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场9第九章
窗帘厚重如城墙。
一丝晨曦透过缝隙悄悄潜入,照射在房间中央的钢琴上。钢琴结满了蛛网,覆盖有一层厚厚的灰尘。很显然,它已经很久没有被人弹奏过了。
一只手轻轻抚过琴盖。这是一只可怕的手,布满了扭曲的褶皱、瘢痕与瘤疤,或深红,或浓褐,或紫黑,狰狞可怖而又令人恶心,好像恶魔亲吻的痕迹。这只手的手指试图舒张,却失败了,只因指缝的皮肤已经粘连到了一起。这样的一只手,自然是再也无法弹奏钢琴了。
那个恶魔名为“火焰”,她心想。一年前,她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她是一名数学教授,供职于全国最好的大学,待遇优渥,身家丰厚,容貌美丽,新婚燕尔;她和丈夫住在一栋漂亮的别墅里,拥有一个宽敞明亮的花园、一条听话可爱的宠物狗、一个知心朋友和三个忠心耿耿精明强干的佣人;她的丈夫深爱她,她也是一样,他们决定明年要孩子……而火焰夺走了这一切。一夕之间,她失去所有,仅留一条残命与半个躯壳,固执地不愿吐出最后一口气。onЪoΓg
“我不会自杀。”她再次张口对自己说。这是简单的自我鼓励,虽然那听起来更像模糊怨恨的嘶吼——她的声带也损伤了。“命运把我变成这样,若是认输,那我就真的输了。”她提醒自己,随后坐到琴凳前,试图掀开琴盖。
琴盖很沉重,对如今的她更是如此,融化过一次的肌肉不具备战胜它的力量。她继续尝试,直到手臂疼痛难忍,然而她仍然没有放弃。“今天要比昨天多忍耐五分钟。”她对自己说,“直到某一天,我成功掀起它为止。”她一边说着,一边看着钢琴上放置的、没有任何灰尘覆盖的时钟。钟离她很近,因为她瞎了一只眼,而另一只眼看不见太远的东西。
二十五分钟过去,琴盖纹丝不动,她十分平静地放弃了努力。她侧过身,凝视不远处的全身镜,浑浊模糊的独眼映出了一张恐怖的、紫黑与棕褐交错的邪恶面容。她发现自己十分平静,没有丝毫颤抖,亦没有哭泣的冲动。“嗨,美人儿。”她对镜中人打了个招呼,“还记得今天的计划吗?”她顿了顿,换了一种语气,“哦,当然记得。我今天要出门去超市,购置接下来一周的生活所需。”
“加一条,好吗?”她换回了先前的语气,“你看家里多脏呀!大火摧毁了老房子,但这栋新房子也需要你的关心。除此之外,花园荒废了,还记得第一次来时它有多漂亮吗?不要辜负这个春天。”
“哦,好的。佣人市场,我知道了。”她对镜中人点点头,随即艰难站起身,一瘸一拐地走向自己的衣柜。
半小时之后,她成功穿上了大衣,系上了围巾,戴上了帽子、口罩与手套,并选择了一副墨镜。“我几乎是个盲人,所以这次要记得买一根手杖。”她提醒自己,并决定这次暂时用长柄雨伞代替。
行程并不算十分顺利。新房子地段孤僻,远离市区,而她已经不能开车了,这意味着足足半天的徒步行程。每走一步,融化后复又粗糙粘合的肌肉与皮肤都在彼此撕扯,疼痛难忍。“我为何不在市区买房子?”她为此感到深深的困惑,“我能种地吗?还是能纺织和牧羊?不,我的战场在讲台。我需要便捷的生活设施,现在远比以前更加需要。难道我买那栋房子,是因为它长得像棺材?——显然并不像。”她认真回忆买房时的想法,依稀记得,自己彼时希望远离人群、孤独死去,并恐惧于人们见到狰狞丑陋如恶魔的自己时的反应。不论是陌生人还是曾经的熟人,不论是同情、嫌恶还是恐惧,都像火焰一样烧灼她的心灵……
