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姹手里提着把刀,一把锋利的刀,刀身遍是好看的花纹,这应当是把杀人利器,但现在阿姹却拿着刀在切菜。

    这是一把菜刀。

    阿姹一边切菜,一边暗叹着是暴殄天物。

    一只长毛小狗跟着儿子的脚步在追逐,九岁的儿子秦存贤被逗的哈哈大笑,“小狗子真笨,来追我啊。”

    这只颜色雪白却毛极长的小狗是秦琅所赠,据说是来自泰西拂菻国的品种,俗名狮子狗,说的就是这狗的毛极长,倒像是只小狮子。

    不过阿姹可没觉得这狗子哪里像只狮子,她见过狮子,那是百兽之王,能与老虎一争高下的猛兽,哪像是这只小狗,傻傻的蠢蠢的,倒是挺可爱的,不像是她们乌蒙部落里的狗,那些高大挺健的蓝舌头,他们称为獢獢,一种能够帮他们打猎看家的好帮手。

    看到儿子抱着这狗子亲,阿姹忍不住道,“存贤,别亲它,脏。”

    叫了几声,儿子似乎才想到是在叫他,扭过头来对他笑了下,然后把狗子放下了,“娘,我想家里的大黄了,我们什么时候回去啊?”

    大黄也有一条蓝舌头,是一只体形高大的獢獢,它的血统高贵,一胎的同胞姐弟,还有送去了长安皇帝的宫里驯养。

    “我们就呆在广州,这多好啊。”阿姹对儿子道,“你看这条狮子狗多可爱啊,这可是你父亲送你的。”

    “那不是我父亲,我父亲在南中昆州。”

    阿姹停下刀,正色对儿子道,“你记住了,你以后姓秦,叫秦存贤,是大唐卫国公秦琅之子。”

    “我姓爨····”

    “闭嘴,你不姓爨,姓爨的早就抛弃我们娘俩了,你从今往后姓秦,秦琅便是你父亲!”

    少年怔在那,嘴唇颤抖着,似乎要哭,“阿娘你真的嫁给姓秦的了吗?”

    阿姹提起刀继续切菜,“没错,所以你以后要改姓秦,你看你爹很喜欢你,特意送你这只小狗,这只小狗可是来自万里之遥泰西拂菻国的品种,还有,你爹还给你拿来许多书,以后你就好好读书,将来去长安也考个进士。”

    “娘,我们真不回昆州了吗?”

    “不回,永远都不回!”

    “阿娘也不回乌蒙部了吗?”

    阿姹停顿了下,然后继续切菜,“这里挺好的。去洗手吧,马上吃饭了,吃完饭,我带你去你爹那,他给你找了位先生,你跟着这位先生读书,明年,就正式送你以广州的州学里去读书。”

    “那我的伴当阿木和木果呢?他们也跟着读书吗?”

    阿木是蛮语老大的意思,木果是老五,阿木和木果其实姓吉乃,来自乌蒙部莫俄惹古家族的,他们是一对亲兄弟,他们的父亲是阿姹的家丁队长,后来战死,她便收留了这两兄弟,让兄弟俩做了第三子的伴当。

    蛮族里部落头人家的孩子,一般都会选几个同龄的伴当,这些伴当就是伙伴,打小一起生活成长,会结成深厚的友谊,将来长大了,这些伴当也会是他们最好的助手。

    “嗯,他们也跟你一起读书,以后阿木叫秦超,木果叫秦越。”

    阿姹把铁锅架到炉子上,熟练的倒油,下菜,翻炒,她的适应性很强,来到广州后,秦琅安排她住进了府衙后院,但单独住一个小院子,本来也给她们母子拔了下人等。

    可她却还是喜欢自己操持,洗衣做菜,她都自己做,不会就学。她早已经适应了穿汉人的衣饰,也学着说官话,甚至是开始适应炒菜等。

    刚开始,她喜欢在厅里架个火塘,喜欢把新鲜的肉拿到火上熏烤后再弄,她不习惯汉人的坐榻桌椅,不喜欢碗碟筷子,但如今都在慢慢的适应。

    她现在穿着一件紫色的襦裙,披一件半臂,还挽了条披帛,头上的长发也挽起梳了一个坠马髻,插着一支金钗和一把小象牙梳子。

    细长的脖子上挂了一条珍珠项链,这条项链是秦琅送她的,不知道是何意思,可阿姹收下了,并马上戴上了。

    这衣服没有蛮族的服装来的贴身干练,但却很舒适,尤其是这些料子都是极上乘的,裁减的也十分贴身,本就是在交州时,秦琅特意找有名的裁缝给她量身定制的。穿着这汉装,整个人似乎都变了,有时她照着镜子,若不是那半张脸上显眼的刺青,她都要认不出自己来了。

    饭刚做好。

    秦琅来了。

    “吃了没?”

