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最后,金白净终于屈服了。
或者说他也可以负隅顽抗,但最后的结果只怕更坏。百济人和倭人憋着气要对新罗动手,只要大隋放任不管,到最后新罗的下场一定不会很好。
六月七日,金白净正式下令向大隋投降。同日,新罗派出以金后稷为代表的使节,与大隋签订城下之盟。
大隋还算优待新罗,没有以亡国待遇要求新罗,没让金白净在国人面前丢脸。否则金白净穿着小衣,打着白幡跪在城门前迎接,那脸也就丢尽了。
《金城条约》基本上按照大隋的要求制定的。有和百济人的《泗沘条约》作为母本,新条约的内容几乎无需更改。
对于新罗人来说,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只要不亡国,再是不愿意,也得捏着鼻子,照单全收。
其实条约林林总总十多条,最核心的问题也就是称臣,朝觐,出质,纳贡,割地和赔款。其它的都是附属的条约。
对于新罗来说,称臣没问题,纳贡和赔款也可以接受,甚至割地也能接受,最大的问题反而是出质了。
新罗其实比百济还要穷,毕竟其海贸并不如百济发达,而且这几年为了抵御高句丽、百济,还把有限的收入全用到军事之上。但是面对赔款、纳贡数额,有百济的例子,新罗也没法推脱。
其实金白净心中有数,只要能让大隋退兵,然后体面的结束这场战争,什么要求都可以答应,至于能不能实现承诺,尽力而为呗。
这次新罗人比百济人更直接,金白净直接下令打开府库,请大隋自行收取。要什么给什么,给不了了,砸锅卖铁想法给,再给不了的,只能欠着。
至于新罗人府库之中,都快能跑耗子了。
新罗人如此配合的态度,让大隋也没法生气,到最后,搬空了新罗府库,连王宫和大臣那都搜刮了一遍,实际上连一半赔款也没完成,剩下的,只得加利息欠着了。
至于割地,北面的高句丽故地管不了,现在其大部为隋军所占领。
而对于隋军要复伽倻国,那也是没办法的事。为了不让隋人或者百济人插手,金白净只得干净麻利地同意了。不过他也是想方设法往里面添钉子,以使得可以控制伽倻国的内政。
所以说这些东西,虽然苛刻,但都有可操作的空间。
但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新罗没有太子,无法前往大隋为质。
金白净登基三十多年,只有三个女儿,没有一个儿子。不过按道理来说,没有儿子,也可以过继一个,这种事又不是没有过,汉宣帝、汉桓帝、汉灵帝等人俱是由旁支承继大统的,但这并不影响他们的帝位。
实际上金白净也是承继的他叔叔的帝位。他是真兴王孙,太子铜轮之子,真智王侄。其父早死,其叔继位,后来真智王被废,又传到他这里。
但现在问题是,旁支里也没有一个有资格继承大位的人。
说到这,不得不提新罗的骨品制度。
人类的历史是以血缘为传承的,所以名义上也就有了高低贵贱之分。整个人类史上,直到近代,除了喊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中国,其余诸国,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都是以出身来分贵贱的。
新罗人也是如此。
新罗的骨品制度,简单来说就是新罗贵族按血统确定等级身份及相应官阶,不同骨品不通婚姻。骨品世袭不变。这一制度按个人骨品即世袭血统决定受尊敬程度,根据不同等级分别制定出担任官职的最高限度,达到一定骨品等级的,才可以授予一定的官职,
新罗国的统治集团是由三姓王族和六部贵族(崔、郑、李、薛、裴、孙)组成,朴、昔、金三家王族地位最高,称为“圣骨”(第一骨),大小贵族依次分为“真骨”(或第二骨)、六头品、五头品、四头品等四个等级。