“真是难以理解的想法。我为何要关心别人的反应?好吧,我承认嫌恶与恐惧有可能对我有害,但同情是我需要的,这对我有利。我可以通过筛选社交圈子控制可能会收到的外界反馈,要是经常和从前认识的人打交道,那我收到的同情一定更多,而这可以利用。”她在心中想,“为何在我最需要帮助时,主动将自己置于孤僻的、孤立无援的、无比脆弱而又极度不方便的处境?假如有人想要入室抢劫,却又十分坚强,不怕我的丑陋面孔,那我拿他没有丝毫办法。该死的!我需要的不是一个长得像房子的棺材,而是社区互助会、便捷的生活设施与健康的疗养环境。这才是理性人应该做出的选择。”
她一边这样想,一边感到一种从内心迸发而出的镇定与坚强。就好像这世上没有任何事物能够真正摧毁她——即使上帝或撒旦亲自降临,亦只能磨灭她的肉体,永远无法摧折她的灵魂。这令她对自己的选择更加费解,她想不明白,为何会做出先前那一系列选择,就好像死又不敢死,活也不打算好好活。在她看来,死与活不过是两个选择,既然当时决定不要死,她就应该把一切努力都用在“活”这个选择上才是。
在接下来的旅程之中,她已经不再过多地关注肉体遭受的磨难,而是在心中反复思考和权衡接下来的生活计划。当她回到市区之后,她立即打了一辆出租车,前往自己之前所供职的学校,找到了教师工会。在那之后,她前半生所积累的人脉与资源开始发挥作用,创造出了魔法一般神奇的效果。
太阳落山时,她暂时住进了一个高档旅馆里,她的同事决定买下她的新房子,她的另一位同事热情地邀请她成为自己的邻居。她的数名学生自告奋勇担当她的护工,她考虑到他们的学业,婉拒了这一好心帮助,于是他们决定发动自己家里的人脉,为她寻找更好更令人放心的护工,并且一再要求她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日后上门拜访……她的律师及时赶到,身边跟着她的上司,而上司则决定带上法律系的同僚去保险公司、亡夫的公司和工会拜访,为她争取更多的抚恤和保险赔偿。至于工会成员,则一下午都没停过,他们为她打理好了当下所需的一切,又开始为她的将来所需做准备。当然在这一过程中,她承载了许许多多的同情与眼泪。不论这些同情与眼泪是否出自真心,她在今天之前都不愿接受,而如今的她根本就无所谓。
“明天要好好练习一下签字了。”当夜入睡前,她这样想,随后安然入睡。
梦中她看见自己的丈夫,如此英俊,而她年轻美貌,一如既往。她保证自己会过得很好,他于是将她揽入怀中,亲吻她额头,仔细而琐碎地关心她的未来。最后他向她告别,转身离去。
她流着泪醒来。正是新一日的黎明。
他醒来时,头痛欲裂,眼前黑影重重。他感觉到自己在摇晃。
剧烈的晃动与疼痛之中,他逐渐明白了自己的处境。他是一名记者,年轻,莽撞,初出茅庐,正在调查离奇的钟表工厂女工连环死亡事件。他本以为原因是剥削、压榨或是虐待,结果却令他大出意料:这些姑娘纷纷死去,死时或长出奇怪的肿瘤,或皮肤骨骼溃烂,或频繁出现自发性骨折的现象,这令她们的死亡看上去是如此的自然——唯一不自然是密集度和频率,以及她们的职业。她们都是钟表工厂的涂料女工,负责往钟表的表盘上涂抹一种叫做“镭”的夜光涂料。
