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瑟来到这所中学有半个星期了。这意味着周末就快要到来了!
二次元有句话叫“后排靠窗,王的故乡”,那么忆瑟现在坐的绝对是主角专属的座位。她像以前看过的日漫主角一样望向窗外。初夏的温度并不讨人嫌,尤其是英格兰的初夏。忆瑟刚才好像瞥见了几只胖胖的小鸟在树枝上跳。
日光穿透树叶,洒下金色光辉。斑点似的阴影投射到忆瑟的课桌一脚。鬼使神差地,忆瑟做起了手影游戏。
“well,忆瑟,你能回答一下吗?”也许是宾利老师察觉到她的心不在焉,特意让忆瑟起来回答问题。
忆瑟的脸登时涨的通红,几乎和她的红发没什么区别,她快速集中注意力,辨别这黑板上的问题。
丁香花的法语翻译?这可是专业对口,要知道忆瑟这辈子就是英法混血。
“lilas,是lilas,宾利老师。”她对答如流,眼里的慌乱和羞愧却藏不住。
宾利宽容地笑了笑示意她坐下,给了忆瑟一个台阶下。这下忆瑟可不敢分心了,即使外语课对她来说难易程度不值一提。
殊不知她身后的小西瓜偷偷盯着她镀上稀碎阳光的微卷红发发梢看了好几眼。
“达令,刚才可真是出人意料!宾利老师为什么会突然提问你呢?”说这话的是瑞秋·艾博,她是忆瑟新交的好朋友,有一双漂亮的黑色眼睛和顺滑的棕色短发,是率真可爱的类型。
很少有姑娘会这样直率又不阿谀奉承,因而忆瑟愿意和她交朋友。
“我想一定是我开小差被发现了……”忆瑟害羞地把脑袋埋在校服外套里,整个耳尖都满上了绯红色。
瑞秋挑了挑眉,弯起眼角揶揄道:“没想到班长大人也会开小差。”
“please,别说了瑞秋!”忆瑟双手合十,容易害羞的性格到了现在也没改变。
她感觉自己的脸要发烧了!她得赶紧离开这里!
“抱歉瑞秋,我今天有社团活动!”这样说着,忆瑟快速把桌面上的书本文具塞到书包里,语速惊人的快“你懂的,社团第一天嘛!我得快点,明天见!”
于是忆瑟便慌慌张张地夺门而出。
刚刚从后门进教室的美乐蒂傻眼了,刚才跑得飞快的红色残影是她的班长吗?
“等等,忆瑟——!”
美乐蒂苦着脸举着尔康手,谁知忆瑟已经跑得非常远了,完全听不到顶头上司的神情呼喊。
这时候,作为忆瑟好朋友的瑞秋不免好奇问道有什么事。
“是这样的。”美乐蒂掏出iphone摇了摇“梅耶夫妇刚刚发来消息,他们两位今天要工作到很晚才回家,所以找了位小帮手和忆瑟一起回家,她刚刚搬来附近,想来是不熟悉路。”美乐蒂冲着爱德华揶揄一笑,后者无辜地耸肩。
“爱德华,你和忆瑟是青梅竹马?”
“不,我刚知道这个消息。”他摇头抿嘴,似乎在憋笑,但眼下的泪沟使他莫名的阴郁气息不减半分。打理好桌面后他拉上书包的拉链,爱德华抬眼道“消息我转告。”
美乐蒂惊喜地回过头来,赞赏地看着爱德华:“雪中送炭——种花的成语,真的非常感谢你,小绅士!”
爱德华礼貌颔首,背起书包的一侧从后门出去了,手上还拎着一把不知道什么品种的吉他。
“哦,他可真英俊——”瑞秋感叹道,在她感受到美乐蒂和埃利奥特的视线后,嗤笑几声“哈哈,别误会,我不喜欢这种类型,他看上去太阴沉了。”
瑞秋卷了卷下颚贴着的发梢,手指一僵,渐渐反应过来开口:“所以他也加入了那个音乐社?有恐怖学长的那个?”
美乐蒂不置可否,瑞秋连忙做出惊恐状。
只有小西瓜满脸迷惑,像是接收信息有延时一样,缓缓开口:“什么音乐社?”
忆瑟没想到音乐社社长会是男神之一。
见鬼的,是阿沙·巴特菲尔德!有天蓝色瞳孔的男神!
“新队员?如你所见,这儿蛮萧条的,我以为音乐社这学期就要解散了。”他耸肩轻笑,道“我是阿沙·巴特菲尔德,八年级,叫我阿沙就好,幸会。”
忆瑟挂起微笑:“你好,我是新生忆瑟·梅耶,你也可以叫我忆瑟。”
实际上这儿已经不是萧条的问题了,简直可以用惨淡来形容。忆瑟环顾四周,这所空荡荡的教室里只有少部分的乐器和两个大活人。
“抱歉——我来晚了吗?”
又有什么人拉开了音乐社的门。
忆瑟和爱德华打了声招呼,后者微笑着应下。
“不,现在刚好开始我们的测试。”阿沙抬起手腕,凝视着指针的痕迹。他眉眼弯弯,笑得很有欺骗性。
“还有测试?”/“现在吗?”
忆瑟和爱德华头顶冒出问号。
音乐社社长严肃点头。
“恐怕音乐社只有你们两位来报名。”阿沙说的倒不假,开学来他总共就收到了两份申请表。相比于隔壁舞蹈社和篮球社,他的音乐社就显得萧瑟极了。
忆瑟和爱德华对视一眼,接着点点头。
如果说前十秒忆瑟还在思考为什么没有人报音乐社这个问题,那么现在她已经明白了根源所在。
——简直太严格了,阿沙·巴特菲尔德!
“听好了,你们只有一次机会,测试中途如果出了什么差错,那我会毫不留情地把你们踢出音乐社。”阿沙仍旧面带微笑,锐利如鹰般的目光犹如明镜直射人的内心。刹那间忆瑟竟觉得这笑容不达眼底,甚至和她的假笑有些相似。
于是出于对相似之人的警戒,她打了个哆嗦。
“okay……”
爱德华没有疑问,看上去优雅复古的吉他已经紧紧地握在他的手中了。
“直接开始吧。”爱德华总是寡言少语,不愿意多吐露一个字,关于这一点他自己也非常清楚。
阿沙挑眉一笑。
“ofcourse,你们要一起吗?就当……提前进行默契锻炼?”阿沙留下悬念,没有说透到底是为什么。不过听语气,他很想让两人合作一曲“当然,不是将整个作品复刻般地唱下来。”话已至此,阿沙相信他们已经明白了。
单纯的翻唱是没有灵魂的,他们需要找到各自的特点,然后充分利用自身的长处和优势让音乐更加丰满。
爱德华看上去没意见,已经找了个凳子乖巧地做好了,那双长腿无处安放的模样把忆瑟逗笑了。
“我没意见。”忆瑟把及腰的红发拢到身后,弯下腰接上麦克风的电源,在阿沙惊喜的目光中抱着话筒,道“刚好,我是来这里唱歌的。”
吉他的扫弦声传来,悦耳动听。忆瑟发自内心地笑着,回头望着翘着二郎腿已经蓄势待发的爱德华·弗朗。后者全然没有在教室里那副疏离犹豫的模样了,他嘴角上扬,如蜜糖的浅棕色眼眸闪着亮亮的光辉。
他这么说,语气带上一丝温度。
“sobodythatiusedtoknow?”
“我喜欢这首歌。”
忆瑟取下话筒,给爱德华比了和弦手势。
(。手机版阅读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