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李宗厚确实想了很久,这种方式他从来没有尝试过,他怕,他也担心。至于怕什么,担心什么,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似乎这个东西近在眼前,能闻见,却怎么也摸不到。
其实,李宗厚有这种感觉很正常,他毕竟是一个长年从军的老将军,带过千军万马,也做过最基本的小兵。按理而言,他应该很容易适应这种突然而来的变故。
其实不然,只有经历过变故,只有历经沧桑,才知道平凡和如常的可贵。永远只有他们知道,这一切来的是有多么不容易,自己之前所追求的东西是多么的苍白无力。
“这个法子虽好,可……俺还是担心,这些兵大头到了边境上已经疲软无力。”看得出来,李宗厚对于这个事情很是为难。
可是,秦牧才不管你是不是为难呢,直接一句话道:“老将军不用过于担心,体力问题,我自然会考虑,只要让他们一路练得去,他们才能适应战场上的瞬息万变。倘若只是走路的话,只怕走上这么一两个月,他们的皮性就出来了,只怕到时候,能不能上战场都成问题。”
说到这里,秦牧忽然察觉到,如果这么说,似乎是对李宗厚领军的一种否定,连忙又加了一句:“当然,老将军,我并不是说你领军无方,只是人嘛,都有惰性。他们在老将军面前还可以俯身贴耳,可是换了他人领导,只怕是有些难度的,要知道,他们可是要参加调配的,这些人马,并不一定都是老将军你来率领呀。”
其实,这又得牵扯到宋朝的一种制度了,他们为了不让武将叛乱,不但限制这些武将没有出兵权,而且既然按照上面的要求出兵某处,他们所率领的军队也很有可能不是自己的军队,即便是,那也会加入大量别系的军队。
如此一来,他们暂时获得了出兵权,他们也不可能去反叛朝廷,要知道这里可不全是你的兵呀,对于这些外系的禁军,你能号动他们打敌人,却并不一定可以号动他们反叛,当贼军呀。
他们有吃有喝,外带着可以娶个小媳妇,快快乐乐的生活着,可不想跟着你去叛乱。功成了,是你们的事,我们小兵能得到什么?如果输了,那就世世代代被降为贱籍,永世不得翻身。这些大头兵,犯得着吗?
听到秦牧这么说,李宗厚也明白,只好点了点头,又有些为难道:“如此,那就这么着吧。不过,操练时间不可过纵,否则,适得其反。”
听到李宗厚已经同意了,秦牧有些兴奋道:“这个请老将军放心,秦牧自是知晓里面的轻重。”
其实李宗厚为难归为难,但是同意了后,他却表示出万分的合作的诚意,不但那个侦察的人员,完全让秦牧去选,而且早早地便把这些千户长们叫过来,把里头的利害关系讲的一清二楚。
其实嘛,男人都会想着证明自己比别人强的。这些千户长们,平常虽好,可是暗地里,却仍然存着一个心思,那就是得比别人更优秀。因为一但优秀,不但可以让能得到更多的出战机会,而且收获绝对更丰厚。反正上战场,死的是普通禁军,是死不到他们的,他们自然不会害怕。
上面的同意,下面的自然无法反对,各个都在等待着夜晚的除临时,因为他们已经得到通知,今天晚上便开始执行袭营的任务。一队负责守,二队负责攻,而三队则做为机动。
如此一来,一队的沿途不但要准备守营的材料,而且时刻在观察地形,哪块地方适合安营扎寨,不至于被人那么轻易地攻破。而二队的人呢,一直在考试如何进攻了,当然想着这事的,自然是他们的千户长。
而最可怜的三队,他们不知道自己是攻呢,还是守,只能随着军队前进,对于他们而言,无论是攻还是守,似乎功劳都比较小,因为他们只有哪方支持不住,或是哪方已经稳操胜券时,发动一个猛烈地进攻,从而把对方打趴下。如此,功劳怎么会大?
在他们忙得不亦乐乎的时候,秦牧却也没有闲着,他来到厢军群中找自己所需要的人才,这里的厢军共同生活了那么多年,谁适合做这个侦察任务的,秦牧不清楚,可是王二柱一定清楚。再加上,还有钱顺和这个燕老九坐阵,哪能搞不定的事情。
很快他们便集结起一支五十人的队伍,而有了李宗厚的帮忙,这些厢军们已经在军中除名。他们已经在军中完全没有信息,而在地方上,他们也没有信息,换言之,他们就是黑户。不过,他们并不是完全的黑户,因为在秦牧的手里还有他们的信息,而且只要想联系,便可以联系上来。
跟他们讲了侦察的有些技巧后,秦牧便把这五十人全都放了出来。看着他们远去的身影,秦牧长舒了一口气,幸好在自己还叫秦良的时候,可没少玩游戏,对于这种侦察,还是颇有心得,这讲起方式方法才不会两眼一抹黑,完全不知道如何下手。
而为了让他们有个队长,有个负责人,他把这个重担交到了王二柱身上,而燕老九呢,他常年在山上混,他则担任了这个执法组的组长,若有哪位成员半路走了,或者执行任务不到位,那很不好意思,命得留下。
燕老九常年做山贼,要他杀个把人,简直毫无问题,因为那实在是太平常了。而钱顺呢,这小伙子虽然现在表现的很平常,看着像是一无所长的人,可是秦牧还是知道的。
秦牧便交了他一项任务,让他继续跟姑娘们打好关系,可以是青楼里的,也可以找些习性不良的,但是为了以防万一,秦牧还给他立法三章,这钱顺也都同意了。
其实钱顺跟着秦牧,倒真不是隐忍自己的风格,而是他实在是无用武之地呀,这些姑娘们不知为何,连正眼也没看自己几眼,全都朝着秦牧而去。让他很郁闷,也很伤心,现在有了这个机会,他怎么会不懂得珍惜呢?