随着调查的逐渐深入,疑点集中在了“镭”上,而他其实并不愿意相信,要知道,那可是天底下最神奇的元素!它能消除肿瘤,它能焕发活力,它能使男人金枪不倒,使女人容颜永驻。他新婚当日,还悄悄买了一瓶昂贵的镭水饮下,而它确实起效了,妻子对他当晚的表现非常满意。如果镭真是毒药——或许确实有壮阳的功效,但这并不妨碍它有毒——那他岂非离死不远?不过,既然他现在还活着,这毒应该是慢性的,剂量如此之小,应该并不碍事。感谢那些奸商将镭水炒得那样贵,他只服用了那一次。
——然而这并非重点,重点在于,如果镭真的有毒,那他就有大麻烦了。要知道镭是当下最神奇也最火热的元素,这条产业不知养活和养肥了多少人,其中不乏权贵……而他不过是一名小记者罢了。
在对镭的毒性有所猜测之后,他着实是惶惶不可终日了一段时间,然而经济的压力、对出人头地的渴望,以及对惨死女工的同情,还是促使他下定了调查和报道的决心。至少要迫使工厂老板们提高女工的薪水,他那时想,以及给她们配发口罩和手套。而现在,他似乎要为自己的决定付出代价了。
一念至此,他骤然冷静下来。眩晕和疼痛激发他的恐惧,然而他立即意识到,恐惧无济于事,现在唯一能拯救他的人正是他自己。他竭尽全力地感知外界,很快就意识到,自己被装在一个布袋子里,而两个人正在搬运他。远处传来哗哗水声,再远一些的地方则有汽笛鸣响,那儿似乎是一条河。
他竭力回想自己遭遇袭击之前的经历。今天上午,线人递来消息,称有几名女工同意了他的采访请求,于是他变装前来,然后真正想见他的却是工厂的主人。工厂的主人只以为他是想调查劳工待遇以及死亡劳工的抚恤问题,一方面辩称自己完全符合法律规范和行业标准,另一方面则提出给他一笔封口费。他没有拒绝那笔钱,一方面是打算稳住工厂主,以免激化矛盾,而另一方面,他目前的调查主题也已经不再是劳工待遇和抚恤,而是镭的毒性,因此收下这笔钱无损于他的职业操守。在他收下钱之后,气氛缓和了,二人谈笑风生,对方的一些言行令他认为他良心尚存,于是提醒他镭有剧毒……在离开工厂后不久,他遭遇了袭击。
愚蠢!他在心里骂了自己一句,随即收束心神,开始思考该如何活命。据他推测,自己应该仍然在工厂附近,那里不远处就有条河。杀人是一桩必须秘密进行的要事,必定是由工厂主本人或其亲信亲自来做,或监督其他人完成……他装作昏迷,几乎一动不动,只借着他人的动作不动声色地摸了自己裤兜一把,发现自己的皮夹仍在兜里。他们没有搜身,不知道,亦或是不在意?
答案很快揭晓。“你们两个,把这小子弄到这儿来。”一个男人开口了,并非工厂主的声音。“他昏过去了?”
“可不是嘛,博格先生。”另一个人回答,这个人双手正架在他的腋下。“我在他头上敲的那一下可不含糊,他就是死了都不奇怪。”
“我打赌他一定是死了。”又有一个人说道,“我扛过喝醉的威尔,他跟死猪一样沉,但我发誓这小子比威尔重一百倍——只有死人才这样沉。”
“喔。”先前的人发出一声轻呼,似乎有些慌乱无措——这应该是他第一次杀人——随即就不再开口。片刻后他道:“他还是热的。”
“刚死的人不会凉得那么快。”另一人回答。
“行了,你们俩。”那博格先生说道,“我打赌他只是昏过去了。艾伦,你成天喝酒,哪有力气一棍子敲死一个人?这小子年轻力壮,想必能多挨几棍。把人放在这里,过来领钱,你们就可以走了——不,你们也不能立马就走。去那里看着,不许让人过来。”
“博格先生?”
