭都可以尽情地吃香喷喷的白米饭,一直吃到肚皮圆鼓鼓撑饱。
一想到那样的美妙画面,我就忍不住咽了咽口水,只喝了一点稀粥的肚子也“咕咕”叫唤起来。
能够每天吃饱肚子,在当时的我看来,便是人世间最大的幸福之事。
后来,当我兴冲冲跑家,激动难耐地将自己心中这个,要成为仙人的远大志向告诉给哥哥听时,哥哥只是宠溺地摸了摸我的小脑袋,然后将锅中的稀米粥最多最厚实的部分默默盛给了我
很多年以后,当我终于成为幼时所憧憬崇拜的仙人,孤身一人高坐于剑峰之巅,眺望着远方的浩瀚星空之时,心中却并没有丝毫的快乐。
因为,当年那陪伴在我身边,愿意将稀米粥最厚实部分悄悄分给我的哥哥,已然不在了。
纵使无敌于世间,荣华富贵功名利禄如同剑峰之巅的流岚,只需伸手便可轻易获得。
但一切,都显得那么的索然无味了无生趣,当初那份心境与渴望也早已不复存在。
哪怕这世间,所有山珍海味琼浆玉露加起来,都抵不过记忆中那一碗用快要发霉的劣米,所煮出来的,连肚皮都填不饱的稀薄米粥。
因为这碗稀薄米粥中,蕴藏着哥哥对自己这个弟弟的无私关怀。
出生于这个贫穷破败小山村的我,名字叫方离。
我很喜欢这个名字,不仅是因为这个名字听起来很是好听,不同村落中的其他同龄孩童般叫什么“陈二狗”“李狗蛋”“二柱子”之类大同小异的姓名称谓。
更要的原因,是因为这个名字是哥哥他亲自取的,并且与哥哥的名字相配相合。
方莫方离。
合起来便是莫离。
村中的老人们都说,自幼聪慧便能够识文断字的哥哥,若是生在富贵人家,定然可以考取功名光宗耀祖。
但可惜的是,不仅生在这破败荒芜的小山村,而且还逢上这种乱世,就连进入学堂读也是奢望,更何况还要独自抚养一个尚年幼的弟弟。
嗯,我和哥哥他,一直都是相依为命。
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只是父亲在我这小儿子出生后不久,为了解决食物问题而进山狩猎,然后就再也未曾来。至于我们的母亲,则在父亲死后不久,凭借着还不错的姿色,跟一个进村来收购野兽皮毛的管事跑了,然后便再也没有来。
说恨那个狠心抛弃我们兄弟两人的女人,其实倒也没有多恨。
因为可恨之人,都有可怜之处。
就像是哥哥说得那样,在这乱世中,一个女人要带着两个孩子求生,是一件很艰难也很辛苦的事情,自从父亲逝世后,她已经够辛苦的了,早已经快要支撑不下去了,如今走了对她而言是一种解脱。
毕竟,两个人死,也总比三个人一起死要好。
那时候年幼的我,仰起头很是害怕而紧张地问哥哥:“那哥哥你有一天,也会走吗?就像妈妈抛弃我们那样,哥哥你也会抛弃小离。”
“小离放心好了,哥哥不会走的!”
哥哥摸了摸我的脑袋,微笑着宽慰着我这个正在胡思乱想害怕不已的弟弟:“因为小离你是弟弟,而我是哥哥啊。除了生与死,这世间没有其余任何事能把我们分开。”
那一夜,尽管肚子饥饿得像是火烧,外面的风雪透入屋内冷得像是一柄钢刀,但是我却做了一个无比温暖的美梦。
我六岁那一年,天降大旱,农田颗粒无收,饿殍满道,有些地方甚至百姓易子而食。
而我所在的这座村子内,能够吃得草根树皮等一切食物,也早已被吃得殆尽,
许多我所熟悉的,经常给我讲那些仙人故事的老人,也都饿死了。
其中也有些老人,则是被吃了。
就像是山下那员外一家那样。
其实那员外一家,尽管平日里很是抠门,也尽管家中养着一条看家护院的恶犬,但是心肠终究不是铁石铸成的,在饥荒最严重的时候,员外家也设下了粥棚来救济那些快要饿死的难民。
可是天下难民何其多,加上这员外本身也不是什么大富大贵的人家,根本无法长久救济,一个多月后以粮仓没米的理由,关闭了救济粥棚。
然后当晚,自十里八乡涌过来接受施粥的难民大军,闯入了员外家的屋子,一哄而上抢走了米仓内剩余的粮食,杀死了员外一家人,抢走了屋内所有的金银器物等值钱物件,而员外美貌的妻子,与年仅十岁的女儿也在那一夜动乱中惨遭毒手,被一群难民活活奸银至死
饥饿会让人失去理智,变得像是一个怪物。
而在绝境下,失去了律法的制约,人性中各种丑恶的欲望也像是被解开了枷锁,这便是众生相。
上面这些,是哥哥在听说了员外一家的遭遇后,沉默了半晌后,所说得一番话,为员外一家的遭遇感到不值、惋惜与愤怒。
