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重胤总能从别人口中得知更多父辈的英勇故事,比如这天晚上,喝得满面红光的董河东豪气地说,当年的赤日和残月如何以二人之力灭掉了宙合门所有的余孽,而残月又如何以《挽弓十二式》最后两式分别除掉了蔡赟和张英,更不用说梁翊数次率兵出征、屡建奇功的英勇故事了。
金重胤不停地喝水,以掩饰自己的表情。他爹的江湖名号就叫残月,大名梁翊,不仅在江湖上鼎鼎有名,也是朝廷栋梁、护国柱石。而那个力大无穷的赤日,便是整日痴笑的风伯伯——林风遥。
董河东说到最后,很是落寞地说,梁翊固然是个千载难逢的奇才,但他的出身无疑给了他巨大的推动力。因为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出身侯府,更不是人人都有机会作为余海金氏出生。
“唉,看来我这辈子就这么碌碌无为了。此生积德行善,下辈子投个好胎。”董河东喝完了最后一口酒,无奈地笑了笑。
听完了董河东的话,金重胤在感到幸运的同时,也很是惭愧——自己这样碌碌无为,早晚会辱没了金家的名声。
小曼喝得微醺,笑嘻嘻地说:“我才不管什么大英雄呢,只听说梁翊是个风度翩翩的美男子,要不公主怎么会对他一见倾心呢?只可惜,长得那么好看,却那么短命,公主还陪着他一起死了。唉,我这辈子要是也有这么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早点死了也开心。”
董河东说道:“梁翊伤势过重,真有可能死了。不过公主是不可能死的,她肯定找了个安全的地方躲起来了。”
小曼不服气地问道:“你怎么那么肯定?你又没亲眼见过。”
董河东涨红了脸:“我娘说的!我娘说,公主当时生了一个儿子,肚子里还怀着一个。就算她再舍不得丈夫,也不可能豁出孩子的命去殉情。”
小曼冷笑道:“那可不一定,你又没像人家那样轰轰烈烈爱一回,怎么知道公主当时有多绝望?”
董河东也不甘示弱:“你又没当过母亲,你怎么可能知道母亲的心思呢?”
小曼立刻出言讥讽:“呵,你还当过母亲不成?”
“我没当过,可我有母亲啊!我母亲在世的时候受尽磨难,可她还是把我拉扯大了。所以母亲才说,按照映花公主的心性,才不可能牺牲孩子去陪丈夫呢!”
小曼说不过他,又因为自己没有母亲,顿时流了几滴泪,跑回了房间。金重胤听得心惊胆战,生怕他们认出来,公主当时怀着的那个孩子正是自己。他倒是有些佩服董河东的母亲,从种种迹象来推断,他的母亲极有可能只是个很普通的女人;但通过董河东的描述,他又觉得那个女人见识非凡,一时间不好判断。
小曼气得跑回了房间,金重胤心里也不好受。他同情地看着董河东,说道:“兄弟,你以后恐怕找不到媳妇了!”
董河东不解地问:“为什么?”
“我爹说了,凡是能吵过女人的男人,最后都要孤独终老。”
金重胤虽然人笨笨的,但脾气急了,也会跟家里的兄弟姐妹吵起来,尤其是跟年纪相仿的金凤羽,简直是从小吵到大。每次吵完架,父亲都会语重心长地跟他说这句话。随着年龄的增长,金重胤越来越意识到“娶媳妇”的重要性。为了能顺利娶到媳妇,他再也不跟任何女生吵架了。
董河东显然还没想到娶媳妇这些事情,他毫不在意地笑笑,也回去睡了。当天晚上金重胤和董河东住在一个房间,小曼住在隔壁。金重胤还是不习惯在外面过夜,翻来覆去地睡不着,一想起爹的病情,更是忧心如焚。再加上刚才在不知不觉间喝了太多的水,每隔一会儿就要起来去茅厕,简直折磨死个人。
他第三趟回来的时候,听到隔壁屋里有什么动静。他生怕小曼有什么危险,便过去敲她的门。小曼似是遭受了很大的痛苦,咬牙切齿地说:“进来吧!”