“琼斯先生有话想问。”博格说道。
琼斯是工厂主的名字,他心想。一个猜测在心中成型,他从中察觉到了生机。他继续装死,浑身肌肉松弛,压抑自己的呼吸与心跳。单纯的装死一点都不难,难的是抑制住呻吟和呕吐的冲动,他现在昏眩无比,头痛如绞,神思恍惚,喉咙里一阵阵火辣辣的酸涩……
不适是如此的强烈,以至于他几乎不相信自己能忍下来,但事实是他忍住了。以生死一线时迸发出的强大意志力与超人般的冷静,他强行驯服了自己的肉体,终止了身体的本能反应,尽职尽责地扮演一名昏迷者,或是一具尸体。忽然间,他被重重扔到地上,脑海里顿时“嗡”了一声,就连疼痛都失去感知。呕吐物陡然上涌,几乎从喉咙里喷射出来,然而却被牙关死死锁住。非常恶心,但是命更重要。
有那么一个瞬间,或是一两分钟、五六分钟,他应该是真的晕了过去——而后又醒转。模糊如隔着一层毛边玻璃的视线里,一丝微光从上方渗透进来,那是远处路灯的光亮,以及博格搁在一旁的马灯。博格解开袋子,将他上半身拖了出来,在他的风衣口袋与内袋中摸索……他的脸凑近了。
下一刻,一大口半消化的呕吐物——在大约两到三小时前,它们曾是面包、洋葱汤、葡萄酒与乳酪,此时的气味可想而知——合着唾液、胃液与血水,完完全全喷射在博格脸上,从眼睛、鼻子到嘴都无一幸免。那倒霉的恶棍爆出一句绝对是他有生以来最响亮的脏话,忙不迭伸手抹脸,抹到一半,也是忍不住吐了出来。
博格紧紧闭着眼睛,下意识伸出手,想要拽住猎物,却拽了个空。小记者以自己都难以置信的毅力、敏捷与力量,果断地运用起身上所有能够驱动的肌肉,向一旁的河流滚去。天旋地转之后,是“噗通”一声,他掉进了水里。夜晚的河流像墨一样漆黑,地狱一样寒冷,然而路上已经被一个气急败坏的恶棍与两个身强力壮的流氓堵死,这条河,以及200码外的那艘船,这是他的唯一生路。船很高,然而吃水很深,汽灯在动,有人正提着它巡逻。
是的,200码,准确来说应该是207码。记者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做到的,于惊鸿一瞥间估算出了距离与船只情况——仅凭那盏比萤火虫亮堂不到哪里去的遥远汽灯!然而他知道自己不会有错。
夜晚的河流太过寒冷与黑暗,而这意味着危险,小记者冷静地想。博格不会亲自追下来,哪怕他现在肯定气到爆炸。他暂时没有露头,无边无际的黑暗令他失去了方向感,不知道哪里才是水面,而他的气息维持不了多久了。不过这没什么,因为很快就会有人来提醒他了……
透过浑浊的河水,他隐隐约约瞥见一丝光亮,博格的马灯。他苍白失色的嘴角勾起一丝笑意,记住了这个方向,并迅速根据先前的参照判断出船只的位置。没有丝毫松懈地,他奋力压榨出肌肉里的最后一丝力量,随即果断转身,向那一线生机游去。
“我曾经有机会成为一名像你一样的神父,哈罗德,”他对身边的友人说,“如果我没有用指甲和牙齿拒绝那个老畜生的‘赐福’的话。唔,那年我才十岁,还是十一岁?总之,我现在成了一名乌鸦。”
他一边说着,一边拆开乌鸦脑袋造型的黑色皮头套,旋开尖锐的鸟嘴,往鸟嘴中填充装有新鲜香料的布袋,随后取出两枚新的红色玻璃片,用热蜡将其小心地沾到眼孔上。他聚精会神地做着这件事,不时扶一扶头上的宽沿礼帽,礼帽下是一张苍白、削瘦、胡子拉碴、眼眶青黑,然而却十分俊秀的年轻面孔。
“我现在还记得,你学拼写比任何人都快。”友人回答,“你是我们之中最聪明的那个,最聪明,也最勇敢。我一直为有你这个朋友而骄傲,相信罗莎也是一样……我们都不能失去你。”
罗莎是他的妻子。她很美,而且超乎寻常的勇敢,竟然敢于嫁给一只常年同尸体作伴的乌鸦。他一念至此,忽然叹了口气,“你还真是奇怪,我留在这里只会给你添麻烦,不是吗?你保不了我多久,那帮刁民迟早要再次把我丢给治安官,而你已经从火刑柱上救下我一次了。”
