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齐略略宽心,这番言论出来,顾淳风又是他认识的顾淳风了。但她提及阿姌时的平静,对比几个时辰前的悲恸,仍叫他非常困惑。
两个人风卷残云扫空了桌上餐盘,窗外夜色愈加浓重。
“走,争取破晓前出蔚国境。”
纪齐撂了筷子,迅捷起身,淳风也依言往外走。便在这时候,一个人从东侧把角处长长的楼梯上走下来。
顾淳风扭头随便看了一眼。
然后再也扭不回来。
再然后整个身子都跟着重新转了回去。
纪齐走在前头,发现后面没跟上,回身不耐道:
“吃饱喝足还这么慢——”
便见顾淳风呆若木鸡杵在当场,眼睛直勾勾盯着楼梯上那人,表情极难言述——
很像撞了鬼,却似比撞鬼还要严重百倍。
楼梯上那人一身青衣,看着有些阴沉,倒是高大英武;听到堂间有人说话,向下望去,只是一眼,脸上便出现了与顾淳风此刻极为相似的神情——
所以纪齐转身后看到的,其实是两只木鸡,一上一下,遥遥对峙。
他观摩片刻,走到淳风身边低声道:“仇家?”想一想觉得不对,“你偷溜出宫也只在霁都,数千里外哪来的仇家?”
楼梯上脚步声再次响起。那男子面色如常,下来后径直走向淳风。
“别来无恙,古小姐。”
纪齐挑眉,暗忖这是顾淳风在宫外的姓?有点好笑啊。他莫名被戳了笑穴,强忍半晌方稳住情绪,却听淳风并不回礼,反而颇不气问:
“怎么应公子回到自己母国,还要住栈?”
对方一愣,继而想起那时候在西市坊她身边的丫头问过他来历,当时为解释那堆红参,也为避嫌,自己答曰蔚国人。她那丫头倒像个厉害角色。
于是微笑道:“生意人四海为家,过家门而不入,也是常事。”
淳风此刻不恼不喜,亦淡了几个月前的小鹿乱撞,只再次想起彼时同阿姌在泉街上嬉闹,已似前尘。
又想到九哥说他为心上人拿了关乎社稷的重要东西做交换,忽有些悲哀,看向他的神情也多了几分悯恤:
“这世上人人都为心中所想所求不辞辛苦。便祝公子一切顺遂,早日达成心愿。”
阮仲有些愣,不确定她是否指为生意奔波,又觉得对方不可能知道自己身份,只点头道:“多谢小姐吉言。”又不动声色看一眼纪齐,“小姐远在霁都,竟车马劳顿来到蔚国,想是有要事?”
纪齐暗忖这人问话倒有些功力,怕顾淳风应付不来,接过话头答:“在下前来边境办事,家姐从未出过霁都,便随我同行,顺道观光。”
阮仲挑眉。霁都当然没有配得上顾淳风那番阔绰出手和通身气度的古姓大户,他自己也出身皇族,尤其谙熟那种气息。且她当初说过,家里人叫她“小风”。
所以他若猜得不错,“古小姐”的弟弟应该才九岁,不会是眼前这个高大少年。
那他又是谁?能伴公主殿下远行,两人看起来亦颇熟悉——
纪家的人?
这般年纪——
纪齐?
如果全中——
他们俩结伴来蔚国,当真奇怪。最合理的解释,倒确实是观光。但观光哪需要深夜赶路?还在这么奇怪的时辰点了一大桌子菜,吃得底儿都不剩?
桌上那堆空碗盘,他在楼梯上就看到了。
纪齐见对方不言,亦不想磨蹭,凑向淳风道:“时候不早了,走吧?”
