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当对历史不感兴趣,他对野史还是蛮喜欢的,别的不说,野史记载的内容大多新奇。邻桌随意翻了几页,整本书似乎没提到伟大洛汗的名字,就像洛汗在这段历史中从来名不见经传。

    野史还是野史,上不得台面。

    课堂外匆忙钻进一身运动装的姑娘,发带贴合着马尾鞭子飘飘忽忽,姑娘手上缠着护腕,微微湿润的头发是刚刚运动结束的体现。英姿飒爽的女孩几乎是闯进了课堂,班里的同学们猛然间停顿了交流,又在三秒后呜呜哇哇。

    “靠后点。”姑娘挤进贝当和课桌中间,“你的随堂笔记呢?拿出来借我看看。”

    “哦。”

    “哦什么?在哪里呀?”

    姑娘说着继续俯身,酥胸卡在了贝当的腿上,两手把书包整个倒过来,里面的书籍一股脑摔在地上。充满了折痕的笔记本躺在书籍之中,除了这一本笔记,余下的书籍都不入姑娘法眼。

    猛然抬头,贝当下巴遭受了冲击,张开着的嘴巴被这股力量弄到瞬间闭合,牙齿感觉要掉了。

    同样的,姑娘抱着头蹲下,龇牙咧嘴的忍受疼痛。

    “该死的贝当,你一定是故意的,疼死我了。”

    “对不起。”

    “算了算了,原谅你了。”姑娘抬眼瞪了瞪怂包,“诶,你没回家?”

    “你从哪里看出来的?”

    姑娘笑笑不说话,拿着笔记本离开,留下贝当整理散落了一地的书籍。

    规规整整摞进书包,贝当动了动一颗松动的牙齿,内心感谢天地,但凡力量大一些,这颗牙估计要掉了。幸好,幸好中间隔了姑娘鞭子作为缓冲。

    兴趣转移到野史上,贝当跟着看了几页,授课老师方姗姗来迟。

    “同学们,两个人去跟我搬一下电视机,其他同学安静。”

    班里总会有热心肠的大哥,课堂瞬间站起来四五名壮汉,挣着去干活。授课老师随意挑了两个出来。他们走后,班里炸锅,大家七嘴八舌议论,这搬电视机是要准备做什么?

    电视放上讲台,老师指挥几个同学搭建天线,调整半天位置,电视屏幕有了从模糊到清晰的图像。画面黑白为主,尽显庄重肃穆,洛汗阁下的黑白照片挂在灵堂正上方。

    这是国葬现场,节目估计会很长,等于一上午都会从电视中度过。

    有几个同学看的格外认真。

    仪式即将开始,画面中的旗子悬停在三分之二的高度上,两方士兵组成的仪仗队排列整齐。

    从仪式正式开始,都在转播现场和周围满满的小老百姓,民众自发前来观礼,不是举着巨幅画像就是摇着旗子。风徐徐吹过,旗子变得猎猎。

    转播中有一次移动的长镜头,镜头中那些观礼的民众不少都在哭泣,当哀乐被仪仗队吹奏,那股浓烈的氛围使得更多的人嚎啕大哭。

    同学们看得无比认真,全班只有借贝当笔记的那个姑娘奋笔疾书,沙沙的书写声音让人不厌其烦。偶有人拿异样的眼神瞪这个姑娘,只不过姑娘一概不理,全身心灌注于抄袭当中。

    这姑娘在班里是个人物,据说背后关系庞大,但具体多么庞大无从得知。只有一点可以证实并非谣言,这所学校的校长时不时用长者的派头对姑娘嘘寒问暖。这也令她霸道许多,谁都不放在眼里,本身热爱运动,做派还虎了吧唧的。

    贝当的邻桌遭到了电视画面的感染,用铅笔刀在桌子上刻了1723几个数字。

    更有甚者有感而发,喊出来吾辈当勉励之的口号。这位同学不光喊了,更是想鼓动其他同学一起喊,却只带来了蚊子一样的哼哼。他很不高兴,认为这个班的同学不爱国。

    系中一霸陈天瞪了意气风发的男同学一眼,那位同学吞了口唾沫乖乖坐下,陈同学家里有钱,他来学电子机械是因为自家的企业需要这方面的技术人才。别的不说,或许这个系里会有几个人毕业后给陈天打工,所以有不少人围在陈同学周围。

