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醉仙居三楼。【手机看小说登录m.】
阳光明媚,人声鼎沸,镇上最奢华的一座客栈。
叶锋的心情也如今日的阳光,一般明媚。昨日用些手段,拯救阿飞于水火,虽然残忍了些,却行之有效。今日便是他跟李寻欢约定的时间。
小李飞刀即将到手!
叶锋喝了一口酒,自三楼向下眺望,嘴角轻轻弯起。
来了!
但他眉头随即轻轻皱起,醉仙居下,李寻欢的眉头,同样皱了起来。
但见长街之上,有一个身材魁梧的乞丐,其四周还有几个人:卖酒的汉子、喝酒的瞎子、青衣的汉子、独眼的妇人……
街道上有乞丐,这本没什么惊奇,就算这乞丐生得魁梧些,也没什么惊奇——谁规定乞丐就一定要瘦骨嶙峋?
惊奇的是,就在那乞丐走在几人中间时,原本正忙自己事情的几人,突然显出真实本领,摊子一掀,将那乞丐围住,满脸怒色地扑杀过去。
好在那魁梧乞丐身手也不错,竟灵巧躲过第一道围杀,向前蹿逃。
李寻欢终于吐了一口气,也随即展开身法,追了过去。
叶锋喝了一口酒,努力回忆。
想起来了!
老实说,古龙的小说,剧情本就一般,前后连贯性上,根本不能看。很多人物出现的很突兀,消失的也很突兀。往往是为了衬托更牛的大能,才会登场。
进入此位面,除了主线,叶锋基本没有考虑剧情,他也实在考虑不能。
譬如东海玉箫。这原本再晚二十多年,才登场的兵器谱高手,因为自己的出现,也因为林仙儿的挑唆,提前亮相。这让叶锋如何考虑?
但这段剧情,叶锋却记得很清楚。
李寻欢之所以会追过去,是将那魁梧乞丐看成了铁传甲,不,更准确来说,是那魁梧乞丐故意伪装成铁传甲。引李寻欢上钩。
他的真实身份是胡不归,绰号“胡疯子”,武器是一柄竹剑。而跟胡疯子搭戏的几位,正是跟铁传甲有着极大仇怨的“中原八义”。
昔年百晓生做兵器谱,就因胡不归那一手竹剑,有的妙到巅峰。有的却一塌糊涂,所以才没考虑他。
可天机老人却言,放眼天下,只有两个人的武功,他始终看不透。
一个是李寻欢,另一个便是胡不归。
虽然天机老人喜欢打嘴炮,虽然他也未必能看透上官金虹的武功。虽然他说那话时,也许是含了激励李寻欢的因素,但能和李寻欢并在一起的人物,岂是一般?
胡不归踪迹不定,就是闲云野鹤。
他跟李寻欢当然没有仇,跟李寻欢有仇的,是龙啸云!
龙啸云不知所踪这两年,便是去寻找胡不归。昔年,龙啸云的师傅有恩于胡不归,所以龙啸云才请得动他。
而龙啸云之所以这么做。正是要以李寻欢为筹码,去跟上官金虹谈判——希望当着天下武林同道的面儿,跟上官金虹结拜为兄弟!
这,自然也是痴心妄想,更是不作死就不会死的典型。
至于“中原八义”为什么要帮上官金虹。那自然是为了铁传甲。
他们坚信的一条真理是:李寻欢已经在手,铁传甲还会远么?
老实说,整部小说,李寻欢已够让人纠结,林仙儿已够恬不知耻,但最最恶心的,还要当数龙啸云父子,龙小云虽还只是孩子,却也成功拉到一身仇恨值,丝毫没因他是孩子,别人就对他同情几分。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两父子是相当成功。
念头如电,叶锋就要自楼上闪身下去,可脑中灵光乍现,他又忽然停止,嘴角轻轻弯起。
李寻欢只是被胡不归暗算,被龙啸云抓住,性命并无危险。少了他这个超级保镖,虽然仍有一个孙驼子,但兴云庄对自己来说,还不是如入无人之境?
