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运来了真是挡都挡不住,刚意外得了十三块金牌,价值三百贯钱。这转眼又授阶赐官了?

    秦不器怔在那里,一动不动。

    大脑完全一片空白了。

    “怎么,嫡卫公给的官阶不够?”秦存孝站在一边,对自己的这个手下很不满意,不过虽然语气不满,但其实也是充满维护之情。他从长安带着一众羽林宫的同学,还有几位义兄弟们一起随义父南下广州。

    得到义父信任,让他组建经略牙军。

    人虽然是发文让岭南各军抽调精锐送来的,但到了这边后,他也是经过了亲自考核筛选,最后基本上是三选一留用。

    秦不器就是他亲自相中的,原来是在镇海军苑竹林的军中,听说是个刺头,有本事,但也爱惹事,苑竹林对这小了又爱又恨,最后推荐他来牙内军。

    本来存义等几个人说这样的刺头不能留,就是个兵油子。

    不过在亲自面试了秦不器一番后,存孝留下了他,并力排众议,让这个刺头做了第八团的旗手。

    旗手虽说非正式武职,没品没阶的,但旗手向来是一军之精锐中的精锐,担负的责任重大,军旗之所在,也就是军心之所在,有时甚至比主官都还重要,真打起来了,所有人就都跟着那军旗进退了。

    这小子倒也争气,领了这旗手的差事,认真的训练,没有给他惹过什么乱子,这次突然的什么竞赛比技,存孝特派他出马,没想到这小子表现确实了得。

    可卫公这么欣赏,这家伙却呆滞在那了。

    秦不器终于回过神来,狠狠的扇了自己两巴掌,脸上火辣辣的疼,他又低头,抓起脖子上那串金牌,捞起一枚放进嘴里狠狠咬了一口,看到那咬出的清晰牙印,眼睛发红发直。

    他盯着秦琅,跟头饿狼一样。

    咽了咽口水,“卫公刚说什么,能再给我说一遍吗?”

    秦琅倒是没被他这动作给吓倒,只是笑了笑便道,“我说你小子本事不错,现在要破例提拔下你,先授你从七品下翊麾副尉的武散阶,然后再授你一个经略牙军第八团教头之职,好好干。”

    说着,他伸手重重拍了拍秦不器的胳膊。

    秦不器这下终于听清楚了,也知道不是作梦了。

    眼泪突然就流了下来,这个近两米高的关陇大汉,哭了。

    他当初为了躲债,大年三十逃离长安,顶风冒雪的独自一人前往陇右投军,路上冻的全身麻木僵硬,耳朵都差点冻掉,没哭。

    想起老母带着妹妹在家,不知道要被债主如何为难,想到过年了,家里却仅剩下他留的几天食物,他也只是红了眼,没哭。

    因为男儿有泪不轻弹,他要坚强,要挺住。

    父亲病榻纠缠多年,为医治父亲欠下了一屁股债,整天不是借钱就是躲债,还得到处揽活赚钱,身累心更累,那时也不曾落泪过。

    因为他知道,如果他认怂了,他放弃了,那他那个家也就倒了,他是家里唯一的顶梁柱,他不能怂,他不能输,他得挺着,得像个爷们一样的抗着。

    长安呆不下去了,历经千辛万苦到了陇右,好不容易终于投进了陇右军,军营努力的训练,比别人更用心,没抱怨过。

    随军出征,不顾性命的舍身作战,就是想赚点军功,能换些赏钱,没想过能升职当官。

    秦不器平时并不喜欢惹事是非,但如果别人辱他父母,他必然拼命。

    “宣帅,我,我······”

    这个高大的汉子哽咽的不知如何说话了。

    膝一软,就要跪拜。

    “打住!”

    秦琅扶住了他,“老话说的好,男儿膝下有黄金,我授你官职,也是因你能力表现,并非私恩。好好干,不要辜负我对你的这份信任和欣赏,就是最好的回报了。”

    这一幕,让寨前无数大唐将士和蛮丁们看的是热血沸腾,秦不器这样真正的草根底层,也能如此逆袭,他们又何况就没有机会呢?

    今天的秦不器,或许就是明天的他们。

    ······

    “环常威!”

    秦琅打量着面前的这个蛮族壮汉,比寻常的南蛮子要高大的多,这边山里许多蛮子个头都相对北方人要矮小一些,甚至是黑瘦许多,精瘦精瘦,不过看着好像身上没二两肉,却跟那滇马黔驴一样,极具韧性耐力。

    他们能翻山越岭如履平地,甚至瘦弱的身躯能够肩背头顶二三百斤重物长途跋涉,就连许多蛮族的妇人孩子,也都十分厉害。

    长期在山里劳作,造就了他们不一样的体质和韧性。

    甚至光着双大脚板,也一样可以在山里行走,这其实完全就是打小赤脚习惯了,脚底早磨出了厚厚的茧子,成了极好的保护层。

    环常苏很高大魁梧,他还有一个身份,就是大环寨寨主的儿子,也是寨中第一勇士。

    虽然在这次秦琅举办的比赛里,没能得到一项个人金牌,但表现其实也还是很不错的,骑马射箭击剑划船游泳负重投枪等等,都是很了得的。

    尤其是这人身上有股子不屈服的蛮劲,这是很难能可贵的。在比赛的最后一天,蛮子们基本上已经不想做无谓的挣扎了,比起来也是很随意,就是陪玩一样。

    可这环常威不同,屡战屡败,却一直能保持一颗不灭的奋斗之心,一直在尽全力拼搏。

    这是秦琅非常欣赏的一点。

    特意找他来边吃边聊,对这家伙的了解也多了不少。

    “你的饭量肯定不小,这么大的块头。”

