玖玖的通身气度,且出行带的那么多护卫以及那个武艺不弱的李管家,凌霄一直以为玖玖是哪个大户人家的小姐出行,从未把玖玖往商贾上面想。
此刻听到玖玖自爆门户,十分诧异。
而凌霄这个停顿,看到玖玖眼里便是明晃晃的厌弃了。
玖玖抬手揉了揉眼眶,低下头,语气失落的说,“果然,将军是在嫌弃我出身低微,配不上你。”
玖玖长长的叹了口气,“将军嫌弃我身份低微不愿意娶我,我不怨将军,只盼来生身份能够高一些,好配得上将军。”
玖玖说完,眼睛那块的纱布濡湿了一片。
这让本来正在看玖玖的凌霄只觉得自己的心被人攥紧了一般。
凌霄连忙说,“我并无此意。”
听闻凌霄并无此意,玖玖立刻便伸手胡乱的抹掉眼睛的泪水,看着凌霄问,“将军并无此意,那为何不愿娶我为妻,可是嫌我面貌丑陋?”
“姑娘花容月貌,怎么会丑陋呢?”
若玖玖的模样是丑陋的话,那世人皆丑陋、
“既不是嫌弃我身份低微,也不是嫌弃我面貌丑陋,那为何将军还是不愿娶我为妻?”
玖玖步步紧逼,凌霄只觉得心口像是被人用手攥住了一般,讷讷道,“在下久经沙场,不想耽误姑娘。”
“甲之蜜糖,乙之砒霜。将军为何会觉得,娶我便是耽误我呢?”玖玖看着凌霄道,“只要能嫁给将军为妻,我便已经心满意足,又何来耽误这一说辞?
只要能嫁与将军,即便是明日就死了,我也甘愿。”
徒然听到玖玖说出‘死’字,凌霄只觉得心口一紧。
明明久经沙场,‘死’字是再平常不过的一个字眼,但不知为何,这个死字同玖玖联系到以前,他便有些难以接受。
“姑娘,以后切莫随意说出‘死’字。”这个字,让他十分的难受。
一想到玖玖死去,他便难以接受。
看到凌霄一脸凝重,玖玖抿了抿嘴唇,“既然将军不喜欢,那我便不说了,只是,将军还愿意娶我吗?”
凌霄自觉自己又老又丑,嫁给他后便要忍受他常年戍守边城,夫妻二人聚少离多的分别之苦,以后更有可能会经历丧夫之痛,他明明已经跟玖玖说的很明白了,但不知为何,玖玖依旧坚持想要嫁他为妻。
凌霄叹了口气,“姑娘,咱们两个,不合适。”
凌霄哪里不愿意娶玖玖为妻,他只是,觉得他这样的男人,不配拥有妻子罢了。
玖玖虽然是真的蛮想嫁给凌霄的,但是见凌霄说他们两个人不合适,玖玖沉默片刻后便说,“那好吧,不过若是那日将军改变心意,尽管找我便是。”
玖玖对着凌霄笑了笑,转身走进村长家。
虽然隔着面纱,但凌霄却已经自动脑补出了玖玖的脸上会绽放出如何灿烂的笑容。
想来,定是十分好看的吧。
也是,玖玖生的那般花容月貌,即便是沉默不语都让人挪不开眼,此刻真心一笑,定然是世间最美的颜色。
只可惜,这样美丽的颜色,注定是不属于自己的。
凌霄叹了口气。
凌霄为了剿匪已经耽误了不少时间,如今土匪已经全部剿灭,第二日便赶往京城。
而玖玖则因为李管家的身体,在此处多留了三天,才去的京城。
凌霄乃凌家最后一个男丁,且在边疆一代便是十七年,是国家的功臣。
满朝臣子,提起凌霄,无一不肃然起敬的。
当今圣上是先皇膝下最不受宠的一个皇子,先皇原意是想将他培养成为一名忠臣。
但却未曾想,他看重的幌子接二连三病逝,最后反倒是让这个最不受宠的皇子捡了便宜,成了储君。
因为当今圣上还是皇上的时候不受宠,所以他同身为臣子的凌霄父亲凌彻关系极好。
两人没有君臣之见,关系反而比其余几位皇子亲密几分。
待圣上继位之后,对凌彻更是完全信任。
先皇虽也信任凌家人,但始终心怀芥蒂,而当今圣上,对凌家人,是完完全全的不设防备的信任。
即位后,更是直接将虎符交给了凌彻手中。
