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切,藏在案板下面的阿赞看得一清二楚,他见菲莉神色慌张地逃走,立刻明白她发现什么了。
就在菲莉转身要逃的工夫,他跳出来,抡起菜刀,架在菲莉脖子上。
与此同时,阿赞也骂自己粗心大意,杀死曼娜那个肥婆之后,地上的血都没擦。毕竟是年纪小,考虑不周全。
菲莉看见架在脖子上的菜刀,哪敢扭脸去看,噗通一声,跪在地上,不住地磕头。
“大爷饶命啊,我家里还有三个孩子要养,最小的孩子还不到一岁呢。你要是把我杀了,连个给他喂奶的人都没了。求你放过我吧。”
阿赞看见菲莉跪在地上地上磕头,不禁起了恻隐之心。
“菲莉,这里没你的事了,你赶紧回家吧,今晚的事,你就当作什么都没看见吧。”
菲莉刚才扭脸只是余光看见菜刀,并没有看清拿着菜刀是个什么样的人,地上的大片血迹早已把她吓晕了,她认为这个拿着菜刀的人一定是个牛高马大的汉子,没曾想,身后传来的居然是一个小孩稚嫩的声音。
惊骇之余,她猛地扭过脸,看见的却是一个浑身是血的少年,手里拿着一把染血的菜刀。她既是震惊,又觉得可笑。
震惊的是,一个瘦小少年居然跟她说出这番话来,说出这样的话,又浑身是血,难不成厨娘曼娜就是他杀的吗?
可笑的是,自己一个成年人竟然这个小娃娃吓个半死,还跪在地上一直磕头。
菲莉定下神来,仔细打量那少年,立刻知道他是谁了。
“啊哟,我还以为是谁呢?原来是阿赞呀。老爷正在找你呢。”
“我知道,因为我杀了他那个畜生不如的儿子,他要杀我报仇。”
“那你还敢来?”
“因为我母亲被他们害死了,我要报仇。”
“厨娘呢?曼娜去哪里了?”
“被我杀了。”
阿赞脸上的表情平静的就如同刚才杀的是一只鸡那样。
菲莉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真的把曼娜给杀了吗?”
“那还有假吗?”
“可是曼娜的体重几乎是你的四倍还多,你怎么可能杀得了她呢?”
“不相信吗?长的肥头大耳并不见得就是我的对手。杀人这件事,跟打架是不一样的,并不是块头大就占便宜。”
阿赞把脚伸到灶台下,轻轻一踹,一颗血淋林的人头立刻骨碌碌地滚了出来。
“妈呀,是曼娜的头啊。看来你真的杀了她了。”
阿赞冷笑,“乍巴全家都是畜生,他们必须全部死光!”
菲莉看着那颗人头,已经吓傻,她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打算借机逃跑。
“菲莉,你赶紧走吧。我跟你无冤无仇,不想杀你。请你马上离开,今晚的事,希望你全都忘了。”
此时的阿赞,并不了解菲莉是个怎样的女人,他原本是个心地善良的孩子,自然不想杀死无辜的人。他只想着把菲莉打发走就算了。
那菲莉嘴上道谢,一转身,便立刻拔脚狂奔,冲到院子里,张开嘴巴大喊。
“杀人啦!救命了,老爷,有人要杀你啊。”
阿赞见状,立刻冲出去,追上菲莉,劈手就是一刀,正中后腰,菲莉吃痛,跌倒在地。这次,阿赞没有手软,直接挥刀砍向菲莉的胸口。
菲莉惨叫一声,捂住胸口,奄奄一息。
阿赞竖起耳朵,仔细倾听,发现堂屋那边依旧传来猜拳的声音,才放了心。看来那帮人还在喝酒,压根没听见外面的动静。
阿赞抓住菲莉的衣襟,厉声道,“菲莉,你真是个贱货,我好心放了你,你反倒想喊人来抓我。你脑子有问题吗?”
菲莉艰难地道,“因为乍巴老爷答应娶我了,我马上就要成为他的二夫人了。我就可以过上穿金戴银的好日子了。老爷答应我,每个月给我零花钱,我可以随便买衣服穿。我一直向往那样的日子。”
“你这个贱人,穿金戴银,对于你来说,就这么重要吗?”