这种感觉,简直就像是也曾遭受过同样的背叛。
当然也仅仅是错觉罢了,因为自记事起便与哥哥一起的我,很是清楚得知晓哥哥他没有遭遇过这些事情。
用哥哥的话说,如果员外心肠硬一点,不管外面的难民的死活,以食物多找一些看家护院的打手,不设下什么救济粥棚,就不会有如此之多的难民聚集在此,而这一切惨剧就不会发生。
或许抛弃了我们的母亲也未曾想到吧,就算有很多成年精壮男子都相继饿死了,但是我和哥哥却活了下来。
或者说得更加准确些,是在哥哥的保护照顾下,年幼的我才活了下来。
在我眼中,哥哥他就是一个无所不能的大英雄。
尽管仅仅比我大了五岁,但是哥哥他一直非常聪明,不管什么都是一学就会,就像是打猎这种事。
仅仅用了数天的时间,哥哥他就成了一名技艺精湛的猎手,堪比那种在山中打了一辈子猎的老猎手。也正是凭借着哥哥他精湛的技艺,我们才能够在这饿殍满道的饥荒世间顺利存活至今。
不过,就算是打猎也有穷尽的时候,很快的山上野兽都被饥饿的人给打尽了。
面对这种情况,哥哥只得整理好行囊,带着那一年七岁的我加入了流民大军,徒步去南方那些繁华的大城池寻求一线生机。
因为在这场大旱饥荒中死去的人实在太多,加上正值酷暑,原本横陈了太多尸体饿殍满道的路途上,俱是那种尸体腐烂散发出的阵阵恶臭。
再然后,恐怖的瘟疫爆发了。
原本数万人的流民大军,在经历了三个多月长途跋涉抵达青云城的时候,只剩下一千不到的人数。
其实,我原本应该是要死在路途中的,因为有一日我睡醒后觉得浑身虚弱无力,并且手臂上也出现了脓水与恶疮,这是感染了瘟疫的症状。
瘟疫具有很强的传染性,所以当别人注意到我的情况后,便要将我连同其他那些瘟疫患者一样烧死,以防止更多的伤亡。
这时候,依旧是哥哥他站了出来,保护了我。
也许是金子在哪里都会发光吧,当初哥哥带着我加入流民大军,很快便因为能够识文断字并且懂得东西很多,而成了流民中的一个小头目。
就像是那一夜哥哥对我的答一样,除了生与死,这世间再无任何事能股将我们分开,哥哥他永远都不会离开抛弃我。
就算明知晓,这瘟疫具有很强的感染力,并且一旦感染了瘟疫便是死路一条,无药石可医。
这些哥哥他都知晓,但依旧选择了留下来,带着我这个弟弟离开了流民大军,固执得想要寻找办法为我医治,哪怕这希望无比渺茫,或者说根本就没有。
不顾自己也可能会被感染上瘟疫的危险,哥哥曾想要带我去那些仙山,找那些腾云驾雾拥有法力的仙人来救治我。
但仙山既仙山,又岂是那么容易寻找的。而就算找到了,那些腾云驾雾拥有法力的修行者,已经近似仙人,又怎么能够求动对方出手来救治一介难民。
这些哥哥都很是清楚地明白,但是除此之外,他再无他法,只能去博取这渺茫生机。
然则仙凡有隔,这世间修行者本身就稀少无比,并且能够接触到他们的存在几乎非富即贵,而像我和哥哥这样饥一顿饱一顿,命比草贱的难民,根本就无法与这等存在接触,哪怕是见上一面都难如登天。
十多日过去,我们依旧未能找到仙山,也未曾见到传说中腾云驾雾御剑而行的仙人。
并且不仅仅是携带的清水和食物,就连我的身体,也快要支撑不下去了,每日混沌昏迷的时间,比清醒的时间越来越少。
担心会将瘟疫传染给哥哥,在这十多日中,我曾经无数次哀求过哥哥放弃我,让我一个人自生自灭就好。
因为从小到大,哥哥他为我这个弟弟付出的实在太多太多了,要是连累他染上瘟疫,我想我会连死都会觉得愧疚不能瞑目吧。
然而,哥哥一旦决定好了的事情,任谁都无法动摇。
万幸的是,尽管背着我一同相处了这么多日,但一向身体就很好哥哥没有被我感染上瘟疫,这大概当时快要死掉的我最为庆幸的一件事了,想想都觉得很是开心呢。
原本感到身体越发虚弱疼痛,大限将至将要死去的我,连意识都已经模糊的我,朦胧中感受到自己被哥哥紧紧抱在怀里,有什么滚烫液滴滑到我的唇边,进入嘴中是苦涩的微咸。
是哥哥他在哭么?
心中如此想着,耳畔便传来哥哥如同受伤野兽般嘶吼般的痛苦哭泣声。
我知道,哥哥心里肯定无比自责,自责着没能够保护好我这个弟弟。
我真的很想告诉哥哥,他真的已经做得够好了,是这世界上最好最厉害的哥哥,这辈子能够从成为他的弟弟,是我最幸运也是最幸福的一件事!
