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恒没去过北荒。

    对北荒部落知道的不多。

    但是用脚趾想。

    两块金饼,两个奴隶,三个女人,也不是一笔小数目。

    中原之地。

    匠人的待遇虽然不错,可也就混个温饱而已。

    而在长生部落,匠人,已经是特权阶级。

    常言,商人逐利而轻国法,小民求生奋力挣扎。

    如果你是匠人,你在中原辛苦一天,劳动所得是十个大钱。

    而在长生部落,你能拿一百个,甚至是一千个大钱,工资是以前的十倍,百倍,你会怎么选。

    不知道不要紧。

    以史为镜,可知古今。

    早些年,国外机构用十倍薪资,挖走了我们大批技术与科研人才。

    你可以想一下,一样的工作,换个环境就能涨十倍甚至百倍工资,你能不能抵得住诱惑。

    一个月八千唐币,和一个月八万欧元,你怎么选。

    你抵得住诱惑,家人呢。

    可以预见。

    面对长生部落的重金求才,肯定有很多匠人会拖家带口的奔向北荒。

    他们会带去中原先进的锻造技术,快速弥补草原游牧民族与中原农耕民族间的锻造差距。

    “重工匠,重人才。”

    “长生部落有明主,崛起在即啊。”

    张恒有感而发。

    中原之地,财富主要集中在商贾与士绅手中。

    乡村中,一名乡绅,能占据本乡的八成土地。

    整个村的人都在给他打工,做佃农。

    说翻身,你拿什么翻身。

    少数人,占据着百分之九十的财富,并不愿意与人分享。

    而在长生部落,他们愿意拿出部分利益,补贴工匠与人才,提高他们的收入和待遇。

    久而久之,人才外流是一定的。

    毕竟,谁也不是神仙,总不能不吃饭吧。

    “我也是这样想的。”

    “长生部落,未来必将成为中原大敌,所以我才建议十二皇子来北荒发展,一则北荒远离中原腹地,可以韬光养晦,二来多与北方游牧民族接触一下,知根知底,日后有什么变故也好防范。”

    重生前。

    杨盘四处率兵平叛,最终力战而死。

    那时,长生部落已经统一北方诸部,号称控弦百万。

    虽然杨盘没看到北兵南下。

    但是用脚趾头想,眼见中原混战,统一的北荒部落不可能没有想法。

    所以在杨盘看来。

    自己会面临三段危机。

    前段危机是恒真崛起,中段危机是中原叛乱,后半段危机则是游牧部落南下。

    眼下,恒真道开始收缩,龟缩在西荒不出。

    杨盘也暂时拿他们没办法,只能调整思路,高筑城,广积粮,一边在北荒发展实力,一边拖慢长生部落的发展速度。

    效果还是挺明显的。

    闵王开府北荒,借着互开商路的机会,杨盘接触到了很多部落首领。

    一些部落首领,也对长生部落日益壮大的势力感到担忧,双方一拍即合,有很多可以合作的地方。

    “真人,王府到了,请。”

    边走边聊。

    闵王府映入眼帘。

    在杨盘的带领下,侍卫很快放行,没多久的功夫,张恒便见到了一身常服的闵王。

    怎么说呢。

    闵王看上去三十左右,只从长相来说,有些平平无奇。

    不过他身上气血浓郁,应该也是武道有成。

    至于有多高,那就不清楚了。

    应该与镇西侯相差无几,或者弱一些吧,这样的修为放在皇子身上已经很不错了。

    “可是张真人?”

    见到张恒,闵王显得很热情:“小王久闻真人大名,只恨迟迟不能相见啊。”

    张恒面无表情的说道:“闵王不必客气,我此来北荒坐镇,只为你们抵挡北荒高手的侵扰,别的事我是不会管的。”

    闵王一脸喜色,下拜道:“多谢真人,有真人相助,小王无忧矣。”

    说完又道:“真人初来北荒,小王身为东道主,当尽地主之谊,为真人接风洗尘。”

    张恒直接拒绝了:“贫道山野之人,不喜繁华,为我安排一处住处就好了,其他的能免则免,不要扰我清修。”

    闵王是皇子。

    说不准,未来还会登上帝位。

    跟这样的人,张恒实在是难以亲近,也不想亲近。

    因为太亲近了,说不得就被当枪使了。

    “真人车马劳顿,接风宴的事先不急。”