“我穷够了,也穷怕了,只要能过上好日子,叫我做什么,我都愿意。”
“菲莉,你真是个没有廉耻的女人啊。”
菲莉艰难地露出一丝笑容,“有廉耻?难道就像你母亲老纱里那样,过一辈子穷日子,老了还要被人把心挖出来吃掉,人还被剁成肉泥喂野狗,那就是有廉耻的结果,你明白吗?在我很小的时候,我也希望有廉耻地活着,可是后来我发现有廉耻的人不是饿死就是穷一辈子,受尽了闲气。所以,我想,廉耻不是为穷人准备的。”
“菲莉,难怪那些男人都骂你是个骚货,原来你跟他们鬼混,全都是心甘情愿的。”
“是的,我有三个孩子要养,我老公是个穷鬼,又赚不来钱,我不出去鬼混,我的孩子吃什么?我可不想像你母亲老纱里那样,每天出去拣垃圾。阿赞,你还是个孩子,不懂得人世的艰辛,等你长大,你就会明白,活着是一件很艰难的事情。我所做的一切,都被村民们不齿,可是我只是为了能活下去而已,只要能活得好一点,叫我做什么,我都肯。”
阿赞语塞,年仅六岁的他,实在看不出拣垃圾过活和跟卖身过活有什么实质性的区别。他所有的道德伦理观念,都是忠厚善良的老纱里传授给他的。他从来不觉得母亲的观念有什么不对,可是通过跟菲莉的交谈,他感到疑惑了。
“或许,菲莉这么做,也有她的道理吧。”
等他回过神来,发现菲莉的尸体已经变凉了。
“菲莉,你这贱人,我本不想杀死你的。”
阿赞只得叹口气,把菲莉的尸体也拖到柴堆里,藏了起来。
再次回到厨房,阿赞吸取刚才的教训,立刻拿起拖把,把厨房的地板擦得干干净净。
擦干净地板,顺带着仔细检查了整个厨房,把自己碰过的案板和盐罐子,也顺手擦干净。
“这下,应该没问题了吧。嗯?这半天,汤都要烧干了。”
阿赞给锅里又加了些水,才重新藏在了案板下面。
就在菲莉转身要逃的工夫,他跳出来,抡起菜刀,架在菲莉脖子上。
与此同时,阿赞也骂自己粗心大意,杀死曼娜那个肥婆之后,地上的血都没擦。毕竟是年纪小,考虑不周全。
菲莉看见架在脖子上的菜刀,哪敢扭脸去看,噗通一声,跪在地上,不住地磕头。
“大爷饶命啊,我家里还有三个孩子要养,最小的孩子还不到一岁呢。你要是把我杀了,连个给他喂奶的人都没了。求你放过我吧。”
阿赞看见菲莉跪在地上地上磕头,不禁起了恻隐之心。
“菲莉,这里没你的事了,你赶紧回家吧,今晚的事,你就当作什么都没看见吧。”
菲莉刚才扭脸只是余光看见菜刀,并没有看清拿着菜刀是个什么样的人,地上的大片血迹早已把她吓晕了,她认为这个拿着菜刀的人一定是个牛高马大的汉子,没曾想,身后传来的居然是一个小孩稚嫩的声音。
惊骇之余,她猛地扭过脸,看见的却是一个浑身是血的少年,手里拿着一把染血的菜刀。她既是震惊,又觉得可笑。
震惊的是,一个瘦小少年居然跟她说出这番话来,说出这样的话,又浑身是血,难不成厨娘曼娜就是他杀的吗?
可笑的是,自己一个成年人竟然这个小娃娃吓个半死,还跪在地上一直磕头。
菲莉定下神来,仔细打量那少年,立刻知道他是谁了。
“啊哟,我还以为是谁呢?原来是阿赞呀。老爷正在找你呢。”
“我知道,因为我杀了他那个畜生不如的儿子,他要杀我报仇。”
“那你还敢来?”
“因为我母亲被他们害死了,我要报仇。”
“厨娘呢?曼娜去哪里了?”
“被我杀了。”
阿赞脸上的表情平静的就如同刚才杀的是一只鸡那样。
菲莉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真的把曼娜给杀了吗?”
“那还有假吗?”
