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高悬,清风徐来,这是一个难得的晴朗冬夜。 23us更新最快

    轻轻拂过面颊的北风没有刺骨的冰寒,而是一种略显冷冽的清新,让人尘心尽涤,神清气爽。

    秦林一身竹纹暗低的青色长衫,在杨显的引导下,缓步走入杨府的内宅,这里他并不是第一次来,路径倒还熟悉,可是这四周的景色相对于白天而言,却是有了很大的不同。

    “庭院深深深几许”,也不知跨过了几道月亮门,穿过了几条回廊,终于到达了杨启圣生活起居之地,这里和秦林早晨到过的会客厅有很大的不同,亭台楼榭、小桥流水,在数十盏大红灯笼的照耀下,若隐若现,恍若仙境,虽然身处北地,却处处充满了江南园林的雅致和精巧。

    此时本是隆冬时节,北风凛冽,万物凋零,天地之间一片肃杀才对,然而这杨府内宅却是花木掩映,郁郁葱葱,到处一片碧绿,而且在青石路边,还有不少鲜花正在怒放,显然是在温室培育的,为了迎接秦林才特意摆放出来的,五彩缤纷的鲜花在昏黄色灯光的照耀下显得迷离梦幻,很不真实。

    “没想到这个伪娘竟然有这么大的手笔,在这寸土寸金的汴京城拥有这么大的一片宅院,而且还颇有些艺术品位,把这里布置的这么温馨舒适,看来也是个极懂得享受的人,这下我可就放心多了。”秦林在心中想到,走到这里秦林可以确定两件事,首先这个杨启圣还是蛮有实力的,这样自己所求之事成功的几率又会多一些;其次这家伙不是个牛嚼牡丹、焚琴煮鹤的粗鄙之人,也一定干不出霸王硬上弓的事儿来,今晚全身而退还是有蛮大希望的,自己的清白之躯,可不能毁在这里啊!

    “我家老爷已经等候多时,公子这边请,小的就不打扰了。”在踏上一座廊桥之后,杨显停住了脚步,躬身说道,对于老爷的“新宠”,他可不敢有半点的马虎。

    “多谢杨管家带路。”秦林抱拳还了一礼,整理了一下长衫,大步向前,眼神之中充满了慷慨赴死的悲壮,行走之间颇有几分“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风姿。

    这座廊桥呈“之”字形,架在一个小小的人工湖之上,湖中遍植莲花,不过现在既看不到粉红的花朵,也看不到碧绿的荷叶,而是满塘的残荷,零星透着一点碧绿,和廊桥边摆满的鲜花相比,又有几分萧瑟和苍凉,这半米的高度,却是一念天堂,一念地狱,犹如秦林此刻的心情。

    穿过廊桥,一座八角小亭跃入眼帘,正所谓曲径通幽,在踏上廊桥的那一刻,秦林并未发现这座亭子,只待穿过了之后,才柳暗花明,亭子并不高,在垂下的八个檐角各挂了一只灯笼,昏黄的灯光下,一袭白衣的杨启圣正在专注的抚琴。

    秦林不通音律,但在这样静谧的夜晚,听到这样空灵的琴音,也能感受到其中的雅趣,这时候若是能吟上一阕合情衬景的新词,当真是风雅的很,可惜秦林只是一个俗人,不仅不通音律,也不会平仄,所以其中的妙处,他是只能意会,不可言传了。

    虽然不能吟诗作赋,不过秦林也并不是个不识情趣的莽汉,他放慢的自己的步调,轻轻的走进了亭中,静静的听着空灵的琴音,杨启圣很专注,他知道秦林来了,可他并没有停下来,而是继续沉醉在这种难得的意境之中,在橘黄色灯光的照耀下,他原本白皙的肤色似乎多了一缕若有若无的红晕,柳叶弯眉,点绛朱唇,双眼轻阖,长长的睫毛微微向上弯曲,一头黑发稍稍有些凌乱的披散在肩头,端的是妩媚多情,娇艳欲滴,修长的手指在几根细细的琴弦之间跳动,美妙的琴声如水银乍泄,挥洒自如,于妩媚娇艳之外,又多了几分高雅,这样的杨启圣,连秦林这个视同性如异类的男人都看的有些发痴了,原本紧绷的心弦也在不知不觉之中放松了下来。