其实,李宗厚有这种感觉很正常,他毕竟是一个长年从军的老将军,带过千军万马,也做过最基本的小兵。按理而言,他应该很容易适应这种突然而来的变故。
其实不然,只有经历过变故,只有历经沧桑,才知道平凡和如常的可贵。永远只有他们知道,这一切来的是有多么不容易,自己之前所追求的东西是多么的苍白无力。
“这个法子虽好,可……俺还是担心,这些兵大头到了边境上已经疲软无力。”看得出来,李宗厚对于这个事情很是为难。
可是,秦牧才不管你是不是为难呢,直接一句话道:“老将军不用过于担心,体力问题,我自然会考虑,只要让他们一路练得去,他们才能适应战场上的瞬息万变。倘若只是走路的话,只怕走上这么一两个月,他们的皮性就出来了,只怕到时候,能不能上战场都成问题。”
说到这里,秦牧忽然察觉到,如果这么说,似乎是对李宗厚领军的一种否定,连忙又加了一句:“当然,老将军,我并不是说你领军无方,只是人嘛,都有惰性。他们在老将军面前还可以俯身贴耳,可是换了他人领导,只怕是有些难度的,要知道,他们可是要参加调配的,这些人马,并不一定都是老将军你来率领呀。”
其实,这又得牵扯到宋朝的一种制度了,他们为了不让武将叛乱,不但限制这些武将没有出兵权,而且既然按照上面的要求出兵某处,他们所率领的军队也很有可能不是自己的军队,即便是,那也会加入大量别系的军队。
如此一来,他们暂时获得了出兵权,他们也不可能去反叛朝廷,要知道这里可不全是你的兵呀,对于这些外系的禁军,你能号动他们打敌人,却并不一定可以号动他们反叛,当贼军呀。
他们有吃有喝,外带着可以娶个小媳妇,快快乐乐的生活着,可不想跟着你去叛乱。功成了,是你们的事,我们小兵能得到什么?如果输了,那就世世代代被降为贱籍,永世不得翻身。这些大头兵,犯得着吗?
听到秦牧这么说,李宗厚也明白,只好点了点头,又有些为难道:“如此,那就这么着吧。不过,操练时间不可过纵,否则,适得其反。”
听到李宗厚已经同意了,秦牧有些兴奋道:“这个请老将军放心,秦牧自是知晓里面的轻重。”
其实李宗厚为难归为难,但是同意了后,他却表示出万分的合作的诚意,不但那个侦察的人员,完全让秦牧去选,而且早早地便把这些千户长们叫过来,把里头的利害关系讲的一清二楚。
其实嘛,男人都会想着证明自己比别人强的。这些千户长们,平常虽好,可是暗地里,却仍然存着一个心思,那就是得比别人更优秀。因为一但优秀,不但可以让能得到更多的出战机会,而且收获绝对更丰厚。反正上战场,死的是普通禁军,是死不到他们的,他们自然不会害怕。
上面的同意,下面的自然无法反对,各个都在等待着夜晚的除临时,因为他们已经得到通知,今天晚上便开始执行袭营的任务。一队负责守,二队负责攻,而三队则做为机动。
如此一来,一队的沿途不但要准备守营的材料,而且时刻在观察地形,哪块地方适合安营扎寨,不至于被人那么轻易地攻破。而二队的人呢,一直在考试如何进攻了,当然想着这事的,自然是他们的千户长。
而最可怜的三队,他们不知道自己是攻呢,还是守,只能随着军队前进,对于他们而言,无论是攻还是守,似乎功劳都比较小,因为他们只有哪方支持不住,或是哪方已经稳操胜券时,发动一个猛烈地进攻,从而把对方打趴下。如此,功劳怎么会大?
在他们忙得不亦乐乎的时候,秦牧却也没有闲着,他来到厢军群中找自己所需要的人才,这里的厢军共同生活了那么多年,谁适合做这个侦察任务的,秦牧不清楚,可是王二柱一定清楚。再加上,还有钱顺和这个燕老九坐阵,哪能搞不定的事情。
很快他们便集结起一支五十人的队伍,而有了李宗厚的帮忙,这些厢军们已经在军中除名。他们已经在军中完全没有信息,而在地方上,他们也没有信息,换言之,他们就是黑户。不过,他们并不是完全的黑户,因为在秦牧的手里还有他们的信息,而且只要想联系,便可以联系上来。
跟他们讲了侦察的有些技巧后,秦牧便把这五十人全都放了出来。看着他们远去的身影,秦牧长舒了一口气,幸好在自己还叫秦良的时候,可没少玩游戏,对于这种侦察,还是颇有心得,这讲起方式方法才不会两眼一抹黑,完全不知道如何下手。
而为了让他们有个队长,有个负责人,他把这个重担交到了王二柱身上,而燕老九呢,他常年在山上混,他则担任了这个执法组的组长,若有哪位成员半路走了,或者执行任务不到位,那很不好意思,命得留下。
燕老九常年做山贼,要他杀个把人,简直毫无问题,因为那实在是太平常了。而钱顺呢,这小伙子虽然现在表现的很平常,看着像是一无所长的人,可是秦牧还是知道的。
秦牧便交了他一项任务,让他继续跟姑娘们打好关系,可以是青楼里的,也可以找些习性不良的,但是为了以防万一,秦牧还给他立法三章,这钱顺也都同意了。
其实钱顺跟着秦牧,倒真不是隐忍自己的风格,而是他实在是无用武之地呀,这些姑娘们不知为何,连正眼也没看自己几眼,全都朝着秦牧而去。让他很郁闷,也很伤心,现在有了这个机会,他怎么会不懂得珍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