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自己也别在这瞎研究了,行会是所有兄弟的,咱去会里问问兄弟们吧,由他们自己决定,是卖还是不卖,他们说的算!”李文乐最终拍板道,这倒是一个比较合理的决定。
几个牲口也不再争论,因为他们知道,还是让兄弟们做决定最好。
老大把事情在行会里面一说,并没有兄弟马上回答。
会里面的很多兄弟都是无业的半大小子,几百块对于他们来说很可能就是一个月甚至更久的网费,并不是一个小数字,但沙巴克对于他们来说更是荣耀的象征,没有人愿意失去这份荣耀,况且,就这么把沙巴克卖了,梦之魂以后如何在服务器里面抬得起头。
“这次是对方提出想买的,我觉得没有必要上升到什么荣耀之类的高度,就算卖掉,一个星期之后也就打回来了,还能给大家赚点外快,我觉得有操作的必要。”老大见大家都不说话,就开口劝慰道。
事实上,大家倒是不担心卖掉沙巴克就打不回来了,以梦之魂的实力,别说是一个新建行会,就算是圣域,也未必能够抵挡他们的冲击。
但真就这么把沙巴克卖掉,大家还是感觉有些无法接受,就好像自己的传统思想受到了冲击一般。
“如果大家没有反对意见,那我就去和对方谈,到时候卖的钱我们这些高层一分不拿,我们会做出一个相对合理的分配方案,根据大家对行会的贡献来分这笔钱,你们看怎么样?”老大继续道,他知道,在金钱面前,大家是不太好意思直接说,所以,就由他说好了。
事情大概就这么定下来了,剩下的不过是和对方谈价格和条件,王大布深信,对方既然能掏2w买一个近乎一次性的外挂,就绝对不会介意在沙巴克头上多花一点。
“朋友,5w想买沙巴克有点太少了,如果你真的诚心想买,就出一个合适的价格,大家都是痛快人,没有必要像菜市场买菜一样你一毛我一块的,如果合适,就赶紧办,不合适,那就分道扬镳,没有什么好讨价还价的!”王大布密语朔风卷尘,直奔主题,他也确实不太想和对方墨迹。
隔了一会,朔风卷尘回复了过来,“好,你说的对,确实没有必要你来我往砍价,我最多出到15w,再多我就放弃了,我宁愿花同样的钱去把服务器中所有行会都邀请过来一起帮我攻城,我相信那些行会很愿意帮我,你说不是么?”
王大布倒是没有想到这一茬。
很多行会的掌门人并不是什么有钱人,如果别人给你开价两千让你带着你的行会帮忙攻城,相信会拒绝的人不太多,这2000块直接就进了自己的腰包,最多给会里会员们发点药钱。
“你想得太简单了,就算是你能拉拢太多数的行会,也很难威胁我们梦之魂的统治地位。不过,这价格可以接受,我同意了,等你打完款,我们马上开始交接!”王大布回复到,这个价格确实能够接受了,按照贡献来分配,每个老兄弟估计都能分到500以上,不小的一笔钱啦。
“价钱谈妥了,还有其他的条件呢!”朔风卷尘又道:“首先,梦之湖要帮我们守三次城,如果后面还需要帮忙,我会付钱,另外就是一个星期之内不允许梦之魂来攻沙,你看怎么样?”
帮忙守三次城?
倒不是不可以,就是麻烦一些,不过相信兄弟们还是能够理解的。
“好吧,这两个条件都没有问题,合作愉快!”如果那家伙在眼前,相信王大布一定会伸出手去,体验一般谈判时的感觉。
剩下的事情就很好办了,王大布给了他一个祖玛头像,提交后,三天后风云攻城,到时候就直接移交了,而这个时候,朔风卷尘的钱也已经打到了王大布的账户上。
嘿嘿,关门分赃!
