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是精灵们不可或缺的生活必需品。哪怕是在战场上,只要是空暇的时间,精灵们都会拿出一把琴轻轻拨着。

    不要以为这种浪漫的情怀怎么打仗,事实上在战场上崩溃的精灵很少,坚韧程度只有极少数经过训练的人类精锐比得上。按照某人浅薄的心理学知识,其实只是压力有适当的释放,又不至于松懈到无法专注于战场上而已。

    既然在那种必须随时随地紧绷的场合,都能想办法让自己过得惬意一点,那么只是单纯归途的宿营夜晚,他们怎么可能死板板的绷着一张脸,紧盯着一群自己邀请来的客人不放。

    一张小鼓,两把琴,精灵们吟咏着他们的诗歌。听起来空灵、梦幻,犹如在梦中的仙乐,如此的不真实。

    但要用某个音痴的说法,那就是用假音又飙高音,准备挑战海豚音的境界,这有啥好听的?但年轻的精灵们却是陶醉在其中,而且看起来他们也希望用这样的表现,去吸引黎埃娜的注意。可惜女精灵是一脸的不耐烦。

    在这种场合,当然是要祭出唯一能有话语权的大杀器──哈露米,来打压他们。野丫头虽然成为斑鸠同盟的一员,也获赠了一把斑鸠琴。但这时的她却是拿出另一件杀器──吉他。

    这把吉他可是有来历的。某个熬夜兼看程序代码看到眼花的男人,想起了自己曾经的梦想,就是趁着月色,站在小楼的窗下,拿把吉他拨弦弹唱,撩着妹子。

    然后他就真的这么做了,但是结局跟他想象的不一样。被撩的小姊姊一把抢过了吉他,并且声明自己以后再敢碰这把乐器,就会毫不犹豫地宰掉某人,而且还不带复活的那一种。

    梦醒了。现实是还有一堆程序代码等着敲,还有一堆臭虫等着修正,自己的命似乎穿越前与穿越后,没有什么差别。这也让某人明白了一件事,不是穿越众就什么东西都是香的。太过卖弄,就要有脑袋开花的准备。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那一位姊姊大人没有抢过吉他,直接把某人砸出脑白来。所以这把吉他辗转成为了哈露米的战利品,也曾经在卡拉玛哈朗那一群木精灵面前亮相。

    照理说音域更丰富的乐器,应该可以受人青睐。但事实上和斑鸠琴相比,体积较大的吉他并不受那些时常旅行的木精灵欢迎。毕竟旅行就是要轻便上路,而吉他的体积实在是太大了。

    不过哈露米还是从他的老师处,学到了一些适合用吉他弹奏的音乐。其实也就是某人哼哼,然后有着良好音感的少女,把那个调子改成自己看得懂的乐谱而已。

    西洋的乡村,或是校园民歌,这是某人觉得最适合用吉他来表现的音乐。当然在教少女的时候,也是着重在这一方面。那些经典歌词也被两个少女连手,改成迷地通用语的版本。

    但按照某人的标准来说,歌词改编版是普普通通。毕竟词曲是要互相搭配,照搬原意的翻译就破功了;而要以曲写词,两个少女的文字功底也不算好。所以唱过几回改编版后,哈露米还是按照某人印象所纪录,唱着那应该是原版的歌词。

    虽然歌词听不懂,但音乐讲究的是人心的渲染力。在吉他的拨动声中,哈露米的歌瞬间就折服了那群年轻的精灵,即使是黎埃娜这个看起来口味和大多数同族不太一样的女精灵,也为之侧目。

    这一晚,就靠着金发少女的神奇魔力,两方人的关系亲近了不少。甚至在更深的夜晚,还有年轻的精灵将哈露米邀出来谈心。根据躲在暗处,关心着自己小伙伴的卡雅事后透露,被表白仰慕之意的少女是一副被吓傻的夸张丑脸。当然,某个少女很后悔没有留下纪录什么的。

    从边境回到派亚特海梅王国的首都,骑乘骆鸟全速行进,一天内可以抵达。但一群享受着旅行的人,当然没有必要这么拼命。

    期间,一群人当然也多认识一下要去的地方,有些什么规矩。入乡随俗是种礼貌,也是避免不必要误会的最基本方法。硬要坚持自己生活习惯的人,老实说就待在家里就好,何苦要跑到别人的地方过自己的日子。

    所以林对于精灵们有着种种要求的旅程,并没有太多的反感。而芬更是简单,反正大小琐碎的杂事,自然有某三个师徒帮她处理妥善。只差搀扶着她去拉屎,再帮忙擦屁股而已。某人倒是曾经提过这种猎奇的想法,然后就被教做人了……

