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军偷袭容易,想不吃亏都难,偷鸡不成蚀把米嘛,可一番话被孙尚香说下来,听起来怎么好像孙尚香在怂恿对面的东吴军偷袭,连关羽和曹操的底细都露出来了,这无脑的大小姐啊,“本小姐都懒得骂你们了,记住了,守好湘关,不要出战,关羽就一个人和曹操打,不要出来偷袭,咱不能出兵设伏,容易坏了两家的和气,真要给本小姐抹黑,饶不了你们的狗命。”
蔡琰的笔,停在半空,自从三岁提笔写字,她还是第一次无从下笔,孙尚香这话,蔡琰绞尽脑汁都无法替孙尚香美化,大俗大雅,雅俗共赏啊,只好硬着头皮,屏着气,将孙尚香的原话抄了下去,直到写完,蔡琰才松了一口大气,满头大汗,和刚多人运动完似的,脸色略显虚脱苍白,就像用尽人生全部的才华和笔力,堪堪为孙尚香代笔一次。
“大善!小琰琰这一手字,往后咱家过年的春联,由你全包了。”刘禅眼看蔡琰收了笔,扶了扶蔡琰,不让她软瘫在地,一手执起风筝,看了看上面的字,书法写得极美,一个个字龙飞凤舞,内容却粗俗得和买菜的大妈对线似的,“香香小妈,这信...同样新颖罕见,看了沁人心脾啊,香!真香!不愧是香香小妈和有书香气息的小琰琰合力而作,我都不舍得让我的大鸟去送信了。”
刘禅只是说说,蔡琰心里高兴,脸上娇羞不已,她自小埋头读书练字,除了她爹蔡邕之外,就只见过刘禅这一个男人,哪里经受得住刘禅的油嘴滑舌,羞得不敢抬头了,孙尚香一开始也高兴,刘禅这熊孩子还是识货的,对她口述的信大为称赞,但刘禅想把他的大鸟藏起来,不放飞到江对岸,把书信捎过去,那孙尚香就不乐意了。
“阿斗,你别闹,这信是给我二哥的,你要是喜欢,等回去之后,咱家的纸得留给琰妹妹练字,你可以把衣服脱了,到时还是本小姐口述,琰妹妹执笔,给你在衣服上写一份。”孙尚香难得这么有诗情画意,巴不得把信送到湘关,再由湘关的吴将把信传给吴国太和孙权,然后传遍整个东吴,孙尚香这大小姐也能像蔡琰一样,吊点才气和虚名,“你喜欢,又不嫌丢人,哪怕是写在身上,我们都会帮你的,就是涂上了笔墨,浑身看起来黑乎乎的,跟曹操似的,而皇叔长得白净,怕是要骂你的。”
“免了,免了,香香小妈,你这一说,我都觉得手里的大鸟烫手了,这只风筝再不放飞,对方的东吴军不急,香香小妈肯定急了。行了,以后在家闲着没事,可以给你们做风筝玩。”刘禅先将风筝脱手,扯着风筝的线,慢慢地放飞风筝,只让风筝缓缓升空,没有控制风筝飞行的方向,孙尚香想捎信是有心了,可也得刘禅知道对面的孙权军窝在哪才行,不然这大鸟随便乱放,是要粗大事的,“这一次还是将这大鸟放飞吧,算是给大舅哥孙权一份薄礼,只是江面上,白雾盛浓,我们又不知东吴军驻守在河对岸哪个位置?别等我们放鸟过去,落在无人区域,无人知晓,好心没办成好事啊。”
“夫君说得有理,深谋远虑,送信嘛,总得有个地址,就跟豪车里面都有个车牌号,不过夫君不用发愁,想探知东吴军在哪里,很容易嘛,问我就行了。别看我平时只做点木工小玩意,其实我还能观天象,能掐会算呢。”黄月英没能混上女子军团的高层,可身材真不能小看,只见黄月英挤了挤,来到刘禅面前,挽起刘禅的手臂,抹了抹眼睛,发动女子军团的观星奖励,瞬间就像开启了透视,孙权军的老底全露光了,大量的东吴军就驻扎在河边,伴水而居,“夫君,妾身就献丑了。且看,观星!浓雾开!夫君,你看,东吴军就在江对岸那里,和我们正对面呢,咦,他们居然在埋锅造饭了,好早哦,真是一群饭桶。”
