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第一次进金陵城的人,有两个地方对于他们来说是必去的。一是皇宫外面,因为戒备森严,远远的看上一会儿也会觉得心潮澎湃。皇宫和圣庭是连成一片的,皇宫在金陵山上,圣庭在金陵山下,那一大片恢弘无比的建筑令人心中无比的震撼。远远的往上看,能看到那金碧辉煌的宫殿群。而在圣庭建筑群之中,最耀眼的当属那座被称为英烈碑的石碑。石碑超过百米,上面雕刻着大羲自建国以来所有为大羲捐躯的战将的名字。
而另外一个地方,就是大烈山。大烈山在金陵城的东侧,距离皇宫大概有三十里左右。大烈山不但风景秀美而不失壮阔,最主要的是这里有历代圣皇的巨型石雕。在大烈山的西侧,一排超过百米的巨型雕塑巍然耸立。每一个到过这里的人,都会感觉到那些石雕的肃穆和威严。
安争曾经去过最多的地方,就是大烈山。他喜欢坐在那块平滑的大石头上,拎着一壶酒远远的看着那些圣皇的石雕。每一次到来,他都心生感激。若非历代圣皇的努力,大羲百姓也不会有现在富足平安的生活。
每一个大羲百姓,也都要感谢大羲的强大。
和安争一样,圣皇陈无诺也喜欢去大烈山。但是他每一次去,都不会有几个人知晓。而很奇怪的是,每一次安争去的时候,陈无诺都会去。换上一身普通人的衣服,一个护卫也不带,自己一个人从皇宫出发一路步行走到大烈山。他曾经对安争说过,每一次走向大烈山的时候,都如同行走在朝圣的路上。
这没有人能够反对,在大羲百姓看来,历代圣皇都是圣人。
夕阳已经西坠,将每一个人的影子都拖拽的很长很长。穿着一身灰色布衣的陈无诺好像一个普普通通的从外地来的游客一样,在人群之中缓慢的走过。他喜欢看到那些百姓们脸上庄重而敬畏的神情,那是对他们陈家的认可和尊敬。他也喜欢跟着人群手捧着鲜花,排着队走过去将鲜花放在一座雕塑的脚下,每一次都有不一样的感触。
那些百姓是永远也不会知道,某一天,跟在他们身后或者走在他们身前的那个看起来斯文儒雅的男人,就是他们心目之中神一样存在的大羲圣皇。
陈无诺是一个看起来很儒雅英俊的男人,面容上来看也就是四十岁上下,正是男人最具味道的那个时期。可是谁也不知道,也许连他自己都忘记了,他已经活了到底几百岁还是上千岁。强大的修为境界给了他远超常人的寿命,也给了他无比的自信。他不需要带任何护卫,因为这个世界上还没有人能够伤到他。
正是因为这样的自信,所以他从来都不在意下面人有没有谋反的心思,又是怎么样的筹谋怎么样的准备。因为不管是谁不管怎么准备,前提条件是他们能杀死他。而事实上,没有人可以做到。
他就像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的那个漏洞,是这个世界的设计者钟爱的一个角色。
远远的,他看到了安争已经经常会坐的那块大石头。他走过去,学着安争的样子爬上大石头,坐下来,然后从随身空间里取出来一壶并不怎么值钱的但绵软醇厚的老酒。喝上一口,朝着那些雕塑说一声谢谢。
“你回来了,虽然回来的不齐全。”
陈无诺喃喃自语:“我知道是我对不起你,人总是自私的,若是要选择,在你和我自己的儿子之中只能选一个的话,那么只能是他。我知道你对我的尊敬,是因为你觉得我是这个世界上最合格的一位君主,你总是说在我身上能看到未来的希望,四个字公正严明。可实际上,我终究是他们的父亲。”
陈无诺看着远处的雕塑说道:“也许我的父辈和祖辈都会骂我,若是他们打得过我,说不定还想打我一顿。在做出那个决定之后我也后悔,但是我的位置不允许我后悔。不过有一件事你应该相信我,重器正在尝试触碰我不许他们去触碰的那个底线。若是他真的触碰到了,我就送他去地狱跟你见个面。”