    路上的吃吃喝喝,都是由精灵们负责处理的。根据他们所说,每一种生物都有各自的繁衍周期,以及最为肥美的时刻。路经的冒险者补猎,大多不管不顾,只要他们自己有猎到食物就好。但精灵们怎么可能容许这样的行为,冲突由此爆发。

    但既然是被邀请来的,吃喝由精灵款待,自然不会是吃些太糟的东西,或是喝发臭的水。好面子的族群,在待客之道上可谓是相当尽心。真要说有所不满的话,就是没有吃中餐习惯的精灵们,虽然按照客人的要求也做准备了,但其实份量也有点少。

    虽然精灵们没有像他们的近亲,木精灵那样有着‘不饱食’的戒律,也不代表精灵们就会容忍浪费食物。而中餐,就是一顿在他们眼中有点浪费的餐点时间。所以尽管是来自客人的要求,精灵们也用心准备了,但在份量上却十分保守。

    算了,至少有东西垫垫肚子。

    而这三天的时间过得飞快,派亚特海梅王都从树冠之上的地方,从树林的间隙之中现身。而看到城池高处的尖端,也令年轻精灵们兴奋地大呼小叫。根据他们自己所说,这是他们离家最远也最久的一次,约xxx(30)天的时间,走到边境……

    小毛头,你们知道我离家多远吗?很想用这句话怂对方,但考虑到可能还要解释什么是天文单位,怎么计算的,甚至有可能得要从数学的基础开始教,某人刚升起的念头就作罢。

    不过这座精灵们所建造的城池,可是完全颠覆某人的想象。原本以为精灵这个天**漫种族的居处,这座城池应该会给人如童话一般,各种梦幻的视觉感官飨宴。应该会使人惊艳,使人赞叹。就事实而言,也的确是很让人惊吓感叹。

    精灵也许有过光荣的时光,但当今的迷地主角可是人类。为了在异族环视之下生存,浪漫可以维持,但绝对不是应该被坚持的。这一点也体现在他们所建造,为了保护自身的城池上。

    高大且斑驳的城墙默默地讲述着属于它自己的历史厚重感,各种光是看着,就会让人心生恐惧的战争兵器布满在城墙上。每隔一段距离,还有类似魔法塔的敌台,那密集的魔法阵纹不时会有青紫变化的流光闪过。

    城门是敞开的,虽然有军士看守,却没有严格控管进出的人员。看到有一队骆鸟骑士回归,他们也没有盘问,只和带头的黎埃娜点个头,就算打过招呼,放人进了城。

    对这种近乎于无的门禁,也许对某个穿越众来说,是他前半辈子习以为常的状况;但对迷地而言,这是非常反常的。

    要是进到某些大贵族所管理的城池,或是某些国家的首都,有时进城除了入城税外,还要额外贿赂守城士兵,才能顺利进城。

    察觉到某人惊奇的表情,黎埃娜大概也猜得到对方的想法。因为第一次受邀来此的人类客人,总是为了同样的理由感到讶异。她说道:“不收入城税,对你们来说很特别吗?其实那就只是贵族剥削人民的一种陋习,而且很明显的,这是人类的作风。所以精灵们没有这样的规矩,是很正常的事情吧。”

    “真是难以反驳的一个言论呀。”林如此感叹道。

    吩咐其他精灵骑士回军部报到,特别是那个曾被林带着闪现的倒霉蛋。虽然人已经醒来了,但还是很衰弱,需要把他送到祭司处接受进一步的检查与治疗。同时也把自己骑乘的骆鸟交给其他精灵骑士,毕竟那是隶属军部的,而非私人拥有。

    等到一切安排妥当,黎埃娜才对林一行人说:“请随我到我家吧。父亲已经等你们等很久了。”

    “请带路。”因为对方是步行,所以林也下了马车,跟在女精灵的身后。这时突然有一只三花的杂色猫跑来某人的脚边蹭。

    听着那喵喵叫的软萌声音,某人也只能把小猫抱起来,放到了路边的矮墙上。他后头可是有两辆车、四匹马准备通过。要是无视这只个儿还很小的幼猫,牠连闪都不闪的话,发生了惨剧该算到谁头上?

    其实某人不是不喜欢小动物、小孩子。但是他们有像天使的时候,也有像恶魔的时候,所以他的态度一直是想玩的话,玩别人家的就好。要是自己生、自己养,就得要负责任到底,那实在是太麻烦了。猫奴的生活,可不是自己想要的。家里有一只巫妖、两个学生就够折腾的了。

    但是某人这样的动作,看在其他人眼中却十分异常。因为除了他自己以外,没有人看得见那只‘不存在’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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