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骄傲的女孩:如果是为了报复,请告诉我什么时候才结束,生活经不起游戏的折磨,你何以会如此不在乎

    “当你发现你爱上一个你讨厌的人,这段感情才是最要命的。”菩提老祖对至尊宝说。这之前至尊宝说他讨厌紫霞,他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也不确定自己到底是爱还是讨厌,爱是出于感情,讨厌是出于理智。要么感情战胜理智,要么感情向理智投降。男人有时蠢话连篇,因为男人有时真得很蠢,本来在外人看来爱与不爱一目了然,但是男人自己却分不清。所以爱情有时候需要女人的勇敢。

    在傻子等人的一再贬低下,理智上我也想接受这样一个事实:其实奕晴并不像我想象的那样美。这样的结论无论如何令我深感沮丧,我悲哀的一塌糊涂。岛主劝慰说:“奕晴很有气质!”在大学里,如果一个女孩被特别强调称作有气质,这句话其实着重的是强调“她不美”,所以岛主的劝慰其实也是雪上加霜。

    可是生活中没了她一切又是如此的无味,躺在床上闭上眼睛满脑袋里都是她的影子晃来晃去。如果真正爱上她,还会在乎她的缺点吗?我真的爱上了一个还没有跟我说过一句话的人?只是因为被她令自己熟悉的相貌和符合自己心理的气质所吸引,而竟然不在乎她是一个短发的时髦的当官的人?

    我糊涂了自己,又力求保持着清醒,没有充分的理由,我不会迈出这一步的,十分艰难的一小步,我这样想到。

    爱情不该是虚荣心的结果,否则,痛苦是两个人的。

    有气质的人一定有头脑,没头脑的人也不会有气质,除了有头脑之外,我发现自己一无所有,但是我不知道她的美妙气质后面是否有一颗同样非凡的头脑?

    如果漂亮女孩满足于自己漂亮的脸蛋儿不思进取,和玩偶别无二致,只有虚荣心驱使的浅薄男人会去追求。而这样子的爱情,也仅仅是一场无聊的戏剧罢了,我不想自己的爱情如戏。

    害怕生活变成游戏,我开始逃避。

    她坐在那儿时,我在远处看了她几眼,但始终没有走向前去,她收拾东西要走时,我主动躲了起来;知道她已经走了,我又回来。就这样,我一心一意逃避我心里的那个人,只留给自己伤心。

    寻找不爱的理由有千万条,可为何心里还装着这个人?

    “情圣,我恨你!”早晨还没醒来就听岛主发神经。

    “干吗恨我,我又没抛弃你。”我若有所思的接到。

    “好恶毒!”痴仔说,大家都是这样的明白人。

    我把她抛弃了吗?我自己也搞不清楚怎么回事,我到底是否爱她,还是爱上后又不爱了,还是一直心里都有她?

    表面上我好像是多情的,因为我是那样容易动情。可动情的结果是很快的断情,这恰恰是一种无情。这种多情的无情,其实比无情本身还可恶!

    “我本不曾拥有,又何谓抛弃?”良久,我答道。

    岛主可惜的摇摇头,长叹了一声,“情圣不愧是情圣,连薄情也能说成是自己的委屈”。说着兀自走了出去。

    痴仔只是说:“情圣是不是又看上别的美女了?”我以沉默做答。

    傻子永远是那样拿我开心:“我从一开始就说你们不合适了,还不信!”

    像对电脑输入关闭命令一样,我的意志在向自己的大脑下命令:忘了她!忘了她,我并不爱她,一点也不。感情偷偷的责问:为什么这样绝,你是对她动了心的;理智说:不可能,爱一个人是使她幸福,我如果说爱她,能起到这样的结果吗?

    但我感到生活是如此的无聊。一天没见到她的影子,我不想见她,见她固然快乐,没有她又会痛苦,为了短暂的快乐而承受长期的痛苦是不智的。

    我无法阻止自己去想她,不管看什么书,头脑里总是出现她的影像,她的脉脉的眼,她的委屈的唇。我完了!