“东山州傲来城那个一人灭一宗门的人是你,我知道一定是你,只不过是一道残缺不全的魂魄。但是即便如此,依然霸道的让人无语。那个宗门是重器一手扶植起来的,当初也确实参与了陷害你的事。本来我是想灭掉的,只是想留着这些不入流的东西看看重器到底有多大的胆子。既然你灭掉了,就当是让你出出气吧。”
“可你终究只是一道残魂,早晚都要烟消云散。你出够了气,还是要消失不见。”
陈无诺抬起头,看着远处天边即将落下去的太阳。
“普天之下,只有你懂我之心。若是你还在,一定能够明白我为什么对重器暗地里那些小动作视而不见。”
他站起来,将酒壶里剩下的酒洒在石头上:“我已经是当世最好的君主,所以我想尝试做一个好父亲。可是现在看来,做一个好父亲并不是什么有意义的事,远不如继续做一个好君主。”
他随手将酒壶丢了,然后一步一步的走远。
与此同时,在一院做完了报备的安争从一院离开,一步一步的走向大烈山。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以为自己会最想回明法司看看,结果却选择了大烈山。通向大烈山的大道极为宽阔,至少超过六十米,这样宽的路也只能在大羲看到。在这样的时代,修建一条如此宽阔平坦的大路就是一件极大的工程,小国往往负担不起。
在大路的北侧,陈无诺在人群之中默然而行。
在大路的南侧,安争看着远处已经清晰可见的大烈山心中感慨万分。
陈无诺就算是看到了安争也不会知道,那个少年就曾经是自己最满意的手下。而安争,错过了一个直接见到陈无诺的机会。
两个人,在这样宽的一条路上交错而过。若是这路没有那么宽阔,也许安争就会注意到陈无诺。
人生就是这样,永远也不会那么如意。
安争走到大烈山,和最后一批人一起手捧着鲜花走过雕塑,将鲜花随手放在一座雕塑的脚下。他站在原地,抬起头看着那高耸入云的石雕,无声的说了一句我回来了。
然后他习惯性的朝着那块大石头走过去,然后才想起来自己应该先去路过的那个酒肆买一壶自己曾经最爱喝的酒。想到这一点之后安争才恍然大悟,自己已经变了,不再是明法司那个冷面首座。他已经忘记了买酒,他已经不再是方争。
在大石头前站住,安争闻到了酒香。那味道很熟悉,安争看到了石头上依然没有干的痕迹。
他脸色猛的一变,然后迅速的转身,疯了一样的朝着来时的方向冲了出去。他在人群之中狂奔,搜索在那个自己曾经熟悉的身影。
没有,一直追到皇宫外面被禁军拦住,依然没有看到。
安争心里有些遗憾,若是自己注意一些,可能就会看到陈无诺的。
他转身离开,那几个拦住他的禁军士兵轻蔑的看了他一眼。安争隐隐约约的听到那些士兵们低声交谈,说了些看不起那些外乡来的人间道皇宫就走不动路的土鳖样。安争不想理会什么,他只是后悔。
安争再一次转身,朝着自己最喜欢喝酒的那个酒肆走去,他用了一个小时的时间才走到那,到地方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酒肆不是酒楼,这里虽然也会有一些小吃佐酒,但是不像酒楼那样深夜还不会打烊。这酒肆的老板是一个瘸子,也不知道怎么那么好运气,娶到那样一个漂亮的老板娘。
安争进门,看了看剩下的小菜还有一些,算计了一下大概还有半个时辰酒肆才关门,所以点了两样小菜,一壶老酒。
他习惯性的走到那张他以前固定坐的桌子旁,却被那风韵犹存的老板娘拦住。
“真是对不起这位小哥,你是第一次来我们这吧。这张桌子是不留客的,算是算是被我们封存了。”
“封存?”
