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受一种职业氛围的影响,法院会议室的气氛一般来说是沉闷的。无论是庭务会议还是院务会议,无论是专业法官会议还是审判委员会会议,这些形形色色的会议或让人焦躁不宁,或让人昏昏欲睡。

    只有会议的主持人是必须要打足精神的,因为会议的成功与否,既是其组织能力的体现,也是其专业水平的展示。所以,主持人必须要全神贯注于会议的始终,而不能分散精力,不能被与会的同事们所诟病。

    实践证明,无论你愿意不愿意,会议都是人类所能想到的和最常用的一种沟通方式,也是符合决策程序需要的,最合法和合理的方式。所以,无论是底层的社会组织,还是上层的领导机构,都对召开各种形式的会议习以为常与乐此不疲。

    因为会议具有集思广益,共同解决问题与危机的功能,在一定程度上通过意见的相互碰撞,冲击思维,激荡脑力,对寻找解决问题的新思路和新方法,总是会有意想不到的作用的。但是,法官们对案件分析会的兴趣却并不大,很多会议只是一种形式而已,能够真正解决实际问题的是少之又少的。

    有些案件讨论来讨论去,最后还是要承办人自己想办法去处理,出了什么问题,也只能是承办人自己负责,而且是终身负责制。一些比较棘手的案件,在案件分析讨论会上也不能形成多数意见,只能再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最后,按审判委员会的多数意见进行裁判。万一出了差错,因为是经过审判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的,承办人可以不承担责任或减轻责任。因此,如果承办人手里有个别拿不准或不好办的案件,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便成为法官们的一种习惯性的减压方式和避险途径。

    主持会议的文副院长耐着性子,等大家陆陆续续地到了案件讨论室,才有些不满地提醒迟到的人:“希望大家以后尽量不要迟到,有什么事要提前安排好,不要一到开会的时间就说自己有事走不开。”然后又扫视了一眼到场后坐到椭圆形会议桌两边的与会法官们:“现在开会。”

    文副院长开门见山地直奔主题:“今天的案件讨论分析会主要是研究解决几件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遇到的问题。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如果我们忽略了这些问题的存在,如果找不到一个切实可行的办法来加以解决,我们可能就会遇到案子虽结,事却末了的窘境,就会给当事人增加困扰,甚至会造成矛盾激化。最近外地出了好几件民转刑的案件,都是因为工作不到位,引起矛盾激化最后发生了悲剧。上级法院一再提出要求,必须做到案结事了,不允许在我们的工作中存在半点疏漏。我们一定要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否则,那就会给我们的工作造成被动,给社会造成矛盾隐患。所以,我们要通过能动司法,发挥主观能动性,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

    “哪位先开个头?”文副院长见大家都在埋头翻着手里的案卷,便看了看东方思义说:“要么,东方庭长你先说说吧。”

    东方思义点点头又苦笑着摇摇头:“还是我先说,每次都是我先说,我也习惯了。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我这已干了十几年清官难断的事了。我在这里顺便就提一下个人的请求,希望院党组能考虑我多次的申请,也该换换岗位了。这十几年的功劳谈不上,苦劳也不用说,头发是实实在在地白了,两眼是实实在在地花了,我这颗饱经沧桑的心也操碎了,事是越来越多越来越杂。好在每天都有新鲜事,倒也不枯燥,这个月又添了一大堆新鲜事呢。现在我就来和大家分享分享这些看似稀松平常,却又矛盾交织,虽是鸡毛蒜皮,却又容易酿成大祸的离婚案件,还望大家多一点怜悯之心,能帮我出出主意。”

    东方思义汇报的第一个案件是一件“闪离”案件。

    说是“闪离”,是因为男女双方和家长在新婚之夜即发生了语言冲突,新郎和新娘还没有来得及入洞房,便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了。第二天一早就哭着闹着跑来法院要求离婚,并裹挟了双方几十个亲朋好友,各自租了几辆大巴车,一先一后都赶到了法院,当时的接待大厅里挤满了男女双方的各路人马。

    立案庭的法官和书记员们如临大敌,立刻打电话向法警队紧急求援。院部所有法警全体紧急出动,民事审判庭成员全部紧急增援,强行将双方的人马分隔到不同的区域,又派出办事耐心细致的法官做调解劝和的工作。

    好在男女双方的亲戚们大多数都是互相认识的,又刚刚在一起热热闹闹地喝过喜酒,无论如何一下子也是难以抹开面子的。自然不太可能立马就翻脸不认人动起拳脚来,只是相互之间争执不休是免不了的。因为处理的及时,才未发生暴力流血事件,也算是万幸了。不然的话,不仅社会影响不好,还会影响到法院干警的考核奖惩。暴力冲突的危险算是消除了,大家终于松下了一口气。

    案件送到了民事审判庭,双方纠纷暂时平息之后,在正式开庭前,东方思义通知双方进行了庭外调解。经过二个多星期的冷却处理,双方当事人终于平静了下来,事情的原委也总算理了个一清二楚。

    原来,男女双方祖辈都生活在同一个村子里,新郎和新娘两人从小学到中学还都是同班同学,有些亲戚朋友和两家也都是有来往的。

    简单地说,有些人既是男方的亲戚,也是女方的亲戚,有些人既是男方的同学,也是女方的同学。两家又事先商量好了在一起共同办喜酒,两家也都是想着,这么办是既省钱又省力又省心的,只是没想到分账的时候出了点问题。

    各自的亲戚朋友不用说,双方的亲戚朋友就有些说不清楚了,有的人在送礼时特意说明了是记在哪一家账上的,有的人却因为不想出两份礼,因此有意地含含糊糊,只要自己到了场子送了红包喝了喜酒,就算是万事大吉笑嘻嘻地挥挥手拜拜了。