    时令已进入深秋,凉风萧瑟,落叶飘零,衰草渐黄,北燕南飞。

    期末考试快到了,大学里第一场考试。

    岛主是个从来不自习的人,痴仔也是。

    我和傻子经常人模狗样的去自习,因为实在无聊,没别的事可干,也有点怕考试。

    我自习的动机又更加不纯正,我去收罗美女的**远远大过了自习的初衷。

    所以我并不想跟傻子一起自习,因为虽然有个人在旁边陪着,我反而感觉更加苍白的寂寞。因为他无法理解我的想法,我一般保持着高深莫测的沉默。

    当一个人开口之后发现都是空虚,说出的话都是假,那么,有什么理由不让他保持沉默呢?让他沉默吧,他会在沉默中拯救世界!

    这个世界很吵,吵的莫名其妙。大家竭尽全力的搞笑着,快乐却越来越少。也许吵使人们丧失了思考的能力,靠一张嘴吃饭的结果是脑子的退化,所以有那么多的专家说出来的话白痴的要命。这个世界仍然在吵着,滑稽而搞笑,虽然没有什么真正的快乐的笑声。

    我还是收罗自己的美女吧,管它这个世界有多么的愚蠢呢,你看到了愚蠢还是存在的,只能给自己加深无奈的伤感罢了。

    我的美女却也许并不是我的,我不确定。尽管我力求否认她的美,但是我失败了。

    一见钟情必然会受到冲击,但是钟情往往不会很快被冲垮。尽管这些天里一只强迫自己忘掉她,到头来发现她仍然停在心灵的深处。

    她气质很美,是那种让我看一眼不忍再移开的美,如一朵莲花,可恨这肮脏的世界,到处飞漫着灰尘。

    岛主和痴仔隔三差无的向我汇报本系那几个帅哥追求奕晴的结果,意在刺激我快些行动,不然情圣就变成情剩了。

    我不为所动,依然我行我素。

    因为我自习的时候总是很默契的不经意的找到伊人的所在,然后自然而然的心悦诚服享受着发自内心深处的快乐。快乐充满的人还会有什么行动吗?不怕失去已经获得的快乐?所以我才不会做什么多余的傻事!

    我发现了一个令我绝望的事实。

    那个傍晚,西沉的太阳喷洒着余温,凌厉的北风传达着冬的气息,落叶早已飘零殆尽,一阵阵卷起的灰尘把孤影独立的树干包围着,如同一群流氓围着调戏一个良家妇女。大学校园里,行人往来,脸上是蓬勃的朝气和自信的微笑。放眼望去,红旗飘飘之下的城市,古朴中透着迟钝,灰黄的底色压住了残弱的生气。车来车往中,懒散的街道睡着了一样。

    教室里开了暖气,夕阳照在几张课桌上。几个学生伏桌而眠,口水流在桌面上。多数人静静的坐着看书。

    奕晴温柔的低眉,是那样的至美。在我眼里的世界,她是一切美的化身。

    是谁说,一切不切实际的幻想都会化为泡影。我的精心营造的梦也在那个暖洋洋的傍晚破碎。

    其实只是这样:一个男生,如果记忆没有欺骗我,应该是那个数学系男生吧,走进这间教室,把奕晴匆匆的叫走了。走得很突然,她没来得及收拾自己的书包。

    她走了,我醒了。一切都好了。这一次,一见钟情真的应该结束了,没有其他的可能了。刚才还设想美好,现在却如梦初醒。

    原来一切都只是我的自作多情而已,可悲,可笑!

    一想也不可笑,很正常。多情并没有错,只不过我没有获得一双神仙的眼睛,无法读懂女孩的内心所想。算了吧,这样不是挺好吗?我也解脱了,梦也消失了。不会在无聊的相思折磨了,多好?也许应该祝福她,不是吗?

