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十九年,大虞国都城华阳城。
作为一座千年古都,华阳城繁华雍容的气度自不必说,而早春“十里樱树,户户飞花”的美景更让人神往。二十年前发生过一场大乱,再加上一场百年一遇的大寒,主干道白石大街上的樱树几乎死了一半。随着恶党被清除,新君登基,这些树才活了过来,每年一度的樱花庆典也得以继续。
傍晚时分,梁佑坤从衙门里出来,想去西山看看姑母。他蹑手蹑脚,不想惊动那两个跟屁虫一样的小厮,于是牵着马轻轻从家里出来,走到了正阳门广场。
正阳门广场上立着两座铜像,一座是本朝开国太祖,另一座便是护国大元帅梁翊,可见梁翊在虞国的地位。梁翊“死了”快二十年了,可他依旧是虞国百姓心中的战神,百姓们相信,即使他死了,他的英魂也会保佑着这片土地。
对梁佑坤而言,父亲无疑是他最崇拜的人。所以无论什么时候路过这座铜像,他总要停下脚步瞻仰一番。正在这个功夫,两个小厮追了上来,稍微胖点儿的是阿福,瘦点儿的是阿祥,他们两个都是从挽弓山庄一路跟过来的,算是他的心腹。
阿福跑得气喘吁吁,不满地说:“大公子,您再这样丢下小的,小的饭碗可要丢了。”
阿祥也附和道:“是啊,上次太后就说了,如果不能贴身伺候,那就让我们回老家去。求求你,我的大公子,以后可千万别自己出门了。”
梁佑坤正值青春年少,又有一身好武艺,很烦出门被束缚。可是姑母的一片好意他不能辜负,只好带上他俩,说道:“那你们就快去备马吧,我要去西山。”
听到主人吩咐,两个下人赶忙准备去了。梁佑坤心情十分轻松,却总觉得有人在暗处盯着自己。他回了好几次头,也没看到什么可疑之人。来京城之前,父亲特意千叮咛万嘱咐,让他不要轻易透露自己的身世,以免惹来不必要的麻烦。因此来京城之后,他一直谨慎低调,哪怕在殿帅府任职,也不轻易出风头,应该不会招来什么祸患吧?
梁佑坤就住在殿帅府,禁军统领张羽给他单独准备了一套院子。虽说客居别人家总有点不太方便,但梁佑坤知道,张羽是为了保护自己。毕竟父亲当年仇人太多,万一让他们知道自己的行踪,他未必应付得过来。
他沿着白石大街缓步前行,等着小厮牵马过来。落日西沉,寒色渐浓,还有一群乌鸦在天空盘旋。此情此景,梁佑坤内心有些恓惶——他突然想起父亲来,不知他这段时日身体如何?今晚回来以后,一定要给家里写一封书信。
“佑坤!”
梁佑坤闻声回头,只见穿枣红色官服的高达正站在身后不远处。高达是高太妃的侄子,二十出头,比梁佑坤稍大一点,生得白净文秀。他才学很好,十八岁就进了翰林院。虽说对他家的门第来说,翰林院实在不是个很好的选择,但高达是个醉心学术之人,他很喜欢在翰林院做学问。因着梁佑坤写得一手好字,高达时常向他请教,一来二往,二人就熟了。
“致远兄,好久不见了。”梁佑坤热情地跟他打招呼。
此时,阿福阿祥也都准备好了,高达一看,便笑问道:“今日又要去郊外打猎?”
“嗯……”梁佑坤每次去西山看望姑母,总会跟同僚说外出打猎。他不适合说谎,每次都迫不及待地搪塞过去。
“可惜我马术不佳,武艺不精,否则也跟你出去畅游一番。”高达羡慕地说道。
“打猎也不是什么难事,若致远兄有兴致,下次一起去呗!”
高达道了谢,像想起什么似的:“对了,我有几位朋友来京城了,也是世家子弟,还有几位想走武官的路子。我对这些不太熟悉,你可否赏光去指点一二?”
梁佑坤爽朗地说:“指点谈不上,就是交个朋友嘛!”
“那我这就回去安排一下,回头把时间告诉你。”
“好勒,我等你消息!”
