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晨巫,以后我可不是首领了,毛奶奶也不是巫了!”

    烈速度很快,身旁跟着一只巨大的黑鲁加,声音爽朗。

    何晨迎了上去。

    烈冲过来,速度变慢,然后给了何晨一个大大的熊抱。

    确实是“熊抱”,烈像一头熊,何晨则最多是熊的一只大腿。

    “哈哈,晨巫!”

    烈直接把何晨抱起来,重重拍了拍何晨的后背。

    何晨感觉自己可能被一头披着人皮的圈圈熊攻击了。

    “你这根什么来着?哦对,鱼竿,真的不错。”烈摸了摸何晨的骨竿。

    他一直觊觎何晨的骨竿,当然,何晨一直就是不给他。

    “害,不是早就给你一根了吗?”

    何晨让毛亲自做了一根骨质的,用新的钓竿换了两条角金鱼过来。

    “那根太脆,被他弄断了。”

    黑狗部落的大部队紧随其后,一马当先的正是骑着精英级黑鲁加的毛巫。

    毛巫看起来很老迈,听说之前又和水部落那两兄弟碰撞过几次,这让她略微受伤。

    水部落果然被何晨骗了!

    他们大肆扩张,甚至何晨怀疑,水部落才是想统一整个盆地的部落!

    “没事,大荒里面什么都有,再做一根就好了。”

    何晨笑了笑,和毛巫招了招手:“当然,只要有贡献点。”

    说到这里,烈的脸垮了下来,甚至毛巫都僵了僵。

    大荒的贡献点什么都可以买,但是就是很难赚!

    何晨把大荒的货币体系定的死死的,特别是定价,都不高。

    在没有度量衡的时候,买卖其实都不太方便。

    但是现在很多东西都不方便,度量衡还不到出来的时候,也没具备出现的条件,所以只有凭感觉买卖了。

    “走,我们先进去吧,屋子之类的已经准备好了,不过家具之类的只有你们自己去置备了。”

    何晨走在前面,带着众人往土墙那边走,土墙那里的土梯子又扩建了几个,够他们走的。

    不过何晨觉得还是不够用,准备往后搞扇大门。

    反正水季过了,暂时不会有大水蔓延了。

    当然,何晨准备后面加高大荒部落的地势,用土累积,这样以后都不会遭受到大水的威胁了。

    一行人走着,毛忽然上前来:

    “晨巫,那位序巫……”

    “哦,序大哥啊,在挑粪。”

    何晨很随意地回了一句。

    因为序实在无力偿还债务,特别是有的时候秋还会买些骨饰之类的,让原本贫穷的他更是雪上加霜。

    所以,他一问之下才知道,最赚钱的除了捕猎竟然就是挑粪了!

    捕猎是不可能的,作为佛系人士,序不可能主动杀生的。

    所以,他就挑了没人愿意做的活儿。

    “这……”毛巫愣住了,不过身下的黑鲁加继续走,所以她也没停下身子。

    挑粪,这种活儿能他干?

    他不是巨流部落的巫吗?

    “他不是你的兄弟吗……”毛巫有些不可置信。

    要知道,作为巫的她,已经很多年没有亲自干活儿了,不管是打猎还是烤肉,自然有人烤好了盛给她。

    如果她有个姐妹,肯定也和她一样的。

    “害,这是序大哥自己要求的,没办法,缺钱嘛!”

    何晨笑了笑。

    其实大荒部落这样的生活特别吸引序。

    因为从前在巨流部落,他总要吃肉的,特别是没有多余树果的时候。

    不像在这里,什么东西都可以买卖,而不是寄托于狩猎队带回什么。

    他就从来只买树果吃,最多时不时跟着何晨他们吃点鱼。

    嗯,顺带的,偶尔地吃一点。

    在外面流浪久了,静下来,会觉得很幸福,序和秋就是这样的状态。

    “毛巫……”

    何晨正欲说什么,毛巫打断了他:“别毛巫毛巫地叫了,以后只有大荒部落,没有黑狗部落,只有大荒晨巫,没有毛巫!”

    说着,毛巫眼神示意了一下烈。

    烈傻了吧唧地挠了挠头:“毛奶奶,你看我干什么?”

    毛巫眼睛一瞪,一巴掌拍烈锃亮的脑门上:“之前怎么教你的?!”

    烈恍然道:“那个啥,以后没有黑狗的烈巫,只有……不是,以后没有黑狗的烈首领,只有大荒的烈首领!”

    何晨哭笑不得。

    合着你要把我翅叔怎么样?

    不过他也明白了毛巫的意思,不由得赞叹这姜还是老的辣,知道大荒部落需要的是什么。

    大荒需要的是黑狗这样的友善部落!而不是像之前角带领的黄虫部落那样,居心叵测的部落。

    于是他正色道:“在我眼里,从今往后只有大荒人!”

    他的意思也很明显,就是他将会一视同仁,不会带有什么偏见。

    “好,好崽子。”

    毛巫没叫晨巫,而是以“崽子”这种更亲近的称呼:“你叫我毛奶奶吧。”

    何晨点点头:“毛奶奶,走吧。”

    两个巫的亲近,也意味着两个部落的亲近。

    ……

    一路走走停停。

    其实黑狗部落大部分人都在大荒了,只有狩猎队的人还没全部来过大荒。

    所以这次听说黑狗部落要整体并入大荒,那些黑狗部落的人都跑来迎接。

    含羞苞和蘑蘑菇部落也一样。

    这两个部落何晨还没去谈,不过有毛巫在,基本上可以肯定那两个部落也跑不了了。

    这是一种以小博大的壮举!

    要知道,大荒部落整个加起来也就一百人左右!

    而黑狗部落五百人,含羞苞和蘑蘑菇加起来估计将近三百人。

    一百人的部落,合并了八百人的部落,而且还是以一百人的部落为主!

    何晨一开始头很痛,不知道怎么办。

    不过渐渐梳理之后,他大致懂了。

    “诸位,我们先去丰碑山!”

    何晨朗声道。

    他用波导之力扩大了声音传播的范围。

    他为众人准备了一场演出,或者说,准备了一场为新加入者的欢迎仪式。

    虽然大荒已经学会了制作最简单的酒,不过现在粮食不够吃,何晨禁止了。

    所以并不是烤肉美酒的欢迎仪式,而是演唱!

    大荒之歌!

    接下来每天,何晨都要在晚上吃饭的时候,组织大家唱大荒之歌。

    等大家被这首歌洗脑,牢牢记住以后,不管是经历战斗还是什么。

    唱起这首歌,就会有更深的体悟。

    更加爱大荒。

    “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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