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服了各番王之后事情并没有到此了解。朱祁钰安排了上千侍卫专门负责“照顾”这些王爷随后就开始动手做第二件事情派陈懋罗国栋卫平分头出将江北所有番王的军队收归朝廷。而当时大部分又实力的番王都在江北。随后又明南方各省总兵收归其他番王的军队!
完成了这一步之后朱祁钰才稍微安心了一点这时候他才开始为自己的新政府忙碌了起来!而朱祁钰做的第一件事情不是组建新朝廷也不是改组司法机构而是建立议会而他先建立的就是象征性的或者说具有过渡性质的上议院。
上议院是贵族议院几百年来除了部分战乱时期之外都没有变过而这也是当时朱祁钰立下的规矩!第一界上议院额定议员人数为一百零一人其中皇族也就是各地番王五十人另外再从公卿列侯中选出五十一人组成。说白了这是朱祁钰给那些被削去了权利的番王以及准备要对付的列侯的一份礼物也算是稳住他们的一种办法吧!
当时上议院的职权还是很大的这相当于以往的内阁(当然不是新组建的内阁)。上议院有权要求核查政府预算支出。并且有权调查官员提出对官员进行弹劾如果得到大多数议员的支持那么就能弹劾政府官员。且上院只要有五位议员联名提出奏章就能提交皇帝亲自过目向皇帝提出治国修政以及行政等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另外每年上议院将组织一次对地方政府的审查如果现问题可以直接转交司法机构审查中央政府无权过问!如有国家大事上议院议员带表(由此产生了后来的议长)有权参与政府决策。
这些权力让那些失去了大权的王爷以及贵族得到了满足。当然实际上他们最主要的还是监督权并无实际行政权且要想弹劾官员还必须要得到皇帝的批准!说白了在朱祁钰这个铁腕皇帝手里上议院的权力只是好看不好用的东西而已。不过朱祁钰也需要上议院有了上议院的监督也更能够约束官员的行为!
成立上议院的决议很快就得到了通过毕竟番王贵族的影响是不小的而且当时朝中的很多大臣以及军队里的大部分高级将领都是贵族皇帝给了贵族新的权力他们自然很是高兴了!
组建上议院花的力气不大可接下来朱祁钰要做的事情就受到了很多人的反对甚至连一些原本支持朱祁钰推行新政的大臣都在怀疑朱祁钰这么做就是在削弱官员的统治权如果官员手上的权力不够大还怎么治理天下?这就是成立单独的行政机构将官员行政大权与司法大权完全分离!
其实当初朱元璋设立监察院并且在地方设立提刑司的目的也就是要将行政权与司法权分离。不过朱元璋做得并不彻底。在他的政府里行政权远远高于司法权。比如在取消了中书省之后吏部成为了最重要的衙门而吏部的职责是管理天下文官的任免升迁等等事务。说白了吏部的官员就是管理天下百官的因此吏部官员也有“天官”之称!这样一来行政与司法两权仍然没有分离因为司法官员也都由吏部任免这怎么分离?在这种情况下各部官员乃至监察院大理寺等以司法为主的部门的官员也都相互勾结结党营私朱元璋当年苦心建立的政治制度几十年不到就失效了。这也正是他没有将行政与司法权完全分开造成的!
这次朱祁钰做得很彻底。要完全将行政与司法权分开最直接也是最重要的办法就是提高司法部门的地位。以往监察院的最高官员也就是四品而大理寺卿也是四品比起各部尚书侍郎都差得很远。让四品官员去调查二品官员这本身就不现实!另外司法机构中执法检察审查三权并没有分开因此司法程序并不完善。最重要的是执法大权掌握在政府官员手里也就是行政官员手里就算是审查与检察这两关能够做好执法不到位那也是白搭!
朱祁钰将监察院改为了检察院并且将检察院主检察长提升为正二品官员由权调查政府一切官员。另外将大理寺改组为最高法院主掌审查权任何重大案件都必须经大理寺审核才能最终定案。而大理寺卿也被提升为正二品极大的提高了司法机构的权威!