那这《怜花宝鉴》,还不是手到擒来?
再喝一杯酒,噗的一声闷响,酒杯粉碎成沫,随风飘荡。叶锋大笑一声,闪身而上屋顶,迅速向兴云庄掠去。
鬼魅般的身影,放在寻常食客眼中,几近瞬间消失。
原本喧闹异常的酒店,气氛登时凝滞。
嘈杂声戛然而止,一个个瞠目结舌地看着叶锋消失的位置,不知是谁惊叫了一声:“鬼啊啊!!”
晴天撞恶鬼,四散而逃。
……
……
三个时辰之后,兴云庄前。
正门匾额,依旧挂着十个大字——“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今日兴云庄,却早已不负昔日李园的辉煌,庭院楼舍,都透露出萧索的气息。
叶锋展开身法,闪入兴云庄内,只求速战速决,尽可能避开孙驼子,先将《怜花宝鉴》拿到手再说。
几个掠身,地毯式地搜索之后,叶锋终于确定林诗音所在——他已听到女人细微的呼吸声,兴云庄所有仆人早已被遣散回家,这呼吸声,自然只能是林诗音!
轻笑一声,闪身而上阁楼。
门,是关着的。
叶锋敲了敲门,朗声道:“贵客临门,请问主人是否在家?开下门好么?”
门,仍旧关着。
叶锋又道:“既然主人没在家,那我就走了。”
房间内,林诗音一颗心终于放了下来。
正在这时,哐当一声闷响,房门直接被推开,叶锋径直而入。
林诗音傻眼,怎么也料不到世间竟有如此无赖的人。
叶锋伸手扇了扇灰尘,道:“咦?屋内明明有人,却又怎么不回答?这岂是主人之道?”
林诗音冷哼一声,道:“主人不应,客人擅自而入,这又岂是作客之道?这又与强盗何异?”
叶锋笑道:“主人明明在家却不应,无论怎么说,都是主人家不对在先吧?”
林诗音冷哼一声。
叶锋也不废话,开门见山道:“在下叶锋,今日前来造访,主要是为了一部秘籍,正是当年王怜花遗留下来的《《怜花宝鉴》》,希望夫人能配合,不要逼我用强。”
林诗音冷冷道:“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叶锋悠悠道:“十三年前,王怜花跟沈浪、熊猫儿定下海口之约,共寻海外仙山,欲将自己毕生所学交给李寻欢,怎奈时间紧迫——卧槽!”
正得意述说往事,原本还期待对方的惊诧,然后质问自己为何知道得如此清楚。岂料,林诗音骤然黑化,但见寒光一闪,一根银钗已射向叶锋咽喉。
叶锋身体向右偏了三分,灵巧躲过。
林诗音冷哼一声,随之而上,手中拿着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直接刺向叶锋胸膛。
叶锋道:“本想跟你好好说话,怎么就这么难呢?也罢……”右手倏然伸出。
这迅如闪电的一击,林诗音如何能挡?匕首距叶锋还有半尺,她身上穴道已被点中,整个人定住不动,唯有眼珠乌溜溜,转动不止。
叶锋笑道:“放心,我又不是好人,肯定会将你怎样的。”
林诗音泫然欲泣,眼中已泛着泪花,却倔强忍住,恶狠狠瞪着叶锋,就像一匹狼!
叶锋双目注视林诗音双眼,使出《九阴真经》中的移魂大法,蛊惑道:“看着我的双眼,看着我的双眼……”
林诗音双目渐渐无神,叶锋随后将其控制住,询问出《怜花宝鉴》所藏位置。从房间某处暗格取出《怜花宝鉴》,将林诗音放在床上,随即闪身而出。
“放下秘籍!”
叶锋刚刚闪出房间,但听一声闷喝,呼!
一道霸道无匹的大鹰爪手,风卷残云般,呼啸而来,热浪扑面!