    “还没呢,这不饭点吗,就打算跟你们一起吃点。”

    “没做你的饭菜,不知你要来。”阿姹也直接。

    “没事,添双筷子的事。”秦琅更加不客气,直接就坐到了廊下桌边。阿姹便对儿子道,“存贤,去给你爹拿碗筷装饭。”

    秦琅瞧着那个似乎有些畏惧他的孩子,呵呵一笑,这又是喜当爹啊。

    “一直跟你身边那孩子呢?”

    “你说存恩啊?他今个旬休,天天读书看他也累,便放他一天假,让他去港口码头逛街去了。”

    “你挺喜欢那孩子的?左溪蛮?”

    “挺懂事的一个孩子,也很勤奋努力。”秦琅道。

    阿姹给秦琅添了一碗汤,“牛尾汤,炖了一上午,你尝尝。”

    “看着就不错呢。”

    “存贤这孩子刚来这边,总是有些不太适应,要不你让存恩带着存贤一起读书如何,也有个伴?”

    秦琅瞧了眼去打饭的少年,“你真让他认我当爹?他愿意吗?”

    “他才这么大,有什么愿不愿意的,既然随我出来了,那我跟了你,他自然也就得认你当爹。”

    秦琅看着碗里炖的汤色浓白的牛尾汤,想了想还是道,“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我是说真正的想法?”

    “我跟了你,自然是你到哪,我就去哪!”

    秦琅抿了口汤,发现这汤挺鲜,甚至能喝到很浓很稠的一层胶质物,确实炖的很香浓了。

    “告诉你一个消息,东爨起兵造反了,爨干福攻夺了石城,阻断了石门道。然后,爨归王在你们乌蛮部会盟曲靖九蛮部,助唐讨逆。”

    “哦!”

    阿姹只是轻轻的哦了一声。

    “你想回去吗?”

    阿姹望着秦琅,“你是一直还在怀疑我到你身边的动机吧?”

    “总有些出人意料的。”

    “我跟着卫公一路来到广州,还不够表明我的态度吗?乌蒙部还在跟爨归王联手是没错,我阿爷仍然与爨归王并肩作战也没错,这是他们的事情,可对我来说,不管爨归王当初怀着怎么样的目的,可在他提出送我到你身边时,我们之间就结束了。我知道对你们男人来说,女人不过如衣物,附属之物,为了你们的理想也好,野心也罢,女人不值一提,随时可以抛弃甚至送人,但对我们来说,嫁一人,便是终身托付了······一会,你就留下来休息,我侍候你!”

    秦琅摇了摇头。

    少年盛了一碗满满的饭回来,秦琅起身接过,笑道,“我的饭量可没这么大哦。”

    “我帮你倒掉点。”

    “分你一点吧!”秦琅分了半碗饭到少年碗里,“坐下一起吃吧。”

    少年坐在饭桌边,十分的拘束,头也没怎么敢抬。

    “让存贤跟存恩一起读书,行吗?”

    秦琅笑笑,“只要他愿意,当然没问题,不过会比较辛苦哦,存恩现在是到新创的黄浦书院里读书,那是封闭式教学的书院,一旬只休一天,其余时间只能呆在书院里,吃住都在里面,早上五更起床早操训练,然后晨读,早餐,接着便是上午课,中间课间操休息半小时,接着继续上午课。中午午餐后休息半个时辰,下午继续上课,晚餐后还要上晚自习。

    除了读书外,还要接受体能等操练,另外每天都还有劳动课,书院里有菜地、粮田,学生们吃的粮和菜,虽有专人管理,但学生们也要下地干活的,总之,在里面是非常累的,就跟进了军营一样,没有半分自由。而且,到了里面,可不管你是谁家孩子,什么身份的。”

    阿姹却道,“存贤也不是娇生惯养的孩子,他能适应的。存恩都能适应,存贤也能。”

    “既然这样,那我就安排一下,先去呆一旬,若是呆不住,到时跟我说,我再接出来便是。”

    “用不着。”阿姹替儿子做主。

    饭后,少年慌不迭的告辞离开。

    阿姹也不用仆人,自己收拾碗筷在廊下洗着,秦琅坐在那里,倒觉得很有意思的。

    “你为何不用仆人呢?”

