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全军都准备好以后,约翰特地准备的教士们上场了。

    从都柏林来的教士将十字架高高举起,镶嵌着宝石和黄金的十字架仿佛映证着上帝的荣光。而其他的教士们抬着圣像,或是其他仪仗用品,诵读着圣经。

    他们从邓德拉姆的广场出发,在街道中游行。沿途的士兵们在见到这一幕之后,纷纷跪下,并且在胸口画着十字。

    天主教庄重的仪式,教士们圣洁的外表,还有那空灵的诵经声,都给士兵们带来了无限的慰藉。

    人们总是需要一个精神寄托的,而在这个时代,最好的寄托就是宗教。

    从出生到死亡,天主教的仪式可以涵盖一个人的一生。从出生受洗到死后下葬,天主教拥有一套完整的礼仪。这些东西虽然没法带来实质性的东西,但的确可以让人感到慰藉。

    前世就对宗教颇感兴趣的约翰,此时也双手合十,默默地祈祷着。

    自己都已经穿越到这个世界来了,又怎么能不信点神鬼之类的东西呢?

    “……战士们啊,主将会庇佑着你们,让你们的灵魂升入天堂……”

    为首的教士用悠长的腔调念着经,约翰能勉强听清一点。这种仪式,说白了就是安慰剂。

    在完成了战前的布道之后,教士们又给每一个士兵都发了一块小饼。除了一天的正餐之外,所有的士兵在投入战斗之前都会得到这么一块小饼。

    按照教士们的说法,这是上帝的馈赠。

    但实际上,这是约翰特意准备的。吃了这块小饼,可以支撑着战士们战斗的更久一些。

    等到一切准备就绪,邓德拉姆城的大门缓缓升起。约翰的军队从城中鱼贯而出,并且在城墙下迅速列阵。

    如此大规模的举动,让罗德里那边的领主们瞬间被惊动。

    三块大营中纷纷涌出士兵,他们高举着带有爱尔兰特色的旗帜,其中混杂着一些来自诺曼家族的旗帜,那些人就是德库西麾下的诺曼骑士。

    而在约翰的左手边,竖起的大旗让约翰有些惊讶。

    “纪尧姆,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应该是托蒙德伯爵家族的旗帜。”约翰心底有些发寒地指着那面旗帜。

    托蒙德伯爵多姆纳尔是爱尔兰人,但他在许多年前就已经向亨利二世效忠,并且在爱尔兰委任要职。他的主要任务,就是镇守爱尔兰西南的芒斯特地区。

    但是他现在居然和至高王罗德里站到了一起,让约翰感觉脊背发凉。

    难怪自己当初收不到消息,原来是他也参加了叛乱。

    至于约翰的右边,西米斯领主的大旗高高飘扬,约翰看着那面旗帜,就会想起凯曼的那张面孔。谁也不知道,一个英武雄壮的脸庞下,居然藏着一颗首鼠两端的贼子之心。

    局势十分明了,约翰面对的敌人规模比自己更庞大,但是明显更杂乱一点。

    “不要管那么多了,让全军前进。”约翰重新整理了一下心情,对着身边的号手下令。

    号手深吸了一口气,对着号嘴吹了上去。他的脸涨得通红,号声也被传向三军。代表着金雀花家族的王旗在中军竖起,比其他的所有家族旗帜都要高大、奢华。

    红蓝相间的旗帜代表着英格兰的王权,代表着亨利二世几十年来殚精竭虑所营造的王室权威。

    在英格兰,竖起这面大旗几乎可以直接让敌人闻风丧胆。但是在爱尔兰,许多年轻人已经忘记了十年前,亨利二世的大军是如何在这片土地上扬威耀武的了。

    约翰要做的事,就是让他们重新记起英格兰的长弓,诺曼人的铁蹄,以及金雀花的威权。

    “为了王国,万岁!国王陛下万岁!王子殿下万岁!”

