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是被,地是床,星子闪着零星的光。(小说文学网)
“大哥,明天晚上去南大壕等你……行吧?你看今天晚上多冷呀,况且这里也没个地方哟,如果被人发现了,那多不啊。”
小芳像一棵经霜的小白菜,哆哆嗦嗦地,几乎听不清在说什么了。
“你再说一遍,明天晚上去哪儿?”“去……去南大壕吧。”
“嘻嘻嘻,你可别骗你大哥我哟,怎么也得留下点儿东西吧,你要是明天不去,我可到哪儿找你去呀。”
“那……那……留点儿啥呢?”
“我看你这身上也没啥可手的东西,这样吧,你把你的袜子脱下来吧,大哥我揣到怀里,会天天想你的,嘻嘻嘻。”
马红学怀揣着女孩子的一双袜子,满脸坏笑,得意洋洋地扬长而去。
马红学走了,小芳揣着一颗忐忑不安的心回到自己的小窝,一宿没睡觉,哭了整整一宿。
第二天一大早,“马秃子”又来给小芳送饭,可敲了半天的门,那门也不开,他就站在门外,耐心地等待。
“你来了,进屋吗……嘛。”
好久,小芳才红着眼圈儿,打开了房门。
“你刚才……说……让我进屋?”小伙子有些怀疑自己的耳朵了,因为他从来没有进过姑娘的房间,尽管他是那样的渴望。
“嗯,你进来吧。”姑娘把身子往边上一侧,说。
“那……那……我可真的进去了。”
小伙子真的有些受宠若惊了,毛手毛脚地端着个饭盒就进了屋。
屋子很小,只能容下一铺单人炕,还有一个小柜子,小柜子上摆放着女孩儿常用的一些小零碎,小镜子、雪花膏、红头绳之类的。
炕上的花被子还没有叠,让这个从未有碰过女人的小伙子有些受不了了,有些浮想联翩,心猿意马了。
“你……不许乱看……”
姑娘发现了小伙子的眼睛有点儿不够用了,有些嗔怪地叫了起来。
“我……我……”小伙子脸红脖子粗地低下了头。
两个年轻人几乎是头对头,脸对脸地站着,极力压抑着呼吸,可越是压抑,越是粗重起来。
不是在沉默中生,就是在沉默在死,像火山。
“你……你……想我吗?”
“想,想,真的想。”“那你还等什么,现在就要了我吧,明天……我就……”
姑娘哭着,猛地抱住了小伙子。小伙子却僵在了那里,张开的臂膀僵在了那里,也许是这幸福来得太突然,有点儿发傻了吧。
空气凝固了,时间凝固了,心情凝固了,感觉凝固了。
“不行,这样不行,会有人笑话你的,我要找媒人说亲……娶你……”
小伙子此言一出,姑娘哭得更加的嚎啕而又忘情了,她感觉他的怀抱是那样的温暖而又实在,她要和他和和气气地过实在日子,就在这个小村子,哪怕就是这铺小小的炕上,为他生儿育女,过一辈子。
“我这个大侄子真不是个东西,我去找他去!”
听完姑娘的讲述,小伙子恼了,拔腿就去了南大壕。
“南大壕”是四十八顷村的一条人工水壕,开挖于那个最最红火的年代之初,费目的父母都参加过那场“大会战”。
可是,人力物力没少投入,竣工时才发现,这是一个真正的“样板工程”,只能看,不能用。因为开挖得太深,根本就不能为干渴的庄稼地哺之以哪怕是一丁点儿的乳汁。
不能用于浇灌田地,但因为有水,可以让附近的植被尝到甜头。
几年的功夫,这条水壕的岸上和岸下就长满了杨树和柳树,横七竖八地,都在疯长。
写到这里,费目突然想到了最近看过的一部微电影,只有短短的九分多钟,但感人至深,叫《偷窥》。
“如果把这个词用到这里,合适吗?总感觉是不是有点儿亵渎影片里的那份美呢?”
