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更】
楼兰在匈奴与汉之间,除了委屈求全,别无求生之道,因此,尽管元封三年,匈河将军赵破奴以七百骑虏楼兰王,令楼兰向汉贡服,楼兰也不敢轻易得罪匈奴,连遣质子也是汉与匈奴各遣一个。
正是这种状况,面对孝武皇帝的怒责时,楼兰王才能说出那样令人心酸的话——“小国在大国间,不两属无以自安。”
——这就是小国的悲哀。
——命不操于己手。
因此,当年,楼兰王说“愿徙国入居汉地。”也并非完全不是真心。
——至少,汉民不必同时向两方屈服
汉终究是离楼兰太远。
征和元年,那位曾经向孝武皇帝直言窘境的楼兰王死,按楼兰习俗,应当由质于汉的那位王子继位,楼兰国人也来汉请,欲立之。然而,那位质子曾经坐汉法,被下蚕室,行了宫刑
汉自然不好遣其归国,只能答楼兰来使:“侍子,天子爱之,不能遣。其更立其次当立者。”于是,楼兰便另立了国王。汉也要求新王遣质子,新立的楼兰王也遣了,当然,同时也遣了一子质于匈奴。
不久,这位国王又死,这一次,匈奴先得到消息,遣质子归,得立为王。
——这位就是被傅介子所杀的楼兰王。
——最后一位楼兰王名为安归……
……很不错的名……
只看楼兰的过往,尉屠耆不想当“楼兰王”也是可以理解的。
——就没有一个顺顺当当把这个王当下来的
典属国上报新国名的奏疏呈上得并不慢,但是,霍光并没有立刻决定。
对于霍光来说,他有比楼兰更名更重要的事情。
——天子加元服
这并不是早已决定的事情。
虽然霍光曾经提过,但是,他并没有真的做什么准备。
事实上,连刘弗陵自己都不愿加元服。
——加元服,就是行冠礼。
冠礼的祝辞即曰:“令月吉日,始加元服。”
冠礼的意义重大。
——凡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义也。礼义之始,在于正容体、齐颜色、顺辞令。容体正,颜色齐,辞令顺,而后礼义备。以正君臣、亲父子、和长幼。君臣正,父子亲,长幼和,而后礼义立。故冠而后服备,服备而后容体正、颜色齐、辞令顺。
——故曰:“冠者,礼之始也。”
——是故古者圣王重冠。
——古者冠礼筮日筮宾,所以敬冠事,敬冠事,所以重礼,重礼,所以为国本也。
——故冠于阼,以著代也。醮于客位,三加弥尊,加有成也。
——已冠而字之,成人之道也。
——见于母,母拜之,见于兄弟,兄弟拜之,成人而与为礼也。
——玄冠玄端奠挚于君,遂以挚见于乡大夫乡先生,以成人见也。
——成人之者,将责成人礼焉也。责成人礼焉者,将责为人子、为人弟、为人臣、为人少者之礼行焉。
——将责四者之行于人,其礼可不重与?
——故孝弟忠顺之行立,而后可以为人,可以为人,而后可以治人也。
——故圣王重礼。
——故曰:“冠者,礼之始也,嘉事之重者也。”
——是故古者重冠,重冠故行之于庙,行之于庙者,所以尊重事。
——尊重事而不敢擅重事,不敢擅重事,所以自卑而尊先祖也。
只加元服,完成了冠礼,才算是成人。
按道理来说,刘弗陵应该非常高兴自己可以加元服。
——成人就意味着可以自己作主了
但是,刘弗陵对霍光再清楚不过了——霍光根本不可能将手中的权力归还给他
——那么……加元服……
——完全是另一个意义了
孝武皇帝,景帝中子也,母曰王美人。年四岁立为胶东王。七岁为皇太子,母为皇后。十六岁,后三年正月,景帝崩。甲子,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太后窦氏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三月,封皇太后同母弟田蚡、胜皆为列侯。
建元元年冬十月,诏丞相、御史、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诸侯相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丞相绾奏:“所举贤良,或治申、商、韩非、苏秦、张仪之言,乱国政,请皆罢。”奏可。