可是,那时候的我虚弱得连睁开眼看一眼哥哥的力气都没有了,更无法发出声来去安慰哥哥。
最后,我的意识被黑暗吞噬
我想,这应该就是要死了吧。
不知道死后的世界会是什么模样,会不会有像是那些人所谈论的地狱之类的地方,不过我后来想了想,如果真的有地狱,那么人间不也是一个地狱么?
就这么胡思乱想忐忑着,奇迹竟然发生了!
第二日自昏睡中醒来的我,除了身体有些虚弱之外,身上的瘟疫症状竟然消失不见了。
也许,是哥哥的执着连天道都感动了吧!
我如此想着,感谢着上苍对我们兄弟两人的垂怜。
后来,哥哥背着大病初愈身体还很虚弱的我,来到了在流民的传说中乃是世外桃源没有任何饥寒的青云城。
但事实上,尽管有着仙门坐镇的青云城依旧歌舞升平,但是每天也常有骨瘦如柴的难民被冻死或者饿死街头。
何来所谓的世外桃源,不过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罢了。
因为瘟疫刚刚复愈,我的身体还很是虚弱,哥哥便先找了个无人破庙带着我安顿了下来,以后这便是我们的新家了。
那段在破庙里生活的日子,尽管和哥哥生活很是贫苦,但是我们过得很是幸福开心。
因为一下子涌入青云城的难民实在太多,为了一口食物什么活都愿意干的人大有人在,所以竞争也很是激烈。
不过我对哥哥有信心,我相信以哥哥的才华和智慧,肯定会在以后脱颖而出的,因为哥哥是世间最优秀最厉害的,任何人都无法比拟!
我是如此坚信着,但是让我未曾想到的是,哥哥他竟然脱颖而出的如此厉害。
在我们来到青云城,以破庙为家生活了半年后,有一日一位仙风道骨长袖飘飘的老者突然来破庙找到了哥哥,尽管他已经尽力克制住情绪,但那种激动兴奋之意还是流露了些许,看向哥哥的目光就像是打量着一件稀世奇珍。
这老者问哥哥,是否愿意拜入他门下,跟随他去参悟天地大道,修行长生之法。
后来我才知晓,这名老者竟然是某个仙门长老级别的大人物,之所以找到哥哥,是因为来青云城云游访友的他,无意间发现哥哥乃是一件稀世良才美玉,若是通彻修行未来成就不可限量。
面对这进入仙门,改变食不果腹命运,成为拥有腾云驾雾之能移山倒海之威的仙人的机会,哥哥他却并没有直接当场欣喜地激动答应,而是望了一眼我,然后对着这位老者说:“我还有一个弟弟,我不能丢下他。”
而经过检测,自幼便憧憬着成为仙人的我,资质奇差无比,根本就无法吸纳灵气入体,也根本就无法修行。
碍于仙门的门规,老者表示可以给我留下一大笔金钱,让我在青云城内一世无忧享尽荣华。并且他也在劝着哥哥,说一旦踏入修行进入仙门,就须得斩断尘缘一心向道,如此方可证得天地大道。
对于那老者拿出的如同小山一般的金银器物,尽管一贫如洗身无长物,但是哥哥他看也不看一眼。
尽管我也在旁边劝说哥哥和这位老仙人去仙门修道,不要担心我,但是哥哥他最后还是选择了拒绝,或者说,在成为仙人和我这个一事无成什么都做不好的弟弟之间,依旧选择了我这个像是累赘一样的弟弟。
那位仙风道骨的老者黯然离开,说要去和宗主商议此事方能决定。
后来这老者又来了数次,想要劝说哥哥,但是无一例外都被哥哥给直截了当拒绝了。
最后,似乎是察觉到了哥哥的绝意,这老者妥协了,同意哥哥不用到仙门内,可以与我留在青云城内修道,但前提是哥哥他必须在一年之内成功到达筑基境,让仙门内的有些人闭嘴。
哥哥是最时间厉害天才!我一直是这么认为的!
事实也确实如此,根本就没有用一年的时间,仅仅只用了半年不到,哥哥便凝气圆满筑基成功,而且所筑就的道基还是上上品,就连那仙门的现任宗主也比之不及。
那成为了哥哥师尊的老者,见到哥哥的资质也异常喜悦,觉得自己押宝押对了,所收的这个徒儿将来必定能带领自己的仙门与道盟内崛起。
尽管是中途修道,但是哥哥的修为进步一日千里,仅仅用了三年不到的时间,便成为了所在仙门内青年弟子中当之无愧的第一人,并且还被推选去参加了那一届的升仙大会。
见到哥哥如此光彩夺目,身为弟弟的我真的发自内心为他高兴,也发自内心为有一个这样的哥哥而自豪着!
