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地盘容不下自己,陶修只能到别人的地盘上去。
隔壁的小镇叫做大良镇,小时候周航予经常骑着自行车搭着陶修去玩,所以陶修还记得一些路,最重要的是记得有一间回收手机的店铺,是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因为是小镇上唯一的一间手机店,所以生意一直很好。
陶修找到那间店,把自己身上唯一稍微值钱的手机卖掉了,手机只要用过就会立马贬值,更何况陶修用的也不是什么牌子机,只是一些杂牌的,所以最后只卖了几十块钱。
陶修点了点头,拿着钱去买了一碗牛腩粉吃。
“修,我找到了一家很好吃的牛腩粉店,就在隔壁的大良镇,我今晚带你去吃夜宵。”
陶修抬头,仿佛看见周航予坐在自己的对面,正笑呵呵地看着自己。
陶修又多点了一份牛腩粉,推到自己的对面,拆了一双一次性筷子摆放在瓷碗上,如果周航予也一起到大良镇来,一定会嚷嚷着“来一碗牛腩粉”。
其实陶修并没有什么胃口,他只是单纯地不想饿死。
将自己眼前的牛腩粉消灭干净后,陶修怔怔地看着摆放在自己对面的牛腩粉,冷风中升起袅袅的白烟,粉随着时间越发越多,陶修将那碗粉拉到了自己的面前,低着头无声地继续吃。
填饱了肚子后,陶修便在大良镇的公园里睁眼等到了天亮,等到所有的店铺都开门了后,陶修漫无目的地到处乱逛,最后进了一间花店。
看了很久,陶修终于买下了木棉花树的种子,听店员介绍完种植的方法后,陶修给了钱,离开了大良镇。
回到了大榕树下,陶修挖了一个坑,将周航予的项链深埋在土里,将木棉花树的种子按照店员所说的步骤种了下去,就种在距离大榕树不到五米的地方。
他无法去参加周航予的葬礼,这棵木棉花树是陶修想为周航予做的最后一件事,也让他自己留个念想,以后再回来的时候看到长大的木棉花树,看到环绕在枝头的点点红色木棉花,他会想起自己曾经那么深那么深地爱过、失去过。
沿路返回的时候听到邻居们讨论周航予的葬礼,陶修知道周航予今天应该被送去殡仪馆火化了,没有人会叫他去,如果他去,场面一定也会难看至极,他也不会去,亲眼目睹周航予彻底消失在这个世界上,对于他来说会是一种怎样的煎熬,他不敢想。
陶修离开了老家巷子,第二次离开,没有人送,也没有人管。
没有母亲担心的眼神、弟弟不舍的目光、也没有周航予眷恋的拥抱。
什么都没有。
他甚至连坐车的钱都不够,只得选择打的士,到目的地再想办法给钱。
进了l市市区后,陶修只好报了丁乐家的地址,那时候丁乐的父母出国旅游了还没回来,只有丁乐一个人在家。
陶修见到丁乐后,让丁乐先帮自己给了车钱,然后朝他勉强一笑,“我会还你的,谢谢。”
“你怎么了?怎么这么憔悴?”丁乐一把扶住陶修差点儿倾倒的身体。
这是半年多来,第一个人关心地问他,怎么了。
然而,他却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丁乐看着陶修难看的脸色,以及满身的伤痕,也不再多问,“先去洗个澡,然后好好睡一觉,什么也别想,我家里有多余的睡衣,浴室在那边。”
“谢……”
“少废话!”丁乐将睡衣塞在陶修的怀里,将他推进了自家的浴室。
接下来的几天,陶修暂时住在丁乐家里,只是夜夜做噩梦,精神状态也越来越差,如果丁乐不在家,陶修就会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自言自语,周航予的离开令他的身心都遭受到很大的打击。
曾经的坚强仿佛被一剑刺穿,里面包裹着的懦弱显现了出来。
陶修的状态令丁乐很担心,一周后,陶修提出要离开,丁乐怎么也不敢放他走,因为丁乐隐约觉得,陶修一定经历了什么挫折!