“也许,你可以停止收留那些得了黑死病的外乡人。”友人说道,“黑死病已经摧毁了意大利,而它之所以没有在这里爆发,唯一的理由就是它发作太过迅猛,那些异乡人死得很快……”
他们当然死得很快,他这样想着。他在那些得病的异乡人与密切接触者身上尝试了各种方法,隔离,喝泻药,喝甜酒,喝健康人的血和尿,放血,在体表的黑色瘢痕上敷蛇和兔子肉泥,让他们饮下昂贵的水银解毒剂,甚至从教堂里借来苦修带鞭挞他们布满恶魔印记般黑斑的皮肤,勒令他们洗澡。凡是想到的方法,他通通都毫不吝啬地用在这些人身上,每死一个人就排除一个错误答案,而以上种种只有隔离和洗澡起了效。得益于他们的牺牲,他对人体内部秘密的了解肯定已经超过了当世大部分的乌鸦,另外,他由衷怀疑一些在乌鸦中口耳相传的治疗方式根本就是错误的,甚至会加剧病人的病情,使他们更快地走向死亡。
——只可惜,他没有足够的病人了。这真的非常非常可惜,他才刚刚试验出黑死病在人类之间传播的几种方式……
一念至此,他露出一丝诡异的笑意,随即赶紧低下头掩饰。友人浑然未觉,继续诚恳劝说道:“你和罗莎至今没有感染,这已经是奇迹。主令你活下来,不是为了让你去佛罗伦萨送死的——在主的怒火之下,那座堕落之城已经是一座死城了!”
“主既然能保佑我活到现在,想必也能保佑我从佛罗伦萨活着出来。”他满不在乎地微笑,“你唯一要做的就是多给我准备圣水和香料,我可不愿沾染上那座堕落之城的罪孽。”
“如果你心意已决。”友人叹了口气,“但我还是要劝你,至少想想罗莎。你们才结婚多久?”
二人沉默半晌。他忽然开口,语气突兀:“你应该知道,我并不虔诚。”
“我知道,”友人说,“我也并不怪你。呵,就这一点来说,或许我也算不上虔诚。”友人笑了,“这算是个秘密,你可千万别让其他人知道。”
“你还是虔诚一些好,哈罗德我的好朋友,我还指望你的圣水呢,你要是不够虔诚,它们就未必有效了。但也别太虔诚了,否则你会把我送上火刑柱或是刺笼。”他笑道,“就当是一次告解吧!哈罗德,虽然我从没跟你说,但我猜你一定知道:老畜生是我杀的。”
片刻的沉默。友人没有看他,只平静地凝视天主的雕像。“我知道。”友人的声音很轻,然而十分庄严,“我还记得那天,查理神父要我傍晚去找他,我很害怕,你看出来了,问我为何如此不安,我就告诉了你。当我傍晚去查理神父的房间时,发现他已经死了,而你不知所踪,直到一年前才回来。”友人重重叹了口气,“我不是傻子,阿尔伯特,虽然跟你比起来我不够聪明,但我知道是你干的。我拿走了他的钥匙,拿走了募捐箱里的钱,拿走了香料,拿走了他的钱袋,然后将它们埋在湖边无人的角落,于是哈文治安官认定这是一桩抢劫,而你也是受害者之一。值得庆幸的是,你回来时,哈文先生已经因为脓疮而死去了,新任治安官不了解这桩故事。”友人在圣像前深深地低下头,喃喃道:“这是你的罪孽,但我也有份,它不仅因我而起,我更是参与其中……这十几年来,我每天都在为我们忏悔。愿天主赦免我们的罪。”
“它并不是因你而起,哈罗德。这确实是重罪,但起因不是你的倾诉和求助,而是老畜生肮脏的色欲。这叫‘逻辑’,我的朋友,查理老头儿要是个合格的神父,那他完完全全就用不着死了,不是吗?”他慵懒地耸了耸肩,脸上露出一丝冷酷的笑容,“你哪怕不告诉我,到了第二天我还是一样会知道,然后老畜生也一样会死,只是比现在多活一天罢了。我早就该动手了。你是不知道那老畜生干的恶心事,他逼迫罗文和加基森在他面前干了玛丽,然后他自己也加入。从知道这件事开始,我就计划要杀他。我真该庆幸罗莎那时还太小,只有六七岁,这个年龄的小孩子守不住秘密,所以他不敢。但要是再过一两年……”他没有往下说。
二人又沉默了片刻。他笑了一下:“得了,神父,我找你告解的并不仅是这个。”
“嗯。还有什么?”