可费目又一想,不用这个词,真的再也找不到合适的词了,就姑且用在下面吧。
因为植被茂盛,遮天蔽日,也就容易遮人耳目了。
于是乎,植被茂盛的南大壕也就成了一处遮人耳目的地方。
每当夜幕落下来,这里就会上演一场又一场的“人间喜剧”。
有演出者,就有观赏者。
只是,在南大壕的观赏者应当视为“偷窥”才对,偷偷地窥,不能被发现,否则就都没脸面了。
马红学就是经常来南大壕偷窥的小村人物之一。只是,在这样一个夜晚,他想他应当不再是观赏者,而是表演者吧。
“嘿嘿……”马洪学想到即将发生的情节,心里那个美哟,也就更加的迫切了,脚步再加快,拐弯抹角地直奔那个“快乐老家”而去。
“红学,是你吗?你等我一会儿。”
“呀呀,我的叔呀,你怎么跟着我呀。”
眼瞅着,快活事儿就触手可及了,突然有人来拢局。
马红学的心里十分的不得劲儿,扭头一看,模模糊糊地走过来一个人影,是他的那个秃子叔叔。
马红学比马秃子的年纪要大,马红学为什么要管马秃子叫叔叔呢?这就叫萝卜虽小,长在背(辈)儿上了。
“大侄子,你把小芳的袜子给我吧,我还给她。”
“什么,你说什么,你这个潮种,你跟我要什么小芳的袜子呀。”
“大侄子,小芳都跟我说了,你就给我吧,你就别做那不要脸的事儿了。”
“啥,你说我没脸,你看我不打你个八王种。”
当侄子的恼了,扬起巴掌就打了叔叔一记耳光。
当叔叔的恼了,扬起巴掌也打了侄子一记耳光。
不服老不行哟,这场战争的结果是:长辈的把小辈的摁倒在地,年纪小的从年纪老的怀里拉出来一个女孩儿的袜子,转身就走。
“你个狼心狗肺的小杂种哟,我可是白痛你了。”黑夜的南大壕,一个小小的插曲就这样悄悄地上演了,悄悄地结束了。
“马秃子”终于和小芳结婚了。后来的知青大返城,小芳没有回返城,而是把工作让给了她的丈夫。两口子一起去了一个草原深处的道班。
从此,费目再也没见过女知青小芳。
至今村上人还说“马秃子”有福气哟。
至于马红学嘛,随着这个故事的传播,除了弄个“马红学,上南壕,没捞着”的顺口溜之外,依旧光棍一条。
“这个人听说是死了,可他的故事并没完。在下面的几节故事里,他可是一个主要人物哟。”
想到这里,费目的手指停住了键盘上,思绪又回到了儿时的一些片断。
马红学,是一个需要很多文字才能写清梦的人。
他曾经是一个人物,后来又不是一个人物了。
他曾经是一个红人,后来又不是一个红人了。
准确点儿说,在费目还是小费目甚至是小小费目的时候,马红学是一个相当厉害的人物。
至少,村里的小孩子是这样认为的。如果晚上不想睡觉,闹得大人们烦了,大人们就会说上一句:“再不睡,马红学就来了。”
在小小费目的心里,那是一个吓人的角色。
至今,费目还记得这样一件事儿,刻骨铭心的事儿。
曾经,马红学是这个小村子的民兵连长,是一个人物。
费目的童年是孤独的,每天如同一只倒扣在箩筐里的小雏鸭,独自在小院里徘徊,玩游戏只会拖累人家,所以小伙伴是没有的。
可有一天,当小费目端着半碗棒子米饭,蹲在墙根下,没滋没味地往嘴里扒拉的时候,忽然从篱笆缝里挤进一只小花狗,歪歪愣愣地向小费目跑来。
到了小费目跟前,毫不客气地大吞那碗中之食,临了还不忘舔舔碗边。
吃完饭,小狗没走,围着小费目十分友好地龇龇牙,奶味十足地吼了两嗓子,打了个滚,摇了几下小尾巴,趴在一边睡着了。
小费目这回可乐了,总算有伴儿了。
那个年代的狗是不会有人找的,因为在那时的乡下,狗是极贱的。母狗要生产了,随便找个角落就成。