    “我想更快的适应这边的生活。”

    洗好碗筷,阿姹擦干净手,“走吧。”

    “去哪?”

    “这里虽然凉快,可总不能就在这行周公之礼吧,我从没在外面过,还是有些不适应的,第一回就还是在屋里吧。”

    秦琅摆手。

    “怎么,你是嫌弃我,还是怕我?”

    “那倒不是,就是觉得这事弄的有些怪怪的,而且吧,我确实也还不能确定你的真正想法。”

    阿姹哼了一声,“你堂堂大唐战神,也是号称手下屠过几十万人的大丈夫,还怕我一个妇人?”

    “你可不是一般的妇人,乌蛮部有名的女将军,弓马娴熟,还擅使一对开山斧呢。”

    “脱光了衣服,我还能从肚里掏一对斧子出来砍你不成?”

    “哈哈哈,其实若真没什么,也不急于这一时,培养培养下感情不也挺好?”

    “虚伪!”

    “哈哈哈。”秦琅一阵大笑,这个女人总是让他有些看不透,他在通海拒绝她,她非跟着。他安排她留在交州,她又跟到武安。留她在武安,她还是跟来了广州。

    这些异常举动,让秦琅很是戒备,本来,把她扔一边不管,派人监视就好了,可有时吧,有总觉得这女人特立独行,总想要让人对她一探究竟。

    “这套衣物其实不太适合你,你也不适合洗衣做饭带孩子,你应当是一位英姿飒爽的女将军,策马扬鞭,统领千军万马,沙场显威,巾帼不让须眉才对,现在的你,明珠蒙尘了。”

    阿姹摇头。

    “你错了,以前我是没的选,我们居住在乌蒙山里,没什么王法可讲,也没有什么官府,靠的就是人丁数量,靠的就是血性勇气,敢打敢拼才行。有时候别人打过来了,可不分什么男啊女的老啊少,所以啊,蛮子很蛮,因为那就是一个蛮荒的世界,不蛮不行。”

    “可哪个女人不喜欢漂亮的衣裙,不喜欢干净美丽呢,谁不想过安稳的日子?若有的选择,我肯定不愿意去练武去骑马,有什么好的?练射箭,拉的指头都是茧子,拉的两条胳膊跟男人一样粗壮,练骑马,两条大腿都磨的起茧子粗糙的很。还有战场上,刀枪无眼,受伤那是家常便饭,好好一个女人,也弄的满身疤痕。你看我这脸上刺青,为何非要刺了半张脸?其实不是想多张扬,只是你细看就会发现,我这脸上刺青下是疤痕。”

    “为了掩盖这伤疤,我才弄了这半边脸的刺青。”

    “来到汉地,才让我知道什么叫真正的女人,你们汉人的女子才叫真的幸福。”

    秦琅认真去打量,还真发现之前没注意到那刺青下是疤痕。

    “我宁愿当个普通的女人,甚至是个饭菜做的不好打扮不起来的妇人,也并不想去做什么蛮族女将,第一次杀人后,我曾经很长时间都做恶梦睡不着觉。就算到了如今,有时我也会在睡梦中惊醒,虽然时间久了,杀人其实跟杀猪杀牛杀鸡也没多大区别了,手起刀落,干净利落一些,血都不会溅身上,可终究还是杀戮······”

    “人人都称赞你为战神,听说你打了许多仗,带兵杀掉的敌人都有数十万,你晚上会做恶梦吗?”

    秦琅轻笑。

    “以前会,现在不会了,很久没做过战场啊杀戮的梦了,也许是麻木了吧。”

    “那你现在做梦会梦到什么?”

    “现在梦很少,因为日子过的充实,也不会胡思乱想,不过偶尔也会做梦,梦见妻妾儿女。”

    “那说明你是个好男人!”

    午后,两人在廊下,有一搭没一搭的就这样聊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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