只是,哥哥越来越优秀越来越耀眼,尽管对我这个弟弟的情感依旧不曾更改,但是身为他弟弟的我总被外人拿出来与哥哥作比较,我顿时有种哥哥离我越来越远,明明近在咫尺却远若天涯无法触碰的感觉。
心思向来细腻的哥哥,很快便察觉到了我这个弟弟有些失落沮丧的心绪。
那一日,哥哥亲手去林中选了一根树木,然后将之砍伐,带来精心雕磨成了一柄木剑的模样,在院落中将之作为礼物送给了我。
“这柄剑,是哥哥送给小离你的礼物,也是哥哥对于的一份冀望。等哥哥参加完升仙大会,获得了名次后便可以向那些大仙门求丹药,让小离能够修行,完成小时候就想要达成的梦想,成为一名御剑凌云的仙人了。”
耳畔传来哥哥这样温柔的声音。
我抬起头望向哥哥,原来哥哥他一直都记得以前我在小山村时说过的话,一直将我那带着幼稚口气的幼稚梦想放在心上,之所以会如此刻苦修炼应对那升仙大会,便是为了帮我圆梦。
尽管知道哭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尤其是对于男子汉来说,但是作为爱哭鬼的我,再一次哭成了一个泪人。
有时候我就在想,自己到底是上辈子修了什么福源,才能在今世遇到这世间最好的哥哥。
我接过了哥哥手中精心雕琢打磨好的木剑,用力点了点头:“哥哥!小离一定会好好练剑的,要成为天下最厉害的剑客,以后保护哥哥你!”
“成为天下最厉害的剑客?”
哥哥他轻声念叨着这句,听起来完全便是天方夜谭的幼稚童言,然后一脸坚信地对我点了点头:“既然如此,那小离你把手伸出来给哥哥!”
我伸出手,哥哥将刻刀放在我的掌心,然后握住了我的手掌控制着刻刀,在这柄木剑的剑柄之上,刻下了一行字迹:
“天下第一剑!”
这便是哥哥他,为这柄木剑所取下的名字。
用行动,来支持着我的这个成为世间最厉害剑客的梦想!
不过因为是握着我的手掌,哥哥与我的手掌一同刻下的自己,所以这“天下第一剑”的字迹并不是工整无缺,反而稍微有些歪扭。
然而,这些都没有关系了。
因为这是我与哥哥一同刻下的梦想。
并且,在今日,我得到了这天下最厉害的一柄仙剑。
我不能辜负哥哥的期望,所以以后一定要好好努力,成为最厉害的剑客,然后用这柄天下间最厉害的剑去保护哥哥,就像是哥哥一直保护我那样!
我原以为,日子会这么一直幸福温馨地过下去。
然而,在那火光冲天的一夜里,一切都变了。
前去参加升仙大会的哥哥,不知为何成了很多人追杀的目标,并且就连整个青云城也陷入了大火一种,一轮妖异的血月高悬于夜幕之上。
我接受了血染白衣的哥哥赠予的最后礼物,也答应了哥哥,以后再也不会流泪哭泣了。
哥哥死后,我想了很久很久,都未曾想明白一件事
哥哥他明明是那么好那么温柔的一个人,为什么那些人偏偏要将哥哥他从我身边夺走呢?
因为想不明白这件事,所以我在随后的日子里,一一找到那一夜对哥哥出手过的人,将他们家族内的一切生灵斩杀,无论男女无论老幼,然后对着他们的尸体问出这个注定没有答案的问题。
是啊,到底为什么呢?
为什么要我将在世间仅有的温暖,都无情剥夺了呢?
我不记得那段时间,自己剑下到底杀了多少人,只知道那些血迹已经像融入了剑身,凝成夜紫,已彻底无法洗去。
我不敢闭上眼睛,因为只要一闭上眼睛,眼前就会浮现出哥哥白衣血染的画面,以及过往与哥哥那些温暖无比的相处记忆。
我不敢懈怠,不敢停歇,不敢去忆以前的一切。
因为,我很是清楚地知道,从那夜过后,这世间便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了。
再也不会有人,会将稀米粥最厚实的部分偷偷盛给自己,然后狡猾装出已经吃很饱的模样;再也不会有人,会在自己遇到危险胆小害怕地流泪时,挺身站在自己面前为自己挡住危险;也再也不会有人,会将自己每一个幼稚的话语与愿望当真,并且倾尽一切帮助自己实现
既然这世间什么都没有了,那它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
我这样想着,也是这样做着。
然后,便遇到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女人。
一个是我身为神州真龙的大嫂,另一个则是哥哥千年前那一世遗留在人间的血脉,我那乖巧可爱的侄女小怜。
知晓了哥哥终有一日会归来的我,也找到了自己“生”的意义。
而那柄斩天之剑,则是我所找到的,有关于“死”的意义!
因为这世间,只有我一个人有资格为哥哥殉剑!
就像是这世间,也只有哥哥一人,方值得我为他付出一切般!
哥哥,从今夜以后,你便彻底可以获得自由了。
虽然小离已经无法看到那一幕了,但是已经很多次想象过那样美妙的画面,一定很是幸福美满才对!
还有,哥哥你千万不要觉得难过,小离从未离开哥哥你,只是换了个姿态,永远陪在哥哥你身边
能够永远守护着哥哥,不让再哥哥受到任何伤害了!
小离真的很幸福呢!