梦之魂现在有会员将近2000人,不过很多都是梦之魂拿下沙巴克之后才加入的,这一部分会员象征性的直接分一张点开就好了,毕竟他们没有为梦之魂做出太多的贡献,这一部分大概要耗费3w块左右。
还有一大批是梦之魂来到九区后招收的兄弟,他们虽然没有一区老兄弟那样为梦之魂立下了汗马功劳,却也有着不菲的贡献,所以这一部分每人三张点卡,大概耗费6w块。
最后就是一直跟随梦之魂转战南北的老兄弟,对于他们,王大布绝对不会吝啬,不仅没人分了300块,还额外拿出了大笔的金砖,每人分了2块金砖。
于是乎,皆大欢喜!
虽然有些新会员心理感到不太平衡,但这毕竟是少数,对于行会的贡献,大家都心中有数,谁也不能说这个分配方案有问题。
至于几个酸溜溜说不公的,李文乐也没有废话,直接踢出行会了事,梦之魂真的不需要这样的人。
然后,大家静待三天后的攻城,那人钱财与人消灾,这点职业道德大家还是有的。
而这个大手笔的交易,也在服务器里面掀起了轩然大波,谁也没有想到,居然有人话大价钱买沙巴克,而梦之魂居然舍得把沙巴克转让出去。
这是谁在开玩笑呢么?
虽然传奇中大额的交易屡见不鲜,屠龙,特戒,每每成交都是一个天文数字,但却从来没有听说过有人交易沙巴克的,这可是涉及到两个行会啊,不是儿戏。
好吧,暂且不管双方交易的目的和细节,大家看到的结果是,三天后沙巴克就将易主,那么是不是意味着,其他行会的机会来了呢?
如果是梦之魂坐在沙巴克的宝座上,那么其他行会也就不用惦记了,因为梦之魂的强势是有目共睹的,强如圣域都只能默默忍受,别的行会就更不要有想法了。
但这风云是哪里冒出来的?
打不过梦之魂还打不过圣域?
这不是上天给他们制造出来的机会么?
于是,一时间,各个对沙巴克有野心的行会暗自准备积蓄力量,等待沙巴克易主的那一刻。(未完待续。)
几个牲口也不再争论,因为他们知道,还是让兄弟们做决定最好。
老大把事情在行会里面一说,并没有兄弟马上回答。
会里面的很多兄弟都是无业的半大小子,几百块对于他们来说很可能就是一个月甚至更久的网费,并不是一个小数字,但沙巴克对于他们来说更是荣耀的象征,没有人愿意失去这份荣耀,况且,就这么把沙巴克卖了,梦之魂以后如何在服务器里面抬得起头。
“这次是对方提出想买的,我觉得没有必要上升到什么荣耀之类的高度,就算卖掉,一个星期之后也就打回来了,还能给大家赚点外快,我觉得有操作的必要。”老大见大家都不说话,就开口劝慰道。
事实上,大家倒是不担心卖掉沙巴克就打不回来了,以梦之魂的实力,别说是一个新建行会,就算是圣域,也未必能够抵挡他们的冲击。
但真就这么把沙巴克卖掉,大家还是感觉有些无法接受,就好像自己的传统思想受到了冲击一般。
“如果大家没有反对意见,那我就去和对方谈,到时候卖的钱我们这些高层一分不拿,我们会做出一个相对合理的分配方案,根据大家对行会的贡献来分这笔钱,你们看怎么样?”老大继续道,他知道,在金钱面前,大家是不太好意思直接说,所以,就由他说好了。
事情大概就这么定下来了,剩下的不过是和对方谈价格和条件,王大布深信,对方既然能掏2w买一个近乎一次性的外挂,就绝对不会介意在沙巴克头上多花一点。
“朋友,5w想买沙巴克有点太少了,如果你真的诚心想买,就出一个合适的价格,大家都是痛快人,没有必要像菜市场买菜一样你一毛我一块的,如果合适,就赶紧办,不合适,那就分道扬镳,没有什么好讨价还价的!”王大布密语朔风卷尘,直奔主题,他也确实不太想和对方墨迹。
隔了一会,朔风卷尘回复了过来,“好,你说的对,确实没有必要你来我往砍价,我最多出到15w,再多我就放弃了,我宁愿花同样的钱去把服务器中所有行会都邀请过来一起帮我攻城,我相信那些行会很愿意帮我,你说不是么?”