安争楞了一下,看向老板娘:“顾大娘,为什么?”
顾大娘楞了一下:“你认识我?以前来过?”
安争楞了一下,然后歉然的笑了笑:“没有,只是进门之前听别人议论的时候知道你的名字。”
顾大娘哦了一声,指着靠窗的另外一个座位:“快打烊了,屋子里有的是地方,去那边坐吧。这个位子以后都不能有人坐了。”
安争问:“为什么?”
顾大娘摇头:“为什么要告诉你呢?就算是告诉了你,你也不会理解的我们夫妻俩的一位故友曾经就喜欢坐在那喝酒,但是他已经去世了。所以那个地方,我们不打算再用它来赚酒钱。每天看看,恍惚的时候,总是觉得他就坐在那喝酒。”
安争心里一疼,然后安慰道:“人死不能复生,活着的人总不能因为一个死去的人打乱了自己的生活。”
顾大娘:“你说的没错,但这和你无关。”
她把酒菜放下,转身走回柜台里面。脸上有刀疤,还瘸了一条腿的老板苏牧从里面走出来,看了安争一眼后压低声音说道:“以后你不要对陌生人多嘴好不好,让人知道了,咱们这小买卖还开不开?”
顾大娘啪的一声放下手里的账本:“我就说了,我就是想让全金陵城的人都知道,那桌子曾经是首座大人坐的其他人的谁也不配坐在那,怎么样?”
苏牧连忙赔笑:“没事没事,你高兴就好,我这不也是为了你好吗。让圣堂的人知道了,难免会有麻烦。”
安争坐在那摇了摇头,心里感慨万分。
他无声的说了句谢谢,可是却知道这一声谢谢什么意义都没有。
就在这时候,门帘被人从外面挑开,几个人从外面晃晃悠悠的走进来,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最先进来的是个胖子,一脸的凶悍气。他挑着门帘请外面的人进来,进来的那个是个瘦高个,头发披散着,遮挡着半边脸。最后面走进来的是一个小个子,看起来有些内向腼腆。
安争看到这三个人的时候,就知道自己这顿酒不会喝的痛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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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另外一个地方,就是大烈山。大烈山在金陵城的东侧,距离皇宫大概有三十里左右。大烈山不但风景秀美而不失壮阔,最主要的是这里有历代圣皇的巨型石雕。在大烈山的西侧,一排超过百米的巨型雕塑巍然耸立。每一个到过这里的人,都会感觉到那些石雕的肃穆和威严。
安争曾经去过最多的地方,就是大烈山。他喜欢坐在那块平滑的大石头上,拎着一壶酒远远的看着那些圣皇的石雕。每一次到来,他都心生感激。若非历代圣皇的努力,大羲百姓也不会有现在富足平安的生活。
每一个大羲百姓,也都要感谢大羲的强大。
和安争一样,圣皇陈无诺也喜欢去大烈山。但是他每一次去,都不会有几个人知晓。而很奇怪的是,每一次安争去的时候,陈无诺都会去。换上一身普通人的衣服,一个护卫也不带,自己一个人从皇宫出发一路步行走到大烈山。他曾经对安争说过,每一次走向大烈山的时候,都如同行走在朝圣的路上。
这没有人能够反对,在大羲百姓看来,历代圣皇都是圣人。
夕阳已经西坠,将每一个人的影子都拖拽的很长很长。穿着一身灰色布衣的陈无诺好像一个普普通通的从外地来的游客一样,在人群之中缓慢的走过。他喜欢看到那些百姓们脸上庄重而敬畏的神情,那是对他们陈家的认可和尊敬。他也喜欢跟着人群手捧着鲜花,排着队走过去将鲜花放在一座雕塑的脚下,每一次都有不一样的感触。
那些百姓是永远也不会知道,某一天,跟在他们身后或者走在他们身前的那个看起来斯文儒雅的男人,就是他们心目之中神一样存在的大羲圣皇。