“凌彻,你大将军,没有虎符怎么统帅三军,朕,将虎符给你,我守住祖宗留下来的基业,你替朕,守住朕的江山,朕,信你。”
这份信任,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皇上这一番话,说的凌彻气血翻涌,当,“臣定当不辱陛下信任,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凌彻确实也如同他说的那般,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他死在了边疆,像每一个凌家男人一般,马革裹尸,死于非命。
但又,死得其所。
凌彻去世之后,圣上数度下旨想将凌霄召回京城。
即便他知晓,唯有凌彻去世之后,只有凌霄,才能稳定军心。
但,凌霄是他挚友凌彻独子,他不能让凌家在他这一辈绝后。
但让他没有想到的是,那个走时才勉强到他胸口大小的小豆芽竟拒绝了他让他回京的要求,且当着三军面立下军令状,“不破匈奴誓不回京。”
凌霄用了十年的时间,让匈奴不敢再犯边疆半步。
五年守卫边疆,百姓安居乐业,其乐融融。
直到匈奴分崩瓦解,再也无法犯边关寸土,才在他三催五请下,班师回朝。
看着这个面容同自己挚友五分相似,但面容却更加刚毅的男人,皇上双手大力的在凌彻的双肩上拍了拍,笑道,“凌将军让朕好等啊。”
五年前,凌霄大破匈奴时,他下旨让凌霄回京。
凌霄回他,怕匈奴余孽卷土重来。
如今五年过去了,匈奴非但没有再犯边疆,反而朝更加偏远的地方搬走,凌霄也才愿意回京。
凌霄拱手道,“臣不敢。”
凌霄毕恭毕敬的模样让皇上又是开怀大笑,“来人,设宴,真今日要同凌将军不醉不归。”
宴会上,皇上主动让人在自己手边设一小桌,方便自己同凌霄说话。
皇上手边,这是何等的殊荣与宠信。
凌霄连忙跪地请皇上收回成命,“陛下,这于理不合。”
此刻听到玖玖自爆门户,十分诧异。
而凌霄这个停顿,看到玖玖眼里便是明晃晃的厌弃了。
玖玖抬手揉了揉眼眶,低下头,语气失落的说,“果然,将军是在嫌弃我出身低微,配不上你。”
玖玖长长的叹了口气,“将军嫌弃我身份低微不愿意娶我,我不怨将军,只盼来生身份能够高一些,好配得上将军。”
玖玖说完,眼睛那块的纱布濡湿了一片。
这让本来正在看玖玖的凌霄只觉得自己的心被人攥紧了一般。
凌霄连忙说,“我并无此意。”
听闻凌霄并无此意,玖玖立刻便伸手胡乱的抹掉眼睛的泪水,看着凌霄问,“将军并无此意,那为何不愿娶我为妻,可是嫌我面貌丑陋?”
“姑娘花容月貌,怎么会丑陋呢?”
若玖玖的模样是丑陋的话,那世人皆丑陋、
“既不是嫌弃我身份低微,也不是嫌弃我面貌丑陋,那为何将军还是不愿娶我为妻?”
玖玖步步紧逼,凌霄只觉得心口像是被人用手攥住了一般,讷讷道,“在下久经沙场,不想耽误姑娘。”
“甲之蜜糖,乙之砒霜。将军为何会觉得,娶我便是耽误我呢?”玖玖看着凌霄道,“只要能嫁给将军为妻,我便已经心满意足,又何来耽误这一说辞?
只要能嫁与将军,即便是明日就死了,我也甘愿。”
徒然听到玖玖说出‘死’字,凌霄只觉得心口一紧。
明明久经沙场,‘死’字是再平常不过的一个字眼,但不知为何,这个死字同玖玖联系到以前,他便有些难以接受。
“姑娘,以后切莫随意说出‘死’字。”这个字,让他十分的难受。
一想到玖玖死去,他便难以接受。
看到凌霄一脸凝重,玖玖抿了抿嘴唇,“既然将军不喜欢,那我便不说了,只是,将军还愿意娶我吗?”
