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乐趣

    和三个陌生人在道路旁共享了食物之后,陈诚继续骑着马向北边进发。他并不是很着急,事实上,他在考虑要不要去风息堡附近见证蓝礼*拜拉席恩是怎么死的。

    小说版的世界里是什么情况他不清楚,在影视版的《权利的游戏》里面,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和光之王的术士梅丽珊卓交合,生下了一个影子怪物。那个影子怪物和史坦尼斯有着很像的外貌,却能够无声无息地穿过栅栏和各种各样的复杂地形,然后在无声无息之间夺去别人的性命。

    听起来很厉害,实际上也很厉害。不过可惜的是,那种影子怪物一次只能杀一个人,而且每次都还需要国王的后裔之类的东西来施法,更像是巫术,而非是魔法。梅丽珊卓是侍奉光之王的法师,但是每次使用的的法术都是跟阴影,血祭有关,那个光之王与其说是代表了光明,倒不如说是黑暗的魔神更好。

    或许跟着陌生人一起去风息堡会是一个更好的主意,但是他已经上路了,径直往君临城而去。魔法虽然有趣,但是他还是更想看到巨龙,哪怕是骸骨也行。等到去君临红堡下的地牢见过巨龙的骸骨之后,他就会北上绝境长城,然后去狭海对岸的布拉佛斯,游历九大自由都市,再去看看“龙之母”和她的三条龙。

    最后,他还将继续向东,去供奉光之王的亚夏。在那里应该有更多的红袍法师,所以现在没必要去风息堡。让史坦尼斯用红袍巫女的恶毒法术杀死他的亲弟弟吧,狗咬狗的事情见多了,就不会觉得有趣了。

    陈诚骑着越发健壮的白马继续前行,花了四天的时间在路上,然后赶到了黑港。黑港是唐德利恩家族的居城,位于多恩边疆地,地处赤红山脉北部,临近多恩,是扼守骨路,防备多恩北侵的军事要冲,同时也是清剿山匪的治安重镇。

    也就是说,这里有山匪了?但是他一路行来并没有看到。

    在黑港的城门之外,卫兵阻止了他入城的请求,即便是他掏出了几个铜板也不行。卫兵将铜板揣进怀抱里,然后用长矛将他逼退,“多恩人,现在要打仗了,城主大人已经下令,不许任何外地人进入城堡。”

    在多恩境内的时候还不觉得,越是往北,越是能够感到战争的氛围。不过在陈诚看来,这个世界的战争艺术还比较原始,用古代中国来比喻的话,大致上还处在春秋时代,甚至还没能进入总体战的战国时代。

    在维斯特洛,打仗只是贵族们的事情,百姓大多对谁来统治他们毫不在意。他们痛恨侵略者,也痛恨本地的贵族。在漫长的夏季中,乡野间和山林之中到处是食物,所以在除了多恩和北地的其他地方,到处都是盗贼,野人,或者活跃在乡村之中的兄弟会。

    据说在狭海对面的自由城邦,不像是维斯特洛这样处在原始的封建时代,而是已经进入和高度发达的商业社会。如果说维斯特洛像是春秋时代的中国,那么自由城邦体系就像是希腊的城邦制度。

    布拉佛斯等自由城邦中,打仗主要是靠少量的城邦军队和大量的雇佣兵。无论是维斯特洛,还是厄索斯,军事制度并没有成为一项专门的学问。好在它们的对手也一样很是糟糕,所以才能维持着动态的平衡。

    没有人想要建立一个高度集权的国度,人们已经习惯了各自为政的状态。哦,这样说也不一定是对的,瓦雷利亚人倒是靠着巨龙和魔法建立起了一个庞大的帝国,并且还在缓慢地向外扩张。

    如果他们继续发展下去,说不定会将整个已知的世界都吞并掉。但是瓦雷利亚已经在一场灭世浩劫中彻底毁灭了,连同他们的龙一起,只有被封在帝国边缘的坦格利安家族苟延残喘了下来。

    传说中,瓦雷利亚人的统治极其残暴,其他的民族都被打成了奴隶。在那些奴隶们的血泪之中,还诞生出了千面之神这样的神明。最后瓦雷利亚在连续的火山爆发中毁灭,也不知道是单纯的运气不好,还是有神明在其中掺和了一脚。

    离开了黑港,陈诚继续往北前进。这一次,他的好运似乎是光了,在路上才走了一天就碰到了麻烦。“喂,多恩人,将你的马留下,然后你可以滚了!”

    马匹在什么地方都是很值钱的,即便是在那些信奉海怪的铁民严重,也是一顿分量十足的肉食。现在到处都在打仗,溃兵盗匪满地都是,他们见到了这样一匹打理的干干净净的白马,不可避免地就起了贪念。

    对于这样无礼的要求,陈诚的回应是拔出了两柄弯刀,“我拒绝!”