    闵王是一位合格的政客。

    不管张恒说什么,他都点头应是,一脸我懂,我理解的样子。

    看他如此油滑。

    张恒心中更是不喜,只是没有在表面展露出来。

    “真人,这处宅院怎么样。”

    见到张恒对闵王不怎么感冒。

    杨盘赶紧站出来打圆场,带着他,来到了王府的后院。

    这是王府后院处的一栋别院。

    有假山,花园,阁楼,流水。

    而从这里,还能通往北城,那边是商贾汇聚之地,半商业区半娱乐区,有很多好玩的东西。

    “还行吧,我不挑。”

    张恒看了一圈,不置可否的点点头。

    听闻此话,杨盘又在一旁说道:“真人要是觉得吵闹,回头我就让人在城外山上为真人建一道观,料想以真人的脚力,往来不过在一念间。”

    “不必麻烦。”

    张恒摇头道:“道在红尘闹市修,全凭规戒做根由,在俗不俗真仙人,似修非修是真修,这里就很好了。”

    大家都是俗人,可俗人不俗。

    修士呢。

    也不一定要住道观,穿道袍。

    张恒就喜欢整日做贵公子打扮。

    看上去他似乎是修士,又似乎不是,不着于形,不重其外,真正的修士便是如此。

    所以在很多传说中。

    乞丐可以是真修,瘸子可以是真修,满脸络腮胡子的侠客可以是真修,甚至一脸麻子的侏儒,也可以是真修。

    真修,在于你有没有道行,不在于你的外表和穿着。

    也不必纠结于住在哪,有多少人伺候,认识多少权贵。

    天当被子地当床。

    身背宝剑走四方。

    吕祖,不为真修吗?

    “真人果然字字珠玑,非凡俗之流。”

    杨盘将张恒带入庭院,言语中满是敬佩。

    说实话,他真的很羡慕张恒。

    实力强,朋友多,心性高,道行深。

    简直是人生明灯,让人想要与其同亮。

    “真人...”

    张恒这边刚在闵王府别院住下来。

    那边,便有王府总管,领着八名模样俊俏的侍女走来。

    “这些侍女,有善琴棋,有善书画,有善歌舞,有善诗词兵刃,都是王爷让人精心培养的,绝对不俗,正好可以伺候真人每日歇息。”

    大总管一脸谦卑,对着张恒拱手说道。

    “女婢见过真人。”

    八名侍女齐齐行礼。

    张恒抬眼看去。

    闵王不愧是出身皇室,眼光很高。

    这八名侍女,各有千秋,年龄也从十五六,覆盖到了二十六七。

    体态各异,千姿百媚。

    有细腰舞姬,有长腿佳人,有大熊少女,有丰满少妇。

    甚至还有个身高两米,一脸冷清之色的部落女战士。

    两米出头的大高个。

    野性的小辫子。

    配上古铜色的肌肤,腰间的弯刀。

    谷</span>  活脱脱的亚马逊女武神,挥大刀,骑大马,这是多少少年的梦。

    只可惜。

    张恒是读黄庭经的。

    “你们且看。”

    张恒伸手一招。

    招来几片树叶。

    吹一口气,树叶化为一群绿衣少女,围绕着张恒跳起舞来。

    看到这一幕,众人目瞪口呆。

    张恒笑道:“献丑了,献丑了。”

    说完,又向大总管吩咐道:“回去告诉闵王,红尘俗事,本是一场大劫,你们身在劫中,不可自拔,而我,已经脱离而出,万事由心,不染本根,这些美人就算了吧。”

    大总管张了张嘴。

    但是看着由树叶幻化成的刘一菲,杨蜜,李智恩,张慜,还有周慧敏。

    最终什么也没说,带着人灰溜溜的走了。

    “变换随心,幻化随意。”

    “红尘与我,又有几分滋味?”