“你也知道,我杀了查理。”他微微眯起眼,流露出回忆的神色,“那个时候……老东西的喉咙被我划开了,他喷了很多血,喉咙里嘶嘶作响,但他还是没有死。看他竟然不死,我很惊慌,不断地捅他上身,我划开了他的肚子,他的肠子涌出来,滑腻腻的,气味很恶心,但他依然没有死。我不断地捅他,一直捅他。一开始我竖着握刀子,刀子卡在肋骨上——后来我切开其他尸体的胸膛,才知道肋骨的存在,它就像保护肺脏和心脏的铠甲,但我当时并不知道这个。可即使如此,我依然明智地意识到错误,换了一种握刀的方式,让刀子横过来。这次我捅进去了,捅得很深,我抽出刀子,血喷了出来。他倒在地上,死了。”
“天主啊……”友人喃喃低语。
他继续说道:“我现在还记得当时的情景。夕阳从窗户边洒进来,跟血融为一体,而老畜生倒在地上,尸体抽个不停。他依然在流血,好像一个又一个小喷泉。那时候我看着他,我知道他死了,不会再动了,不会突然站起来行走和说话,不会思考,也不会继续犯下罪行。然而我的心里只有深深的震撼和疑惑。我那时候想,人的生命与灵魂来自于哪里呢?来自于血液吗?它们是否存储在血液里?如果把人比作一个装满水的杯子,我此刻打破了它,水流出来,然后人就死了。那如果我找到一具尸体,往尸体的血管里注入他人的鲜血,尸体是否会活过来呢?要是他人的血不行,那尸体自身的血是否就可以?所以如果我不想死,提前抽出自己的血妥善安置,待我死后将血回输,那我是否又可以活过来?有太多的疑惑充斥着我的脑海,关于人体所蕴藏的奥秘,呵,我那只有十岁或十一岁的小脑瓜简直要爆炸了。”
“我的朋友,你要相信我,在我二十七八年的人生中,从未有一刻像那时一般虔诚,因为我那时完全笃信了天主的威能。祂将血、肉、骨和内脏捏合到一起,然后人就站起来了,开始思考、说话、劳作和生活,在大地上生生不息。生命从妇女的子宫里出来,一个大字不识、毫无教养与见识、最最低微和无知的妇女都能孕育出新的生命,而我却至今不能做到。我自负于我的知识和见识,却既不能令死人复活,又不能为血、肉、骨和内脏赋予生命,因此我只能将生命归于神迹。我不明白天主是怎么做到,但就在我杀死查理的那一刻,我未来的人生道路就确定了——我要寻找‘人’的奥秘,生命的奥秘。我想知道,天主是如何创造出今天这一切的。”
“自我接收第一个异乡人以来,不过短短三四个月时间,然而我所学到的知识甚至超过了过去的三四年。”他平静地说道,“这就是我为什么一定要去佛罗伦萨,哈罗德。你们都说黑死病是天主的愤怒,是祂清洗大地上罪行的魔法,所以我才更应该去那里。我要亲自观摩那种魔法的运行,找到它的奥秘,天主的奥秘。我是为此而生的,我的朋友。”
又是长久的沉默。“我会为你准备你需要的。”友人终于开口了,“但你至少答应我,离开前见罗莎一面。我们从小一起长大,我从没见到她哭泣,托你的福,现在我见到了。她就在教堂外等你。”
罗莎……
自从他决定直面有史以来最危险和无情的疾病,就再也没见过她。他将自己和病患隔离在教堂的小院里,时至今日,已经有三个月零两个星期。他的嘴唇开始颤抖,他想起了她的面容,从那个拖着鼻涕傻乎乎向他微笑、跟在他身后到处跑的小女孩——他童年里为数不多的一道光——到那个大胆摘下他渍满血污的乌鸦头套的成年女子。她有一张明亮而又美丽的脸,眼睛像星星一样闪亮,面颊红润柔软,一如玫瑰花瓣。
——“啊呀,阿尔伯特。”记忆中的她对他微笑,“我一直在想你长大了会是什么样,如今终于见到了!简直和我想象中一模一样。”她说着便脸红起来,抿着嘴微笑。那笑容美如盛夏。