陈无诺是一个看起来很儒雅英俊的男人,面容上来看也就是四十岁上下,正是男人最具味道的那个时期。可是谁也不知道,也许连他自己都忘记了,他已经活了到底几百岁还是上千岁。强大的修为境界给了他远超常人的寿命,也给了他无比的自信。他不需要带任何护卫,因为这个世界上还没有人能够伤到他。
正是因为这样的自信,所以他从来都不在意下面人有没有谋反的心思,又是怎么样的筹谋怎么样的准备。因为不管是谁不管怎么准备,前提条件是他们能杀死他。而事实上,没有人可以做到。
他就像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的那个漏洞,是这个世界的设计者钟爱的一个角色。
远远的,他看到了安争已经经常会坐的那块大石头。他走过去,学着安争的样子爬上大石头,坐下来,然后从随身空间里取出来一壶并不怎么值钱的但绵软醇厚的老酒。喝上一口,朝着那些雕塑说一声谢谢。
“你回来了,虽然回来的不齐全。”
陈无诺喃喃自语:“我知道是我对不起你,人总是自私的,若是要选择,在你和我自己的儿子之中只能选一个的话,那么只能是他。我知道你对我的尊敬,是因为你觉得我是这个世界上最合格的一位君主,你总是说在我身上能看到未来的希望,四个字公正严明。可实际上,我终究是他们的父亲。”
陈无诺看着远处的雕塑说道:“也许我的父辈和祖辈都会骂我,若是他们打得过我,说不定还想打我一顿。在做出那个决定之后我也后悔,但是我的位置不允许我后悔。不过有一件事你应该相信我,重器正在尝试触碰我不许他们去触碰的那个底线。若是他真的触碰到了,我就送他去地狱跟你见个面。”
“东山州傲来城那个一人灭一宗门的人是你,我知道一定是你,只不过是一道残缺不全的魂魄。但是即便如此,依然霸道的让人无语。那个宗门是重器一手扶植起来的,当初也确实参与了陷害你的事。本来我是想灭掉的,只是想留着这些不入流的东西看看重器到底有多大的胆子。既然你灭掉了,就当是让你出出气吧。”
“可你终究只是一道残魂,早晚都要烟消云散。你出够了气,还是要消失不见。”
陈无诺抬起头,看着远处天边即将落下去的太阳。
“普天之下,只有你懂我之心。若是你还在,一定能够明白我为什么对重器暗地里那些小动作视而不见。”
他站起来,将酒壶里剩下的酒洒在石头上:“我已经是当世最好的君主,所以我想尝试做一个好父亲。可是现在看来,做一个好父亲并不是什么有意义的事,远不如继续做一个好君主。”
他随手将酒壶丢了,然后一步一步的走远。
与此同时,在一院做完了报备的安争从一院离开,一步一步的走向大烈山。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以为自己会最想回明法司看看,结果却选择了大烈山。通向大烈山的大道极为宽阔,至少超过六十米,这样宽的路也只能在大羲看到。在这样的时代,修建一条如此宽阔平坦的大路就是一件极大的工程,小国往往负担不起。
在大路的北侧,陈无诺在人群之中默然而行。
在大路的南侧,安争看着远处已经清晰可见的大烈山心中感慨万分。
陈无诺就算是看到了安争也不会知道,那个少年就曾经是自己最满意的手下。而安争,错过了一个直接见到陈无诺的机会。
两个人,在这样宽的一条路上交错而过。若是这路没有那么宽阔,也许安争就会注意到陈无诺。
人生就是这样,永远也不会那么如意。
安争走到大烈山,和最后一批人一起手捧着鲜花走过雕塑,将鲜花随手放在一座雕塑的脚下。他站在原地,抬起头看着那高耸入云的石雕,无声的说了一句我回来了。