    张恒再吹出一口气。

    众女重新化作树叶,飞回到了枝头。

    说实话。

    到了张恒这个地步,说一句不知美人之美不是妄言。

    他可不是法海。

    他有什么没见过,36d也是等闲,他见过更大的。

    只要他所见,所想之人。

    法术皆可幻化而出,甚至能赋予性格。

    你能想到最疯狂的事是什么。

    是四大美女同台,还是小龙女与黄蓉争艳。

    在张恒这里,只要他想,都可以办到。

    甚至,二次元少女也不在话下。

    海贼王,王下七武海中的女帝爱不爱。

    父爱如山,秋月爱莉爱不爱。

    都不爱。

    也不要紧。

    干物妹小埋,率先出击的胡桃,总有你喜欢的吧。

    要是都没有,那就有点强人锁男了。

    第一日,送美人。

    第二日。

    大总管又来,为张恒带来了金银珠宝,还有摔跤力士。

    张恒态度莫名。

    指指石头,石头变成黄金。

    指指桌椅,桌椅变成玉石。

    再指蚂蚁。

    蚂蚁化作两名黑甲大汉,恶斗在一起。

    见此情景,大总管面色如土。

    第三日。

    大总管又来。

    这一次,他带来了各种美酒,各式佳肴。

    张恒依然不答话。

    一挥手,小桥流水变成了酒池。

    再挥手,树上长出肘子,牛肉,鸡鸭,菜肴,还有包子。

    大总管不信邪,上前摘了个包子。

    一口下去,蟹黄味直冲味蕾,这是什么美食,怎么如此好吃。

    “真人果然是高人。”

    一口蟹黄包,好吃到流泪。

    大总管是真的服了,对着张恒拜了又拜,随后再也没来打扰他。

    “你是我父王请来的高人吗?”

    一晃半个月。

    张恒正在钓鱼,就见一名十二三岁的小女孩,一脸新奇的看着他:“大哥哥,我听人说家里来了个高人,能使万般变化,是你吗,你能变给我看看吗?”

    “你想看什么?”

    见小女孩一身粉衣,一口一个父王。

    张恒便知道这应该是闵王的女儿了。

    还别说。

    闵王长得平平无奇,他女儿倒是挺可爱的。

    目光清明,一脸的涉世未深,清明的目光,配上带着好奇和躲闪的大眼睛,再加上那一句大哥哥,让张恒不由得心情大好。

    “我想看兔子...”

    小女孩歪着头:“我以前有个小兔子,是我身边的侍女养的,后来死掉了,我就再也没见过了。”

    “好。”

    张恒将手边的蚯蚓一抛,瞬间,蚯蚓就变成了兔子。

    却不想,张恒将兔子递给小女孩,小女孩却一脸嫌弃:“这是蚯蚓,好恶心。”

    “嗯?”

    张恒愣了一下。

    有些难以置信的看着小女孩。

    “大哥哥,兔兔呢?”

    小女孩还在等他的变化。

    听到呼唤。

    张恒回过神来,看了看小女孩,心中有些犯嘀咕。

    “你等等。”

    张恒返回房间,没一会,抱出了一只小兔子:“给你,这是你要的小兔子。”

    小女孩当即拒绝:“大哥哥骗人,这是茶杯呀,不是兔兔。”

    “咦!”

    见到自己的变幻之术又被看破,张恒来了兴趣。

    “你看看这是什么。”

    张恒拿出一个杯子。

    小女孩看了眼,回答道:“这是苹果。”

    “这个呢。”

    张恒又拿出一物。

    “石头...”

    小女孩歪着头看着张恒,问道:“谁言汝多变呼?”

    张恒闻声一愣。

    下一刻哑然而笑。

    要说变化之法,恒真道徐鸿儒当属第一。

    他的这点变幻之术,是用雷火果从徐鸿儒手上换来的秘籍学到了。

    入门是入门了,但是算不得炉火纯青。

    在懂行的人眼中,称不得善于变化。

    当然。

    闵王府内的总管,侍女之流,又能有几分眼力。

    所以传来传去,才有了他善于变幻的说法。

    “小丫头,你叫什么名字?”

    张恒的变幻之术再不堪,也不是一个普通的小女孩能看穿的。

    他在小女孩面前蹲下,看着她的眼眸,低语道:“你的眼睛真好看。”

    小女孩目光清灵,不染尘埃。

    他还以为是天生钟慧,现在看,她的眼睛不是一般的眼睛,好似有天生看破变幻之术的能力。

    只是不知道,闵王知道自己女儿有这种能力吗?

    应该不知道吧。

    毕竟,天下间善于变幻之法的只有两处,一处是商丘狐族,一处是恒真道。

    其他地方,虽然也有懂变化之术的人,但是算不得独到,说不得还比不过他呢。

    “大哥哥,你什么时候变给我看啊?”

    被夸赞一声,小女孩有些害羞的低下头,只是还没忘记要看张恒的变幻之术。

    “你再看看。”

    张恒取了个巧,用出了梦术。

    梦术直接将小女孩拉入梦中,展示了身为梦界之中,造化万物的能力。

    这一次,小女孩果然没有看破。

    因为她也会做梦,梦中的一切,在梦中自然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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