    一曲终了,余韵不散,秦林双手抱拳,俯身拜倒:“山东西门庆,见过杨大人。”杨启圣缓缓起身,一双“纤纤玉手”自然的握住了秦林,将他扶起,“这里是内宅,有没有外人,庆弟不必拘礼。”

    一阵滑腻冰凉的触感游走全身,秦林一个机灵,瞬间清醒了过来,在心中暗道“这手感,比起潘美人也不遑多让啊!”而且当杨启圣靠近秦林之时,一股淡雅却沁人心脾的幽香传来,这是一种秦林不曾闻过的香味,淡而不散,显然是品阶极高的香料。

    “虽然是在内宅,不过这礼数却是万万不敢废的,长幼有序,尊卑有别,小弟虽未度过几天书,却也是识得这些道理的,杨大人的琴艺当真是高绝,让小弟这等凡夫俗子也能沉迷其中,不可自拔啊!”秦林不着痕迹的抽出自己的手,面带微笑的说道。

    杨启圣似乎并未察觉,而是淡淡的一笑,“庆弟也懂音律吗?不知刚才从咱家的琴声之中听到了什么?”

    “啊,这个、、、这个、、、对于音律我是一窍不通,具体的我也说不出来,不过这琴声之中我听到了一种宁静、淡然的心境,让人心境平和,不骄不躁。”秦林老老实实的说道,神情颇有几分尴尬。

    “庆弟虽然不识乐理,却也听懂了其中的情致,比起那些舞文弄墨、附庸风雅的酸腐文人,倒是多了几分豪迈和爽朗,咱家这曲阳春白雪这是取自万物知春,和风淡荡之意,凛然清洁,雪竹琳琅之音,庆弟能品出其中的真韵,,也算是没有对牛弹琴了。看来庆弟真是咱家的知音呐,为了这琴音,咱们当满饮此杯。”杨启圣举杯,以袖掩面,一饮而尽。

    秦林也端起酒杯,只见那酒液晶莹剔透,还未入口,一阵清幽香味扑面而来,馥郁芬芳,闻之欲醉,“好酒!”秦林忍不住赞叹道,自从重生之后,没少喝酒,却很少喝到好酒,不是味道太淡,就是香味太浅,如同喝凉水一般,没什么感觉,儿这杯酒下肚,却是腹如暖流,唇齿留香,简直妙不可言。

    杨启圣面露微红,眼神之中的赞许神色更加浓烈,“看来庆弟不仅是咱家的知音,更是咱家的酒友,这可是珍藏十年的杏花村,入口绵、落口甜、饮后余香、回味悠长,这大宋除了宫廷之中,是不可能在其他地方品尝到的,庆弟可是有口福了。”

    “难道这是御酒?难怪这等的香醇了,既然杨大人如此抬爱,那小弟可要多饮几杯了,杨大人,请了。”秦林没想到自己能喝上皇帝喝的酒,顿时来了兴致,这杨启圣原本就在宫中侍奉,又有个当大内总管的干爷爷,弄几坛子御酒岂不是容易的很?秦林很聪明的没有细问,而是专心品起了杯中的美酒。

    杨启圣笑吟吟的陪了一杯,脸色的红晕又多了几分,他原本是最讨厌喝酒的,在杨戬身边捧场做戏、虚与委蛇,每一次陪客饮酒都让他觉得很不自在,可是今晚,他却觉得这世间没有比这杏花村还好的东西了,不,还有,就是眼前这个正在鲸吞牛饮宫廷御酒的男子,玉树临风、洒脱自然,就算是潘安再世,也不过如此吧!

    ps:今天是这本书上架的第一天,希望有兴趣的书友能够继续看下去,去年七月份开的坑,可是因为精力有限,直到今年才继续更新,不过既然开了头,就一定要继续,这也算是对自己的一个承诺吧!本人在3g上传的《太虚魔神》也是完结了的,不过是在潇湘发表的,玄幻在潇湘,和历史在3g区别不大,成绩很惨淡,不过这至少说明,咱还是有**的,不,是信誉,呃、、、两者都有!还是求各种支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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