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冬天冷的出乎所有人的意料,整个北国,千里冰封,万里雪飘,雪虐风饕,折胶堕指,直接让原本潜在的战争威胁消失的无影无踪。
别说高句丽和靺鞨人不敢动,就连黄明远本来准备向北方栗末水一带进行非常规的武装侦察,也因为这个极端寒冷的冬天而泡汤了。
但不折腾不是黄明远的习惯。
外事不成,那就进行内事。
随着辽东的人口越来越多,一个很重要的事情便是完善整个辽东的社会秩序,行政体系和法制体系不用黄明远抄心,从丰州来的官吏有很强的移民经验,各种建设直接照抄丰州便是。
但摆在黄明远面前的是黄明远在丰州一直没有敢动的税收体系。
税收是一国之命脉,影响着无数人的命运与利益,稍有不慎,便有灭顶之灾,所以黄明远才不敢轻易尝试变动。
而现在黄明远在辽东带甲数十万,又有数千可用的官吏和民生、国防、农业三家银行以及遍布辽东的四海商团经营系统,再加上他崇高的威望和辽东天高皇帝远的特情,黄明远终于敢对税收制度动手了。
有时候黄明远也敬佩那些改革者,譬如范仲淹、王安石等历史大佬,没有绝对的权利和绝对的实力,缘何有改革的底气。
这一次黄明远变革辽东的税收制度,便准备借着现在辽东各方势力不强的大环境,抢先造成既定事实,一步到位。
在中国历史上,税收制度一般与土地制度挂钩。大隋的土地制度为均田制,税收上为南北朝时期租调制发展来的租庸调制,即“有田则有租,有户则有调,有身则有庸。”租即田租,每年要纳粟二石;庸则是力役,每年替政府服劳役二十日;调是户调,男丁随乡土所产而纳。将税收通过受地的方式,固定到土地和户口上。而那些未被国家授予土地者便不用缴田租,“有品爵及孝子顺孙义夫节妇”这个规定内的除了不用缴交赋税,连力役也免除。
不得不说,租庸调制保证了社会发展,充分发展了生产力,使得老百姓更积极地投入到生产之中,包括其前身租调制,在北周灭北齐,大隋灭南陈,甚至历史上唐朝统一天下上,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实际上一直到唐玄宗安史之乱之后,天下大乱,国家失去有效地控制户口及田亩籍帐的能力,受田制度也完全被破坏,租庸调制才不得不被废除。
本来黄明远可以在辽东萧规曹随,毕竟租庸调制在建国之初,开创基业时期,有着很强的发展力,能充分保证内部稳定和国家税收。
但问题是黄明远在辽东根本不受田,所以根本没有实行租庸调制的基础。
当然黄明远也可以进行受田,这是最快捷最稳妥的获得老百姓支持的方式。中国古代多实行此策,就是到了后世太祖、太宗时代也是这么做的。但辽东本就田少,不足授;而且受田无法抑制土地兼并,黄明远不想让国家又走上老路。
所以必须找到一个适应辽东的新税收制度。
毕竟现在辽东刚开始发展,其下面的税收和劳役已经开始混乱,若是不能理顺税赋,刚刚安定下来的辽东怕是很快便会出现动乱。
辽东的土地,主要以官田为主,还有一部分是移民新开拓的土地,这一块在逐年增多,但目前尚比不上官田数量。
而官田一部分是没收的各地高句丽旧贵族的土地,已经收缴的无主之地;另一部分则是官办农场开垦的土地。
辽东官府的土地,其实是一田两用。
辽东不是不受田,但受田的都是军人。就是照着丰州的受田军令进行受田的。
按照丰州受田军令的办法,每个官兵自服役起授田二十四亩,以十二年为期限,满期限者,兵田归个人所有。立战功者,根据军功大小,授予酬功田置换封赏,同样归个人所有。这两种田地,统一由辽州总管府管理,允许继承,但只允许买卖给总管府。
同时还有抚恤田,凡因伤退伍和战死沙场者,根据伤残等级和战死情况,分别授予二十到两百亩土地。也是由辽州总管府管理,不允许继承,满足本人去世,父母去世,子女满二十岁,妻子去世或改嫁等全部条件,由总管府收回。
这三条支撑起丰州和辽东的土地方式。
这也是黄明远不在辽东受田的原因,都能获得土地,那谁还当兵啊。不是经过努力获得的,他们是不会珍惜的,甚至也不会爱戴受田的人,譬如高洋,譬如宇文护。
黄明远下令只有军人才可以受田,充分保障了军中士兵的利益,同时增强了士兵身份的吸引力,这才是他对军队充分掌握的核心原因。
但士兵的主要工作还是打仗,平日里不能在家种地,所以不能真的给他们田。
而且官府大量的官田除了部分国有农场,也不可能都去种地。所以土地的第二用便是把本属于士兵和官府的田给老百姓租赁。土地每年产出的粮食一部分缴纳国税和管理费;一部分给土地的拥有者那些士兵或者官府地租,然后国家再通过独立的国防银行来发到每个当兵的手中;只有一少部分产出归老百姓。
税制改革的重点不在这里。
黄明远很清楚,他要改革税制,有两件事很重要,一是保护广大士兵的权益,这是他的根基;二是抑制土地兼并,这是一个政权的根基。
士兵因为身份的原因,除了最底层的普通士兵,很多人都免税。即使普通士兵税收也很低,还不如官府的管理费高,因此税收很少。
官府若想收税,只能把目标放在老百姓身上。
来辽东的老百姓,除了一部分自己开垦的土地和租赁的军田,还有一部分租赁的纯公田,这些人才是辽东土地税收的大户。