金重胤一进门,便看到小曼在床上痛苦地辗转,似是遭受了很大的痛楚。她忍痛说道:“大金虫,快帮我看看,我脖子怎么了?”
金重胤也不顾避嫌了,他将蜡烛拿近了些,才看到小曼洁白的脖颈上有一个像蜈蚣一样的褐色印记。那印记若隐若现,显现出来时,小曼便疼得厉害些;而不太明显时,她便能缓口气。可金重胤看到那个印记越来越明显,甚至有几个银光闪闪的小点。小曼越发疼痛难忍,忍不住痛呼出声来,挣扎了片刻,便软软地倒在了金重胤怀里。
“小曼,小曼!”
金重胤的惊呼声将董河东也吸引了过来,他没穿衣服,只裹着一床被子。看到小曼晕倒了,他大吃一惊,手忙脚乱地便要去请大夫。金重胤六神无主,从小曼抢回的包袱里找了些金创药,一股脑地涂抹到那条印记上,可是一点儿用处也没有,小曼还是毫无知觉,身体在无意识地挣扎着。
情急之下,金重胤想起自己曾修炼过“以柔神功”。别看他武功不济,但“以柔神功”修炼心法贵在一个“纯”字,他心思单纯,修炼这门武功再合适不过。
于是,金重胤脱掉鞋子,坐在了床上,默念道“天意藏心,摧刚为柔”。深深一呼气,一股暖流从指尖弥漫到周身,金重胤将手掌抵在小曼后背上,将真气缓缓注入她体内。运功不知时间流逝,再加上以柔神功若控制不好,极容易走火入魔。金重胤太年轻,集中力无法跟父亲和风伯伯比,在一次次的运功中,他渐渐失去了时间的概念。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金重胤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床上,而小曼正瞪着一双大眼睛看着他。金重胤一骨碌爬了起来,却感觉头昏脑涨,没有一丝力气。
小曼急忙让他躺下:“你把内力都给我啦,你现在得好好休息。”
金重胤眨眨眼睛,看到外面阳光灿烂,方知一夜都过去了,他竟然睡了这么久。他问小曼:“你现在都没事了?”
“没事了……”小曼咬紧嘴唇,羞赧地说:“谢谢你,大金虫。”
金重胤欣慰地笑了,惨白的脸色也有了些许血色。他好奇地问道:“你脖颈上的那块印记究竟是什么?好生厉害!”
小曼茫然地说:“我也不知道,小时候仇蝎子把我收养的时候,在我脖子上拍了一巴掌,我只觉得麻酥酥地疼。他又给我一管药,让我喝下去,说我不喝就会死。那药又臭又粘,像血一样,我本来不想喝。可是他拍的地方越来越疼,疼得我快死过去了,没办法我才喝下去了。这些年来,仇蝎子每月让我喝两管血,我一直平安无事。可能是这几天没有喝,所以才发作了。我开始没注意,不过一会儿功夫,血肉就像被豁开一样,骨头像是钻进了毒虫。再后来,五脏六腑都拧在一起,痛得我直想打滚,还好你救了我。”
金重胤江湖经验值为0,隐约猜出那“仇蝎子”便是小曼的养父,但不知道小曼中了什么毒。只是听小曼吃了很多苦,心中一痛,更加疼惜她。他说道:“咱们一起找找解药,彻底把你的毒给解了。”
小曼苦笑道:“怕是没那么容易。”
金重胤安慰道:“我爹自幼身患绝症,后来又受了很重的伤,每年都要病危好多次,可他一直坚持活到现在。可见事在人为,千万不要放弃希望。”
金重胤一提到父亲,眼前突然掠过一幕——父亲体内也有一种毒,偶尔发作起来,简直生不如死!