    “哈哈,一个胆敢拒绝我们的蠢货!一个多恩蠢货!”领头的秃头留着一把大胡子,露出了黄色的烂牙,“杀了他,但是不要弄坏了那匹马!”

    “崩!”

    箭矢从边上射来,陈诚左手一挑,弯刀和箭矢碰撞,发出清脆的声响。他用左脚在马肚子上轻轻地踢了一脚,马白就奋力地向着几个强盗冲了过去。见到他伸手挑飞箭矢,强盗们就意识到他们似乎是挑错对手了

    这个多恩人虽然穷酸,但是手上的功夫着实硬朗。

    “大家一起上!”

    削尖了的木棍和满是豁口的长剑一起砍杀了过来,叮叮铛铛的乱响,白马从各种武器密布的网中冲了出来,在身后留下了两名被斩杀的敌人。“快跑!”强盗们是欺软怕硬的,见到敌人武艺高强,立刻就怂了,连滚带爬地跑进了边上的树林。

    陈诚骑着马返回,在两个强盗的身上摸索了一会,才摸出来来几个铜板,“呸,又是两个穷鬼!”

    “啪啪啪!”

    远处有人鼓掌,却是一队骑兵停在了道路边上,“多恩人,你的武艺不错,有没有兴趣来军中效命?我保证你天天都能有敌人可以杀!”

    陈诚跳上了马背,“不,我要去君临!”

    白马扬起四蹄,向着远方奔去。“大人,要不要把他抓回来?”

    身披蓝色披风的贵族军官摇了摇头,说道:“算了。你们去把那两个强盗的脑袋割下来,我们回城堡里面去。”

    一个多恩人而已,犯不着多费手脚,赤红山脉的那边有的是多恩人。

    过了黑港之后,又经过了一段漫长的旅程,才到达了盛夏厅。在这段路途之中,“双刀游侠”崔斯特也算是小有名声,他砍杀了好些个强盗和匪徒,以精湛的双刀技艺而闻名。用刀和剑的人不少,骑士,士兵,游侠,强盗,雇佣兵,大多都会选择这样的武器,但是用双刀的还真是少。

    因为少,所以更容易出名。当他来到盛夏厅的时候,名声已经更快一步地抵达了这里。

    “双刀崔斯特?”

    “正是!”

    骑士看了看他腰间的两柄弯刀,然后拔出了长剑,“来吧,我倒是要看看,你的双刀是不是像传说中那样快如闪电!”

    陈诚看着对面士兵手持旗帜上的图案,摇了摇头,说道:“要是杀了你,会很麻烦。”

    “你能杀的了我?”骑士大笑,转头喝道:“你们都可以作为见证,现在是神圣的比武,要是我被他杀了,你们就用旗帜包裹着我的尸体回去。”

    “多恩人,现在你没有什么可以担心的了吧?”

    “既然你这么想要去死,那我就满足你。你是要步战,还是要骑战?”

    多恩人是天生的骑手,他们在马背上的技艺十分精湛。所以,骑士选择了步战。

    “一个明智的选择,一个糟糕的选择。”陈诚从马背上跃下,拔刀在手。两柄弯刀上寒光闪烁,在斩杀了十多人之后,上面有了一些暗红色的纹理,那是鲜血留下的痕迹,“来吧,骑士,让我见识你的武艺。”

    骑士大步上前,双手持剑,逼了上来。在一对一的决斗中,双刀是一个很糟糕的选择,单手的力量无论如何都是比不上双手的。但是他并没有披甲,这会使行动变得更加方便,在决斗中会占有一些优势?

    这个不好说,游侠的剑术和战士的剑术是有很多不同之处的。边上的众人议论纷纷,为他们支持的一方寻找着各种理由。

    骑士手持长剑,威风凛凛,陈诚决定给予对方应有的尊重。“来吧,不要犹豫,犹豫就会败北!”他上前一步,将一柄弯刀横在胸前,将另一柄弯刀伸出,做出挑衅的姿态。骑士果然受不得激,提剑横斩了过来。

    长剑和弯刀碰撞在一起,溅射出点点火星。陈诚和多恩人交过手,用的是足以碾压这个世界北斗神拳。大石砸死蟹固然能产生一些乐趣,但是只有势均力敌的战斗才会让人觉得愉悦。至于满心欢喜,那是只有轰下更强的敌人才能得到。

    弯刀收回,陈诚已经大致了解到了对方的速度和力量。那么,就以同样的速度和力量来作战好了。刀剑不住地碰撞,发出一连串的声响。他移动步伐,保持和对方的距离。因为没有披甲,所以他的移动速度更快。

    况且有“无想有生”在,敌人的攻击早就在预料之中。每一次出剑的路线早就已经被知道,因此,这样的战斗也是同样的无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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