我不能见她,他忽然间下定决心。佛罗伦萨是我用毕生等待的机会,那里有大量的病人,无人监督的实验环境,我还能争取到教会与城邦政府的支持,哈罗德会为我写推荐信——可一旦见到她,这些通通都会化为乌有,因为我必然会留下来。
留下来……我的夏日玫瑰,我的光……我的医术远超其他乌鸦,足以赚得生活所需……我还可以开一间药房,家里一楼就很不错……
“不了。”他说道,“我并非铁石心肠,更缺乏面对她泪水的勇气。替我转告罗莎,在我离家期间,为我缝制一件没有接口和线脚的麻布衬衣吧!等衬衣做好,我应该就回来了。”
——公元8世纪末的某一天,他作出重大决定,放弃等待春耕的土地,而是果断踏上长船,去往大海另一边,寻找未知的世界与财富。
——德尔菲的阿波罗神庙之外,一名女婴呱呱坠地,哇哇大哭。此时无人能够知晓,她会是下一位先知。她做出了一个有关战争的伟大预言。
……
时间不断往前回溯。从近现代文明凝聚的知识殿堂,到没有任何文字与图像流传的上古,再到人类的开始与古猿的结束。一个炎热的夏季,枝头的野果饱满欲滴,新鲜水润,一只毛茸茸的手爪伸向野果……
它忽然清醒过来,它清晰地看见这一幕。它看见那只猿猴笨拙地伸展后肢,努力站了起来。猿猴握住了果子。
“我是谁?”它低语,“我是什么?”
无数记忆,无数身份,无数认知随之涌入,几百万年的时光在一瞬间浓缩,它们同时地呈现。一时间,它是远古时代躲避天敌的猿猴,转瞬就变成手持长矛猎杀剑齿虎的猎手。忽然间它学会简陋的语言,认真地在岩壁上描绘生活。它变成了他,以及她。
它,他或是她,静静地看着那只猴子。逐渐的,它、他或是她,从汹涌如潮水的记忆中,拼凑出了一个……空白而未知,却无比顽强的人格。
——在真实发生的那一段“她”里,阿波罗神庙的先知其实并没有作出那个预言。虚假记忆里的那个预言其实并非来自于神,而是基于女先知丰富的信息渠道、敏锐的观察力与一点点合理推测。得知预言成真的那一刻,她是如此激动,认为自己掌握了神灵书写未来的密码。
——在真实发生的那一段“他”里,长船的主人最终没有踏上跨海的征程,只因那汹涌波涛太过令人生畏,而田地也确实不能错过春天。他留了下来,并趁着跨海劫掠的风潮兴起,购入了大片无主或被主人放弃的田地,积累了相当不错的原始资本。他的一生很富足,是维京人里少有的长寿。
——在真实发生的那一段“他”里,乌鸦最终屈服于爱情,见了妻子一面。之后他留在了自己童年生活过的那片土地上,放弃了所有惨无人道的恐怖实验,选择了安定的生活。他的医术缓慢地精进,是所有乌鸦中最好的那一类,尤其擅长外伤与妇科。他成为一名难得受人尊敬的医生,最终老死在自家躺椅上。
——在真实发生的那一段“他”里,小记者死在了那个夜晚。他醒来后因惶恐和痛苦而挣扎,并发出呻吟,于是他得到了重重一脚,这使他失去了所有行动能力与反抗求生的可能。他死在寒冷的河流里。
——在真实发生的那一段“她”里,她始终没有走出那场熊熊燃烧的大火。她终日以泪洗面,追忆自己过往的人生,追忆自己深爱的丈夫,不见任何登门拜访的学生、朋友和同事。工会为她找来护工,她只让护工采买生活所需,并让他们将物资放在自家大门外,拒绝他们登堂入室。大火之后半年,她的第一次出门是为了购买毒药,在那之后的第二天,她无声无息地死在了床上。
我就是那个未知的人格,它忽然间确信。是的,这就是我,我不是其他人,即使是最像我的阿尔伯特。我漠视规则,因为我就是规则;我蔑视道德,因为我不需要道德;我从不屈服于它们,但我乐于利用它们,以及那些被它们束缚的人。我无比顽强,即使到最后一刻也从不会放弃希望;我追寻力量和权力,却更热爱未知,对知识的渴望胜过一切。我要成为神,甚至超越神。我是……