春二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年八十复二算,九十复甲卒。行三铢钱。
夏四月己已,诏曰:“古之立孝,乡里以齿,朝廷以爵,扶世导民,莫善于德。然即于乡里先耆艾,奉高年,古之道也。今天下孝子、顺孙愿自竭尽以承其亲,外迫公事,内乏资财,是以孝心阙焉,朕甚哀之。民年九十以上,已有受鬻法,为复子若孙,令得身帅妻妾遂其供养之事。”
五月,诏曰:“河海润千里。其令祠官修山川之祠,为岁事,曲加礼。”
赦吴、楚七国帑输在官者。
秋七月,诏曰:“卫士转置送迎二万人,其省万人。罢苑马,以赐贫民。”
议立明堂。遣使者安车蒲轮,束帛加璧,征鲁申公。
二年冬十月,御史大夫赵绾坐请毋奏事太皇太后,及郎中令王臧皆下狱,自杀。丞相婴、太尉蚡免。
春二月丙戌朔,日有蚀之。
夏四月戊申,有如日夜出。
初置茂陵邑。
三年春,河水溢于平原,大饥,人相食。
赐徙茂陵者户钱二十万,田二顷。初作便门桥。
秋七月,有星孛于西北。
济川王明坐杀太傅、中傅废迁防陵。
闽越围东瓯,东瓯告急。遣中大夫严助持节发会稽兵,浮海救之。未至,闽越走,兵还。
九月丙子晦,日有蚀之。
四年夏,有风赤如血。六月,旱。秋九月,有星孛于东北。
五年春,罢三铢钱,行半两钱。
置《五经》博士。
夏四月,平原君薨。
五月,大蝗。
秋八月,广川王越、清河王乘皆薨。
六年春二月乙未,辽东高庙灾。
夏四月壬子,高园便殿火。上素服五日。
五月丁亥,太皇太后崩。
秋八月,有星孛于东方,长竟天。
闽越王郢攻南越。遣大行王恢将兵出豫章、大司农韩安国出会稽击之,未至,越人杀郢降,兵还。
元光元年冬十一月,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
卫尉李广为骁骑将军屯云中,中尉程不识为车骑将军屯雁门,六月罢。
夏四月,赦天下,赐民长子爵一级。复七国宗室前绝属者。
五月,诏贤良曰:“朕闻昔在唐、虞,画像而民不犯,日月所烛,莫不率俾。周之成、康,刑错不用,德及鸟兽,教通四海,海外肃慎,北发渠搜,氐羌徠服;星辰不孛,日月不蚀,山陵不崩,川谷不塞;麟、凤在郊薮,河、洛出图书。呜乎,何施而臻此与今朕获奉宗庙,夙兴以求,夜寐以思,若涉渊水,未知所济。猗与伟与何行而可以章先帝之洪业休德,上参尧、舜,下配三王朕之不敏,不能远德,此子大夫之所睹闻也,贤良明于古今王事之体,受策察问,咸以书对,著之于篇,朕亲览焉。”于是董仲舒、公孙弘等出焉。秋七月癸未,日有蚀之。
二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
春,诏问公卿曰:“朕饰子女以配单于,金币文绣赂之甚厚,单于待命加曼,侵盗亡已。边境被害,朕甚闵之。今欲举兵攻之,何如?”大行王恢建议宜击。
夏六月,御史大夫韩安国为护军将军,卫尉李广为骁骑将军,太仆公孙贺为轻车将军,大行王恢为将屯将军,太中大夫李息为材官将军,将三十万众屯马邑谷中,诱致单于,欲袭击之。单于入塞,觉之,走出。六月,军罢。将军王恢坐首谋不进,下狱死。
秋九月,令民大酺五日。
三年春,河水徙,从顿丘东南流入勃海。
夏五月,封高祖功臣五人后为列侯。
河水决濮阳,泛郡十六。发卒十万救决河。起龙渊宫。
四年冬,魏其侯窦婴有罪,弃市。
春三月乙卯,丞相蚡薨。
夏四月,陨霜杀草。五月,地震。赦天下。
五年春正月,河间王德薨。
夏,发巴、蜀治南夷道。又发卒万人治雁门阻险。
秋七月,大风拔木。
乙巳,皇后陈氏废。捕为巫蛊者,皆枭首。
八月,螟。
征吏民有明当世之务、习先圣之术者,县次续食,令与计偕。
六年冬,初算商车。
春,穿漕渠通渭。
匈奴入上谷,杀略吏民。遣车骑将军卫青出上谷,骑将军公孙敖出代,轻车将军公孙贺出云中,骁骑将军李广出雁门。青至龙城,获首虏七百级。广、敖失师而还。诏曰:“夷狄无义,所从来久。间者匈奴数寇边境,故遣将抚师。古者治兵振旅,因遭虏之方入,将吏新会,上下未辑。代郡将军敖、雁门将军广所任不肖,校尉又背义妄行,弃军而北,少吏犯禁。用兵之法:不勤不教,将率之过也;教令宣明,不能尽力,士卒之罪也。将军已下廷尉,使理正之,而又加法于士卒,二者并行,非仁圣之心。朕闵众庶陷害,欲刷耻改行,复奉正义,厥路亡由。其赦雁门、代郡军士不循法者。”