其中决定骨品的不仅有父亲的身份,还有母亲的身份。所以“圣骨”和“圣骨”的孩子才能叫“圣骨”,而“圣骨”和“真骨”的孩子只能算“真骨”。
后世的“贱骨头”的说法便由此而来。
要想保住骨品,只能近亲结婚,所以新罗王室多是哥哥娶妹妹,叔叔娶侄女。金白净的父亲铜轮太子便娶的是自己的亲姑姑。
但学过进化论的都知道近亲结婚的危害,所以到了金白净这一辈,妻子摩耶夫人就只生下一个“圣骨”女儿金德曼,至于其他庶出的子女,不论年纪、排行,是没有资格继承王位的。而整个金氏家族、朴氏家族、昔氏家族,除了金德曼几岁的堂妹金胜曼,竟然都没有“圣骨”了。
所以要立谁为太子就成了难题。
理论上讲,只有金德曼可以继承大位。
金德曼年十七岁,并无婚配,姿质丰丽,性格宽厚仁慈,聪明机敏。
若是个男子,为质也就去了,一个女儿家,还是整个新罗唯一的希望,新罗人当然不想金德曼前往大隋。
新罗人不愿意,黄明俊也不想。
中国人讲究父死子继,一个女儿家算怎么回事。
不过裴世清曾仔细地研究过东亚各国的历史,了解新罗的帝位传承。别看金德曼是个女的,但大隋握有金德曼,就拥有随时可以处置新罗的机会。
而且金德曼是个未婚女子,而新罗又无其他“圣骨”,别说下一代新罗王,下下代新罗王,也是大隋说了算。
黄明俊听裴世清讲了金德曼的地位,也是大惊,心里倒是跳出另一个想法。
既然新罗人搞什么“圣骨”,金德曼必须得嫁给“圣骨”,那以卫公的地位,怎么也得比什么“圣骨”地位高吧,让卫公纳了这女人为妾,生下的孩子当新罗王,不就没问题了。
于是黄明俊一改之前的态度,严令新罗必须以金德曼为质,同时明立金德曼为皇太女。
金白净付出了这么多,虽然不舍女儿,但也能舍得出去。
于是金白净明文册封嫡女金德曼为皇太女,以其为质。至此,新罗也如同百济一般,彻底成为大隋的属国。
或者说他也可以负隅顽抗,但最后的结果只怕更坏。百济人和倭人憋着气要对新罗动手,只要大隋放任不管,到最后新罗的下场一定不会很好。
六月七日,金白净正式下令向大隋投降。同日,新罗派出以金后稷为代表的使节,与大隋签订城下之盟。
大隋还算优待新罗,没有以亡国待遇要求新罗,没让金白净在国人面前丢脸。否则金白净穿着小衣,打着白幡跪在城门前迎接,那脸也就丢尽了。
《金城条约》基本上按照大隋的要求制定的。有和百济人的《泗沘条约》作为母本,新条约的内容几乎无需更改。
对于新罗人来说,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只要不亡国,再是不愿意,也得捏着鼻子,照单全收。
其实条约林林总总十多条,最核心的问题也就是称臣,朝觐,出质,纳贡,割地和赔款。其它的都是附属的条约。
对于新罗来说,称臣没问题,纳贡和赔款也可以接受,甚至割地也能接受,最大的问题反而是出质了。
新罗其实比百济还要穷,毕竟其海贸并不如百济发达,而且这几年为了抵御高句丽、百济,还把有限的收入全用到军事之上。但是面对赔款、纳贡数额,有百济的例子,新罗也没法推脱。
其实金白净心中有数,只要能让大隋退兵,然后体面的结束这场战争,什么要求都可以答应,至于能不能实现承诺,尽力而为呗。
这次新罗人比百济人更直接,金白净直接下令打开府库,请大隋自行收取。要什么给什么,给不了了,砸锅卖铁想法给,再给不了的,只能欠着。
至于新罗人府库之中,都快能跑耗子了。
新罗人如此配合的态度,让大隋也没法生气,到最后,搬空了新罗府库,连王宫和大臣那都搜刮了一遍,实际上连一半赔款也没完成,剩下的,只得加利息欠着了。
至于割地,北面的高句丽故地管不了,现在其大部为隋军所占领。