虽然父母不提陈年旧事,但他长大后知道,父亲被关在直指司大牢时,曾身中数根噬骨针。噬骨针是宙合门的法宝,常人中一根便绝无活路,而父亲中了五根!当时他在牢中受尽折磨,再加上噬骨针的威力,这才导致他手足俱残,甚至一度失明。
听小桃姨说,当时父亲昏迷了长达一个月的时间,多亏当年林太后不顾一切地施救,再加上父亲体内有深厚的以柔神功,渐渐化解了大多数毒素,这才活了过来。只不过他在牢中耽误时日太长,一部分毒素已深入骨髓,无法排解,每年会发作几次。父亲毒发的症状,跟小曼一模一样。
想到这里,金重胤喃喃道:“宙合门的噬骨针?”
董河东一直在旁边听着,此时忍不住插话:“宙合门在二十年前,就被梁翊给灭了啊!”
金重胤说道:“邪.教如野草,只要有一粒种子,就会生根发芽,从而在大地上蔓延。”
三个年轻人都陷入了沉默,小曼尚不知自己中的是如此剧毒,已被恐惧吞没;而董河东则担心邪.教的复生,到时候又会掀起一阵腥风血雨。
金重胤恢复了几分力气,诚恳地跟小曼说:“小曼,你不要害怕,等找到天山雪蟾我就将你带回家。我家有很多名医,一定有办法解你的毒。”
小曼心下感动,低头不言,然后突然想起什么似的,从桌子上拿起一个小瓷碗,说道:“我醒来后你就晕倒了,我怕你体力不支,特意去后厨熬了点杂蔬瘦肉粥,你快喝了吧。”
金重胤接过碗,不冷不烫,温度正好。再看那粥,熬得浓稠适宜,瘦肉切成细丝,搭配着两三种蔬菜。金重胤喝了一口,立刻赞不绝口:“姑娘好手艺!”
小曼面露得意之色,董河东却不满地问:“你怎么只给他熬,不给我熬?你太偏心了!”
“金虫虫对我有救命之恩,你呢?”
尽管昨晚金重胤告诫他不要跟女孩子吵架,可董河东却把他的忠告忘在了九霄云外,冲着小曼便嚷嚷起来:“喂!大半夜跑出去找大夫的人是谁啊?我冻得半死好吗!做人要讲良心!”
小曼做了个鬼脸:“嘻嘻,枫叶镇也就这么大,某人找医馆却找了一个多时辰!若等你找大夫,我早就疼死了!”
董河东气得蹲在了地上,金重胤却说道:“你们别吵了,还要给我爹找药呢!”
二人这才想起正事来,各自瞪了一眼,互相吐了吐舌头,便去收拾行李了。临出发的时候,金重胤小声告诉小曼:“你不用害怕,你只要一难受,就跟我说,我运功给你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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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重胤不停地喝水,以掩饰自己的表情。他爹的江湖名号就叫残月,大名梁翊,不仅在江湖上鼎鼎有名,也是朝廷栋梁、护国柱石。而那个力大无穷的赤日,便是整日痴笑的风伯伯——林风遥。
董河东说到最后,很是落寞地说,梁翊固然是个千载难逢的奇才,但他的出身无疑给了他巨大的推动力。因为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出身侯府,更不是人人都有机会作为余海金氏出生。
“唉,看来我这辈子就这么碌碌无为了。此生积德行善,下辈子投个好胎。”董河东喝完了最后一口酒,无奈地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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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重胤恢复了几分力气,诚恳地跟小曼说:“小曼,你不要害怕,等找到天山雪蟾我就将你带回家。我家有很多名医,一定有办法解你的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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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重胤接过碗,不冷不烫,温度正好。再看那粥,熬得浓稠适宜,瘦肉切成细丝,搭配着两三种蔬菜。金重胤喝了一口,立刻赞不绝口:“姑娘好手艺!”
小曼面露得意之色,董河东却不满地问:“你怎么只给他熬,不给我熬?你太偏心了!”
“金虫虫对我有救命之恩,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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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曼做了个鬼脸:“嘻嘻,枫叶镇也就这么大,某人找医馆却找了一个多时辰!若等你找大夫,我早就疼死了!”
董河东气得蹲在了地上,金重胤却说道:“你们别吵了,还要给我爹找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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