然后他习惯性的朝着那块大石头走过去,然后才想起来自己应该先去路过的那个酒肆买一壶自己曾经最爱喝的酒。想到这一点之后安争才恍然大悟,自己已经变了,不再是明法司那个冷面首座。他已经忘记了买酒,他已经不再是方争。
在大石头前站住,安争闻到了酒香。那味道很熟悉,安争看到了石头上依然没有干的痕迹。
他脸色猛的一变,然后迅速的转身,疯了一样的朝着来时的方向冲了出去。他在人群之中狂奔,搜索在那个自己曾经熟悉的身影。
没有,一直追到皇宫外面被禁军拦住,依然没有看到。
安争心里有些遗憾,若是自己注意一些,可能就会看到陈无诺的。
他转身离开,那几个拦住他的禁军士兵轻蔑的看了他一眼。安争隐隐约约的听到那些士兵们低声交谈,说了些看不起那些外乡来的人间道皇宫就走不动路的土鳖样。安争不想理会什么,他只是后悔。
安争再一次转身,朝着自己最喜欢喝酒的那个酒肆走去,他用了一个小时的时间才走到那,到地方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酒肆不是酒楼,这里虽然也会有一些小吃佐酒,但是不像酒楼那样深夜还不会打烊。这酒肆的老板是一个瘸子,也不知道怎么那么好运气,娶到那样一个漂亮的老板娘。
安争进门,看了看剩下的小菜还有一些,算计了一下大概还有半个时辰酒肆才关门,所以点了两样小菜,一壶老酒。
他习惯性的走到那张他以前固定坐的桌子旁,却被那风韵犹存的老板娘拦住。
“真是对不起这位小哥,你是第一次来我们这吧。这张桌子是不留客的,算是算是被我们封存了。”
“封存?”
安争楞了一下,看向老板娘:“顾大娘,为什么?”
顾大娘楞了一下:“你认识我?以前来过?”
安争楞了一下,然后歉然的笑了笑:“没有,只是进门之前听别人议论的时候知道你的名字。”
顾大娘哦了一声,指着靠窗的另外一个座位:“快打烊了,屋子里有的是地方,去那边坐吧。这个位子以后都不能有人坐了。”
安争问:“为什么?”
顾大娘摇头:“为什么要告诉你呢?就算是告诉了你,你也不会理解的我们夫妻俩的一位故友曾经就喜欢坐在那喝酒,但是他已经去世了。所以那个地方,我们不打算再用它来赚酒钱。每天看看,恍惚的时候,总是觉得他就坐在那喝酒。”
安争心里一疼,然后安慰道:“人死不能复生,活着的人总不能因为一个死去的人打乱了自己的生活。”
顾大娘:“你说的没错,但这和你无关。”
她把酒菜放下,转身走回柜台里面。脸上有刀疤,还瘸了一条腿的老板苏牧从里面走出来,看了安争一眼后压低声音说道:“以后你不要对陌生人多嘴好不好,让人知道了,咱们这小买卖还开不开?”
顾大娘啪的一声放下手里的账本:“我就说了,我就是想让全金陵城的人都知道,那桌子曾经是首座大人坐的其他人的谁也不配坐在那,怎么样?”
苏牧连忙赔笑:“没事没事,你高兴就好,我这不也是为了你好吗。让圣堂的人知道了,难免会有麻烦。”
安争坐在那摇了摇头,心里感慨万分。
他无声的说了句谢谢,可是却知道这一声谢谢什么意义都没有。
就在这时候,门帘被人从外面挑开,几个人从外面晃晃悠悠的走进来,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最先进来的是个胖子,一脸的凶悍气。他挑着门帘请外面的人进来,进来的那个是个瘦高个,头发披散着,遮挡着半边脸。最后面走进来的是一个小个子,看起来有些内向腼腆。
安争看到这三个人的时候,就知道自己这顿酒不会喝的痛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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