小狗遇到负责的狗妈,能哺育到会自己找食,若是命运不济,只好等死。
小费目成了小狗的主人,并唤它为“花花”。
小费目走到哪儿,花花就跟随到哪儿,晚上还睡在一个被窝里。花花实在太小了。每到晚上,费目会被它弄醒的,原来它把他当成它妈妈了,用它的小鼻子拱他的肚皮,找奶吃。拍拍它的小脑袋,它也不知趣,仍在拱。
有时候,拱到小费目的腋下,痒得他直乐,它却发出低低的梦呓般的哀鸣。
花花长成大狗了,不再与小费目同住,同一个被窝了。
小费目就在屋外的墙根下给它搭了一个窝,铺上厚厚的干草。
全村人都知道,老费家的那个病秧子对狗特好,并很快传为笑谈。
那时候,一年到头是难得见半点儿肉星儿的,狗肉就成了桌上难得的美味。村长赵发就曾用烟袋杆指着花花的脑门说:“多肥,弄死了,肯定能炖上一锅好肉……”
听到这儿,小费目吓哭了。
然而,花花还是大难临头了。
那年刚开春,村上号召打狗,说这是上面的最新指示。
费家成分不好,花花也就成了狗中的“富农”或“地主”,当然更在严打之列。
胆小的奶奶就瞒着小费目在狗食里撒了一把“六六粉”,想毒死花花,谁知花花没吃,这件事也就罢了。
终于有一天,村民兵连长马红学拎着杆大枪闯进费家的小院子,一声不吭地朝花花开了一枪,花花就一声不吭地死了。
老马龇龇牙,说了一句“真肥”,背上花花就走了。
小费目哭着喊着,追着赶着,想要回他的花花,可马红学头也不回。
正巧,路过村长家的大门口,他家那小牛犊子似的大狗朝小费目汪汪直叫。
小费目来气了,天真地大叫:“村长家的狗也肥,你为什么不杀它呢?”
奶奶一把捂住小费目的嘴说:“小孩子,别瞎说。”
从那时候,小费目就怕了马红学,是恨!
“大哥,明天晚上去南大壕等你……行吧?你看今天晚上多冷呀,况且这里也没个地方哟,如果被人发现了,那多不啊。”
小芳像一棵经霜的小白菜,哆哆嗦嗦地,几乎听不清在说什么了。
“你再说一遍,明天晚上去哪儿?”“去……去南大壕吧。”
“嘻嘻嘻,你可别骗你大哥我哟,怎么也得留下点儿东西吧,你要是明天不去,我可到哪儿找你去呀。”
“那……那……留点儿啥呢?”
“我看你这身上也没啥可手的东西,这样吧,你把你的袜子脱下来吧,大哥我揣到怀里,会天天想你的,嘻嘻嘻。”
马红学怀揣着女孩子的一双袜子,满脸坏笑,得意洋洋地扬长而去。
马红学走了,小芳揣着一颗忐忑不安的心回到自己的小窝,一宿没睡觉,哭了整整一宿。
第二天一大早,“马秃子”又来给小芳送饭,可敲了半天的门,那门也不开,他就站在门外,耐心地等待。
“你来了,进屋吗……嘛。”
好久,小芳才红着眼圈儿,打开了房门。
“你刚才……说……让我进屋?”小伙子有些怀疑自己的耳朵了,因为他从来没有进过姑娘的房间,尽管他是那样的渴望。
“嗯,你进来吧。”姑娘把身子往边上一侧,说。
“那……那……我可真的进去了。”
小伙子真的有些受宠若惊了,毛手毛脚地端着个饭盒就进了屋。
屋子很小,只能容下一铺单人炕,还有一个小柜子,小柜子上摆放着女孩儿常用的一些小零碎,小镜子、雪花膏、红头绳之类的。
炕上的花被子还没有叠,让这个从未有碰过女人的小伙子有些受不了了,有些浮想联翩,心猿意马了。
“你……不许乱看……”
姑娘发现了小伙子的眼睛有点儿不够用了,有些嗔怪地叫了起来。
“我……我……”小伙子脸红脖子粗地低下了头。
两个年轻人几乎是头对头,脸对脸地站着,极力压抑着呼吸,可越是压抑,越是粗重起来。
不是在沉默中生,就是在沉默在死,像火山。
“你……你……想我吗?”
