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君城,凤曦殿。

    月色朦胧,如水般洒落在大地上。

    夜里吹来一阵微凉的风,撩起城楼一件华贵精美的大红衣袍,露出两条肌肤胜雪的美腿。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

    赵贞娴站在城楼高处,秋水般的美眸望着宁静的城镇,心中一片惆怅若失。

    在她背后的厢房里,放着一个木架,上面端放着两柄剑。

    一柄名曰盘龙!

    一柄名曰玄青!

    是那人留下的,雾山一别,已经是过了三天。

    这几天,赵贞娴度日如年,脑子总是闪过陆尘那张冷峻的脸庞,当日在雾山两人发生的情景仿佛浮光掠影,不断在脑海中回放。

    离开雾山后,陆尘不知所踪。

    后来一打听,才知道青州发生了一场惊天动地的宗派战争,以万兽山为首,七股势力围攻流云剑宗。双方展开一场疯狂厮杀,死伤无数。

    就在流云剑宗生死存亡时刻,陆尘骑着火麒麟赶到,以一己之力,力挽狂澜。

    不仅震退七股势力,而且还与七杀中的贪狼展开疯狂厮杀,震动整个天下,九州大地仿佛发生了地震一般,引起一场巨大轰动。

    这一战,不仅令陆尘名震天下,而且更是造就了一个新的神话诞生。

    可惜,自此以后,陆尘仿佛销声敛迹了一般,再无踪迹。

    他会去哪里?

    他忘记了在雾山的那一夜吗?

    难道他的心中没有她么?