王大布倒是没有想到这一茬。
很多行会的掌门人并不是什么有钱人,如果别人给你开价两千让你带着你的行会帮忙攻城,相信会拒绝的人不太多,这2000块直接就进了自己的腰包,最多给会里会员们发点药钱。
“你想得太简单了,就算是你能拉拢太多数的行会,也很难威胁我们梦之魂的统治地位。不过,这价格可以接受,我同意了,等你打完款,我们马上开始交接!”王大布回复到,这个价格确实能够接受了,按照贡献来分配,每个老兄弟估计都能分到500以上,不小的一笔钱啦。
“价钱谈妥了,还有其他的条件呢!”朔风卷尘又道:“首先,梦之湖要帮我们守三次城,如果后面还需要帮忙,我会付钱,另外就是一个星期之内不允许梦之魂来攻沙,你看怎么样?”
帮忙守三次城?
倒不是不可以,就是麻烦一些,不过相信兄弟们还是能够理解的。
“好吧,这两个条件都没有问题,合作愉快!”如果那家伙在眼前,相信王大布一定会伸出手去,体验一般谈判时的感觉。
剩下的事情就很好办了,王大布给了他一个祖玛头像,提交后,三天后风云攻城,到时候就直接移交了,而这个时候,朔风卷尘的钱也已经打到了王大布的账户上。
嘿嘿,关门分赃!
梦之魂现在有会员将近2000人,不过很多都是梦之魂拿下沙巴克之后才加入的,这一部分会员象征性的直接分一张点开就好了,毕竟他们没有为梦之魂做出太多的贡献,这一部分大概要耗费3w块左右。
还有一大批是梦之魂来到九区后招收的兄弟,他们虽然没有一区老兄弟那样为梦之魂立下了汗马功劳,却也有着不菲的贡献,所以这一部分每人三张点卡,大概耗费6w块。
最后就是一直跟随梦之魂转战南北的老兄弟,对于他们,王大布绝对不会吝啬,不仅没人分了300块,还额外拿出了大笔的金砖,每人分了2块金砖。
于是乎,皆大欢喜!
虽然有些新会员心理感到不太平衡,但这毕竟是少数,对于行会的贡献,大家都心中有数,谁也不能说这个分配方案有问题。
至于几个酸溜溜说不公的,李文乐也没有废话,直接踢出行会了事,梦之魂真的不需要这样的人。
然后,大家静待三天后的攻城,那人钱财与人消灾,这点职业道德大家还是有的。
而这个大手笔的交易,也在服务器里面掀起了轩然大波,谁也没有想到,居然有人话大价钱买沙巴克,而梦之魂居然舍得把沙巴克转让出去。
这是谁在开玩笑呢么?
虽然传奇中大额的交易屡见不鲜,屠龙,特戒,每每成交都是一个天文数字,但却从来没有听说过有人交易沙巴克的,这可是涉及到两个行会啊,不是儿戏。
好吧,暂且不管双方交易的目的和细节,大家看到的结果是,三天后沙巴克就将易主,那么是不是意味着,其他行会的机会来了呢?
如果是梦之魂坐在沙巴克的宝座上,那么其他行会也就不用惦记了,因为梦之魂的强势是有目共睹的,强如圣域都只能默默忍受,别的行会就更不要有想法了。
但这风云是哪里冒出来的?
打不过梦之魂还打不过圣域?
这不是上天给他们制造出来的机会么?
于是,一时间,各个对沙巴克有野心的行会暗自准备积蓄力量,等待沙巴克易主的那一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