    环常威倒也没拘束,虽然卫公的威名响亮,可这几天接触下来,他发现这位卫公其实与传说中的并不一样,他既不嗜血滥杀,也不是喜怒无情。反之,卫公人既年轻,且仪表堂堂威风凛凛,一看就给人很好的感觉。

    更别说,身居如此高位,说话却从不咄咄逼人,总能让人如沐春风,就凭这,就能让他格外佩服。

    “我打小就比同龄的孩子饭量大,饭量是我兄弟们的几倍,一顿饭能吃好几大碗,我爹以前常说,我将来定是个勇猛的猎手、战士,他说能吃的才能长的高大,能吃才能有力气······”

    秦琅把烤好的乳猪推到他面前,还有白斩鸡,炖老鸭等数道菜,环常威道了声谢大块朵颐起来。

    “看着你吃东西,让我想到我来时,在龙江上坐竹筏,那船老大养的鱼鹰,它们捕到大鱼时那张嘴大吞的样子,跟你真像。”

    “哈,我小时候有个外号,就叫乌鬼。在我们这里,称呼鱼鹰就叫乌鬼。”烤的金黄的乳猪,环常威抓起来直接就扯下了半边后腿,塞进嘴就猛嚼起来。

    “乌鬼,鱼鹰是个有趣的动物,捕鱼的本事很强,它们甚至能够相互在水下配合,合力捕捉比自己还大上几倍的大鱼,有的啄鱼眼,有的啄鱼尾,有的叼鱼鳍,配合十分默契。”

    “当然,最让我觉得有趣的地方并不仅是他们捕鱼的本事,大自然中善于捕鱼的鸟类千千万,鱼鹰算不得最厉害的。可在那些善于捕鱼的鸟中,却唯有鱼鹰能够被人驯服,为人类捕鱼。一条小小的脖套,一个口哨,就能让鱼鹰随时听令下水捕鱼,也能把捕下的大鱼上交给主人。大鱼归主人,小鱼归自己,你说神奇吧?”

    常威很快吃完那大块烤猪肉,并不停歇的又扯起另半边猪吃起来。

    “我们居住在龙江和环江边上,大多习水性,而且许多人都会驯养鱼鹰捕鱼,鱼鹰驯养熟了是个捕鱼的好帮手,但幼时却要花费很多精力和耐心去喂养训练,尤其是它们只吃鱼。”

    秦琅点点头。

    “我听说许多野生的鱼鹰甚至都会故意把蛋下到人们居住的房屋周边,故意送给人类帮他们孵化喂养?”

    常威却摇头,“也许吧,但我觉得这可能只是部份巧合而已。”

    秦琅给常威倒了杯茶。

    “这龙江上的渔夫、鱼鹰,倒是给了我不少启示,鱼鹰虽然看似是被拴着的,卡着脖子的,但他们却选择了合作,与耕牛、战马、猎犬一样,成为了人类的伙伴。而许多更擅长捕鱼的鸟,也会被人类捕捉,甚至有人会专门寻找它们的蛋,试着孵化喂养这些幼鸟,但不管是捕捉的成鸟,还是孵化的幼鸟,都并不能成为鱼鹰一样的捕鱼帮手·····”

    常威吃完了那头烤猪,开始吃鸡。

    “卫公想教我什么?”

    “我只是觉得这里面其实也蕴含着一种天道,你们大小环寨在内的龙江蛮,甚至是宜州蛮、柳州蛮、融州蛮,或说是整个岭南南蛮,你们或许就是这鱼鹰,而大唐就是那渔夫,这个比喻也许并不准确。”

    “卫公是想告诉我,我们岭南蛮子应当如那鱼鹰一样,认真听渔夫的话,为渔夫捕大鱼,然后就能得到小鱼吃了?”

    秦琅笑笑。

    “我是说,鱼鹰和渔夫,可以成为伙伴共存,而不一定得是猎人和猎物的关系。”

    “为什么就不能是人和鸟,分道而行,互不打扰的关系呢?”

    “因为两者都在这片有限的空间里面,所以说互不打扰是不可能的,要么是伙伴,要么就是猎物。”

    环常威放下了美味的白斩鸡。

    “我外号乌鬼,本就是只鱼鹰,如今也愿意做卫公的鱼鹰,我们寨子,也愿意做卫公的伙伴。”

    秦琅很满意这个答案,高兴的笑了。

    “我很欣赏你,经略牙军有个附属团结军,计划编为八都,每都五百人,你来,授你个都头,如何?”

    环常威马上放下手里的白斩鸡,退后几步,冲着秦琅就跪拜了下去。

    “我乌鬼环常威,多谢卫公赏识,从此刀山火海,在所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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