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兰之森,明月高悬,今日是会议后的第三日晚,过了今夜,就是第四天。

    高格的木头帐篷外,赫德尔如木头一样站了三天三夜。他的小儿子托比期间数次给他送饭,都被赫德尔给拒绝了,他不吃不喝,就这样一直站在外面。

    哥布林王三天没出过木头做成的帐篷,因为他不想见帐篷外的赫德尔。这个哥布林第一勇士,扔给了他一个选择,这个选择,可能会把哥布林带向毁灭。

    “赫德尔。”

    深夜时分,帐篷内传出了高格的声音。

    像木头一样的赫德尔在听见帐篷内传出的声音后,以闪电般的速度进了帐篷。

    “王。”赫德尔只说了一个字。

    “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做,是逼着我把哥布林一族的命运押在那个小鬼的身上。”

    高格沉重的说道。

    “丁然不是坏人,至少他看哥布林的眼神,和其他人类看哥布林的那种眼神不一样。”

    “你为何如此信任他?”高格不解。

    “因为,他从龙族借到了粮,而且,他的身边,还有一个龙族女孩,除了那个龙人少女,还有一只纯血的黑龙。那头黑龙,身体中的流淌的血脉,绝对是龙族的高阶血脉。”赫德尔回道。

    “你的意思是,他去过龙族部落,还把龙族部落的龙带了出来?”高格再一次被事务官所做的事震惊。

    赫德尔点了点头。

    “赫德尔,你赢了,修路的事,由你全权负责,其他千夫长,将会协助你。去吃饭吧,你再站上一天,估计就会成为哥布林中第一个被饿死的千夫长了。”

    高格脸上露出微笑,不管他的选择是对是错。压在他身上的担子,在他做出决定的那一刻就从他身上卸了下来。

    赫德尔等到了想要的答案,但是没有听高格的话。出了帐篷后,他就往艾尔文的方向赶,他没有骑马,因为骑马没有他跑的速度快。

    千夫长的恐怖实力被他发挥到了极致,周围的风景飞快在他周围闪过。赫德尔之所以会如此拼命,是因为在过两个小时,就是第四天了。

    清水河边,泥砖房外。急促的敲门声惊醒了睡在地上的两小只,也惊醒了躺在床上的事务官。

    丁然掀开被子,从木床上起身,点亮了房中的烛火。他现在很生气,因为在他睡的正香的时候,却被敲门声给吵醒了。

    木门被他用力拉开,他想看看,是那个村民如此缺德,扰人清梦。身为洛兰的事务官,他非得教教这个缺德鬼什么叫美德。

    只是当他开门后,却没有看见人影。直到他的目光往下看时,才看见了哥布林中的第一勇士。

    “赫德尔!”丁然的睡意在这一刻消散一空,他震惊的看着门口的赫德尔。

    此时的赫德尔,完全没有了第一次见面时的神采,反倒觉得随时都会倒下。他的衣服很脏,神情萎靡,看着就像被狐狸精吸了阳气的书生。

    “兄弟,修路的事,成了。”赫德尔说完这话,身体向前倒去。

    丁然赶忙接住往地上倒的哥布林第一勇士。然后抽出他的右手,赫德尔的脉搏很虚弱,通过观察他的神情,结合刚刚赫德尔说的话,他把事情猜了个大概。

    看来,为了促成修路的事,赫德尔付出了很多。

    “丫头,赶紧做一桌好的。”丁然朝房间中喊道。

    在治疗术的绿光下,赫德尔缓缓睁开了双眼。然后就看见了餐桌上的刚做好的饭菜,餐桌的一角,还摆着一瓶龙儿酒。

    ……

    两日后的清晨,哥布林的战士在艾尔文的铁匠铺前排好了方形的队伍,队伍的前方,由哥布林中的六个千夫长领头。赫德尔站在哥布林的队伍外,领头的千夫长前。

    艾尔文这边,村民们也和哥布林一样,排成了方形的队伍,由艾尔文八老领头。何伍飞站在队伍外,洛兰八老前,面对着队伍,与赫德尔的位置一样。

    丁然和高格站在赫德尔后方的高台上,面向众人。

    “今日,人族和哥布林将放下仇恨,携手共筑大道。我丁然身为洛兰的事务官,代表洛兰的人族,在此立下誓言:

    洛兰的剑,从今以后将不会指向哥布林部落,我们将与哥布林一起,铸成大道,奔向繁华。若违此誓,犹如此剑。”

    丁然把手中从铁匠铺找来的锈剑举起,在众人的注视下。

    锵的一声,锈剑被拦腰折断。

    林纳斯在旁边露出了笑意,他对丁然说的话很满意。

    下方排成方形队伍的村民,在他们的事务官折断锈剑后,也把他们手中准备好的枯枝举起。

    “若违此誓,犹如此棒。”

    众人的声音很大,也很整齐,山倒海一般。随后便是枯枝断裂的声音,噼里啪啦的响声在铁铺前不绝于耳。

    高格没见过这种阵仗,但却实实在在被震惊到了,昨日赫德尔找过他,和他说过这个事。赫德尔说是艾尔文事务官说的,好像叫什么开工前的彩排。

    高格当时没有放在心上,只是回道:“现在你是修路大队长,别老是拿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来烦老子,不然要你这个大队长干什么吃的。”

    他学着丁然刚刚说的话,站在哥布林队伍前喊道:“我高格,以哥布林王的身份,代表哥布林一族,在此立下誓言:

    洛兰之森的大棒和石块,从今以后将不会砸向艾尔文,我们将与人族一起,铸成大道,奔向繁华。若违此誓,犹如此剑。”

    高格也举起了手中的锈剑,这一刻,他心中涌起一股荣耀感,他觉得此时的自己,已经超越了历代的哥布林王,以后哥布林的历史,将会刻上高格的名字,而名字的背后是——最伟大的哥布林王。

    “锵。”锈剑应声而断。

    “若违此誓,犹如此棒。”哥布林战士们纷纷折断手中的枯枝,只不过,和艾尔文的村民比起来,差了不是一星半点。

    高处的事务官在折断锈剑后,朝旁边的哥布林王走去。

    高格见状,也朝旁边走来,两人走到中间。丁然伸出右手,在丁然眼神示意下,高格也伸出了右手,两只手在哥布林和人族的目光下,紧紧握到了一起。

    路的起点,在水田边。起点的泥地上,此时插上了一条横幅,横幅上写着一条标语。

    这条标语,就连艾尔文中不识字的村民都能随口道来。因为标语只有六个字,而且还都是简单易懂的六个字。

    何伍飞是这次修路的总负责人,本来这个总负责人是丁然的,可被林纳斯给否决了。而且得到了村长们的一致赞同,就连村民们,都坚决反对事务官去担任修路的总负责人。

    林纳斯给了一个无法拒绝的理由,高格是哥布林王,他都没有担任修路总负责人;事务官作为和哥布林王同等身份的人,怎么能担任这个总负责人。

    村民们虽然没学过字,但对于身份地位却很敏感。村民们分成两派,一派推选辈分最高的钱老为负责人。还有一派推选何伍飞这个艾尔文中修为比钱老高的年轻人为负责人。

    要是在以前,何伍飞压根就没有与钱老相提并论的资格,只是在他从良后,在年轻一辈中却有了不小声望。

    不少年轻人都把他当成了膜拜的对象,希望能和他一样,得到事务官的赏识。甚至还有不少未出嫁的妹子,对何伍飞这个还未成婚的匪帮帮主打起了小心思。

    最后经投票,何伍飞以微弱的优势成为了修路的大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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