如果不是很严重的话,以陶修的性格,不至于如此悲观。
可不管丁乐怎么追问,陶修也不愿意多说一个字,丁乐彻底没辙,只好答应让他离开,但是要陶修答应他必须回到学校去住。
“我不读书了。”陶修摇头。
“不行。”丁乐板着脸。
“读不下去了。”
“必须读,你现在这个样子,你不读书,你能去干什么?”丁乐气恼地道。
“没有人希望我好,他们都希望我就这么死了……”陶修眼神空洞地看着旁边的沙发。
这日子一天一天的,太难熬了,周航予就是他的心结,他无论如何也说服不了自己原谅自己,活着,仿佛是在折磨自己。
可他又不能就这么死。
只能拼命糟蹋自己。
“怎么会?”丁乐摇头,伸手将此刻看起来格外脆弱的陶修抱在怀里。
丁乐记忆中的陶修并不是这个样子的。
他年轻,有着自己的骄傲和梦想,勤奋努力,积极向上,哪怕身上总带着一股忧郁的味道,但那却是他独特的魅力。
交换学校开展的那场学识辩论会上,陶修用自己流利的英语辩得他们学校的代表哑口无言,那时候的他,是那么的自信飞扬,透明镜片下的那双眼睛,也总是闪着清澈的亮光。
低调却令人无法忽视,因为在学习上,陶修一直十分优秀。
丁乐本身也是同样优秀的人,所以他的目光只会停留在跟他同一类人的身上,所以,丁乐从认识陶修以来,都默默地喜欢着陶修。
只可惜虽然是美好的初恋,但是对于丁乐来说,这是一场无疾而终的感情。
自从他知道陶修的身边还有一个周航予的时候,丁乐就知道,这段感情不可能。
他虽然没有见过周航予多少次,却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从周航予的眼神中看出周航予对陶修的深情,那是经过岁月沉淀的感情,正如陶修告诉他的,他们从小一起长大,感情深厚。
在陶修的世界里,丁乐晚出现了许多年,所以一点胜算也没有。
再喜欢,也只得按捺着,慢慢说服自己放弃。
“我不是在乎你吗?难道周航予不在乎你吗?”丁乐闭着眼睛抱着陶修。
这次陶修一声不响回家半年多,没有跟他联系过一次,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
陶修终于忍不住,闷声道:“他、他为了救我,车祸……”
丁乐一震,终于明白过来。
原来陶修这次一个人回来之所以会那么痛苦,是因为这刻骨铭心的失去。
丁乐无声地安慰着陶修,轻轻拍着陶修的脊背。
陶修只是死寂地站着,僵着身体。
“他为了救你才……你更应该为了他好好地活下去,实现你的理想,连带他的那一份一起努力。”丁乐苦涩地道。
有些事说起来很简单,做起来却很难。
这场留不住的爱终究是在陶修的心里留下了无法磨灭的阴影。
丁乐不知道陶修是怎么熬过去的,只知道连他这个局外人看着都十分心疼。
后来丁乐从陶修断断续续的描述中,知道她的母亲和弟弟已经因为那件事跟陶修断绝了关系,恐怕这对陶修来说也是一个沉重的打击。
在大城市里,许多同性恋都不敢光明正大地承认,只能隐于黑暗之中,更何况是那么落后的地方,人们的知识和素质都十分有限。
才十几岁,陶修的眼里已经盛满了哀伤。
陶修看似振作,发了疯似的读书,刻苦钻研自己最喜欢的英语,因为周航予也说过,希望他能实现自己的理想。
他的理想,他想做一位老师。
谁也不知道,只有拼命努力的时候,陶修才好过一点,一旦稍微放松,那些辱骂他的人就会轮番出现在他的脑海里,无情地鞭笞着他的神经。
这样痛苦的生活大概持续了好几年,一直到陶修毕业踏出社会,也没有好转。
他只是努力压抑着自己,脸上却再也没有多于的表情,看起来不像是个活人。
丁乐对他也越来越不放心,总是时不时就会陶修租住的地方去看看他。
丁乐不知道陶修到底想开了没有,只觉得陶修这样压抑自己肯定不是好事,可他又不敢劝陶修去看心理医生,害怕他难过。
丁乐无法想象,这么年轻的人,为什么谁也不让他好过,就连他自己也放不过自己。
工作后的陶修看似稳重踏实,偶尔还是会在丁乐面前提起周航予,说的却是他们没在一起前的事,也许陶修在后悔,如果不曾相爱,不曾天真地面对所谓的现实,结局就不会如此惨烈,一死一伤。