    位于右翼的骑士们高呼着,他们都是从英格兰本土千里迢迢而来的骑士。愿意跟随他们的王子来到这么远的地方,已经证明了他们的忠诚。

    而中军的呼声则完全不一样。布列塔尼佣兵用他们的方言大吼大叫:“保持阵型!保持步伐!”

    没错,中军全都是方阵兵。一个又一个方阵就像棋子一样,如波浪般分布在中军的阵列上。填充这些方阵中间的空隙的,是罗尔夫带来的挪威武士们。

    有这些精于肉搏的武士填充空隙,直接让方阵的强度更上一层楼。

    而在他们的前面,兰开斯特的长弓民兵就像在散步一样,三三两两地走在阵列最前方,谁也想不到他们手中的长弓会有多大的威力。

    但是,约翰的军阵的厚度,和罗德里比起来差了很多。

    罗德里的军队虽然精锐不如约翰多,但是大量来自爱尔兰各地的勇士在他的旗下云集。这些人或许缺乏纪律,但是在冲击阵型方面可是一把好手。

    他们就像自己的凯尔特祖先一样,不要命似的冲击几乎可以击垮所有的敌人。

    只是,他们现在遇到的,是同为冲锋好手的诺曼人。随着军阵的前进,约翰这边军队的右翼越走越快,整个阵型开始出现了一些形变。

    原本应该是一条直线的军阵,右翼却走在了前面。

    约翰走在队伍的最前列,王室亲兵们跟随在他的身后。他只要稍微一扭头就可以看出,右翼实际上已经比中军走的要快了。

    但这就是约翰想要的。

    约翰要做的,就是从两翼快速击溃敌人,然后包抄敌人的中军。为此,他必须要加快前进的速度。

    纪尧姆在约翰身边,帮约翰计算着距离。

    当距离敌人越来越近,骑士们便开始微微夹紧马腹,让胯下的战马缓缓加速。

    骑士们并不是从一开始就狂奔的,他们会测算距离,在到了一定距离之后,让战马由慢步变为快步,再由快步变为冲锋。

    在此过程中,骑士们会排成紧紧的一列,以加强整体的冲击力。

    跟在骑士身后的,则是他们的扈从。这些扈从会在骑士们发动冲击之后,迅速跟上,填充骑士们冲锋留下的空缺,保护骑士们的侧翼。

    随着距离越来越近,约翰感觉眼前的敌人越来越清楚。

    他开始看见那些人的盾牌上的纹饰,有许多都是西米斯的家族的纹章。

    “加速!冲锋!”

    纪尧姆的经验告诉他,这时候应该冲锋了。他用力一振缰绳,双腿夹紧,胯下的战马也随之奔腾了起来。其他的骑士也紧随其后,一同向着敌人冲锋。

    诺曼骑士们自幼接受骑士教育,其中最重要的一课就是运用骑枪冲锋。

    他们将手中的长枪放平,用腋窝夹住枪尾,右手死死抓住枪柄,用自己的胳膊形成稳固的三角形。

    这样子,可以将长枪、人、马合为一体,在枪头撞到敌人的瞬间,将庞大的势能释放出去。

    对于约翰来说,这是他第一次亲临战场。胯下的战马越跑越快,鼻息中呼出的白气蒸腾,眼前的敌人也越来越近。约翰甚至可以看见他们惊恐的脸庞,还有颤抖的双腿。

    面对骑兵冲击,最重要的就是士气。

    假如敌人能保持紧密的阵列,那就算诺曼骑士的冲击力巨大,遇上那样的敌人肯定也会损伤惨重。

    可惜,眼前的爱尔兰人没有那样的纪律。

    前几排的士兵在看到诺曼骑士气势如虹的架势后,瞬间就失去了勇气,想要躲到后排去。而后排的士兵在前面后退的人的冲击下,阵脚开始变得混乱了起来。

    凯曼领主只能瞪大了双眼,眼看着诺曼骑士如同铁锤一般,砸进他的阵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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