    赵贞娴心中没有答案,她一直在等他的答案,也许这个答案永远不会有答案。

    但她自己已经有了答案。

    陆尘与独孤侠在雾山告别后,只身一人出了燕州拥雪关,踏上了辽阔的西北大草原。

    西北大草原,地广人稀,广袤无垠。

    论面积,估计有九州三分之二大小,但是却远没有九州富饶。

    位于九州东北部,沿着太阳升起的方向,一直往东边走,则会走到靠近东海的海岸线。

    在这片无边浩荡的草原上,总共有三大部落,分别是血狼部落,金刀部落,天鹰部落。

    每一个部落都掌管着数百万的人口,除此之外,草原上还散落着很多小部落,零零散散生活在草原各处,草原上土地贫瘠,气候寒冷干燥,只适合养殖牛羊牲畜。

    虽然西北大草原人数不少,但是由于地广人稀,所以很少在草原上看到人影。即便是看到,也只是偶尔看到两个汉子驱赶着羊群,骑着马在草原上飞奔而过。

    陆尘第一次踏入草原上的时候,感觉非常震撼。

    草原上,一望无际,看不到任何城池,只有寒冷干燥,连绵起伏的丘原。

    入目之后,则是无尽的蓝天白云,以及脚下无边无际的大地。

    天似穹庐,笼盖四方。

    他踏出燕州后,由北向东,一路步行,大约走了六天后,他看到了一望无际的草原,头顶天空一片湛蓝,丝绢般的白云随风飘荡着,大地上则是成群成群的牛羊牲畜。咩咩的叫着,别

    具一番风景。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地见牛羊。

    现在已经是干燥凉爽的秋夏时节,草原上的野草呈现出了枯黄之色。虽然看不到春天那种欣欣向荣的景色,但是那无边的浩广也令陆尘心潮起伏。

    在陆尘的眼中,头顶是蓝天白云,脚下则是无边的草原大地。

    一个人独行在浩广的大地上,就像是一粒沙子,显得那么的渺小,微不足道。

    他这次出了九州,除了想要帮助李梦君寻找复活的宝物外,更是磨练自己的意志,提高自己的心境。

    他跨入先天金丹虽然不久,经过多次际遇,令他实力突飞猛进,达到了先天巅峰。

    但是这还不够,因为他还清楚,在先天之上,还有更高的境界需要突破。

    就比如贪狼这种达到虚神境的超级高手,九州大地像他这样的高手肯定还有很多,只是这些人避世修行,不足世俗所知罢了。

    而他想要达到这个境界,光是炼化天地灵气,提高力量是不够,还需要对心境的磨练。

    后天武者锻炼筋骨,熬炼肉身,那是奠定根基。

    先天之境则是炼化天地灵气,滋润筋骨,将人体潜力激发到极致。

    想要成先天跨入虚神境界,则是对心境的一种考验。

    心境强大,则无所畏惧,披荆斩棘。

    心境弱小,则意志消沉,畏首畏尾。

    提升心境,就是提高泥丸宫中的精神力量。

    不过想要提高精神力量,比提高人体潜力艰难百倍。

    因为人体是根基,经过日积月累的锻炼和修行,便可以与日俱增。

    而精神力量,虚无缥缈,潜藏于身体最神秘的泥丸宫,根本没有办法修炼。

    唯一能提高心境的方法,便是放开心灵,走进大自然,用心去感悟天地间的一草一木。

    就好比一颗树苗要长成一颗苍天大树,光是阳光雨露是不够,它还需要狂风暴雨的抽打,才能一次次茁壮成长。

    辽阔的草原上,陆尘穿着一件破旧的藏青色衣袍,宛若苦行僧一般,行走在宽广的大地上,风沙袭来,不断卷起他的衣袍,猎猎作响。

    草原上有很多放养牛羊的人们,他们看到独行的陆尘,不断投来诧异的目光。

    一个人敢在草原上行走,真有胆色。

    走在无边的草地上,陆尘整个人脸上不禁露出发自内心的笑容,远离仇恨,远离恩怨是非,放下心中一切,心境感觉特别舒坦。

    生活便是一场修行。

    得意时,一日看尽长安花。

    艰难时,潦倒新亭浊酒杯。

    这是生命在向高处跋涉,路过的都将成为风景,而他将要攀登一座又一座高山。

    生命不息,奋斗不止!

    进入草原的第一个月,陆尘一路风餐露宿,以大地为床,以天地为被。

    脚踏大地,感受大地的浩广与辽阔。

    迎风赶路,领会风飘万物的柔和气息。

    时间一晃,便是一个多月过去了。在这段时间内,他都在潜修研究开拓属于自己的道路。

    看斗转星移!

    观草木枯荣!

    见日月更替!

    略有感悟,他便挥剑修炼起来,一招一式,随心所欲。整个人完全沉浸在天地奥妙中。

    忘却了烦恼怒,放下了心中仇恨,放下了过往种种,眼中只有着浩瀚天地。

    晴朗夜空下,头顶苍穹,群星璀璨,仿佛触手可及,犹如置身梦境。

    在草原上过夜,非常寒冷,冷风刮起来,跟刀子割肉一般难受。一般人可受不了。不过以陆尘如今的实力,这点寒冷对他根本没什么影响。

    他躺着柔软的草地上,望着头顶那片星辰,他隐约觉得,这天地之间似乎有种无形的规则在悄然运转着,那是超越凡人所能想象的力量,对他的心灵触动极大。

    夜色褪去,东边亮起一抹鱼肚白,通红的太阳冉冉升起,向天地洒下万丈光芒。

    陆尘盘腿静坐,呼吸有节奏的起伏,筋骨内不断传来微微颤栗的声音,那是筋骨在吸收天地灵气后,正在发生微妙变化,令他的身体素质更进一步。

    他睁开眼,望着天边的朝阳,金灿灿的阳光洒落在他身上,暖洋洋的,心灵前所未有的平静。

    “朝闻道,夕死可矣!”

    陆尘站起身来,自从他进入草原上,放下所有恩恩怨怨后,对心境的感悟也越来越清晰。

    正所谓,有舍有得。

    以前他生活在仇恨和世俗恩怨中,心灵一直被七情六欲束缚,所以他的心境才会停滞不前。

    一味的杀戮只会让他迷失本性,唯有一颗向善之心,才能贴近自然,感受万物奥妙。

    这第一个月的时间,他一直在草原外围徘徊,一切都很平淡。

    然而进入草原深处,大约六七百里后,他便见到了草原势力彼此厮杀的血腥一幕。

    那是一个小型部落,大约栖息着四五百人左右,他们夜晚载歌载舞,白天放养牛羊,民风淳朴,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

    然而,一支大约千人左右的骑兵忽然杀到,二话不说,便是开始疯狂屠戮部落里面的子民。

    那一战,血流成河。

    小型部落数以百计的子民被屠杀致死,男女老少,一个不留。

    那些骑兵杀人之后,狠狠掠夺了一番,便转身离开了这片草原。

    杀戮,血腥,让陆尘见识到了草原黑暗的一面。

    陆尘找人打听了一下,才知道,原来那支骑兵是血狼部落的军队。

    而那支小部落则是夜狼部落下面的一个附属部落,因为交不起足够的供奉,则是面临了一场惨绝人寰的屠杀。

    在草原上,部落彼此厮杀很常见。就犹如野兽要吃牛羊,而牛羊要吃青草,野兽死后化为肥料滋养大地一般,是天理循环。

    生活中的人类就如同大自然的天理循环一般。

    强大的武者就是野兽,而弱小的平民则是牛羊。

    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天地法则,无处不在。

    陆尘没有理会这些世俗厮杀,一心感悟天地奥妙,一步步往草原深处走。

    见识越多,对他的心灵感触越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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