陶修觉得唯一如愿的一件事,就是实现了自己的理想,成为了一名老师,只可惜生活没有放过他,在他以为有希望的时候,却在自己的班级里见到了一名小镇巷子里的孩子。
不,以前是孩子,现在已经长大了,但陶修依旧记得他,那孩子也记得陶修,因为这几年来陶修的样子几乎没发生什么变化。
课堂上被当场羞辱,过去的一切被人公诸于世,刹那间,整间学校都知道,他们学校一位姓陶的英语老师,是个喜欢男人的同性恋……
隔壁的小镇叫做大良镇,小时候周航予经常骑着自行车搭着陶修去玩,所以陶修还记得一些路,最重要的是记得有一间回收手机的店铺,是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因为是小镇上唯一的一间手机店,所以生意一直很好。
陶修找到那间店,把自己身上唯一稍微值钱的手机卖掉了,手机只要用过就会立马贬值,更何况陶修用的也不是什么牌子机,只是一些杂牌的,所以最后只卖了几十块钱。
陶修点了点头,拿着钱去买了一碗牛腩粉吃。
“修,我找到了一家很好吃的牛腩粉店,就在隔壁的大良镇,我今晚带你去吃夜宵。”
陶修抬头,仿佛看见周航予坐在自己的对面,正笑呵呵地看着自己。
陶修又多点了一份牛腩粉,推到自己的对面,拆了一双一次性筷子摆放在瓷碗上,如果周航予也一起到大良镇来,一定会嚷嚷着“来一碗牛腩粉”。
其实陶修并没有什么胃口,他只是单纯地不想饿死。
将自己眼前的牛腩粉消灭干净后,陶修怔怔地看着摆放在自己对面的牛腩粉,冷风中升起袅袅的白烟,粉随着时间越发越多,陶修将那碗粉拉到了自己的面前,低着头无声地继续吃。
填饱了肚子后,陶修便在大良镇的公园里睁眼等到了天亮,等到所有的店铺都开门了后,陶修漫无目的地到处乱逛,最后进了一间花店。
看了很久,陶修终于买下了木棉花树的种子,听店员介绍完种植的方法后,陶修给了钱,离开了大良镇。
回到了大榕树下,陶修挖了一个坑,将周航予的项链深埋在土里,将木棉花树的种子按照店员所说的步骤种了下去,就种在距离大榕树不到五米的地方。
他无法去参加周航予的葬礼,这棵木棉花树是陶修想为周航予做的最后一件事,也让他自己留个念想,以后再回来的时候看到长大的木棉花树,看到环绕在枝头的点点红色木棉花,他会想起自己曾经那么深那么深地爱过、失去过。
沿路返回的时候听到邻居们讨论周航予的葬礼,陶修知道周航予今天应该被送去殡仪馆火化了,没有人会叫他去,如果他去,场面一定也会难看至极,他也不会去,亲眼目睹周航予彻底消失在这个世界上,对于他来说会是一种怎样的煎熬,他不敢想。
陶修离开了老家巷子,第二次离开,没有人送,也没有人管。
没有母亲担心的眼神、弟弟不舍的目光、也没有周航予眷恋的拥抱。
什么都没有。
他甚至连坐车的钱都不够,只得选择打的士,到目的地再想办法给钱。
进了l市市区后,陶修只好报了丁乐家的地址,那时候丁乐的父母出国旅游了还没回来,只有丁乐一个人在家。
陶修见到丁乐后,让丁乐先帮自己给了车钱,然后朝他勉强一笑,“我会还你的,谢谢。”
“你怎么了?怎么这么憔悴?”丁乐一把扶住陶修差点儿倾倒的身体。
这是半年多来,第一个人关心地问他,怎么了。
然而,他却不知道该从何说起。
丁乐看着陶修难看的脸色,以及满身的伤痕,也不再多问,“先去洗个澡,然后好好睡一觉,什么也别想,我家里有多余的睡衣,浴室在那边。”
“谢……”
“少废话!”丁乐将睡衣塞在陶修的怀里,将他推进了自家的浴室。
接下来的几天,陶修暂时住在丁乐家里,只是夜夜做噩梦,精神状态也越来越差,如果丁乐不在家,陶修就会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自言自语,周航予的离开令他的身心都遭受到很大的打击。
曾经的坚强仿佛被一剑刺穿,里面包裹着的懦弱显现了出来。
陶修的状态令丁乐很担心,一周后,陶修提出要离开,丁乐怎么也不敢放他走,因为丁乐隐约觉得,陶修一定经历了什么挫折!