其实,不怪东吴军吃得早,兵马驻扎在河边,又是水军,吃饭太晚的话,夜露和浓雾一重,想生火都难,拖到晚上再起炊烟,那就太废柴了。
“月英,你真是本夫君的贴心小棉被,有你在,本夫君的大鸟就不会迷路乱飞了,接下来就让我来控制大鸟,看我怎么把信送到他们手里,最好是送到他们的锅里,给他们增加一道大鸟野味。”刘禅借着黄月英的观星,透过浓雾,估摸准了孙权的东吴军所在,将风筝的线一甩手,全放了,那风筝就像一只大鸟,看到了地上蠕动的毛毛虫一样,拼命地钻了过去,“瞧好了,放风筝呀,看的就是风,顺风和逆风都能放风筝,最重要的是技术,任何大鸟,当主人的只能顺着它,可以拉扯,不能硬拽。”
“叮咚!恭喜宿主收集了风筝飞落东吴军,吓得孙权麾下的兵马大惊失色,以为有敌袭,连饭都顾不上吃了,甚至有的直接把锅扣倒,用脚踩灭了篝火,浓雾之下,军心浮动所产生的恶感,获得奖励:白衣套装。江面的浓雾渐渐延伸到河岸上,宿主可以令人穿上白衣套装,伪装起来。不管孙权军偷不偷袭,穿上白衣套装,就和融入浓雾一样,根本就分辩不清。倘若孙权军不搞事情,宿主的兵马换上白衣套装,去帮关羽攻打曹操,也是很香的。白衣套装有白色的披风、白色的披甲、鞋子、头盔等等,请宿主尽快下令换装,尤其是宿主身边的美女们,换上白衣,白色显身材,会更加青春靓丽。”
东吴军!
“敌袭!敌袭!快!吹号集结,禀报将军。”
“别吃了,敌军都闯入大营内了,你还吃...哎,把那只鸡腿给我留着,松口,松口。”
“将军,有敌袭,请将军速速上船,不可中了敌军的奸计。”
一时之间,小小的风筝,搞得东吴人仰马翻。
蔡琰的笔,停在半空,自从三岁提笔写字,她还是第一次无从下笔,孙尚香这话,蔡琰绞尽脑汁都无法替孙尚香美化,大俗大雅,雅俗共赏啊,只好硬着头皮,屏着气,将孙尚香的原话抄了下去,直到写完,蔡琰才松了一口大气,满头大汗,和刚多人运动完似的,脸色略显虚脱苍白,就像用尽人生全部的才华和笔力,堪堪为孙尚香代笔一次。
“大善!小琰琰这一手字,往后咱家过年的春联,由你全包了。”刘禅眼看蔡琰收了笔,扶了扶蔡琰,不让她软瘫在地,一手执起风筝,看了看上面的字,书法写得极美,一个个字龙飞凤舞,内容却粗俗得和买菜的大妈对线似的,“香香小妈,这信...同样新颖罕见,看了沁人心脾啊,香!真香!不愧是香香小妈和有书香气息的小琰琰合力而作,我都不舍得让我的大鸟去送信了。”
刘禅只是说说,蔡琰心里高兴,脸上娇羞不已,她自小埋头读书练字,除了她爹蔡邕之外,就只见过刘禅这一个男人,哪里经受得住刘禅的油嘴滑舌,羞得不敢抬头了,孙尚香一开始也高兴,刘禅这熊孩子还是识货的,对她口述的信大为称赞,但刘禅想把他的大鸟藏起来,不放飞到江对岸,把书信捎过去,那孙尚香就不乐意了。
“阿斗,你别闹,这信是给我二哥的,你要是喜欢,等回去之后,咱家的纸得留给琰妹妹练字,你可以把衣服脱了,到时还是本小姐口述,琰妹妹执笔,给你在衣服上写一份。”孙尚香难得这么有诗情画意,巴不得把信送到湘关,再由湘关的吴将把信传给吴国太和孙权,然后传遍整个东吴,孙尚香这大小姐也能像蔡琰一样,吊点才气和虚名,“你喜欢,又不嫌丢人,哪怕是写在身上,我们都会帮你的,就是涂上了笔墨,浑身看起来黑乎乎的,跟曹操似的,而皇叔长得白净,怕是要骂你的。”