    不料我却是感觉绝望的快感,胃口大开,人也显得兴致颇高。

    “情圣是不是又有什么艳遇了?”痴仔看着我不同寻常,问道。

    “对啊,今天看上去特别高兴,有什么高兴事?”岛主附和道。

    “结束了……”,我说。

    哦,暗恋结束了。

    下雪了。

    北方的雪,来的有些突然。空气骤然变冷,朔风卷尽落叶,彤云洒下鹅毛。人们身上瑟缩发抖,口里吐着寒气,精神上却是兴奋。有来自南方的,这还是第一次见到雪。

    风化雪月,是文人墨客们咏叹最多的了,因为它们本身的美丽,也因为文人们的爱美之心。可叹这里的雪,给我的感觉,却不再是那样的晶莹无暇。

    也许只是我的偏见,我总觉得这里的雪里染上了不少的灰尘,不够纯洁。这多少使人无奈,工业化使自然异化,现代化使人异化。人的一切,包括身体、情感、思想等等都被拿来分析,被剖析的一清二楚。说不清到底是人的进步,还是人的退化,正如一句话所说:选美越来越多,美丽越来越少。有时候真羡慕古人,从他们的诗句里,才能感受到纯纯的无暇的美。

    在楼宇间飞舞的雪花,给世界平添了一层朦胧的气氛。想起伊人肌肤如雪,然而飘忽亦如雪,徒然增加些伤感惆怅。

    操场上白茫茫一片,映的人眼花缭乱。一群群学生们童心大发,雪球纷飞,嬉笑声此起彼伏。

    岛主和痴仔也在其中,他们和几个女生玩儿。

    我孤自走在场上,倾听心底如雪碎一样的低语。

    多情虽不是开始于此,却是发展于此。就是在此地,我陶醉于她美妙的脉脉含情,陶醉于她宁静如仙的气质。

    也许是最后一次多情了,上午吃饭时,她像回到了人间一样也坐在食堂用餐。尽管已不敢奢望有什么爱情神话,还是忍不住注视她良久,良久注视……

    就是这个女孩儿,来自遥远的北方,被我死去活来的默默爱上,望不了那些日子交替出现的幸福和悲伤。而今要最后的告别了,告别了幸福的思念,美妙的陶醉,浪漫的遐想;也告别了深深的自责,无奈的彷徨,和这沉沉的悲伤

    奕晴今天仍然穿成青纯的浅蓝色,正如第一次如一缕清风经过我身边时一样。那时的感觉,就像冬日里忽然回到春满人间。而后的日子我的目光就是在不停的收索,收索那个影子的出现,哪怕只是那一种淡淡的蓝色,也令我久久凝注,尽管不是她,穿着。

    过去了,一切。因为她是那样的不在乎我的存在。她离去了,跟着一个男生,匆匆而去。“他们是一对恋人!”我只能这样想,然后暗自神伤,除此之外,还能怎么样?难道要我继续在单相思里彷徨?

    正当我忧心忡忡的观赏着这不属于我的美人时,巨大的痛苦折磨得我无以复加,然而那美人却似乎觉得折磨得还不够,那双眼睛直勾勾的看过来,盯着我有目不转睛的像是在看风景。“在她眼里,我有成了什么怪物呢?”我心里暗想。

    她跟身边的女孩说着什么,眼睛却在看我。

    我想起了一个广告,此时的心里所想跟那个广告里的小孩说的一样:看我!在看我!再看我我把你吃掉!本来聪明的头脑再次犯了糊涂,我该怎样面对这双美丽的眼睛呢?

    对,不能再让她觉得我对她有非同一般的情愫,我要向她表明,我之所以看她只是因为我喜欢看美女而已。这没什么错,天下男人谁个不爱看美女呢?

    于是我不再看她,而是收罗了一下四周,然后像她一样目不转睛的对准一个女孩看去,那女孩一头黑发修长,长的秀气迷人。

    当我觉得再看下去会被别人吃掉的时候,就回过来想继续看看她在做什么。却发现她已经走了,只看见她朝气蓬勃的背影,以及书包上调皮的小兔子上上下下的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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