而对于隋军要复伽倻国,那也是没办法的事。为了不让隋人或者百济人插手,金白净只得干净麻利地同意了。不过他也是想方设法往里面添钉子,以使得可以控制伽倻国的内政。
所以说这些东西,虽然苛刻,但都有可操作的空间。
但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新罗没有太子,无法前往大隋为质。
金白净登基三十多年,只有三个女儿,没有一个儿子。不过按道理来说,没有儿子,也可以过继一个,这种事又不是没有过,汉宣帝、汉桓帝、汉灵帝等人俱是由旁支承继大统的,但这并不影响他们的帝位。
实际上金白净也是承继的他叔叔的帝位。他是真兴王孙,太子铜轮之子,真智王侄。其父早死,其叔继位,后来真智王被废,又传到他这里。
但现在问题是,旁支里也没有一个有资格继承大位的人。
说到这,不得不提新罗的骨品制度。
人类的历史是以血缘为传承的,所以名义上也就有了高低贵贱之分。整个人类史上,直到近代,除了喊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中国,其余诸国,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都是以出身来分贵贱的。
新罗人也是如此。
新罗的骨品制度,简单来说就是新罗贵族按血统确定等级身份及相应官阶,不同骨品不通婚姻。骨品世袭不变。这一制度按个人骨品即世袭血统决定受尊敬程度,根据不同等级分别制定出担任官职的最高限度,达到一定骨品等级的,才可以授予一定的官职,
新罗国的统治集团是由三姓王族和六部贵族(崔、郑、李、薛、裴、孙)组成,朴、昔、金三家王族地位最高,称为“圣骨”(第一骨),大小贵族依次分为“真骨”(或第二骨)、六头品、五头品、四头品等四个等级。
其中决定骨品的不仅有父亲的身份,还有母亲的身份。所以“圣骨”和“圣骨”的孩子才能叫“圣骨”,而“圣骨”和“真骨”的孩子只能算“真骨”。
后世的“贱骨头”的说法便由此而来。
要想保住骨品,只能近亲结婚,所以新罗王室多是哥哥娶妹妹,叔叔娶侄女。金白净的父亲铜轮太子便娶的是自己的亲姑姑。
但学过进化论的都知道近亲结婚的危害,所以到了金白净这一辈,妻子摩耶夫人就只生下一个“圣骨”女儿金德曼,至于其他庶出的子女,不论年纪、排行,是没有资格继承王位的。而整个金氏家族、朴氏家族、昔氏家族,除了金德曼几岁的堂妹金胜曼,竟然都没有“圣骨”了。
所以要立谁为太子就成了难题。
理论上讲,只有金德曼可以继承大位。
金德曼年十七岁,并无婚配,姿质丰丽,性格宽厚仁慈,聪明机敏。
若是个男子,为质也就去了,一个女儿家,还是整个新罗唯一的希望,新罗人当然不想金德曼前往大隋。
新罗人不愿意,黄明俊也不想。
中国人讲究父死子继,一个女儿家算怎么回事。
不过裴世清曾仔细地研究过东亚各国的历史,了解新罗的帝位传承。别看金德曼是个女的,但大隋握有金德曼,就拥有随时可以处置新罗的机会。
而且金德曼是个未婚女子,而新罗又无其他“圣骨”,别说下一代新罗王,下下代新罗王,也是大隋说了算。
黄明俊听裴世清讲了金德曼的地位,也是大惊,心里倒是跳出另一个想法。
既然新罗人搞什么“圣骨”,金德曼必须得嫁给“圣骨”,那以卫公的地位,怎么也得比什么“圣骨”地位高吧,让卫公纳了这女人为妾,生下的孩子当新罗王,不就没问题了。
于是黄明俊一改之前的态度,严令新罗必须以金德曼为质,同时明立金德曼为皇太女。
金白净付出了这么多,虽然不舍女儿,但也能舍得出去。
于是金白净明文册封嫡女金德曼为皇太女,以其为质。至此,新罗也如同百济一般,彻底成为大隋的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