话是问句,眼神却已经凌厉到近乎威逼。
淳风倒配合,向阮仲略一颔首:“我们还有事,就此别过。”说完欲走,忽又想起什么,回头再道:“那些红参,多谢了。”
阮仲一怔,继而失笑:“彼时以为不会再见,故留下红参,也算为不辞而别致歉。不曾想还有今日缘分。”
顾淳风亦微笑:“缘分之说,命数而已。相逢总是好事,今日别过,怕是真的不会再见了。保重。”
阮仲没想到这个胆大包天、似乎没心没肺的姑娘还能讲出这种话,此番遣词造句,倒有些像她。
纪齐也听得呆愣,回神时淳风已走至门外,遂向阮仲一个致意,快步跟了出去。
他连日骑行,甚觉疲惫,此时不再上马,而是坐到了踏板之上,隔着帘子确认淳风已经妥当,便要出发。还没起步,忽听得另一道踢跶声在空旷街道上响起。纪齐回头,只见一辆马车自栈西侧的小巷驶出。
寅时将过,月光与星光越加黯淡。漆黑之中,那拉车单骑的颜色全不分明。车轱辘声层层迫近,直至整辆轻车行将掠过近在咫尺——
方见那高马通身纯紫以至于瑰丽,顿时心下强震,暗忖难道竟是,飒露紫?
他自幼爱马,阅马无数,对这世上见过没见过、但凡有记载的马匹种类如数家珍。疾速经过眼前这匹,毛色纯正均匀之极,只是惊鸿一瞥,那灿若宝石的幽紫色还是在黑暗中熠熠生光!
与书中所载完全一致。他不敢相信,怀疑自己花了眼,更何况——
如此普通的车,怎会由这样一匹世所罕见的名马拉着?他早就听闻蔚宫内有飒露紫,整个青川,怕是就那两匹,还不知公母、能否繁育。
那么问题来了。若他认得不错,此刻坐在车里的人,是谁?
就在那马车疾掠而过之时,浅灰色车窗帘被掀起一角。想来车内那人也对突兀在漆黑街道上他们的这辆车感兴趣,想要一探究竟。怎奈那紫色骏马速度实在太快,帘子才刚掀开,两辆车便于瞬息间交错而过,以至于车中人还来不及回头看,便再次陷入苍茫夜色。
但纪齐是停着的。那人掀帘的瞬间他隐约瞧见了她微微低头的侧脸。
他再次怀疑是花了眼,甚至怀疑自己根本已经再度睡着,跌入了梦境。
两年来他画过十几幅她的肖像——
当然都不像,因为他画技拙劣。以至于近来他觉得几乎要忘了那张脸——
那么惊世骇俗的美法,居然也会被时间冲刷至模糊。
但方才那张脸重新出现,哪怕低着头,哪怕只一瞬,他还是万般确定。
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他少年绮梦里的天下无双。
竞庭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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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语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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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味味爸打赏!~~
首发.. ..
两个人风卷残云扫空了桌上餐盘,窗外夜色愈加浓重。
“走,争取破晓前出蔚国境。”
纪齐撂了筷子,迅捷起身,淳风也依言往外走。便在这时候,一个人从东侧把角处长长的楼梯上走下来。
顾淳风扭头随便看了一眼。
然后再也扭不回来。
再然后整个身子都跟着重新转了回去。
纪齐走在前头,发现后面没跟上,回身不耐道:
“吃饱喝足还这么慢——”
便见顾淳风呆若木鸡杵在当场,眼睛直勾勾盯着楼梯上那人,表情极难言述——
很像撞了鬼,却似比撞鬼还要严重百倍。
楼梯上那人一身青衣,看着有些阴沉,倒是高大英武;听到堂间有人说话,向下望去,只是一眼,脸上便出现了与顾淳风此刻极为相似的神情——
所以纪齐转身后看到的,其实是两只木鸡,一上一下,遥遥对峙。
他观摩片刻,走到淳风身边低声道:“仇家?”想一想觉得不对,“你偷溜出宫也只在霁都,数千里外哪来的仇家?”
楼梯上脚步声再次响起。那男子面色如常,下来后径直走向淳风。
“别来无恙,古小姐。”
纪齐挑眉,暗忖这是顾淳风在宫外的姓?有点好笑啊。他莫名被戳了笑穴,强忍半晌方稳住情绪,却听淳风并不回礼,反而颇不气问:
“怎么应公子回到自己母国,还要住栈?”
对方一愣,继而想起那时候在西市坊她身边的丫头问过他来历,当时为解释那堆红参,也为避嫌,自己答曰蔚国人。她那丫头倒像个厉害角色。
于是微笑道:“生意人四海为家,过家门而不入,也是常事。”
淳风此刻不恼不喜,亦淡了几个月前的小鹿乱撞,只再次想起彼时同阿姌在泉街上嬉闹,已似前尘。
又想到九哥说他为心上人拿了关乎社稷的重要东西做交换,忽有些悲哀,看向他的神情也多了几分悯恤:
“这世上人人都为心中所想所求不辞辛苦。便祝公子一切顺遂,早日达成心愿。”
阮仲有些愣,不确定她是否指为生意奔波,又觉得对方不可能知道自己身份,只点头道:“多谢小姐吉言。”又不动声色看一眼纪齐,“小姐远在霁都,竟车马劳顿来到蔚国,想是有要事?”