楼兰在匈奴与汉之间,除了委屈求全,别无求生之道,因此,尽管元封三年,匈河将军赵破奴以七百骑虏楼兰王,令楼兰向汉贡服,楼兰也不敢轻易得罪匈奴,连遣质子也是汉与匈奴各遣一个。
正是这种状况,面对孝武皇帝的怒责时,楼兰王才能说出那样令人心酸的话——“小国在大国间,不两属无以自安。”
——这就是小国的悲哀。
——命不操于己手。
因此,当年,楼兰王说“愿徙国入居汉地。”也并非完全不是真心。
——至少,汉民不必同时向两方屈服
汉终究是离楼兰太远。
征和元年,那位曾经向孝武皇帝直言窘境的楼兰王死,按楼兰习俗,应当由质于汉的那位王子继位,楼兰国人也来汉请,欲立之。然而,那位质子曾经坐汉法,被下蚕室,行了宫刑
汉自然不好遣其归国,只能答楼兰来使:“侍子,天子爱之,不能遣。其更立其次当立者。”于是,楼兰便另立了国王。汉也要求新王遣质子,新立的楼兰王也遣了,当然,同时也遣了一子质于匈奴。
不久,这位国王又死,这一次,匈奴先得到消息,遣质子归,得立为王。
——这位就是被傅介子所杀的楼兰王。
——最后一位楼兰王名为安归……
……很不错的名……
只看楼兰的过往,尉屠耆不想当“楼兰王”也是可以理解的。
——就没有一个顺顺当当把这个王当下来的
典属国上报新国名的奏疏呈上得并不慢,但是,霍光并没有立刻决定。
对于霍光来说,他有比楼兰更名更重要的事情。
——天子加元服
这并不是早已决定的事情。
虽然霍光曾经提过,但是,他并没有真的做什么准备。
事实上,连刘弗陵自己都不愿加元服。
——加元服,就是行冠礼。
冠礼的祝辞即曰:“令月吉日,始加元服。”
冠礼的意义重大。
——凡人之所以为人者,礼义也。礼义之始,在于正容体、齐颜色、顺辞令。容体正,颜色齐,辞令顺,而后礼义备。以正君臣、亲父子、和长幼。君臣正,父子亲,长幼和,而后礼义立。故冠而后服备,服备而后容体正、颜色齐、辞令顺。
——故曰:“冠者,礼之始也。”
——是故古者圣王重冠。
——古者冠礼筮日筮宾,所以敬冠事,敬冠事,所以重礼,重礼,所以为国本也。
——故冠于阼,以著代也。醮于客位,三加弥尊,加有成也。
——已冠而字之,成人之道也。
——见于母,母拜之,见于兄弟,兄弟拜之,成人而与为礼也。
——玄冠玄端奠挚于君,遂以挚见于乡大夫乡先生,以成人见也。
——成人之者,将责成人礼焉也。责成人礼焉者,将责为人子、为人弟、为人臣、为人少者之礼行焉。
——将责四者之行于人,其礼可不重与?
——故孝弟忠顺之行立,而后可以为人,可以为人,而后可以治人也。
——故圣王重礼。
——故曰:“冠者,礼之始也,嘉事之重者也。”
——是故古者重冠,重冠故行之于庙,行之于庙者,所以尊重事。
——尊重事而不敢擅重事,不敢擅重事,所以自卑而尊先祖也。
只加元服,完成了冠礼,才算是成人。
按道理来说,刘弗陵应该非常高兴自己可以加元服。
——成人就意味着可以自己作主了
但是,刘弗陵对霍光再清楚不过了——霍光根本不可能将手中的权力归还给他
——那么……加元服……
——完全是另一个意义了
孝武皇帝,景帝中子也,母曰王美人。年四岁立为胶东王。七岁为皇太子,母为皇后。十六岁,后三年正月,景帝崩。甲子,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太后窦氏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三月,封皇太后同母弟田蚡、胜皆为列侯。
建元元年冬十月,诏丞相、御史、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诸侯相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丞相绾奏:“所举贤良,或治申、商、韩非、苏秦、张仪之言,乱国政,请皆罢。”奏可。
春二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年八十复二算,九十复甲卒。行三铢钱。