如果不是很严重的话,以陶修的性格,不至于如此悲观。
可不管丁乐怎么追问,陶修也不愿意多说一个字,丁乐彻底没辙,只好答应让他离开,但是要陶修答应他必须回到学校去住。
“我不读书了。”陶修摇头。
“不行。”丁乐板着脸。
“读不下去了。”
“必须读,你现在这个样子,你不读书,你能去干什么?”丁乐气恼地道。
“没有人希望我好,他们都希望我就这么死了……”陶修眼神空洞地看着旁边的沙发。
这日子一天一天的,太难熬了,周航予就是他的心结,他无论如何也说服不了自己原谅自己,活着,仿佛是在折磨自己。
可他又不能就这么死。
只能拼命糟蹋自己。
“怎么会?”丁乐摇头,伸手将此刻看起来格外脆弱的陶修抱在怀里。
丁乐记忆中的陶修并不是这个样子的。
他年轻,有着自己的骄傲和梦想,勤奋努力,积极向上,哪怕身上总带着一股忧郁的味道,但那却是他独特的魅力。
交换学校开展的那场学识辩论会上,陶修用自己流利的英语辩得他们学校的代表哑口无言,那时候的他,是那么的自信飞扬,透明镜片下的那双眼睛,也总是闪着清澈的亮光。
低调却令人无法忽视,因为在学习上,陶修一直十分优秀。
丁乐本身也是同样优秀的人,所以他的目光只会停留在跟他同一类人的身上,所以,丁乐从认识陶修以来,都默默地喜欢着陶修。
只可惜虽然是美好的初恋,但是对于丁乐来说,这是一场无疾而终的感情。
自从他知道陶修的身边还有一个周航予的时候,丁乐就知道,这段感情不可能。
他虽然没有见过周航予多少次,却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从周航予的眼神中看出周航予对陶修的深情,那是经过岁月沉淀的感情,正如陶修告诉他的,他们从小一起长大,感情深厚。
在陶修的世界里,丁乐晚出现了许多年,所以一点胜算也没有。
再喜欢,也只得按捺着,慢慢说服自己放弃。
“我不是在乎你吗?难道周航予不在乎你吗?”丁乐闭着眼睛抱着陶修。
这次陶修一声不响回家半年多,没有跟他联系过一次,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
陶修终于忍不住,闷声道:“他、他为了救我,车祸……”
丁乐一震,终于明白过来。
原来陶修这次一个人回来之所以会那么痛苦,是因为这刻骨铭心的失去。
丁乐无声地安慰着陶修,轻轻拍着陶修的脊背。
陶修只是死寂地站着,僵着身体。
“他为了救你才……你更应该为了他好好地活下去,实现你的理想,连带他的那一份一起努力。”丁乐苦涩地道。
有些事说起来很简单,做起来却很难。
这场留不住的爱终究是在陶修的心里留下了无法磨灭的阴影。
丁乐不知道陶修是怎么熬过去的,只知道连他这个局外人看着都十分心疼。
后来丁乐从陶修断断续续的描述中,知道她的母亲和弟弟已经因为那件事跟陶修断绝了关系,恐怕这对陶修来说也是一个沉重的打击。
在大城市里,许多同性恋都不敢光明正大地承认,只能隐于黑暗之中,更何况是那么落后的地方,人们的知识和素质都十分有限。
才十几岁,陶修的眼里已经盛满了哀伤。
陶修看似振作,发了疯似的读书,刻苦钻研自己最喜欢的英语,因为周航予也说过,希望他能实现自己的理想。
他的理想,他想做一位老师。
谁也不知道,只有拼命努力的时候,陶修才好过一点,一旦稍微放松,那些辱骂他的人就会轮番出现在他的脑海里,无情地鞭笞着他的神经。
这样痛苦的生活大概持续了好几年,一直到陶修毕业踏出社会,也没有好转。
他只是努力压抑着自己,脸上却再也没有多于的表情,看起来不像是个活人。
丁乐对他也越来越不放心,总是时不时就会陶修租住的地方去看看他。
丁乐不知道陶修到底想开了没有,只觉得陶修这样压抑自己肯定不是好事,可他又不敢劝陶修去看心理医生,害怕他难过。
丁乐无法想象,这么年轻的人,为什么谁也不让他好过,就连他自己也放不过自己。
工作后的陶修看似稳重踏实,偶尔还是会在丁乐面前提起周航予,说的却是他们没在一起前的事,也许陶修在后悔,如果不曾相爱,不曾天真地面对所谓的现实,结局就不会如此惨烈,一死一伤。
陶修觉得唯一如愿的一件事,就是实现了自己的理想,成为了一名老师,只可惜生活没有放过他,在他以为有希望的时候,却在自己的班级里见到了一名小镇巷子里的孩子。
不,以前是孩子,现在已经长大了,但陶修依旧记得他,那孩子也记得陶修,因为这几年来陶修的样子几乎没发生什么变化。
课堂上被当场羞辱,过去的一切被人公诸于世,刹那间,整间学校都知道,他们学校一位姓陶的英语老师,是个喜欢男人的同性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