梁佑坤翻身上马,冲着高达粲然一笑。高达同样报以微笑,但随着梁佑坤消失在视线中,他的笑容也渐渐凝固了,甚至变成了一抹冷笑。
梁佑坤到达西山的时候,夕阳的最后一抹余晖正好消失了。栖霞庵坐落在半山腰,梁佑坤健步如飞,可苦了阿福阿祥,他们俩累得半死,还是被主人远远甩在了后头。
梁佑坤看得着急,便说道:“你们把东西都给我吧!”
阿福将头摇得像拨浪鼓:“不行,太后娘娘会训斥我们的。”
“你们真是慢死了!让你们给就给嘛,难不成你们就不怕我训斥?”梁佑坤抢过给姑母的礼物,也不管他俩爬到哪里了,飞快地朝山上爬去。
栖霞庵还不如后宫嫔妃的一处园子大,人手也不多,未免太寒酸了些。可林太后素来喜静,又不喜欢铺张浪费,所以皇上也没法将此处修得富丽堂皇。为了太后的安全着想,皇上倒是派了不少人手,却全被太后给打发走了。她说,她是来这里陪先帝的,不想让太多人来打扰。
京城乃虎狼之穴,多少人盯着太后的性命,皇上急得团团转。不过太后胸有成竹,说有高人保护,让儿子不必担心。皇上还是放心不下,硬塞了几个侍卫,让他们天天报回消息,这才安心了一些。
那些侍卫都很熟悉梁佑坤,甚至可以说,是看着他长大的——因为他们都曾是挽弓派的弟子,学成之后便被派来保护太后的安全。所以梁佑坤一路畅通无阻,高喊着“皇姑母”,便闯进了院子。
太后林雪影年近五十了,她心胸豁达,又保养有方,看起来还不到四十岁。她听到侄子的呼喊声,便迫不及待地出来迎接他。看到侄子挺拔而又矫健的身姿,她笑靥如花。
“怎么今天过来了?衙门里的事忙不忙?——灵雨,你快去给佑坤准备些糕点,这孩子想必饿坏了。”
“皇姑母,我现在又不是小孩子了,你别老担心我。”梁佑坤亲昵地挽起姑母的胳膊,晃了晃手中的礼物,说道:“上次文老弟从北齐来找我玩,给我带了几块布料,说是齐国特产的苎麻面料。皇姑母从来不穿绫罗绸缎,我一看,这面料清新淡雅,清爽舒适,正好适合给姑母裁衣裳。所以我让他再送点儿过来,今天刚到,我就迫不及待地给您送过来了。”
林太后摸着他清秀的脸庞,感动地说:“你这般心细,当真像极了你的父亲。”
梁佑坤腼腆地笑了,笑出了两个小梨涡,林太后仔细端详,喃喃道:“越来越像,真是越来越像!你跟你爹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是吗?家里人还常说我更像母亲一些呢。”
二人说着闲话,走进了正堂,灵雨将点心都准备好了。宁安元年,灵雨一路护送梁家回到余海,梁翊拜托她回京城保护太后,她二话不说便回来了,尽管京城带给她太多不好的回忆。她忠心耿耿地陪了太后十九年,太后也早就离不开她了,把她当成亲妹妹一般。而随着年岁增长,灵雨也不再像以前那样冷若冰霜,变得更有人情味了。
在等饭的功夫,灵雨说道:“在京城能时时见到佑坤,可见不着重胤。上次见他,也得是五六年前了吧?”
林太后叹气道:“是啊,那孩子资质是差了些,不过更招人疼爱,这么久了见不到他,我还真是想得慌。”
灵雨笑道:“重胤也真是好玩,整天就知道去山里看动物。金三公子打趣道,重胤在家时,能跟狗说一天话,可跟人连话都说不利索,好像那狗才是他兄弟一般。结果佑坤生气了,还不理他三叔呢!后来金三公子好一顿赔不是,才把佑坤哄好了。佑坤,这件事你还记得吗?”
梁佑坤摸摸后脑勺,嘿嘿笑了两声:“那时候还没长大,为一点儿小事就生气,实属不该。”
林太后刚刚还笑得直不起腰来,继而又感慨道:“重胤那孩子也是命大,映花怀着他的时候,天天担惊受怕,小翊又生命垂危,害得映花来回奔波,我时常担心这孩子保不住。映花生产时我又不在身边,听说母子俩都去鬼门关闯了一遭,好不容易活了下来。所以,他笨点儿就笨点儿吧,能健健康康长大,已经是个奇迹了。唉,要是当年我陪他们去余海,去照顾映花,也不至于耽误这孩子……都怪我!”