    陈同学也区别对待,如贝当这样成绩好的会免于横祸,人家陈公子就是来这边学习和挑选人才来的,成绩好的自然是首选。

    下午放学,胡女士和闺蜜们一起打饭去了,贝当收拾收拾课桌也要去。然而他才抬起一条腿就被拦住了,倒数第二排的姑娘站在贝当面前晃了晃笔记本:“行侠仗义还不忘功课,真是个好孩子。”

    “啊?”

    “啊什么啊,傻里傻气的,你是不是读书读傻了?就那天,望江会馆路口,你不是帮一个乞丐来着。”

    “你怎么知道?你去了?”

    “姑奶奶去那里陪兄弟喝酒,你说巧不巧,出来刚好看见你。整天怂了吧唧的,没想到还是个大善人。放心,姐不白抄你的笔记,请你吃饭。”

    说着姑娘甩了甩利落的马尾走到教室门口,她回过头来命令道:“赶紧的。”

    “不用了,我……”

    “别墨迹,你兜里边没几个子儿了吧?一脸寒酸相,赶紧。”

    贝当甚是窘迫,诚然他最近口袋空空,可尊严不能丢,拒绝的话才到嘴边便被瞪了回去。

    像一个马仔那样跟在后面,书包拖拖拉拉到一晃一晃的,碍于面子,他没敢和姑娘走太近。

    鬼使神差的到了食堂,神使鬼差的把满满的食物放在桌子上,错愕的发现食物已经没了一大半。这都是他贝当平常舍不得要的,也算是饱了口福。

    而加西的另一面,一位老人在傍晚来到了一片墓园,他将一束花献在了没有姓名的墓碑前。在老人身边站着的是守墓人,同样头发花白的年纪。

    “麦田改为工业用地以后,那里埋着的人都迁到这边来了。我从四十年前做了这一行,这座墓就是你要找的。”

    “那后来呢?那个人还来过这边吗?”

    “以前那位小姐常来,不过某天起便一年来一次,可能是搬到别处去了吧。上一次见到她是前面,两年时间不来了。要不去看看访客记录吧,前面的应该还能找到。”

    “好。”

    老人点了点头,他对着墓碑深深鞠躬,随后拄着拐杖陪同守墓人去了这里唯一的小房子。

    在落灰的访客记录中找了许久,守墓人提过来两大摞,这都是前面的记录。

    吹了吹上面的尘土,守墓人解开了细绳说道:“我去里面巡逻一圈,你慢慢找,估计等我回来了也难找到,人太多了。”

    “那您记不记得大概月份?”

    “不记得了。”守墓人摇头,“当时应该是冬季,我只有这么一点印象了。”

    交代完,守墓人打开手电筒出了门。而老人放下拐杖蹲在地上,按照月份归类找到了属于冬季的几个月份,一页一页的看下去,一行一行的看下去,一个名字一个名字的看下去。

    按照惯例,这种记录是不能让无关的人查阅的,但这个老人不同,守墓人接到的通知是尽最大努力提供帮助。

    看了大约一个多小时,老人双眼昏花,而守墓人提着食盒悠哉悠哉的归来。

    “不急,你还没吃饭吧?咱们吃点喝点,慢慢找嘛。”

    “守夜还能喝酒吗?”

    “不碍事,谁回来这地方偷东西?而且吧,喝酒壮胆。”

    两个老头各自拿着茶缸子对饮,期间,守墓人打听老人的身份,老人只说自己是一个被时代遗忘掉的人。这种说辞很奇怪很奇怪,却也一定有一段故事。

    喝完酒,老人继续找下去,直到翻开了某一页,第一行用娟秀的字迹写了两个名字。

    贝基,贝文。

    后面是联系地址,某个外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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