“想,想,真的想。”“那你还等什么,现在就要了我吧,明天……我就……”
姑娘哭着,猛地抱住了小伙子。小伙子却僵在了那里,张开的臂膀僵在了那里,也许是这幸福来得太突然,有点儿发傻了吧。
空气凝固了,时间凝固了,心情凝固了,感觉凝固了。
“不行,这样不行,会有人笑话你的,我要找媒人说亲……娶你……”
小伙子此言一出,姑娘哭得更加的嚎啕而又忘情了,她感觉他的怀抱是那样的温暖而又实在,她要和他和和气气地过实在日子,就在这个小村子,哪怕就是这铺小小的炕上,为他生儿育女,过一辈子。
“我这个大侄子真不是个东西,我去找他去!”
听完姑娘的讲述,小伙子恼了,拔腿就去了南大壕。
“南大壕”是四十八顷村的一条人工水壕,开挖于那个最最红火的年代之初,费目的父母都参加过那场“大会战”。
可是,人力物力没少投入,竣工时才发现,这是一个真正的“样板工程”,只能看,不能用。因为开挖得太深,根本就不能为干渴的庄稼地哺之以哪怕是一丁点儿的乳汁。
不能用于浇灌田地,但因为有水,可以让附近的植被尝到甜头。
几年的功夫,这条水壕的岸上和岸下就长满了杨树和柳树,横七竖八地,都在疯长。
写到这里,费目突然想到了最近看过的一部微电影,只有短短的九分多钟,但感人至深,叫《偷窥》。
“如果把这个词用到这里,合适吗?总感觉是不是有点儿亵渎影片里的那份美呢?”
可费目又一想,不用这个词,真的再也找不到合适的词了,就姑且用在下面吧。
因为植被茂盛,遮天蔽日,也就容易遮人耳目了。
于是乎,植被茂盛的南大壕也就成了一处遮人耳目的地方。
每当夜幕落下来,这里就会上演一场又一场的“人间喜剧”。
有演出者,就有观赏者。
只是,在南大壕的观赏者应当视为“偷窥”才对,偷偷地窥,不能被发现,否则就都没脸面了。
马红学就是经常来南大壕偷窥的小村人物之一。只是,在这样一个夜晚,他想他应当不再是观赏者,而是表演者吧。
“嘿嘿……”马洪学想到即将发生的情节,心里那个美哟,也就更加的迫切了,脚步再加快,拐弯抹角地直奔那个“快乐老家”而去。
“红学,是你吗?你等我一会儿。”
“呀呀,我的叔呀,你怎么跟着我呀。”
眼瞅着,快活事儿就触手可及了,突然有人来拢局。
马红学的心里十分的不得劲儿,扭头一看,模模糊糊地走过来一个人影,是他的那个秃子叔叔。
马红学比马秃子的年纪要大,马红学为什么要管马秃子叫叔叔呢?这就叫萝卜虽小,长在背(辈)儿上了。
“大侄子,你把小芳的袜子给我吧,我还给她。”
“什么,你说什么,你这个潮种,你跟我要什么小芳的袜子呀。”
“大侄子,小芳都跟我说了,你就给我吧,你就别做那不要脸的事儿了。”
“啥,你说我没脸,你看我不打你个八王种。”
当侄子的恼了,扬起巴掌就打了叔叔一记耳光。
当叔叔的恼了,扬起巴掌也打了侄子一记耳光。
不服老不行哟,这场战争的结果是:长辈的把小辈的摁倒在地,年纪小的从年纪老的怀里拉出来一个女孩儿的袜子,转身就走。
“你个狼心狗肺的小杂种哟,我可是白痛你了。”黑夜的南大壕,一个小小的插曲就这样悄悄地上演了,悄悄地结束了。
“马秃子”终于和小芳结婚了。后来的知青大返城,小芳没有回返城,而是把工作让给了她的丈夫。两口子一起去了一个草原深处的道班。
从此,费目再也没见过女知青小芳。
至今村上人还说“马秃子”有福气哟。