标题为白居易的一首诗,作者改动了一个字。此章七千多字字,写了整整一整天,从白天写到夜晚,希望大家会喜欢。
在我们这些芸芸凡夫俗子眼中,这些修行者与仙人无异。
于是,那时候年龄尚幼的我,便在心中默默立下了一个大志向,以后也要成为一名很厉害很厉害的仙人,因为成了仙人之后,便可以御剑飞行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也可以战胜员外家养的那只恶犬。
不过最重要的还是,如果成了仙人之后,可以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我们一家人便不用再整日饿着肚子了。
在年幼的我的想象中,那些仙人家中的米缸内,肯定都装满了白花花的大米,就和山下员外家的米仓一样,每顿饭都可以尽情地吃香喷喷的白米饭,一直吃到肚皮圆鼓鼓撑饱。
一想到那样的美妙画面,我就忍不住咽了咽口水,只喝了一点稀粥的肚子也“咕咕”叫唤起来。
能够每天吃饱肚子,在当时的我看来,便是人世间最大的幸福之事。
后来,当我兴冲冲跑家,激动难耐地将自己心中这个,要成为仙人的远大志向告诉给哥哥听时,哥哥只是宠溺地摸了摸我的小脑袋,然后将锅中的稀米粥最多最厚实的部分默默盛给了我
很多年以后,当我终于成为幼时所憧憬崇拜的仙人,孤身一人高坐于剑峰之巅,眺望着远方的浩瀚星空之时,心中却并没有丝毫的快乐。
因为,当年那陪伴在我身边,愿意将稀米粥最厚实部分悄悄分给我的哥哥,已然不在了。
纵使无敌于世间,荣华富贵功名利禄如同剑峰之巅的流岚,只需伸手便可轻易获得。
但一切,都显得那么的索然无味了无生趣,当初那份心境与渴望也早已不复存在。
哪怕这世间,所有山珍海味琼浆玉露加起来,都抵不过记忆中那一碗用快要发霉的劣米,所煮出来的,连肚皮都填不饱的稀薄米粥。
因为这碗稀薄米粥中,蕴藏着哥哥对自己这个弟弟的无私关怀。
出生于这个贫穷破败小山村的我,名字叫方离。
我很喜欢这个名字,不仅是因为这个名字听起来很是好听,不同村落中的其他同龄孩童般叫什么“陈二狗”“李狗蛋”“二柱子”之类大同小异的姓名称谓。
更要的原因,是因为这个名字是哥哥他亲自取的,并且与哥哥的名字相配相合。
方莫方离。
合起来便是莫离。
村中的老人们都说,自幼聪慧便能够识文断字的哥哥,若是生在富贵人家,定然可以考取功名光宗耀祖。
但可惜的是,不仅生在这破败荒芜的小山村,而且还逢上这种乱世,就连进入学堂读也是奢望,更何况还要独自抚养一个尚年幼的弟弟。
嗯,我和哥哥他,一直都是相依为命。
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只是父亲在我这小儿子出生后不久,为了解决食物问题而进山狩猎,然后就再也未曾来。至于我们的母亲,则在父亲死后不久,凭借着还不错的姿色,跟一个进村来收购野兽皮毛的管事跑了,然后便再也没有来。
说恨那个狠心抛弃我们兄弟两人的女人,其实倒也没有多恨。
因为可恨之人,都有可怜之处。
就像是哥哥说得那样,在这乱世中,一个女人要带着两个孩子求生,是一件很艰难也很辛苦的事情,自从父亲逝世后,她已经够辛苦的了,早已经快要支撑不下去了,如今走了对她而言是一种解脱。
毕竟,两个人死,也总比三个人一起死要好。
那时候年幼的我,仰起头很是害怕而紧张地问哥哥:“那哥哥你有一天,也会走吗?就像妈妈抛弃我们那样,哥哥你也会抛弃小离。”
“小离放心好了,哥哥不会走的!”
哥哥摸了摸我的脑袋,微笑着宽慰着我这个正在胡思乱想害怕不已的弟弟:“因为小离你是弟弟,而我是哥哥啊。除了生与死,这世间没有其余任何事能把我们分开。”
那一夜,尽管肚子饥饿得像是火烧,外面的风雪透入屋内冷得像是一柄钢刀,但是我却做了一个无比温暖的美梦。
我六岁那一年,天降大旱,农田颗粒无收,饿殍满道,有些地方甚至百姓易子而食。
而我所在的这座村子内,能够吃得草根树皮等一切食物,也早已被吃得殆尽,
许多我所熟悉的,经常给我讲那些仙人故事的老人,也都饿死了。
其中也有些老人,则是被吃了。
就像是山下那员外一家那样。
其实那员外一家,尽管平日里很是抠门,也尽管家中养着一条看家护院的恶犬,但是心肠终究不是铁石铸成的,在饥荒最严重的时候,员外家也设下了粥棚来救济那些快要饿死的难民。
可是天下难民何其多,加上这员外本身也不是什么大富大贵的人家,根本无法长久救济,一个多月后以粮仓没米的理由,关闭了救济粥棚。