正是跟王怜花定下十五年之约的孙驼子。
叶锋暗道一声“晦气”,不想遇到不想遇到,不曾想最终还是碰到了。
阳光明媚,人声鼎沸,镇上最奢华的一座客栈。
叶锋的心情也如今日的阳光,一般明媚。昨日用些手段,拯救阿飞于水火,虽然残忍了些,却行之有效。今日便是他跟李寻欢约定的时间。
小李飞刀即将到手!
叶锋喝了一口酒,自三楼向下眺望,嘴角轻轻弯起。
来了!
但他眉头随即轻轻皱起,醉仙居下,李寻欢的眉头,同样皱了起来。
但见长街之上,有一个身材魁梧的乞丐,其四周还有几个人:卖酒的汉子、喝酒的瞎子、青衣的汉子、独眼的妇人……
街道上有乞丐,这本没什么惊奇,就算这乞丐生得魁梧些,也没什么惊奇——谁规定乞丐就一定要瘦骨嶙峋?
惊奇的是,就在那乞丐走在几人中间时,原本正忙自己事情的几人,突然显出真实本领,摊子一掀,将那乞丐围住,满脸怒色地扑杀过去。
好在那魁梧乞丐身手也不错,竟灵巧躲过第一道围杀,向前蹿逃。
李寻欢终于吐了一口气,也随即展开身法,追了过去。
叶锋喝了一口酒,努力回忆。
想起来了!
老实说,古龙的小说,剧情本就一般,前后连贯性上,根本不能看。很多人物出现的很突兀,消失的也很突兀。往往是为了衬托更牛的大能,才会登场。
进入此位面,除了主线,叶锋基本没有考虑剧情,他也实在考虑不能。
譬如东海玉箫。这原本再晚二十多年,才登场的兵器谱高手,因为自己的出现,也因为林仙儿的挑唆,提前亮相。这让叶锋如何考虑?
但这段剧情,叶锋却记得很清楚。
李寻欢之所以会追过去,是将那魁梧乞丐看成了铁传甲,不,更准确来说,是那魁梧乞丐故意伪装成铁传甲。引李寻欢上钩。
他的真实身份是胡不归,绰号“胡疯子”,武器是一柄竹剑。而跟胡疯子搭戏的几位,正是跟铁传甲有着极大仇怨的“中原八义”。
昔年百晓生做兵器谱,就因胡不归那一手竹剑,有的妙到巅峰。有的却一塌糊涂,所以才没考虑他。
可天机老人却言,放眼天下,只有两个人的武功,他始终看不透。
一个是李寻欢,另一个便是胡不归。
虽然天机老人喜欢打嘴炮,虽然他也未必能看透上官金虹的武功。虽然他说那话时,也许是含了激励李寻欢的因素,但能和李寻欢并在一起的人物,岂是一般?
胡不归踪迹不定,就是闲云野鹤。
他跟李寻欢当然没有仇,跟李寻欢有仇的,是龙啸云!
龙啸云不知所踪这两年,便是去寻找胡不归。昔年,龙啸云的师傅有恩于胡不归,所以龙啸云才请得动他。
而龙啸云之所以这么做。正是要以李寻欢为筹码,去跟上官金虹谈判——希望当着天下武林同道的面儿,跟上官金虹结拜为兄弟!
这,自然也是痴心妄想,更是不作死就不会死的典型。
至于“中原八义”为什么要帮上官金虹。那自然是为了铁传甲。
他们坚信的一条真理是:李寻欢已经在手,铁传甲还会远么?
老实说,整部小说,李寻欢已够让人纠结,林仙儿已够恬不知耻,但最最恶心的,还要当数龙啸云父子,龙小云虽还只是孩子,却也成功拉到一身仇恨值,丝毫没因他是孩子,别人就对他同情几分。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两父子是相当成功。
念头如电,叶锋就要自楼上闪身下去,可脑中灵光乍现,他又忽然停止,嘴角轻轻弯起。
李寻欢只是被胡不归暗算,被龙啸云抓住,性命并无危险。少了他这个超级保镖,虽然仍有一个孙驼子,但兴云庄对自己来说,还不是如入无人之境?