至于马红学嘛,随着这个故事的传播,除了弄个“马红学,上南壕,没捞着”的顺口溜之外,依旧光棍一条。
“这个人听说是死了,可他的故事并没完。在下面的几节故事里,他可是一个主要人物哟。”
想到这里,费目的手指停住了键盘上,思绪又回到了儿时的一些片断。
马红学,是一个需要很多文字才能写清梦的人。
他曾经是一个人物,后来又不是一个人物了。
他曾经是一个红人,后来又不是一个红人了。
准确点儿说,在费目还是小费目甚至是小小费目的时候,马红学是一个相当厉害的人物。
至少,村里的小孩子是这样认为的。如果晚上不想睡觉,闹得大人们烦了,大人们就会说上一句:“再不睡,马红学就来了。”
在小小费目的心里,那是一个吓人的角色。
至今,费目还记得这样一件事儿,刻骨铭心的事儿。
曾经,马红学是这个小村子的民兵连长,是一个人物。
费目的童年是孤独的,每天如同一只倒扣在箩筐里的小雏鸭,独自在小院里徘徊,玩游戏只会拖累人家,所以小伙伴是没有的。
可有一天,当小费目端着半碗棒子米饭,蹲在墙根下,没滋没味地往嘴里扒拉的时候,忽然从篱笆缝里挤进一只小花狗,歪歪愣愣地向小费目跑来。
到了小费目跟前,毫不客气地大吞那碗中之食,临了还不忘舔舔碗边。
吃完饭,小狗没走,围着小费目十分友好地龇龇牙,奶味十足地吼了两嗓子,打了个滚,摇了几下小尾巴,趴在一边睡着了。
小费目这回可乐了,总算有伴儿了。
那个年代的狗是不会有人找的,因为在那时的乡下,狗是极贱的。母狗要生产了,随便找个角落就成。
小狗遇到负责的狗妈,能哺育到会自己找食,若是命运不济,只好等死。
小费目成了小狗的主人,并唤它为“花花”。
小费目走到哪儿,花花就跟随到哪儿,晚上还睡在一个被窝里。花花实在太小了。每到晚上,费目会被它弄醒的,原来它把他当成它妈妈了,用它的小鼻子拱他的肚皮,找奶吃。拍拍它的小脑袋,它也不知趣,仍在拱。
有时候,拱到小费目的腋下,痒得他直乐,它却发出低低的梦呓般的哀鸣。
花花长成大狗了,不再与小费目同住,同一个被窝了。
小费目就在屋外的墙根下给它搭了一个窝,铺上厚厚的干草。
全村人都知道,老费家的那个病秧子对狗特好,并很快传为笑谈。
那时候,一年到头是难得见半点儿肉星儿的,狗肉就成了桌上难得的美味。村长赵发就曾用烟袋杆指着花花的脑门说:“多肥,弄死了,肯定能炖上一锅好肉……”
听到这儿,小费目吓哭了。
然而,花花还是大难临头了。
那年刚开春,村上号召打狗,说这是上面的最新指示。
费家成分不好,花花也就成了狗中的“富农”或“地主”,当然更在严打之列。
胆小的奶奶就瞒着小费目在狗食里撒了一把“六六粉”,想毒死花花,谁知花花没吃,这件事也就罢了。
终于有一天,村民兵连长马红学拎着杆大枪闯进费家的小院子,一声不吭地朝花花开了一枪,花花就一声不吭地死了。
老马龇龇牙,说了一句“真肥”,背上花花就走了。
小费目哭着喊着,追着赶着,想要回他的花花,可马红学头也不回。
正巧,路过村长家的大门口,他家那小牛犊子似的大狗朝小费目汪汪直叫。
小费目来气了,天真地大叫:“村长家的狗也肥,你为什么不杀它呢?”
奶奶一把捂住小费目的嘴说:“小孩子,别瞎说。”
从那时候,小费目就怕了马红学,是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