灵雨急忙劝道:“太后,您又来了。那时您自身难保,皇上的皇位还没坐热,高氏母子又虎视眈眈……咱们能走到今天,都是奇迹。”
林太后释然地笑了笑,又拉起了侄子的手,将话锋一转:“最近跟长乐见面了吗?”
梁佑坤害羞地说:“没呢。我娘来信叮嘱了,婚期定下来之后,就要恪守礼节,尽量少见面。听说姐姐也被伯母盯着做女红,根本就出不来。”
林太后和灵雨相视一笑,心照不宣地点了点头。长乐郡主自幼养在林太后身边,又是皇上唯一的表妹,自然受尽恩宠。可这个郡主不爱女红,只爱舞枪弄棒,到了二十岁都没找到一个如意郎君,可把林太后给愁坏了。长乐既看不上武夫,也看不上文弱书生——其实人家文弱书生也不敢跟她成亲,万一哪天把郡主惹毛了,郡主一阵刀枪劈下来,能不能留个全尸还不一定。这样的母老虎不能娶,坚决不能娶。
在梁佑坤来京城后,林太后本来没想做这个媒,只想让两个孩子认识一下。谁知长乐一见梁佑坤,便羞答答地跑了。
长乐郡主的母亲裴夫人不由得惊叹:“我那闺女可是个鬼见愁!鬼见愁也会怕见人?”
后来长乐就铁了心要嫁给梁佑坤,林太后不想让侄子为难,便偷偷问了他的意思。谁知梁佑坤竟然羞涩地说:“姐姐人很美,功夫很好,待我也很好。”说罢,便忸怩着不肯再说话,脸上的两片红晕十分可爱。
林太后这才明白什么叫做“无心插柳柳成荫”,大喜之余,也让他俩再相处一段时日,如果确实情投意合,再给他们办婚礼。二人一直以姐弟相称,却都有结百年好合之意。“鬼见愁”妹妹终于有心上人了,皇上也很开心,大手一挥,将二人婚礼定在宁安二十年的三月二十日。
林太后喝着茶,喜孜孜地说:“你一成亲,我这心里的石头就落了一大半。唉,希望你父亲身体能撑得住,待你大婚时,来京城与故人团聚。”
作为一座千年古都,华阳城繁华雍容的气度自不必说,而早春“十里樱树,户户飞花”的美景更让人神往。二十年前发生过一场大乱,再加上一场百年一遇的大寒,主干道白石大街上的樱树几乎死了一半。随着恶党被清除,新君登基,这些树才活了过来,每年一度的樱花庆典也得以继续。
傍晚时分,梁佑坤从衙门里出来,想去西山看看姑母。他蹑手蹑脚,不想惊动那两个跟屁虫一样的小厮,于是牵着马轻轻从家里出来,走到了正阳门广场。
正阳门广场上立着两座铜像,一座是本朝开国太祖,另一座便是护国大元帅梁翊,可见梁翊在虞国的地位。梁翊“死了”快二十年了,可他依旧是虞国百姓心中的战神,百姓们相信,即使他死了,他的英魂也会保佑着这片土地。
对梁佑坤而言,父亲无疑是他最崇拜的人。所以无论什么时候路过这座铜像,他总要停下脚步瞻仰一番。正在这个功夫,两个小厮追了上来,稍微胖点儿的是阿福,瘦点儿的是阿祥,他们两个都是从挽弓山庄一路跟过来的,算是他的心腹。
阿福跑得气喘吁吁,不满地说:“大公子,您再这样丢下小的,小的饭碗可要丢了。”
阿祥也附和道:“是啊,上次太后就说了,如果不能贴身伺候,那就让我们回老家去。求求你,我的大公子,以后可千万别自己出门了。”
梁佑坤正值青春年少,又有一身好武艺,很烦出门被束缚。可是姑母的一片好意他不能辜负,只好带上他俩,说道:“那你们就快去备马吧,我要去西山。”
听到主人吩咐,两个下人赶忙准备去了。梁佑坤心情十分轻松,却总觉得有人在暗处盯着自己。他回了好几次头,也没看到什么可疑之人。来京城之前,父亲特意千叮咛万嘱咐,让他不要轻易透露自己的身世,以免惹来不必要的麻烦。因此来京城之后,他一直谨慎低调,哪怕在殿帅府任职,也不轻易出风头,应该不会招来什么祸患吧?