“我是李明夜。”它说道。
这一刻起,它有名字了。
它想起了这个名字,选择了这个名字,以及这个名字所代表的一切。无数人格尽数褪去,从鲜明强大的自我认知,退让成永不褪色的经验与记忆。一棵虚幻却又神圣的巨树在幽微玄奥的心灵之境拔地而起,巨树顶端的枝条缠绕成宝座,放射出万丈光芒。一个人影忽然浮现,端坐在宝座里,身影从缥缈转为清晰。那个身影宏大伟岸,宝相庄严,至高无上。
它,准确来说,已经是她——她低下头,感觉自己的“存在”发生了变化。她有了手和脚,有了洁白细腻的肌肤与一头浓密的黑发,有了成熟曼妙的女子身体。她穿着一袭朴素利落的布制衣袍,身披一件深灰色斗篷,只是简单地站在那里,就有令人无法忽视的神秘与强大。
李明夜闭上眼,感受着终于脱离认知魔障和人格迷宫的感受——从“他人”与自身的同与不同,她更加明确地认清了自己。
她清晰地感觉到“自己”的存在,是穿越百万年恒久不变的一线灵光的真正主宰。她看到那一线灵光,明净蓬勃,奋发向上,是求知的野心与拼搏的勇气,从那只猿猴以及其它万千智慧生灵的头颅中迸射而出。她看见万千灵光汇聚到一起,通往虚幻缥缈无穷高无穷远的所在……
从古猿到李明夜。从奋力直立的猿猴到母体中孕育的女婴。从几百万年到当下。李明夜凭借莫名直觉的牵引,轻轻伸出手来。她忽然感觉到温暖。另一只粗糙多毛的猿爪从百万年前伸了过来,与她掌心相贴。
她终于睁开眼,双眸漆黑幽邃,对上了古猿懵懂清澈的眼睛。她轻声自语:“原来那63年还有这个用处。”
无尽的昏迷过后,时宇猛地从床上起身。想要看最新章节内容,请下载爱阅小说app,无广告免费阅读最新章节内容。网站已经不更新最新章节内容,已经星星阅读小说app更新最新章节内容。
他大口的呼吸起新鲜的空气,胸口一颤一颤。
迷茫、不解,各种情绪涌上心头。
这是哪?
随后,时宇下意识观察四周,然后更茫然了。
一个单人宿舍?
就算他成功得到救援,现在也应该在病房才对。
还有自己的身体……怎么会一点伤也没有。
带着疑惑,时宇的视线快速从房间扫过,最终目光停留在了床头的一面镜子上。
镜子照出他现在的模样,大约十七八岁的年龄,外貌很帅。
可问题是,这不是他!,阅读最新章节内容无广告免费
之前的自己,是一位二十多岁气宇不凡的帅气青年,工作有段时间了。
而现在,这相貌怎么看都只是高中生的年纪……
这个变化,让时宇发愣很久。
千万别告诉他,手术很成功……
身体、面貌都变了,这根本不是手术不手术的问题了,而是仙术。
他竟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难道……是自己穿越了?
除了床头那摆放位置明显风水不好的镜子,时宇还在旁边发现了三本书。
时宇拿起一看,书名瞬间让他沉默。
《新手饲养员必备育兽手册》
《宠兽产后的护理》
《异种族兽耳娘评鉴指南》
时宇:???
前两本书的名字还算正常,最后一本你是怎么回事?
“咳。”
时宇目光一肃,伸出手来,不过很快手臂一僵。
就在他想翻开第三本书,看看这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时,他的大脑猛地一阵刺痛,大量的记忆如潮水般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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