凌霄自觉自己又老又丑,嫁给他后便要忍受他常年戍守边城,夫妻二人聚少离多的分别之苦,以后更有可能会经历丧夫之痛,他明明已经跟玖玖说的很明白了,但不知为何,玖玖依旧坚持想要嫁他为妻。
凌霄叹了口气,“姑娘,咱们两个,不合适。”
凌霄哪里不愿意娶玖玖为妻,他只是,觉得他这样的男人,不配拥有妻子罢了。
玖玖虽然是真的蛮想嫁给凌霄的,但是见凌霄说他们两个人不合适,玖玖沉默片刻后便说,“那好吧,不过若是那日将军改变心意,尽管找我便是。”
玖玖对着凌霄笑了笑,转身走进村长家。
虽然隔着面纱,但凌霄却已经自动脑补出了玖玖的脸上会绽放出如何灿烂的笑容。
想来,定是十分好看的吧。
也是,玖玖生的那般花容月貌,即便是沉默不语都让人挪不开眼,此刻真心一笑,定然是世间最美的颜色。
只可惜,这样美丽的颜色,注定是不属于自己的。
凌霄叹了口气。
凌霄为了剿匪已经耽误了不少时间,如今土匪已经全部剿灭,第二日便赶往京城。
而玖玖则因为李管家的身体,在此处多留了三天,才去的京城。
凌霄乃凌家最后一个男丁,且在边疆一代便是十七年,是国家的功臣。
满朝臣子,提起凌霄,无一不肃然起敬的。
当今圣上是先皇膝下最不受宠的一个皇子,先皇原意是想将他培养成为一名忠臣。
但却未曾想,他看重的幌子接二连三病逝,最后反倒是让这个最不受宠的皇子捡了便宜,成了储君。
因为当今圣上还是皇上的时候不受宠,所以他同身为臣子的凌霄父亲凌彻关系极好。
两人没有君臣之见,关系反而比其余几位皇子亲密几分。
待圣上继位之后,对凌彻更是完全信任。
先皇虽也信任凌家人,但始终心怀芥蒂,而当今圣上,对凌家人,是完完全全的不设防备的信任。
即位后,更是直接将虎符交给了凌彻手中。
“凌彻,你大将军,没有虎符怎么统帅三军,朕,将虎符给你,我守住祖宗留下来的基业,你替朕,守住朕的江山,朕,信你。”
这份信任,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皇上这一番话,说的凌彻气血翻涌,当,“臣定当不辱陛下信任,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凌彻确实也如同他说的那般,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他死在了边疆,像每一个凌家男人一般,马革裹尸,死于非命。
但又,死得其所。
凌彻去世之后,圣上数度下旨想将凌霄召回京城。
即便他知晓,唯有凌彻去世之后,只有凌霄,才能稳定军心。
但,凌霄是他挚友凌彻独子,他不能让凌家在他这一辈绝后。
但让他没有想到的是,那个走时才勉强到他胸口大小的小豆芽竟拒绝了他让他回京的要求,且当着三军面立下军令状,“不破匈奴誓不回京。”
凌霄用了十年的时间,让匈奴不敢再犯边疆半步。
五年守卫边疆,百姓安居乐业,其乐融融。
直到匈奴分崩瓦解,再也无法犯边关寸土,才在他三催五请下,班师回朝。
看着这个面容同自己挚友五分相似,但面容却更加刚毅的男人,皇上双手大力的在凌彻的双肩上拍了拍,笑道,“凌将军让朕好等啊。”
五年前,凌霄大破匈奴时,他下旨让凌霄回京。
凌霄回他,怕匈奴余孽卷土重来。
如今五年过去了,匈奴非但没有再犯边疆,反而朝更加偏远的地方搬走,凌霄也才愿意回京。
凌霄拱手道,“臣不敢。”
凌霄毕恭毕敬的模样让皇上又是开怀大笑,“来人,设宴,真今日要同凌将军不醉不归。”
宴会上,皇上主动让人在自己手边设一小桌,方便自己同凌霄说话。
皇上手边,这是何等的殊荣与宠信。
凌霄连忙跪地请皇上收回成命,“陛下,这于理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