“可是曼娜的体重几乎是你的四倍还多,你怎么可能杀得了她呢?”
“不相信吗?长的肥头大耳并不见得就是我的对手。杀人这件事,跟打架是不一样的,并不是块头大就占便宜。”
阿赞把脚伸到灶台下,轻轻一踹,一颗血淋林的人头立刻骨碌碌地滚了出来。
“妈呀,是曼娜的头啊。看来你真的杀了她了。”
阿赞冷笑,“乍巴全家都是畜生,他们必须全部死光!”
菲莉看着那颗人头,已经吓傻,她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打算借机逃跑。
“菲莉,你赶紧走吧。我跟你无冤无仇,不想杀你。请你马上离开,今晚的事,希望你全都忘了。”
此时的阿赞,并不了解菲莉是个怎样的女人,他原本是个心地善良的孩子,自然不想杀死无辜的人。他只想着把菲莉打发走就算了。
那菲莉嘴上道谢,一转身,便立刻拔脚狂奔,冲到院子里,张开嘴巴大喊。
“杀人啦!救命了,老爷,有人要杀你啊。”
阿赞见状,立刻冲出去,追上菲莉,劈手就是一刀,正中后腰,菲莉吃痛,跌倒在地。这次,阿赞没有手软,直接挥刀砍向菲莉的胸口。
菲莉惨叫一声,捂住胸口,奄奄一息。
阿赞竖起耳朵,仔细倾听,发现堂屋那边依旧传来猜拳的声音,才放了心。看来那帮人还在喝酒,压根没听见外面的动静。
阿赞抓住菲莉的衣襟,厉声道,“菲莉,你真是个贱货,我好心放了你,你反倒想喊人来抓我。你脑子有问题吗?”
菲莉艰难地道,“因为乍巴老爷答应娶我了,我马上就要成为他的二夫人了。我就可以过上穿金戴银的好日子了。老爷答应我,每个月给我零花钱,我可以随便买衣服穿。我一直向往那样的日子。”
“你这个贱人,穿金戴银,对于你来说,就这么重要吗?”
“我穷够了,也穷怕了,只要能过上好日子,叫我做什么,我都愿意。”
“菲莉,你真是个没有廉耻的女人啊。”
菲莉艰难地露出一丝笑容,“有廉耻?难道就像你母亲老纱里那样,过一辈子穷日子,老了还要被人把心挖出来吃掉,人还被剁成肉泥喂野狗,那就是有廉耻的结果,你明白吗?在我很小的时候,我也希望有廉耻地活着,可是后来我发现有廉耻的人不是饿死就是穷一辈子,受尽了闲气。所以,我想,廉耻不是为穷人准备的。”
“菲莉,难怪那些男人都骂你是个骚货,原来你跟他们鬼混,全都是心甘情愿的。”
“是的,我有三个孩子要养,我老公是个穷鬼,又赚不来钱,我不出去鬼混,我的孩子吃什么?我可不想像你母亲老纱里那样,每天出去拣垃圾。阿赞,你还是个孩子,不懂得人世的艰辛,等你长大,你就会明白,活着是一件很艰难的事情。我所做的一切,都被村民们不齿,可是我只是为了能活下去而已,只要能活得好一点,叫我做什么,我都肯。”
阿赞语塞,年仅六岁的他,实在看不出拣垃圾过活和跟卖身过活有什么实质性的区别。他所有的道德伦理观念,都是忠厚善良的老纱里传授给他的。他从来不觉得母亲的观念有什么不对,可是通过跟菲莉的交谈,他感到疑惑了。
“或许,菲莉这么做,也有她的道理吧。”
等他回过神来,发现菲莉的尸体已经变凉了。
“菲莉,你这贱人,我本不想杀死你的。”
阿赞只得叹口气,把菲莉的尸体也拖到柴堆里,藏了起来。
再次回到厨房,阿赞吸取刚才的教训,立刻拿起拖把,把厨房的地板擦得干干净净。
擦干净地板,顺带着仔细检查了整个厨房,把自己碰过的案板和盐罐子,也顺手擦干净。
“这下,应该没问题了吧。嗯?这半天,汤都要烧干了。”
阿赞给锅里又加了些水,才重新藏在了案板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