然后当晚,自十里八乡涌过来接受施粥的难民大军,闯入了员外家的屋子,一哄而上抢走了米仓内剩余的粮食,杀死了员外一家人,抢走了屋内所有的金银器物等值钱物件,而员外美貌的妻子,与年仅十岁的女儿也在那一夜动乱中惨遭毒手,被一群难民活活奸银至死
饥饿会让人失去理智,变得像是一个怪物。
而在绝境下,失去了律法的制约,人性中各种丑恶的欲望也像是被解开了枷锁,这便是众生相。
上面这些,是哥哥在听说了员外一家的遭遇后,沉默了半晌后,所说得一番话,为员外一家的遭遇感到不值、惋惜与愤怒。
这种感觉,简直就像是也曾遭受过同样的背叛。
当然也仅仅是错觉罢了,因为自记事起便与哥哥一起的我,很是清楚得知晓哥哥他没有遭遇过这些事情。
用哥哥的话说,如果员外心肠硬一点,不管外面的难民的死活,以食物多找一些看家护院的打手,不设下什么救济粥棚,就不会有如此之多的难民聚集在此,而这一切惨剧就不会发生。
或许抛弃了我们的母亲也未曾想到吧,就算有很多成年精壮男子都相继饿死了,但是我和哥哥却活了下来。
或者说得更加准确些,是在哥哥的保护照顾下,年幼的我才活了下来。
在我眼中,哥哥他就是一个无所不能的大英雄。
尽管仅仅比我大了五岁,但是哥哥他一直非常聪明,不管什么都是一学就会,就像是打猎这种事。
仅仅用了数天的时间,哥哥他就成了一名技艺精湛的猎手,堪比那种在山中打了一辈子猎的老猎手。也正是凭借着哥哥他精湛的技艺,我们才能够在这饿殍满道的饥荒世间顺利存活至今。
不过,就算是打猎也有穷尽的时候,很快的山上野兽都被饥饿的人给打尽了。
面对这种情况,哥哥只得整理好行囊,带着那一年七岁的我加入了流民大军,徒步去南方那些繁华的大城池寻求一线生机。
因为在这场大旱饥荒中死去的人实在太多,加上正值酷暑,原本横陈了太多尸体饿殍满道的路途上,俱是那种尸体腐烂散发出的阵阵恶臭。
再然后,恐怖的瘟疫爆发了。
原本数万人的流民大军,在经历了三个多月长途跋涉抵达青云城的时候,只剩下一千不到的人数。
其实,我原本应该是要死在路途中的,因为有一日我睡醒后觉得浑身虚弱无力,并且手臂上也出现了脓水与恶疮,这是感染了瘟疫的症状。
瘟疫具有很强的传染性,所以当别人注意到我的情况后,便要将我连同其他那些瘟疫患者一样烧死,以防止更多的伤亡。
这时候,依旧是哥哥他站了出来,保护了我。
也许是金子在哪里都会发光吧,当初哥哥带着我加入流民大军,很快便因为能够识文断字并且懂得东西很多,而成了流民中的一个小头目。
就像是那一夜哥哥对我的答一样,除了生与死,这世间再无任何事能股将我们分开,哥哥他永远都不会离开抛弃我。
就算明知晓,这瘟疫具有很强的感染力,并且一旦感染了瘟疫便是死路一条,无药石可医。
这些哥哥他都知晓,但依旧选择了留下来,带着我这个弟弟离开了流民大军,固执得想要寻找办法为我医治,哪怕这希望无比渺茫,或者说根本就没有。
不顾自己也可能会被感染上瘟疫的危险,哥哥曾想要带我去那些仙山,找那些腾云驾雾拥有法力的仙人来救治我。
但仙山既仙山,又岂是那么容易寻找的。而就算找到了,那些腾云驾雾拥有法力的修行者,已经近似仙人,又怎么能够求动对方出手来救治一介难民。
这些哥哥都很是清楚地明白,但是除此之外,他再无他法,只能去博取这渺茫生机。
然则仙凡有隔,这世间修行者本身就稀少无比,并且能够接触到他们的存在几乎非富即贵,而像我和哥哥这样饥一顿饱一顿,命比草贱的难民,根本就无法与这等存在接触,哪怕是见上一面都难如登天。
十多日过去,我们依旧未能找到仙山,也未曾见到传说中腾云驾雾御剑而行的仙人。
并且不仅仅是携带的清水和食物,就连我的身体,也快要支撑不下去了,每日混沌昏迷的时间,比清醒的时间越来越少。
担心会将瘟疫传染给哥哥,在这十多日中,我曾经无数次哀求过哥哥放弃我,让我一个人自生自灭就好。
因为从小到大,哥哥他为我这个弟弟付出的实在太多太多了,要是连累他染上瘟疫,我想我会连死都会觉得愧疚不能瞑目吧。
然而,哥哥一旦决定好了的事情,任谁都无法动摇。
万幸的是,尽管背着我一同相处了这么多日,但一向身体就很好哥哥没有被我感染上瘟疫,这大概当时快要死掉的我最为庆幸的一件事了,想想都觉得很是开心呢。
原本感到身体越发虚弱疼痛,大限将至将要死去的我,连意识都已经模糊的我,朦胧中感受到自己被哥哥紧紧抱在怀里,有什么滚烫液滴滑到我的唇边,进入嘴中是苦涩的微咸。
是哥哥他在哭么?
心中如此想着,耳畔便传来哥哥如同受伤野兽般嘶吼般的痛苦哭泣声。
我知道,哥哥心里肯定无比自责,自责着没能够保护好我这个弟弟。
我真的很想告诉哥哥,他真的已经做得够好了,是这世界上最好最厉害的哥哥,这辈子能够从成为他的弟弟,是我最幸运也是最幸福的一件事!
