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何瑾默然无言,根本不是他怕了朱厚辉。



    而是闻听朱厚辉的一番话后,他忽然想到了一个问题:是呀,自己就要脱离单身狗行列了,却还从未好好想过,日后对沈秀儿和柳清霜的安排。



    按照明朝这时候的做法,便是当了别人的小妾后,就得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一心在家里当牛做马兼暖床。



    并且,连自己生的孩子,都不能认自己作母亲。



    但作为一个有着前世思想的人,何瑾虽然不能违抗整个时代,却也不会就此听之任之。用冷酷无情、违反人性的理学枷锁,囚禁沈秀儿和柳清霜的一生。



    愿将一切交付给自己的痴情女子,不应该如此残忍对待。



    想通这些,心中又有了初步的计划后,他才反应了过来,情真意切地对柳清霜说出了心里话。



    可这番话,却无异于狠狠一巴掌,抽在了朱厚辉的脸上。



    朱厚辉不由勃然变色,但很快面色就阴冷起来,端起了一个酒杯假笑道:“何百户啊何百户......你真是让本公子大开眼界,果然乃风流男儿。来,朱某敬你一杯!”



    在他看来,何瑾刚才给自己父亲敬了酒,想必也不会推脱这杯。



    而等何瑾举杯的时候,自己便一杯酒泼在他的脸上,叱喝何瑾不知道自己的身份,落了他面子后再度发难。



    可想不到,何瑾却只是微微一笑,问道:“朱公子,一定要喝吗?”



    “那是自然,你要是不喝,就是瞧不起朱某!”



    这句话,可谓暗藏杀机。毕竟他乃主家子孙,瞧不起他,就是瞧不起朱家人。而瞧不起朱家人,那岂非乃大逆不道?



    可想不到,何瑾却哈哈大笑起来,端起自己案桌上的一杯酒,一饮而尽后,道:“我喝了这杯酒,却更加瞧不起你!”



    “我,我乃朱家子孙,皇亲......”朱厚辉登时大喜,准备将一杯酒泼何瑾脸上,再扣他一顶大帽子。



    然而何瑾却看出了他的意图,当即一把拧住他手腕,豪笑道:“你可代表不了所有朱家子孙,更不配代表陛下一脉!”



    “朱公子可知道,面子是别人给的,脸却是要自己挣的。既然自己没脸,就休怪别人不给你面子!”



    开玩笑,酒场上的一句话,就想断人的前程仕途?



    这......当然不是没可能,但前提是,你必须有那个能量和本事儿。若只凭着简单一句话,就异想天开,你以为大明朝是野猪皮弄出来的清朝?



    雄博大度刚强的大明,可没那么思想狭隘。



    即便明朝也有文字狱,那也是权力斗争的需要。而不是因为自卑虚弱,表现出来的张牙舞爪!



    随即,何瑾便更加有恃无恐,一把又掐住朱厚辉的下巴,猛地将他那杯酒灌了进去!



    “朱公子,按照你的意思,我也回敬你一杯!你不喝,就是瞧不起我何某啊!”



    随后,一把扔开如垃圾般,咳嗽不止的朱厚辉,何瑾这才对着在场惊呆了众人,深施了一礼,道:“抱歉了诸位,今日小子孟浪,改日必当向诸位赔罪,请恕小子先告辞了。”



    言罢,一搂柳清霜的小蛮腰,便大步离去。



    路过张声的时候,他还厌恶地蹙了一下眉。



    随即伸出右手,啪得一掌就拍在了张声脸上,直接将张声打得嘴巴吐血,牙齿都掉了几颗:“子孙根丢了不可耻,可耻的是连良知和骨气都丢了!”



    一时间,满厅鸦雀无声。



    直至何瑾离去多时后,刘能才最先反应过来,猛然喝了一杯酒,激动道:“这小子,有个性!”