梁佑坤就住在殿帅府,禁军统领张羽给他单独准备了一套院子。虽说客居别人家总有点不太方便,但梁佑坤知道,张羽是为了保护自己。毕竟父亲当年仇人太多,万一让他们知道自己的行踪,他未必应付得过来。
他沿着白石大街缓步前行,等着小厮牵马过来。落日西沉,寒色渐浓,还有一群乌鸦在天空盘旋。此情此景,梁佑坤内心有些恓惶——他突然想起父亲来,不知他这段时日身体如何?今晚回来以后,一定要给家里写一封书信。
“佑坤!”
梁佑坤闻声回头,只见穿枣红色官服的高达正站在身后不远处。高达是高太妃的侄子,二十出头,比梁佑坤稍大一点,生得白净文秀。他才学很好,十八岁就进了翰林院。虽说对他家的门第来说,翰林院实在不是个很好的选择,但高达是个醉心学术之人,他很喜欢在翰林院做学问。因着梁佑坤写得一手好字,高达时常向他请教,一来二往,二人就熟了。
“致远兄,好久不见了。”梁佑坤热情地跟他打招呼。
此时,阿福阿祥也都准备好了,高达一看,便笑问道:“今日又要去郊外打猎?”
“嗯……”梁佑坤每次去西山看望姑母,总会跟同僚说外出打猎。他不适合说谎,每次都迫不及待地搪塞过去。
“可惜我马术不佳,武艺不精,否则也跟你出去畅游一番。”高达羡慕地说道。
“打猎也不是什么难事,若致远兄有兴致,下次一起去呗!”
高达道了谢,像想起什么似的:“对了,我有几位朋友来京城了,也是世家子弟,还有几位想走武官的路子。我对这些不太熟悉,你可否赏光去指点一二?”
梁佑坤爽朗地说:“指点谈不上,就是交个朋友嘛!”
“那我这就回去安排一下,回头把时间告诉你。”
“好勒,我等你消息!”
梁佑坤翻身上马,冲着高达粲然一笑。高达同样报以微笑,但随着梁佑坤消失在视线中,他的笑容也渐渐凝固了,甚至变成了一抹冷笑。
梁佑坤到达西山的时候,夕阳的最后一抹余晖正好消失了。栖霞庵坐落在半山腰,梁佑坤健步如飞,可苦了阿福阿祥,他们俩累得半死,还是被主人远远甩在了后头。
梁佑坤看得着急,便说道:“你们把东西都给我吧!”
阿福将头摇得像拨浪鼓:“不行,太后娘娘会训斥我们的。”
“你们真是慢死了!让你们给就给嘛,难不成你们就不怕我训斥?”梁佑坤抢过给姑母的礼物,也不管他俩爬到哪里了,飞快地朝山上爬去。
栖霞庵还不如后宫嫔妃的一处园子大,人手也不多,未免太寒酸了些。可林太后素来喜静,又不喜欢铺张浪费,所以皇上也没法将此处修得富丽堂皇。为了太后的安全着想,皇上倒是派了不少人手,却全被太后给打发走了。她说,她是来这里陪先帝的,不想让太多人来打扰。
京城乃虎狼之穴,多少人盯着太后的性命,皇上急得团团转。不过太后胸有成竹,说有高人保护,让儿子不必担心。皇上还是放心不下,硬塞了几个侍卫,让他们天天报回消息,这才安心了一些。
那些侍卫都很熟悉梁佑坤,甚至可以说,是看着他长大的——因为他们都曾是挽弓派的弟子,学成之后便被派来保护太后的安全。所以梁佑坤一路畅通无阻,高喊着“皇姑母”,便闯进了院子。
太后林雪影年近五十了,她心胸豁达,又保养有方,看起来还不到四十岁。她听到侄子的呼喊声,便迫不及待地出来迎接他。看到侄子挺拔而又矫健的身姿,她笑靥如花。
“怎么今天过来了?衙门里的事忙不忙?——灵雨,你快去给佑坤准备些糕点,这孩子想必饿坏了。”
“皇姑母,我现在又不是小孩子了,你别老担心我。”梁佑坤亲昵地挽起姑母的胳膊,晃了晃手中的礼物,说道:“上次文老弟从北齐来找我玩,给我带了几块布料,说是齐国特产的苎麻面料。皇姑母从来不穿绫罗绸缎,我一看,这面料清新淡雅,清爽舒适,正好适合给姑母裁衣裳。所以我让他再送点儿过来,今天刚到,我就迫不及待地给您送过来了。”
林太后摸着他清秀的脸庞,感动地说:“你这般心细,当真像极了你的父亲。”
梁佑坤腼腆地笑了,笑出了两个小梨涡,林太后仔细端详,喃喃道:“越来越像,真是越来越像!你跟你爹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是吗?家里人还常说我更像母亲一些呢。”
二人说着闲话,走进了正堂,灵雨将点心都准备好了。宁安元年,灵雨一路护送梁家回到余海,梁翊拜托她回京城保护太后,她二话不说便回来了,尽管京城带给她太多不好的回忆。她忠心耿耿地陪了太后十九年,太后也早就离不开她了,把她当成亲妹妹一般。而随着年岁增长,灵雨也不再像以前那样冷若冰霜,变得更有人情味了。
在等饭的功夫,灵雨说道:“在京城能时时见到佑坤,可见不着重胤。上次见他,也得是五六年前了吧?”