为了顺利完成税收制度的改革,黄明远首先动的是税收方式,这也是最容易实行的东西,这些在后世都有东西可以借鉴。
别说高句丽和靺鞨人不敢动,就连黄明远本来准备向北方栗末水一带进行非常规的武装侦察,也因为这个极端寒冷的冬天而泡汤了。
但不折腾不是黄明远的习惯。
外事不成,那就进行内事。
随着辽东的人口越来越多,一个很重要的事情便是完善整个辽东的社会秩序,行政体系和法制体系不用黄明远抄心,从丰州来的官吏有很强的移民经验,各种建设直接照抄丰州便是。
但摆在黄明远面前的是黄明远在丰州一直没有敢动的税收体系。
税收是一国之命脉,影响着无数人的命运与利益,稍有不慎,便有灭顶之灾,所以黄明远才不敢轻易尝试变动。
而现在黄明远在辽东带甲数十万,又有数千可用的官吏和民生、国防、农业三家银行以及遍布辽东的四海商团经营系统,再加上他崇高的威望和辽东天高皇帝远的特情,黄明远终于敢对税收制度动手了。
有时候黄明远也敬佩那些改革者,譬如范仲淹、王安石等历史大佬,没有绝对的权利和绝对的实力,缘何有改革的底气。
这一次黄明远变革辽东的税收制度,便准备借着现在辽东各方势力不强的大环境,抢先造成既定事实,一步到位。
在中国历史上,税收制度一般与土地制度挂钩。大隋的土地制度为均田制,税收上为南北朝时期租调制发展来的租庸调制,即“有田则有租,有户则有调,有身则有庸。”租即田租,每年要纳粟二石;庸则是力役,每年替政府服劳役二十日;调是户调,男丁随乡土所产而纳。将税收通过受地的方式,固定到土地和户口上。而那些未被国家授予土地者便不用缴田租,“有品爵及孝子顺孙义夫节妇”这个规定内的除了不用缴交赋税,连力役也免除。
不得不说,租庸调制保证了社会发展,充分发展了生产力,使得老百姓更积极地投入到生产之中,包括其前身租调制,在北周灭北齐,大隋灭南陈,甚至历史上唐朝统一天下上,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实际上一直到唐玄宗安史之乱之后,天下大乱,国家失去有效地控制户口及田亩籍帐的能力,受田制度也完全被破坏,租庸调制才不得不被废除。
本来黄明远可以在辽东萧规曹随,毕竟租庸调制在建国之初,开创基业时期,有着很强的发展力,能充分保证内部稳定和国家税收。
但问题是黄明远在辽东根本不受田,所以根本没有实行租庸调制的基础。
当然黄明远也可以进行受田,这是最快捷最稳妥的获得老百姓支持的方式。中国古代多实行此策,就是到了后世太祖、太宗时代也是这么做的。但辽东本就田少,不足授;而且受田无法抑制土地兼并,黄明远不想让国家又走上老路。
所以必须找到一个适应辽东的新税收制度。
毕竟现在辽东刚开始发展,其下面的税收和劳役已经开始混乱,若是不能理顺税赋,刚刚安定下来的辽东怕是很快便会出现动乱。
辽东的土地,主要以官田为主,还有一部分是移民新开拓的土地,这一块在逐年增多,但目前尚比不上官田数量。
而官田一部分是没收的各地高句丽旧贵族的土地,已经收缴的无主之地;另一部分则是官办农场开垦的土地。
辽东官府的土地,其实是一田两用。
辽东不是不受田,但受田的都是军人。就是照着丰州的受田军令进行受田的。
按照丰州受田军令的办法,每个官兵自服役起授田二十四亩,以十二年为期限,满期限者,兵田归个人所有。立战功者,根据军功大小,授予酬功田置换封赏,同样归个人所有。这两种田地,统一由辽州总管府管理,允许继承,但只允许买卖给总管府。
同时还有抚恤田,凡因伤退伍和战死沙场者,根据伤残等级和战死情况,分别授予二十到两百亩土地。也是由辽州总管府管理,不允许继承,满足本人去世,父母去世,子女满二十岁,妻子去世或改嫁等全部条件,由总管府收回。
这三条支撑起丰州和辽东的土地方式。
这也是黄明远不在辽东受田的原因,都能获得土地,那谁还当兵啊。不是经过努力获得的,他们是不会珍惜的,甚至也不会爱戴受田的人,譬如高洋,譬如宇文护。
黄明远下令只有军人才可以受田,充分保障了军中士兵的利益,同时增强了士兵身份的吸引力,这才是他对军队充分掌握的核心原因。
但士兵的主要工作还是打仗,平日里不能在家种地,所以不能真的给他们田。
而且官府大量的官田除了部分国有农场,也不可能都去种地。所以土地的第二用便是把本属于士兵和官府的田给老百姓租赁。土地每年产出的粮食一部分缴纳国税和管理费;一部分给土地的拥有者那些士兵或者官府地租,然后国家再通过独立的国防银行来发到每个当兵的手中;只有一少部分产出归老百姓。
税制改革的重点不在这里。
黄明远很清楚,他要改革税制,有两件事很重要,一是保护广大士兵的权益,这是他的根基;二是抑制土地兼并,这是一个政权的根基。
士兵因为身份的原因,除了最底层的普通士兵,很多人都免税。即使普通士兵税收也很低,还不如官府的管理费高,因此税收很少。
官府若想收税,只能把目标放在老百姓身上。
来辽东的老百姓,除了一部分自己开垦的土地和租赁的军田,还有一部分租赁的纯公田,这些人才是辽东土地税收的大户。
为了顺利完成税收制度的改革,黄明远首先动的是税收方式,这也是最容易实行的东西,这些在后世都有东西可以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