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阳是一个烫手山芋。
最开始的合阳队伍,也是狄胜青找的。有了营销队伍,又找了一个从神州人寿过来的负责人。
开始一切顺利,做得风生水起的。这个负责人姓段,叫段宇宏。段宇宏带着一帮人没白天黑夜地干,做得不错。但是在和分公司很多事情的沟通上出了问题,导致了他的情绪。最后离职的时候扔下一句话:我们这些人不是嫡系啊!
国不可一日无君,机构不可一日无负责人。
谁去合适呢?
杜总安排培训部的老师廖平平去合阳上任,而且是当天晚上通知,要求第二天一早就出发,中午12点之前必须到。
要知道,廖平平可是一天的营销都没做过,一个纯粹的培训讲师啊!而且还是外地人,说普通话的北方姑娘。只是因为在恭州读了大学,毕业了留在这里工作而已。
各方面都不熟悉的一个人,被瞬间任命到机构当负责人了。
廖平平也是惊喜参半地上路了。
去了一段时间,合阳也无风无浪地过来了。大家都在说看来杜总用人是很神奇啊!这个当口,合阳出事了。
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合阳的部经理文淑光被骗了。
文淑光是一位已经退休的老大姐,原来一直在幼儿园当老师,所以虽然60来岁了,说话依然脆生生,甜丝丝的。在部经理培训上讲话,都感觉是给小朋友上课,挺有意思的。
她的口头禅是:多么多么。比如形容一个人好,不是说很好,非常好,或者恭州人的习惯用语:好惨了!
而是:哎呀,段总这个人多么好啊!
那是廖平平去合阳没多久,正值年末,各家单位都在冲刺年底任务的达成。
公司来了两个中年男子,四处打听文淑光的名字。
大家以为是她家亲戚,引荐到办公室。两个男子一进门,文淑光并不认识,有些诧异。
两个男子自报家门说是外地来此地做工程的,因为快过年了,想给某个领导送一份礼物。想来想去觉得保险是最稳当的礼物,既不像现金那么惹眼,也不像实物那样容易被查获。
只要把手续一办,今后领导自己领钱即可。但是两人也不知道保险具体怎么办,于是就想找一个稳妥的人帮帮忙。
四处打听,很多人都说文淑光这个经理靠谱。做保险多年,是一个热心肠的,专业的代理人。现在还是经理,肯定能够帮上忙。
文淑光一听有戏,问:你们准备给领导送多少啊?
回答:送十万。最好是能够让领导过几年就领出来的那种保险。听说还有分红啊?
文淑光两眼放光:当然有啊!我们这个保险不但分红,而且是保额分红,比其他保险公司的现金价值分红好得多。
由于事涉领导,所以三人在办公室关着商量了半天。
最后是文淑光拿来一份投保书,那两个男子拿出一张身份证复印件。说是领导的,以他的名义投保,他的名义开户,签字。到时候把保单给他,让他自己领钱即可。
本来保险投保书需要客户本人签字等原则,在利益面前文淑光妥协了。
于是一切大功告成,三人一起出去开户存钱。
文淑光亲眼见到十万巨款存到了这个新开的账户上,心里顿时如巨石卸地,长长的出了口气。
心里在想,这下业务完成没问题了。
两个人又说去看一个医院的朋友,于是一起到了县医院。其中一个进去,另一个陪着文淑光在门口聊天。
不过十几分钟,那个看朋友的男子从医院出来了,满脸悲戚,对在门外等待的人说:真惨!才四十五岁,就患上了大病。现在已经花了十几万了。唉,本来只是随便看看,没想到这么严重。
我想支持他一下,这么多年的哥们了。可今天不凑巧,钱全部买保险了。你们俩谁借给我一万块?明天我就还。
一边说一边用眼神探视两个,另一个男子说:哎呀,太惨了,我们应该表示一下。可我也没带那么多,只有几百块。看大姐呢!
文淑光:我也没带那么多钱啊!