最重要的是朱祁钰将执法权从地方行政官员手里夺了下来单独成立执法部门即警察总局!最初的警察人选其实就是从锦衣卫里挑出来的。另外还在政府中专门设立了警察部(后改名公安部)。这就让执法这一层成为了司法与行政两大机构中的一个过渡部门执法官员既是行政官员也是司法官员其双重身份决定了其重要性!
成立了最高法院(下直属各省府县地方法院)最高检察院(下直属各省府县地方检察院)警察部之后朱祁钰就已经将行政与司法完全分开了。而这对当时的朝廷官员(也就是后来的行政官员)来说绝不见得是件好事。毕竟多年以来司法权都在他们的掌握之中是他们用来对付百姓的武器。现在这把武器被朱祁钰夺走了反而将矛头对准了他们这些官员能安心吗?
可以说改组行政部门是麻烦最大的事情。在朱祁钰之前大明的行政权主要集中在了以吏部为的中央六部手里其中户部总管天下户籍田土资源等。礼部总管礼仪祭祀以及外交。兵部总管军队事务。工部总管军器制造防洪防汛道路建设等。刑部总管司法等。
现在将司法大权分了出去且皇帝一手掌握了兵权而商人也获得了更大的权利。因此兵部公布刑部这三部已经名存实亡了!另外吏部作为总管官员人事安排的部门在朱祁钰的新政府中是没有任何地位的(这也是为了防止像王直这样的人出现)礼部更是没有任何的价值。中央六部的职权其实已经被削弱了很多!正是在这一基础上朱祁钰再次分化各部门的权力解散了六部成立了十五个新的部门!
这十五部是内务部外交部经济部国防部工业部农牧部商贸部户籍部水利桥梁部警察部帝国安全部(秘密警察部门)教育文化部科技部医疗卫生部以及税务部。虽然以现在的眼光来看这十五个部门还不完善其中很多部门负责了多方面的事务。后来不到一百年中央政府的部门就已经扩大到了二十二个部!不过在当时看来朱祁钰这么明确的细分中央政府的权力这绝对是破天荒的事情!
当然让很多人感到惊讶的事情还有。在设立了这十五部之后朱祁钰还再次打破了太祖皇帝定下的规矩从新设立丞相只不过这时候已经不叫丞相了而改称为内阁总理大臣!而这内阁总理大臣一般只兼任某一部的部长很多时候甚至是单独的职务不过其权力远过了以往的丞相。内阁总理大臣只向皇帝本人负责(后来形式上只向皇帝负责实际上则是向下议院负责)且各部正副部长都由其选拔然后提交皇帝审查如无反对则直接任免!
而朱祁钰选择的第一任内阁总理大臣就是于谦!在当时看来于谦自然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人物了。不过朱祁钰另外还给于谦设置了一道障碍。这就是内阁既然有内阁总理大臣那就得有新的内阁吧!
新的内阁就是由十五部正副共三十名部长外加内阁总理大臣组成。这三十一人(有的时候不足三十一人)都可以向皇帝提交行政意见制定国家政策并且向朱祁钰负责!可以说内阁本身就是一个小朝廷规模比以往的朝廷小了很多将各部其他官员排除在了朝廷之外且只行使行政权而不涉足立法与司法权!
朱祁钰确定了这套政治制度之后皇权并没有被削弱反而被加强了许多!不过只也只是对朱祁钰一人而言对那些没有朱祁钰这种铁腕手段的皇帝而言是没有办法控制住这台政治机器的!现在朱祁钰完全掌握了行政大权各部大臣都是他的心腹手下。而立法方面虽然组建下议院的计划被推迟了(主要是选举办法无法确定)大上议院因为过半数的都是朱祁钰封的公侯自然也在朱祁钰的控制之中。司法方面朱祁钰在新的检察院大理寺都安置了忠于自己的部下且这两个部门的官员地位都提高了很多他们都直接向朱祁钰负责。也就是说司法权其实也落到了朱祁钰的手里!
就算比起明太祖朱元璋来说朱祁钰此时掌握的权力也大大过了他!当初朱元璋还要受到丞相李善长胡惟庸的制肘且那些他设置的言官对他也很是不客气。而现在朱祁钰已经完全掌握了大明的所有权力没有人再能跟他作对!恐怕朱元璋在九天之上见到朱祁钰将他建立的大明搞成这个样子不知道是笑还是哭!