夏四月己已,诏曰:“古之立孝,乡里以齿,朝廷以爵,扶世导民,莫善于德。然即于乡里先耆艾,奉高年,古之道也。今天下孝子、顺孙愿自竭尽以承其亲,外迫公事,内乏资财,是以孝心阙焉,朕甚哀之。民年九十以上,已有受鬻法,为复子若孙,令得身帅妻妾遂其供养之事。”
五月,诏曰:“河海润千里。其令祠官修山川之祠,为岁事,曲加礼。”
赦吴、楚七国帑输在官者。
秋七月,诏曰:“卫士转置送迎二万人,其省万人。罢苑马,以赐贫民。”
议立明堂。遣使者安车蒲轮,束帛加璧,征鲁申公。
二年冬十月,御史大夫赵绾坐请毋奏事太皇太后,及郎中令王臧皆下狱,自杀。丞相婴、太尉蚡免。
春二月丙戌朔,日有蚀之。
夏四月戊申,有如日夜出。
初置茂陵邑。
三年春,河水溢于平原,大饥,人相食。
赐徙茂陵者户钱二十万,田二顷。初作便门桥。
秋七月,有星孛于西北。
济川王明坐杀太傅、中傅废迁防陵。
闽越围东瓯,东瓯告急。遣中大夫严助持节发会稽兵,浮海救之。未至,闽越走,兵还。
九月丙子晦,日有蚀之。
四年夏,有风赤如血。六月,旱。秋九月,有星孛于东北。
五年春,罢三铢钱,行半两钱。
置《五经》博士。
夏四月,平原君薨。
五月,大蝗。
秋八月,广川王越、清河王乘皆薨。
六年春二月乙未,辽东高庙灾。
夏四月壬子,高园便殿火。上素服五日。
五月丁亥,太皇太后崩。
秋八月,有星孛于东方,长竟天。
闽越王郢攻南越。遣大行王恢将兵出豫章、大司农韩安国出会稽击之,未至,越人杀郢降,兵还。
元光元年冬十一月,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
卫尉李广为骁骑将军屯云中,中尉程不识为车骑将军屯雁门,六月罢。
夏四月,赦天下,赐民长子爵一级。复七国宗室前绝属者。
五月,诏贤良曰:“朕闻昔在唐、虞,画像而民不犯,日月所烛,莫不率俾。周之成、康,刑错不用,德及鸟兽,教通四海,海外肃慎,北发渠搜,氐羌徠服;星辰不孛,日月不蚀,山陵不崩,川谷不塞;麟、凤在郊薮,河、洛出图书。呜乎,何施而臻此与今朕获奉宗庙,夙兴以求,夜寐以思,若涉渊水,未知所济。猗与伟与何行而可以章先帝之洪业休德,上参尧、舜,下配三王朕之不敏,不能远德,此子大夫之所睹闻也,贤良明于古今王事之体,受策察问,咸以书对,著之于篇,朕亲览焉。”于是董仲舒、公孙弘等出焉。秋七月癸未,日有蚀之。
二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
春,诏问公卿曰:“朕饰子女以配单于,金币文绣赂之甚厚,单于待命加曼,侵盗亡已。边境被害,朕甚闵之。今欲举兵攻之,何如?”大行王恢建议宜击。
夏六月,御史大夫韩安国为护军将军,卫尉李广为骁骑将军,太仆公孙贺为轻车将军,大行王恢为将屯将军,太中大夫李息为材官将军,将三十万众屯马邑谷中,诱致单于,欲袭击之。单于入塞,觉之,走出。六月,军罢。将军王恢坐首谋不进,下狱死。
秋九月,令民大酺五日。
三年春,河水徙,从顿丘东南流入勃海。
夏五月,封高祖功臣五人后为列侯。
河水决濮阳,泛郡十六。发卒十万救决河。起龙渊宫。
四年冬,魏其侯窦婴有罪,弃市。
春三月乙卯,丞相蚡薨。
夏四月,陨霜杀草。五月,地震。赦天下。
五年春正月,河间王德薨。
夏,发巴、蜀治南夷道。又发卒万人治雁门阻险。
秋七月,大风拔木。
乙巳,皇后陈氏废。捕为巫蛊者,皆枭首。
八月,螟。
征吏民有明当世之务、习先圣之术者,县次续食,令与计偕。
六年冬,初算商车。
春,穿漕渠通渭。
匈奴入上谷,杀略吏民。遣车骑将军卫青出上谷,骑将军公孙敖出代,轻车将军公孙贺出云中,骁骑将军李广出雁门。青至龙城,获首虏七百级。广、敖失师而还。诏曰:“夷狄无义,所从来久。间者匈奴数寇边境,故遣将抚师。古者治兵振旅,因遭虏之方入,将吏新会,上下未辑。代郡将军敖、雁门将军广所任不肖,校尉又背义妄行,弃军而北,少吏犯禁。用兵之法:不勤不教,将率之过也;教令宣明,不能尽力,士卒之罪也。将军已下廷尉,使理正之,而又加法于士卒,二者并行,非仁圣之心。朕闵众庶陷害,欲刷耻改行,复奉正义,厥路亡由。其赦雁门、代郡军士不循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