    随即,孟文达也喝了一口酒。虽然没说什么,但嘴角的笑意,却表明了他此时心情很美丽。



    紧接着,不少人也都饮了一杯酒,同样不说话。但他们却都感到,年轻时的热血,似乎又在血管里跳动......



    而王华则最是开怀,平日不喜饮酒的他,这会儿就连干了两杯,捋着胡须心中暗赞不已:于乔兄,你们内阁也有走眼的时候啊......



    这小子,可不像是你们说的那般心术不正。反而有骨气、有担当、有勇有谋,是块好料子!



    至于调教什么的,根本用不着嘛!......



    而就在何瑾离去铜雀台,赶回家中的时候,诗会这里也炸开了锅。



    原因就是一位在台上陪席的官宦子弟,忍不住来到了诗社,将高台正厅里的劲爆消息,拿来这里吹牛逼。



    那人来到磁州士子所在的房间后,便眉开眼笑的。被人团团围住后,更是笑得和一朵花似的。



    还没等众士子催促,他已自动打开了话匣子,道:“诸位知道吗?......痛快,真是痛快啊!何百户,竟然让赵王父子吃瘪了!”



    哗的一下,诗会这里就沸腾了。



    呃......怎么说呢,因为朱元璋本来就出身流氓,登基后更为后代规定了专做寄生虫的生活目标,而那些在仆人堆里混大的不学无术的朱氏子孙,自然便表现出一脉相承的、穷极无聊的流氓相。



    这些朱氏子孙们,除了跟种猪一样玩女人,就尽干些犯法害理的勾当。



    平日不是使棒弄刀,就是成天挟弹露剑。怒马驰逐郊外,百姓逃避不及的,便亲自斫击。还有的喜欢把平民男女剥光衣服,看人家的窘样子,以为笑乐。



    就在前几年,代王朱桂的后代,辅国将军朱仕则,强占寺庙财产,被僧人告到地方官那里,巡按御史因此上疏参了他一本。



    朱仕则闻听此事,便在怀里藏了一把小刀,直奔巡按御史衙门,要求御史为他平反。御史不准,他竟从怀中抽出小刀,麻利地割下自己的右耳,扔到御史怀里。



    然后,又一个“撞羊头”把御史老爷撞个倒仰,把这位御史老爷弄得狼狈不堪,无法招架。最后还是衙门里人多,连推带劝,总算把这位瘟神弄走了。



    你说说,这都是些什么玩意儿!



    可就这些个货色,竟然还是什么天潢贵胄,皇亲一脉。官府律法都拿他们无可奈何,只能任由他们作恶生事,而心高气傲的士人们,能不对这一群体深恶痛绝?



    当然,最直接的原因,就是赵王父子也不是啥好东西。



    从朱厚辉招揽城狐社鼠,谋夺别人产业的做派,就可窥一斑。至于老爹朱佑棌,还最宠这个儿子,为这事儿还替朱厚辉出头儿,你说他们在安阳能做什么好事儿!



    故而,一听说有人让这对儿父子吃瘪了,众士子不由额手称赞、感觉大快人心。还有人则急忙问道:“谁这么大的胆子?”



    “还能有谁,咱们磁州的英才,何瑾何百户呗!”那士子笑道:“别看何百户年纪轻轻,可真是一身铁骨!”



    “先是智破赵王的毒计,又捏着朱厚辉的下巴,灌了他一口酒,那叫一个解气,够爷们儿!”



    这话说完,那士子忽然发现气氛有些不对了:众人先是一副愕然的模样,随即又羞惭不已。



    最后,其中一人才猛然一拍桌子,道:“诸位,咱们都错怪何百户了,人家不是不屑同我等交往,而是真正傲骨天生!比起咱们只敢私底下骂骂,人家才是真正的猛士啊!”



    “是啊,何百户之风采,真是令我等敬仰不已!......”



    “嗯,之前来的时候不觉得。现在想想,何百户还真是不一样的烟火!”



    “怪不得磁州双姝都对他爱慕不已,我要是个女的,也愿自荐枕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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