完成了这一步之后朱祁钰才稍微安心了一点这时候他才开始为自己的新政府忙碌了起来!而朱祁钰做的第一件事情不是组建新朝廷也不是改组司法机构而是建立议会而他先建立的就是象征性的或者说具有过渡性质的上议院。
上议院是贵族议院几百年来除了部分战乱时期之外都没有变过而这也是当时朱祁钰立下的规矩!第一界上议院额定议员人数为一百零一人其中皇族也就是各地番王五十人另外再从公卿列侯中选出五十一人组成。说白了这是朱祁钰给那些被削去了权利的番王以及准备要对付的列侯的一份礼物也算是稳住他们的一种办法吧!
当时上议院的职权还是很大的这相当于以往的内阁(当然不是新组建的内阁)。上议院有权要求核查政府预算支出。并且有权调查官员提出对官员进行弹劾如果得到大多数议员的支持那么就能弹劾政府官员。且上院只要有五位议员联名提出奏章就能提交皇帝亲自过目向皇帝提出治国修政以及行政等方面的意见与建议!另外每年上议院将组织一次对地方政府的审查如果现问题可以直接转交司法机构审查中央政府无权过问!如有国家大事上议院议员带表(由此产生了后来的议长)有权参与政府决策。
这些权力让那些失去了大权的王爷以及贵族得到了满足。当然实际上他们最主要的还是监督权并无实际行政权且要想弹劾官员还必须要得到皇帝的批准!说白了在朱祁钰这个铁腕皇帝手里上议院的权力只是好看不好用的东西而已。不过朱祁钰也需要上议院有了上议院的监督也更能够约束官员的行为!
成立上议院的决议很快就得到了通过毕竟番王贵族的影响是不小的而且当时朝中的很多大臣以及军队里的大部分高级将领都是贵族皇帝给了贵族新的权力他们自然很是高兴了!
组建上议院花的力气不大可接下来朱祁钰要做的事情就受到了很多人的反对甚至连一些原本支持朱祁钰推行新政的大臣都在怀疑朱祁钰这么做就是在削弱官员的统治权如果官员手上的权力不够大还怎么治理天下?这就是成立单独的行政机构将官员行政大权与司法大权完全分离!
其实当初朱元璋设立监察院并且在地方设立提刑司的目的也就是要将行政权与司法权分离。不过朱元璋做得并不彻底。在他的政府里行政权远远高于司法权。比如在取消了中书省之后吏部成为了最重要的衙门而吏部的职责是管理天下文官的任免升迁等等事务。说白了吏部的官员就是管理天下百官的因此吏部官员也有“天官”之称!这样一来行政与司法两权仍然没有分离因为司法官员也都由吏部任免这怎么分离?在这种情况下各部官员乃至监察院大理寺等以司法为主的部门的官员也都相互勾结结党营私朱元璋当年苦心建立的政治制度几十年不到就失效了。这也正是他没有将行政与司法权完全分开造成的!
这次朱祁钰做得很彻底。要完全将行政与司法权分开最直接也是最重要的办法就是提高司法部门的地位。以往监察院的最高官员也就是四品而大理寺卿也是四品比起各部尚书侍郎都差得很远。让四品官员去调查二品官员这本身就不现实!另外司法机构中执法检察审查三权并没有分开因此司法程序并不完善。最重要的是执法大权掌握在政府官员手里也就是行政官员手里就算是审查与检察这两关能够做好执法不到位那也是白搭!
朱祁钰将监察院改为了检察院并且将检察院主检察长提升为正二品官员由权调查政府一切官员。另外将大理寺改组为最高法院主掌审查权任何重大案件都必须经大理寺审核才能最终定案。而大理寺卿也被提升为正二品极大的提高了司法机构的权威!
最重要的是朱祁钰将执法权从地方行政官员手里夺了下来单独成立执法部门即警察总局!最初的警察人选其实就是从锦衣卫里挑出来的。另外还在政府中专门设立了警察部(后改名公安部)。这就让执法这一层成为了司法与行政两大机构中的一个过渡部门执法官员既是行政官员也是司法官员其双重身份决定了其重要性!