两个男子对了一下眼神,借钱的说:要不这样,麻烦文经理去取一万块,我把存折抵押给你。明天我就还你。
文淑光一想,对呀,存了十万,自己亲眼看到的。现在折子也给我了。没问题吧?
于是去银行网点取上一万块,两个男子快步走进医院。说一会儿就出来,中午一起吃饭。
结果文淑光在医院门口左等右等都不见两人出来,实在是忍不住了,才想起没留两人的电话号码。于是就进医院去找寻。
进了医院才想起,刚刚并没有说是哪个病房,哪个床位?
心急火燎地,她干脆就每个科室都去找。什么内科,肿瘤,肝胆,心脏病的科室都找遍了,就是不见两人的身影。
满头大汗的她不知所措了。
带着一丝恐慌,她来到银行,拿出存折给柜员查询。
柜员说:这个存折已经挂失了。存折上的钱已经全部取走了。
柜员的话刚说完,文淑光一下子就倒在地上人事不省了。
事情过去几天了,分公司开会,通报了这起令人震惊的“保险诈骗案”。廖平平作为机构最了解情况的人,详细介绍了前因后果。分公司告诫大家:当前正处于年末岁尾,是各类案件的高发期。希望大家引以为戒,按照人民银行,保监局和公司的规定办理业务,不要存在侥幸心理,成为违法犯罪分子的“客户”。
在这起案件中,文淑光是受害者,理应同情。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她违反了公司三令五申的一些规定,给诈骗犯提供了成功实施诈骗的空间。
比如:给领导买保险送礼,本身就是违法的。
比如:客户本人不来现场,没有亲笔签字。哪怕你卖的不是保障型产品,同样是一个无效合同。怎么可以呢?
比如:银行账户也需要客户本人开启,怎么能够被假身份证开个户就蒙混过关了呢?当然,银行也有责任,没有详细检查身份证的真伪。
最根本的是:主动送上门来买保险的客户,尤其注意。这是违反寿险营销规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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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开始的合阳队伍,也是狄胜青找的。有了营销队伍,又找了一个从神州人寿过来的负责人。
开始一切顺利,做得风生水起的。这个负责人姓段,叫段宇宏。段宇宏带着一帮人没白天黑夜地干,做得不错。但是在和分公司很多事情的沟通上出了问题,导致了他的情绪。最后离职的时候扔下一句话:我们这些人不是嫡系啊!
国不可一日无君,机构不可一日无负责人。
谁去合适呢?
杜总安排培训部的老师廖平平去合阳上任,而且是当天晚上通知,要求第二天一早就出发,中午12点之前必须到。
要知道,廖平平可是一天的营销都没做过,一个纯粹的培训讲师啊!而且还是外地人,说普通话的北方姑娘。只是因为在恭州读了大学,毕业了留在这里工作而已。
各方面都不熟悉的一个人,被瞬间任命到机构当负责人了。
廖平平也是惊喜参半地上路了。
去了一段时间,合阳也无风无浪地过来了。大家都在说看来杜总用人是很神奇啊!这个当口,合阳出事了。
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合阳的部经理文淑光被骗了。
文淑光是一位已经退休的老大姐,原来一直在幼儿园当老师,所以虽然60来岁了,说话依然脆生生,甜丝丝的。在部经理培训上讲话,都感觉是给小朋友上课,挺有意思的。
她的口头禅是:多么多么。比如形容一个人好,不是说很好,非常好,或者恭州人的习惯用语:好惨了!
而是:哎呀,段总这个人多么好啊!