“免了,免了,香香小妈,你这一说,我都觉得手里的大鸟烫手了,这只风筝再不放飞,对方的东吴军不急,香香小妈肯定急了。行了,以后在家闲着没事,可以给你们做风筝玩。”刘禅先将风筝脱手,扯着风筝的线,慢慢地放飞风筝,只让风筝缓缓升空,没有控制风筝飞行的方向,孙尚香想捎信是有心了,可也得刘禅知道对面的孙权军窝在哪才行,不然这大鸟随便乱放,是要粗大事的,“这一次还是将这大鸟放飞吧,算是给大舅哥孙权一份薄礼,只是江面上,白雾盛浓,我们又不知东吴军驻守在河对岸哪个位置?别等我们放鸟过去,落在无人区域,无人知晓,好心没办成好事啊。”
“夫君说得有理,深谋远虑,送信嘛,总得有个地址,就跟豪车里面都有个车牌号,不过夫君不用发愁,想探知东吴军在哪里,很容易嘛,问我就行了。别看我平时只做点木工小玩意,其实我还能观天象,能掐会算呢。”黄月英没能混上女子军团的高层,可身材真不能小看,只见黄月英挤了挤,来到刘禅面前,挽起刘禅的手臂,抹了抹眼睛,发动女子军团的观星奖励,瞬间就像开启了透视,孙权军的老底全露光了,大量的东吴军就驻扎在河边,伴水而居,“夫君,妾身就献丑了。且看,观星!浓雾开!夫君,你看,东吴军就在江对岸那里,和我们正对面呢,咦,他们居然在埋锅造饭了,好早哦,真是一群饭桶。”
其实,不怪东吴军吃得早,兵马驻扎在河边,又是水军,吃饭太晚的话,夜露和浓雾一重,想生火都难,拖到晚上再起炊烟,那就太废柴了。
“月英,你真是本夫君的贴心小棉被,有你在,本夫君的大鸟就不会迷路乱飞了,接下来就让我来控制大鸟,看我怎么把信送到他们手里,最好是送到他们的锅里,给他们增加一道大鸟野味。”刘禅借着黄月英的观星,透过浓雾,估摸准了孙权的东吴军所在,将风筝的线一甩手,全放了,那风筝就像一只大鸟,看到了地上蠕动的毛毛虫一样,拼命地钻了过去,“瞧好了,放风筝呀,看的就是风,顺风和逆风都能放风筝,最重要的是技术,任何大鸟,当主人的只能顺着它,可以拉扯,不能硬拽。”
“叮咚!恭喜宿主收集了风筝飞落东吴军,吓得孙权麾下的兵马大惊失色,以为有敌袭,连饭都顾不上吃了,甚至有的直接把锅扣倒,用脚踩灭了篝火,浓雾之下,军心浮动所产生的恶感,获得奖励:白衣套装。江面的浓雾渐渐延伸到河岸上,宿主可以令人穿上白衣套装,伪装起来。不管孙权军偷不偷袭,穿上白衣套装,就和融入浓雾一样,根本就分辩不清。倘若孙权军不搞事情,宿主的兵马换上白衣套装,去帮关羽攻打曹操,也是很香的。白衣套装有白色的披风、白色的披甲、鞋子、头盔等等,请宿主尽快下令换装,尤其是宿主身边的美女们,换上白衣,白色显身材,会更加青春靓丽。”
东吴军!
“敌袭!敌袭!快!吹号集结,禀报将军。”
“别吃了,敌军都闯入大营内了,你还吃...哎,把那只鸡腿给我留着,松口,松口。”
“将军,有敌袭,请将军速速上船,不可中了敌军的奸计。”
一时之间,小小的风筝,搞得东吴人仰马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