成立了最高法院(下直属各省府县地方法院)最高检察院(下直属各省府县地方检察院)警察部之后朱祁钰就已经将行政与司法完全分开了。而这对当时的朝廷官员(也就是后来的行政官员)来说绝不见得是件好事。毕竟多年以来司法权都在他们的掌握之中是他们用来对付百姓的武器。现在这把武器被朱祁钰夺走了反而将矛头对准了他们这些官员能安心吗?
可以说改组行政部门是麻烦最大的事情。在朱祁钰之前大明的行政权主要集中在了以吏部为的中央六部手里其中户部总管天下户籍田土资源等。礼部总管礼仪祭祀以及外交。兵部总管军队事务。工部总管军器制造防洪防汛道路建设等。刑部总管司法等。
现在将司法大权分了出去且皇帝一手掌握了兵权而商人也获得了更大的权利。因此兵部公布刑部这三部已经名存实亡了!另外吏部作为总管官员人事安排的部门在朱祁钰的新政府中是没有任何地位的(这也是为了防止像王直这样的人出现)礼部更是没有任何的价值。中央六部的职权其实已经被削弱了很多!正是在这一基础上朱祁钰再次分化各部门的权力解散了六部成立了十五个新的部门!
这十五部是内务部外交部经济部国防部工业部农牧部商贸部户籍部水利桥梁部警察部帝国安全部(秘密警察部门)教育文化部科技部医疗卫生部以及税务部。虽然以现在的眼光来看这十五个部门还不完善其中很多部门负责了多方面的事务。后来不到一百年中央政府的部门就已经扩大到了二十二个部!不过在当时看来朱祁钰这么明确的细分中央政府的权力这绝对是破天荒的事情!
当然让很多人感到惊讶的事情还有。在设立了这十五部之后朱祁钰还再次打破了太祖皇帝定下的规矩从新设立丞相只不过这时候已经不叫丞相了而改称为内阁总理大臣!而这内阁总理大臣一般只兼任某一部的部长很多时候甚至是单独的职务不过其权力远过了以往的丞相。内阁总理大臣只向皇帝本人负责(后来形式上只向皇帝负责实际上则是向下议院负责)且各部正副部长都由其选拔然后提交皇帝审查如无反对则直接任免!
而朱祁钰选择的第一任内阁总理大臣就是于谦!在当时看来于谦自然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人物了。不过朱祁钰另外还给于谦设置了一道障碍。这就是内阁既然有内阁总理大臣那就得有新的内阁吧!
新的内阁就是由十五部正副共三十名部长外加内阁总理大臣组成。这三十一人(有的时候不足三十一人)都可以向皇帝提交行政意见制定国家政策并且向朱祁钰负责!可以说内阁本身就是一个小朝廷规模比以往的朝廷小了很多将各部其他官员排除在了朝廷之外且只行使行政权而不涉足立法与司法权!
朱祁钰确定了这套政治制度之后皇权并没有被削弱反而被加强了许多!不过只也只是对朱祁钰一人而言对那些没有朱祁钰这种铁腕手段的皇帝而言是没有办法控制住这台政治机器的!现在朱祁钰完全掌握了行政大权各部大臣都是他的心腹手下。而立法方面虽然组建下议院的计划被推迟了(主要是选举办法无法确定)大上议院因为过半数的都是朱祁钰封的公侯自然也在朱祁钰的控制之中。司法方面朱祁钰在新的检察院大理寺都安置了忠于自己的部下且这两个部门的官员地位都提高了很多他们都直接向朱祁钰负责。也就是说司法权其实也落到了朱祁钰的手里!
就算比起明太祖朱元璋来说朱祁钰此时掌握的权力也大大过了他!当初朱元璋还要受到丞相李善长胡惟庸的制肘且那些他设置的言官对他也很是不客气。而现在朱祁钰已经完全掌握了大明的所有权力没有人再能跟他作对!恐怕朱元璋在九天之上见到朱祁钰将他建立的大明搞成这个样子不知道是笑还是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