那是廖平平去合阳没多久,正值年末,各家单位都在冲刺年底任务的达成。
公司来了两个中年男子,四处打听文淑光的名字。
大家以为是她家亲戚,引荐到办公室。两个男子一进门,文淑光并不认识,有些诧异。
两个男子自报家门说是外地来此地做工程的,因为快过年了,想给某个领导送一份礼物。想来想去觉得保险是最稳当的礼物,既不像现金那么惹眼,也不像实物那样容易被查获。
只要把手续一办,今后领导自己领钱即可。但是两人也不知道保险具体怎么办,于是就想找一个稳妥的人帮帮忙。
四处打听,很多人都说文淑光这个经理靠谱。做保险多年,是一个热心肠的,专业的代理人。现在还是经理,肯定能够帮上忙。
文淑光一听有戏,问:你们准备给领导送多少啊?
回答:送十万。最好是能够让领导过几年就领出来的那种保险。听说还有分红啊?
文淑光两眼放光:当然有啊!我们这个保险不但分红,而且是保额分红,比其他保险公司的现金价值分红好得多。
由于事涉领导,所以三人在办公室关着商量了半天。
最后是文淑光拿来一份投保书,那两个男子拿出一张身份证复印件。说是领导的,以他的名义投保,他的名义开户,签字。到时候把保单给他,让他自己领钱即可。
本来保险投保书需要客户本人签字等原则,在利益面前文淑光妥协了。
于是一切大功告成,三人一起出去开户存钱。
文淑光亲眼见到十万巨款存到了这个新开的账户上,心里顿时如巨石卸地,长长的出了口气。
心里在想,这下业务完成没问题了。
两个人又说去看一个医院的朋友,于是一起到了县医院。其中一个进去,另一个陪着文淑光在门口聊天。
不过十几分钟,那个看朋友的男子从医院出来了,满脸悲戚,对在门外等待的人说:真惨!才四十五岁,就患上了大病。现在已经花了十几万了。唉,本来只是随便看看,没想到这么严重。
我想支持他一下,这么多年的哥们了。可今天不凑巧,钱全部买保险了。你们俩谁借给我一万块?明天我就还。
一边说一边用眼神探视两个,另一个男子说:哎呀,太惨了,我们应该表示一下。可我也没带那么多,只有几百块。看大姐呢!
文淑光:我也没带那么多钱啊!
两个男子对了一下眼神,借钱的说:要不这样,麻烦文经理去取一万块,我把存折抵押给你。明天我就还你。
文淑光一想,对呀,存了十万,自己亲眼看到的。现在折子也给我了。没问题吧?
于是去银行网点取上一万块,两个男子快步走进医院。说一会儿就出来,中午一起吃饭。
结果文淑光在医院门口左等右等都不见两人出来,实在是忍不住了,才想起没留两人的电话号码。于是就进医院去找寻。
进了医院才想起,刚刚并没有说是哪个病房,哪个床位?
心急火燎地,她干脆就每个科室都去找。什么内科,肿瘤,肝胆,心脏病的科室都找遍了,就是不见两人的身影。
满头大汗的她不知所措了。
带着一丝恐慌,她来到银行,拿出存折给柜员查询。
柜员说:这个存折已经挂失了。存折上的钱已经全部取走了。
柜员的话刚说完,文淑光一下子就倒在地上人事不省了。
事情过去几天了,分公司开会,通报了这起令人震惊的“保险诈骗案”。廖平平作为机构最了解情况的人,详细介绍了前因后果。分公司告诫大家:当前正处于年末岁尾,是各类案件的高发期。希望大家引以为戒,按照人民银行,保监局和公司的规定办理业务,不要存在侥幸心理,成为违法犯罪分子的“客户”。
在这起案件中,文淑光是受害者,理应同情。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她违反了公司三令五申的一些规定,给诈骗犯提供了成功实施诈骗的空间。
比如:给领导买保险送礼,本身就是违法的。
比如:客户本人不来现场,没有亲笔签字。哪怕你卖的不是保障型产品,同样是一个无效合同。怎么可以呢?
比如:银行账户也需要客户本人开启,怎么能够被假身份证开个户就蒙混过关了呢?当然,银行也有责任,没有详细检查身份证的真伪。
最根本的是:主动送上门来买保险的客户,尤其注意。这是违反寿险营销规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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