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惹,不敢惹。

    守兵们颤颤巍巍,全都止住步子,不敢上前,有的守兵竟害怕得连朴刀都给收起来了。

    张让之名,畏之如虎狼呀。

    程远志笑了。

    这群守兵,就是大汉的吸血虫,敲打和恐吓一番,也是为民除害,做做好事。

    可惜的是被这么一闹,程远志不得不将马车赶进洛阳城了,要是现在还掉头奔走,那就露了馅。

    张让的钱,怎么可能往外头送呢。

    程远志完全无视了城门的守兵,回到马车前,两脚一蹬,跳上了马车,冷着脸将马鞭扔回给邓茂。

    负责赶车的邓茂连忙双手接过马鞭,满头大汗,心有余悸地问道:

    “刺史大人,末将这就快马加鞭往回赶,保证不会再掉落一枚钱。”

    邓茂刚才可是听得明明白白的,程远志说了,掉了一枚铜钱,可是得用人头抵债的,邓茂将马鞭高高扬起,就要将气出在驴马身上。

    一贯钱有一千枚,十万贯实在是太多了,掉个一二枚,也是常事。但闹出来的事情,全由邓茂引起,邓茂心里就不爽快了。

    “咦?你等等,把马鞭给本刺史。”程远志眉头一扬,懒得继续骂邓茂了,这个猪队友。

    邓茂不明所已,将马鞭还了回去,暗道:

    “该不会是刺史大人信不过我?自己想赶这马车?那太操心了。”

    邓茂已经开始幻想自己安坐在马车上,闭目养神的舒服模样。

    程远志伸手一抢,一拿到马鞭,照着赶车抽马的节奏,那鞭子就往邓茂身上招呼,怒道:

    “本刺史让你回赶,你就掉钱;让你进城,你就回赶。非要跟本刺史过不去,是不是?看本刺史抽不抽死你,还爱不爱自作主张?”

    一鞭又一鞭,鞭鞭到肉,鞭鞭起响。

    整整抽了十来鞭,抽到程远志握鞭的手生疼,最后一鞭才连鞭子都抽了过去。

    邓茂一开始还闷哼了几句,然后便发现越哼,程远志抽得越凶猛,只能咬紧牙,不敢出声了。

    邓茂的眼泪无声地流淌,怎么就这么不小心呢,顶头上司还没发号施令,急个毛呀,这下好了,白挨鞭打了呗。

    感受到身上的鞭子没有再落下,邓茂赶紧将程远志扔来的鞭子捡了起来,狠狠地抽了一下驴马,赶着马车进了洛阳城门。

    进了城门,邓茂将马车驱到一处空地,停了下来,这回不敢再自作主张了,程远志还没说进城之后,去哪儿呢。

    在城外,说这马车里的钱是张让的,可邓茂才不信进了城,程远志会老老实实将钱送去给张让。

    “咋了?怎么停下来了?赶个马车,这才多久,要偷懒了?自己抽自己鞭子,别让本刺史再动手,本刺史真要动手,可就动刀了,鞭打没意思,刀砍来得刺激。”

    程远志学着张让,阴阳怪气地吓唬邓茂。

    邓茂一听,猛地拿起鞭子对自己就是一抽,自己抽自己还能有分寸,控制好力道,忍着痛,强颜欢笑道:

    “刺史大人,你还没说咱进城之后,去哪呢,末将不敢妄自猜测刺史大人的想法和行踪,所以在此等着刺史大人的指示呢。”

    程远志点了点头,这邓茂算是学乖了,士别半日,得刮目相看了,正好考验一下邓茂,程远志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邓茂,笑了笑道:

    “去哪这个还用问吗?你自己好好想想。本刺史且问你,这马车上装的是什么?应该将马车驾到哪里去?”

    三连问!

    难得听到程远志会这么平心静气地说话,邓茂停下了鞭打,结束了自虐,假装想了想,答道:

    “刺史大人,这马车里装的是钱,之前在城门外,你说是什么常侍张让的,那末将是不是将这马车赶到那个张让的府上?”

    完美!

    邓茂从来没觉得自己的脑子这么好使。

    程远志气得瞅了瞅附近,发现除了邓茂手里的马鞭之外,没有顺手的了,罢了,不抽邓茂了,这货已是傻子一个,再抽现在怕是连马车都不知怎么赶了。

    “马车装的是钱,可你的脑子却是空空的,也不装点东西。那张让是个宦官,你觉得本刺史能千里迢迢来给他送钱?还送府上?可笑。哼,别哆嗦了,给本刺史将这马车赶到洛阳城里,最大的粮商那儿去,咱花钱去,买米买粮。”

    这笔钱进了洛阳城,再想运出去,那难如登天。

    干脆花了得了。

    粮商?

    去粮商那儿做什么?

    这年代,士农工商,当属商贾最为贱业,比打铁、酿酒、卖肉的匠人还要受人唾弃。

    邓茂想不明白,这粮米有什么好买的,没得吃了,那就抢呗。自从加入太平天道,邓茂吃的全是霸王餐,吃饭就从来没付过钱。

    没粮了,那多容易,率领黄巾大军,像蝗虫一样,指哪打哪,走到哪抢到哪,肯定能捞到一些粮米,勉强糊糊口。

    但这一回,邓茂不敢多问了,更不敢反驳。程远志爱去哪,便去哪,反正马车上的钱又不是邓茂的。

    邓茂轻甩着马鞭,赶着马车,一路瞅过去,粮商好找呀,能在洛阳当粮商的,基本都是各地的大户,有名的富商巨贾,逛逛就能看到了。

    没逛完整条街,邓茂就再次将马车停了下来,停在一家粮铺门口,轻声细语地汇报道:

    “刺史大人,你找的粮商到了,这儿有一处粮铺,末将看规模还不小,门口摆着好几斗粮米呢。”

    大汉朝时,人们也吃五谷杂粮,而洛阳这里主要是吃五谷之一的稷,以稷米为粮。

    所谓五谷则为麻、黍、稷、麦、菽,没错,没有稻米。稻米主要盛产于南方,和蜀黍一样。而黍便是黄米,稷也唤作粟,主要是小米。

    洛阳位于黄河流域,大汉天下各州郡都以洛阳为首,以粟米为主食,麦和菽(豆类)还没成为百姓的主粮。

    闻言,程远志抬头一扫,映入眼帘的是一家干净明亮的粮铺,门前挂着一面旗帜,上面写着粮铺名字,还顺便打了个广告:

    “甄记!百年老店甄米铺,如假包换无掺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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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三国当暴君所有内容均来自互联网,笔趣阁只为原作者小巧针管的小说进行宣传。欢迎各位书友支持 第二四章 以稷米为粮-回到三国的特种狙击手最新章节,回到三国当暴君,笔趣阁并收藏回到三国当暴君最新章节 伏天记笔趣阁最新章节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