那这《怜花宝鉴》,还不是手到擒来?
再喝一杯酒,噗的一声闷响,酒杯粉碎成沫,随风飘荡。叶锋大笑一声,闪身而上屋顶,迅速向兴云庄掠去。
鬼魅般的身影,放在寻常食客眼中,几近瞬间消失。
原本喧闹异常的酒店,气氛登时凝滞。
嘈杂声戛然而止,一个个瞠目结舌地看着叶锋消失的位置,不知是谁惊叫了一声:“鬼啊啊!!”
晴天撞恶鬼,四散而逃。
……
……
三个时辰之后,兴云庄前。
正门匾额,依旧挂着十个大字——“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
今日兴云庄,却早已不负昔日李园的辉煌,庭院楼舍,都透露出萧索的气息。
叶锋展开身法,闪入兴云庄内,只求速战速决,尽可能避开孙驼子,先将《怜花宝鉴》拿到手再说。
几个掠身,地毯式地搜索之后,叶锋终于确定林诗音所在——他已听到女人细微的呼吸声,兴云庄所有仆人早已被遣散回家,这呼吸声,自然只能是林诗音!
轻笑一声,闪身而上阁楼。
门,是关着的。
叶锋敲了敲门,朗声道:“贵客临门,请问主人是否在家?开下门好么?”
门,仍旧关着。
叶锋又道:“既然主人没在家,那我就走了。”
房间内,林诗音一颗心终于放了下来。
正在这时,哐当一声闷响,房门直接被推开,叶锋径直而入。
林诗音傻眼,怎么也料不到世间竟有如此无赖的人。
叶锋伸手扇了扇灰尘,道:“咦?屋内明明有人,却又怎么不回答?这岂是主人之道?”
林诗音冷哼一声,道:“主人不应,客人擅自而入,这又岂是作客之道?这又与强盗何异?”
叶锋笑道:“主人明明在家却不应,无论怎么说,都是主人家不对在先吧?”
林诗音冷哼一声。
叶锋也不废话,开门见山道:“在下叶锋,今日前来造访,主要是为了一部秘籍,正是当年王怜花遗留下来的《《怜花宝鉴》》,希望夫人能配合,不要逼我用强。”
林诗音冷冷道:“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叶锋悠悠道:“十三年前,王怜花跟沈浪、熊猫儿定下海口之约,共寻海外仙山,欲将自己毕生所学交给李寻欢,怎奈时间紧迫——卧槽!”
正得意述说往事,原本还期待对方的惊诧,然后质问自己为何知道得如此清楚。岂料,林诗音骤然黑化,但见寒光一闪,一根银钗已射向叶锋咽喉。
叶锋身体向右偏了三分,灵巧躲过。
林诗音冷哼一声,随之而上,手中拿着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直接刺向叶锋胸膛。
叶锋道:“本想跟你好好说话,怎么就这么难呢?也罢……”右手倏然伸出。
这迅如闪电的一击,林诗音如何能挡?匕首距叶锋还有半尺,她身上穴道已被点中,整个人定住不动,唯有眼珠乌溜溜,转动不止。
叶锋笑道:“放心,我又不是好人,肯定会将你怎样的。”
林诗音泫然欲泣,眼中已泛着泪花,却倔强忍住,恶狠狠瞪着叶锋,就像一匹狼!
叶锋双目注视林诗音双眼,使出《九阴真经》中的移魂大法,蛊惑道:“看着我的双眼,看着我的双眼……”
林诗音双目渐渐无神,叶锋随后将其控制住,询问出《怜花宝鉴》所藏位置。从房间某处暗格取出《怜花宝鉴》,将林诗音放在床上,随即闪身而出。
“放下秘籍!”
叶锋刚刚闪出房间,但听一声闷喝,呼!
一道霸道无匹的大鹰爪手,风卷残云般,呼啸而来,热浪扑面!
正是跟王怜花定下十五年之约的孙驼子。
叶锋暗道一声“晦气”,不想遇到不想遇到,不曾想最终还是碰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