纪齐暗忖这人问话倒有些功力,怕顾淳风应付不来,接过话头答:“在下前来边境办事,家姐从未出过霁都,便随我同行,顺道观光。”
阮仲挑眉。霁都当然没有配得上顾淳风那番阔绰出手和通身气度的古姓大户,他自己也出身皇族,尤其谙熟那种气息。且她当初说过,家里人叫她“小风”。
所以他若猜得不错,“古小姐”的弟弟应该才九岁,不会是眼前这个高大少年。
那他又是谁?能伴公主殿下远行,两人看起来亦颇熟悉——
纪家的人?
这般年纪——
纪齐?
如果全中——
他们俩结伴来蔚国,当真奇怪。最合理的解释,倒确实是观光。但观光哪需要深夜赶路?还在这么奇怪的时辰点了一大桌子菜,吃得底儿都不剩?
桌上那堆空碗盘,他在楼梯上就看到了。
纪齐见对方不言,亦不想磨蹭,凑向淳风道:“时候不早了,走吧?”
话是问句,眼神却已经凌厉到近乎威逼。
淳风倒配合,向阮仲略一颔首:“我们还有事,就此别过。”说完欲走,忽又想起什么,回头再道:“那些红参,多谢了。”
阮仲一怔,继而失笑:“彼时以为不会再见,故留下红参,也算为不辞而别致歉。不曾想还有今日缘分。”
顾淳风亦微笑:“缘分之说,命数而已。相逢总是好事,今日别过,怕是真的不会再见了。保重。”
阮仲没想到这个胆大包天、似乎没心没肺的姑娘还能讲出这种话,此番遣词造句,倒有些像她。
纪齐也听得呆愣,回神时淳风已走至门外,遂向阮仲一个致意,快步跟了出去。
他连日骑行,甚觉疲惫,此时不再上马,而是坐到了踏板之上,隔着帘子确认淳风已经妥当,便要出发。还没起步,忽听得另一道踢跶声在空旷街道上响起。纪齐回头,只见一辆马车自栈西侧的小巷驶出。
寅时将过,月光与星光越加黯淡。漆黑之中,那拉车单骑的颜色全不分明。车轱辘声层层迫近,直至整辆轻车行将掠过近在咫尺——
方见那高马通身纯紫以至于瑰丽,顿时心下强震,暗忖难道竟是,飒露紫?
他自幼爱马,阅马无数,对这世上见过没见过、但凡有记载的马匹种类如数家珍。疾速经过眼前这匹,毛色纯正均匀之极,只是惊鸿一瞥,那灿若宝石的幽紫色还是在黑暗中熠熠生光!
与书中所载完全一致。他不敢相信,怀疑自己花了眼,更何况——
如此普通的车,怎会由这样一匹世所罕见的名马拉着?他早就听闻蔚宫内有飒露紫,整个青川,怕是就那两匹,还不知公母、能否繁育。
那么问题来了。若他认得不错,此刻坐在车里的人,是谁?
就在那马车疾掠而过之时,浅灰色车窗帘被掀起一角。想来车内那人也对突兀在漆黑街道上他们的这辆车感兴趣,想要一探究竟。怎奈那紫色骏马速度实在太快,帘子才刚掀开,两辆车便于瞬息间交错而过,以至于车中人还来不及回头看,便再次陷入苍茫夜色。
但纪齐是停着的。那人掀帘的瞬间他隐约瞧见了她微微低头的侧脸。
他再次怀疑是花了眼,甚至怀疑自己根本已经再度睡着,跌入了梦境。
两年来他画过十几幅她的肖像——
当然都不像,因为他画技拙劣。以至于近来他觉得几乎要忘了那张脸——
那么惊世骇俗的美法,居然也会被时间冲刷至模糊。
但方才那张脸重新出现,哪怕低着头,哪怕只一瞬,他还是万般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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