林太后叹气道:“是啊,那孩子资质是差了些,不过更招人疼爱,这么久了见不到他,我还真是想得慌。”
灵雨笑道:“重胤也真是好玩,整天就知道去山里看动物。金三公子打趣道,重胤在家时,能跟狗说一天话,可跟人连话都说不利索,好像那狗才是他兄弟一般。结果佑坤生气了,还不理他三叔呢!后来金三公子好一顿赔不是,才把佑坤哄好了。佑坤,这件事你还记得吗?”
梁佑坤摸摸后脑勺,嘿嘿笑了两声:“那时候还没长大,为一点儿小事就生气,实属不该。”
林太后刚刚还笑得直不起腰来,继而又感慨道:“重胤那孩子也是命大,映花怀着他的时候,天天担惊受怕,小翊又生命垂危,害得映花来回奔波,我时常担心这孩子保不住。映花生产时我又不在身边,听说母子俩都去鬼门关闯了一遭,好不容易活了下来。所以,他笨点儿就笨点儿吧,能健健康康长大,已经是个奇迹了。唉,要是当年我陪他们去余海,去照顾映花,也不至于耽误这孩子……都怪我!”
灵雨急忙劝道:“太后,您又来了。那时您自身难保,皇上的皇位还没坐热,高氏母子又虎视眈眈……咱们能走到今天,都是奇迹。”
林太后释然地笑了笑,又拉起了侄子的手,将话锋一转:“最近跟长乐见面了吗?”
梁佑坤害羞地说:“没呢。我娘来信叮嘱了,婚期定下来之后,就要恪守礼节,尽量少见面。听说姐姐也被伯母盯着做女红,根本就出不来。”
林太后和灵雨相视一笑,心照不宣地点了点头。长乐郡主自幼养在林太后身边,又是皇上唯一的表妹,自然受尽恩宠。可这个郡主不爱女红,只爱舞枪弄棒,到了二十岁都没找到一个如意郎君,可把林太后给愁坏了。长乐既看不上武夫,也看不上文弱书生——其实人家文弱书生也不敢跟她成亲,万一哪天把郡主惹毛了,郡主一阵刀枪劈下来,能不能留个全尸还不一定。这样的母老虎不能娶,坚决不能娶。
在梁佑坤来京城后,林太后本来没想做这个媒,只想让两个孩子认识一下。谁知长乐一见梁佑坤,便羞答答地跑了。
长乐郡主的母亲裴夫人不由得惊叹:“我那闺女可是个鬼见愁!鬼见愁也会怕见人?”
后来长乐就铁了心要嫁给梁佑坤,林太后不想让侄子为难,便偷偷问了他的意思。谁知梁佑坤竟然羞涩地说:“姐姐人很美,功夫很好,待我也很好。”说罢,便忸怩着不肯再说话,脸上的两片红晕十分可爱。
林太后这才明白什么叫做“无心插柳柳成荫”,大喜之余,也让他俩再相处一段时日,如果确实情投意合,再给他们办婚礼。二人一直以姐弟相称,却都有结百年好合之意。“鬼见愁”妹妹终于有心上人了,皇上也很开心,大手一挥,将二人婚礼定在宁安二十年的三月二十日。
林太后喝着茶,喜孜孜地说:“你一成亲,我这心里的石头就落了一大半。唉,希望你父亲身体能撑得住,待你大婚时,来京城与故人团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