可是,那时候的我虚弱得连睁开眼看一眼哥哥的力气都没有了,更无法发出声来去安慰哥哥。
最后,我的意识被黑暗吞噬
我想,这应该就是要死了吧。
不知道死后的世界会是什么模样,会不会有像是那些人所谈论的地狱之类的地方,不过我后来想了想,如果真的有地狱,那么人间不也是一个地狱么?
就这么胡思乱想忐忑着,奇迹竟然发生了!
第二日自昏睡中醒来的我,除了身体有些虚弱之外,身上的瘟疫症状竟然消失不见了。
也许,是哥哥的执着连天道都感动了吧!
我如此想着,感谢着上苍对我们兄弟两人的垂怜。
后来,哥哥背着大病初愈身体还很虚弱的我,来到了在流民的传说中乃是世外桃源没有任何饥寒的青云城。
但事实上,尽管有着仙门坐镇的青云城依旧歌舞升平,但是每天也常有骨瘦如柴的难民被冻死或者饿死街头。
何来所谓的世外桃源,不过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罢了。
因为瘟疫刚刚复愈,我的身体还很是虚弱,哥哥便先找了个无人破庙带着我安顿了下来,以后这便是我们的新家了。
那段在破庙里生活的日子,尽管和哥哥生活很是贫苦,但是我们过得很是幸福开心。
因为一下子涌入青云城的难民实在太多,为了一口食物什么活都愿意干的人大有人在,所以竞争也很是激烈。
不过我对哥哥有信心,我相信以哥哥的才华和智慧,肯定会在以后脱颖而出的,因为哥哥是世间最优秀最厉害的,任何人都无法比拟!
我是如此坚信着,但是让我未曾想到的是,哥哥他竟然脱颖而出的如此厉害。
在我们来到青云城,以破庙为家生活了半年后,有一日一位仙风道骨长袖飘飘的老者突然来破庙找到了哥哥,尽管他已经尽力克制住情绪,但那种激动兴奋之意还是流露了些许,看向哥哥的目光就像是打量着一件稀世奇珍。
这老者问哥哥,是否愿意拜入他门下,跟随他去参悟天地大道,修行长生之法。
后来我才知晓,这名老者竟然是某个仙门长老级别的大人物,之所以找到哥哥,是因为来青云城云游访友的他,无意间发现哥哥乃是一件稀世良才美玉,若是通彻修行未来成就不可限量。
面对这进入仙门,改变食不果腹命运,成为拥有腾云驾雾之能移山倒海之威的仙人的机会,哥哥他却并没有直接当场欣喜地激动答应,而是望了一眼我,然后对着这位老者说:“我还有一个弟弟,我不能丢下他。”
而经过检测,自幼便憧憬着成为仙人的我,资质奇差无比,根本就无法吸纳灵气入体,也根本就无法修行。
碍于仙门的门规,老者表示可以给我留下一大笔金钱,让我在青云城内一世无忧享尽荣华。并且他也在劝着哥哥,说一旦踏入修行进入仙门,就须得斩断尘缘一心向道,如此方可证得天地大道。
对于那老者拿出的如同小山一般的金银器物,尽管一贫如洗身无长物,但是哥哥他看也不看一眼。
尽管我也在旁边劝说哥哥和这位老仙人去仙门修道,不要担心我,但是哥哥他最后还是选择了拒绝,或者说,在成为仙人和我这个一事无成什么都做不好的弟弟之间,依旧选择了我这个像是累赘一样的弟弟。
那位仙风道骨的老者黯然离开,说要去和宗主商议此事方能决定。
后来这老者又来了数次,想要劝说哥哥,但是无一例外都被哥哥给直截了当拒绝了。
最后,似乎是察觉到了哥哥的绝意,这老者妥协了,同意哥哥不用到仙门内,可以与我留在青云城内修道,但前提是哥哥他必须在一年之内成功到达筑基境,让仙门内的有些人闭嘴。
哥哥是最时间厉害天才!我一直是这么认为的!
事实也确实如此,根本就没有用一年的时间,仅仅只用了半年不到,哥哥便凝气圆满筑基成功,而且所筑就的道基还是上上品,就连那仙门的现任宗主也比之不及。
那成为了哥哥师尊的老者,见到哥哥的资质也异常喜悦,觉得自己押宝押对了,所收的这个徒儿将来必定能带领自己的仙门与道盟内崛起。
尽管是中途修道,但是哥哥的修为进步一日千里,仅仅用了三年不到的时间,便成为了所在仙门内青年弟子中当之无愧的第一人,并且还被推选去参加了那一届的升仙大会。
见到哥哥如此光彩夺目,身为弟弟的我真的发自内心为他高兴,也发自内心为有一个这样的哥哥而自豪着!
只是,哥哥越来越优秀越来越耀眼,尽管对我这个弟弟的情感依旧不曾更改,但是身为他弟弟的我总被外人拿出来与哥哥作比较,我顿时有种哥哥离我越来越远,明明近在咫尺却远若天涯无法触碰的感觉。
心思向来细腻的哥哥,很快便察觉到了我这个弟弟有些失落沮丧的心绪。
那一日,哥哥亲手去林中选了一根树木,然后将之砍伐,带来精心雕磨成了一柄木剑的模样,在院落中将之作为礼物送给了我。
“这柄剑,是哥哥送给小离你的礼物,也是哥哥对于的一份冀望。等哥哥参加完升仙大会,获得了名次后便可以向那些大仙门求丹药,让小离能够修行,完成小时候就想要达成的梦想,成为一名御剑凌云的仙人了。”
耳畔传来哥哥这样温柔的声音。
我抬起头望向哥哥,原来哥哥他一直都记得以前我在小山村时说过的话,一直将我那带着幼稚口气的幼稚梦想放在心上,之所以会如此刻苦修炼应对那升仙大会,便是为了帮我圆梦。
尽管知道哭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尤其是对于男子汉来说,但是作为爱哭鬼的我,再一次哭成了一个泪人。
有时候我就在想,自己到底是上辈子修了什么福源,才能在今世遇到这世间最好的哥哥。
我接过了哥哥手中精心雕琢打磨好的木剑,用力点了点头:“哥哥!小离一定会好好练剑的,要成为天下最厉害的剑客,以后保护哥哥你!”
“成为天下最厉害的剑客?”
哥哥他轻声念叨着这句,听起来完全便是天方夜谭的幼稚童言,然后一脸坚信地对我点了点头:“既然如此,那小离你把手伸出来给哥哥!”
我伸出手,哥哥将刻刀放在我的掌心,然后握住了我的手掌控制着刻刀,在这柄木剑的剑柄之上,刻下了一行字迹:
“天下第一剑!”
这便是哥哥他,为这柄木剑所取下的名字。
用行动,来支持着我的这个成为世间最厉害剑客的梦想!
不过因为是握着我的手掌,哥哥与我的手掌一同刻下的自己,所以这“天下第一剑”的字迹并不是工整无缺,反而稍微有些歪扭。
然而,这些都没有关系了。
因为这是我与哥哥一同刻下的梦想。
并且,在今日,我得到了这天下最厉害的一柄仙剑。
我不能辜负哥哥的期望,所以以后一定要好好努力,成为最厉害的剑客,然后用这柄天下间最厉害的剑去保护哥哥,就像是哥哥一直保护我那样!
我原以为,日子会这么一直幸福温馨地过下去。
然而,在那火光冲天的一夜里,一切都变了。
前去参加升仙大会的哥哥,不知为何成了很多人追杀的目标,并且就连整个青云城也陷入了大火一种,一轮妖异的血月高悬于夜幕之上。
我接受了血染白衣的哥哥赠予的最后礼物,也答应了哥哥,以后再也不会流泪哭泣了。
哥哥死后,我想了很久很久,都未曾想明白一件事
哥哥他明明是那么好那么温柔的一个人,为什么那些人偏偏要将哥哥他从我身边夺走呢?
因为想不明白这件事,所以我在随后的日子里,一一找到那一夜对哥哥出手过的人,将他们家族内的一切生灵斩杀,无论男女无论老幼,然后对着他们的尸体问出这个注定没有答案的问题。
是啊,到底为什么呢?
为什么要我将在世间仅有的温暖,都无情剥夺了呢?
我不记得那段时间,自己剑下到底杀了多少人,只知道那些血迹已经像融入了剑身,凝成夜紫,已彻底无法洗去。
我不敢闭上眼睛,因为只要一闭上眼睛,眼前就会浮现出哥哥白衣血染的画面,以及过往与哥哥那些温暖无比的相处记忆。
我不敢懈怠,不敢停歇,不敢去忆以前的一切。
因为,我很是清楚地知道,从那夜过后,这世间便只剩下自己一个人了。
再也不会有人,会将稀米粥最厚实的部分偷偷盛给自己,然后狡猾装出已经吃很饱的模样;再也不会有人,会在自己遇到危险胆小害怕地流泪时,挺身站在自己面前为自己挡住危险;也再也不会有人,会将自己每一个幼稚的话语与愿望当真,并且倾尽一切帮助自己实现
既然这世间什么都没有了,那它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
我这样想着,也是这样做着。
然后,便遇到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女人。
一个是我身为神州真龙的大嫂,另一个则是哥哥千年前那一世遗留在人间的血脉,我那乖巧可爱的侄女小怜。
知晓了哥哥终有一日会归来的我,也找到了自己“生”的意义。
而那柄斩天之剑,则是我所找到的,有关于“死”的意义!
因为这世间,只有我一个人有资格为哥哥殉剑!
就像是这世间,也只有哥哥一人,方值得我为他付出一切般!
哥哥,从今夜以后,你便彻底可以获得自由了。
虽然小离已经无法看到那一幕了,但是已经很多次想象过那样美妙的画面,一定很是幸福美满才对!
还有,哥哥你千万不要觉得难过,小离从未离开哥哥你,只是换了个姿态,永远陪在哥哥你身边
能够永远守护着哥哥,不让再哥哥受到任何伤害了!
小离真的很幸福呢!
标题为白居易的一首诗,作者改动了一个字。此章七千多字字,写了整整一整天,从白天写到夜晚,希望大家会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