    人情账本来就是一本糊涂账,新郎程友发一时就感觉到有点懵,他平时习惯了听他妈妈的意见,自己从没有什么主见,而他母亲是个算计十分精明的人,从来是不做吃亏的事的。程友发这时候没有一句话,只是等着听他妈妈的意见。而程友发妈妈只说了一句话,一句顶到了位,没有了退路也没有了商量余地:“是我儿子娶媳妇,只能都算是我们家的。”

    新娘钱阿宝当即不乐意了:“你这不是欺负我们家吗?”钱阿宝是个独生女,和程友发的性格是恰恰相反的。她成年后,家里有什么大大小小的事情,父母都愿意听她的意见。钱阿宝的妈妈听了女儿的话,也是很不高兴程友发家的这种做法,当场便数着指头算了起来:“就拿老三家来说,上个月,他家二儿子结婚,我家送了五百元的贺礼,他大儿子当年结婚的时候,我家也是送了五百元的贺礼的,大儿子生了个小孙子,我家又送去了五百元的贺礼。现在我们家钱阿宝结婚,他家也就出了五百元贺礼,我家已经吃了一千块钱亏了,你家现在说那个贺礼算是你们家的,你们家也真是太不讲道理了。再说老三他吃酒的时候,明明也是和我们家的亲戚坐在一个桌子上的,这意思不是明明白白地表示他是来我们家送礼的吗?”

    老三是钱阿宝的堂叔,是程友发的表叔,程友发的妈妈听了钱阿宝妈妈说的话就火起来了:“友发他表叔家老大结婚,我们家去了一千元贺礼,他家老大生儿子也是去了一千元贺礼,老二结婚又去了一千元贺礼,我们家这些年就没有办过事收过礼,这五百元理应算我们家的才合理。”

    钱阿宝妈妈就生了气:“话不是这么说的,老三家肯定是认为你们家有钱,不在乎这几百块钱。”这话一出口,边上围观的两家的亲友们,也就眼睁睁地没有办法出来打圆场了,程家和钱家就面红耳赤地争了起来。

    程友发这时候有些怯怯地望着自己的妈妈说:“要么就两家分吧,一家二百五。”他妈妈一听很生气地骂道:“这事不要你管,我说了算。”

    程友发有些无奈,便想要把钱阿宝拉到一边去,钱阿宝把程友发伸过来拉她的手一摔:“你真是个二百五。”随后便干脆利落地把婚纱扯了下来,拉起自己父母的手说:“爸爸妈妈我们回家,这婚我不结了。这家人是钻到钱眼里去了,让他们慢慢地数钱去吧,他们既然不讲情面也不讲道理,我们没有什么和他们说的,我以后也没有办法和这样的一家人生活在一起。”说着又忿忿地朝程友发嚷道:“明天法庭上见。”

    东方思义意味深长地说:“从表面上看,这件离婚案件的起因简单的不能再简单,处理起来也不复杂,但大数据调查告诉我们,类似的案件并不是个例,也不是可以忽视的少数。我和一位网友讨论了这件案例,她是一位心理学博士,资深心理咨询师,她认为这是又一起父母过度干涉子女婚姻家庭的案例。八、九十年代出生的独生子女从恋爱和结婚对象的选择,到组建家庭以后的生活方式,处处能看到他们父母那一双双勤劳的手,这些勤劳的手有时候帮助了他们,有时候把他们强行带到了他们不想去的方向。”

    东方思义继续说道:“这是一个值得关注的心理问题,却不是法律方面的问题,也不是道德方面的问题。我认为她说的很有道理,昨天,我约了双方的父母,在一起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并请他们和我一起通过视频连线与这位心理咨询师进行了二个小时的对话,这位专家运用了几件真实的案例来印证自己的观点,让双方父母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让程友发和钱阿宝他们自己处理和规划他们自己的生活。问题迎刃而解,原告已撤诉了,小两口也避免了一拍两散的悲剧结局。”

    东方思义停顿了一下,环视了一圈表情丰富的同事们,喝了口水润了润嗓子后继续说道:“我为什么要提这个案件,就是想说,我们面对一些类似的问题,如果不认真探究症结所在,就会事倍功半,会耗费我们大量的人力和物力,浪费司法资源。我曾经建议在法院设立心理咨询室,引进心理咨询方面的人才,介入类似案件的审理过程,通过研究和处理当事人心理方面的问题,为解决各类纠纷提供良策。我也了解过,外地一些法院也有类似的科室,但他们都是着重处理法院内部工作人员的心理问题,其实可以更全面一些地开展这方面的工作。以前,我提这个问题的时候,有人背后议论说,东方思义的女儿是心理学专业毕业生,他在为自己的女儿谋岗位。现在我可以告诉大家,小女已入职一家大型国企,专职从事心理咨询方面的工作。我的建议完全是从工作出发的,并没有这方面的私心杂念,还望大家能理解。我也注意到,不管是什么样的会议,不管是什么层级的领导,经常可以听到他们在公开的场合开口闭口都强调,要注意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要善于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其实,所谓的思想工作,更多的时候就是指的心理方面的工作,心病还需心药治,心理学的干预是积极的主动的,而法律的干预却只能是被动的。我们这些从事法律工作的人都明白,法律不是万能的,现实生活中,不是所有的问题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的,也不是所有的问题都是法律能够解决的,尤其是在我们根深蒂固的传统文化中,法律应当是最后出场的那一位,最后出手的那一位,不是,也不应该是冲在最前面的那一位。”

    闪婚闪离的出现,如果是个例,那就是个体的特殊性格等纯属个体的原因造成的,可以判断与社会其他方面的因素没有太大的关联。但如果是经常出现的案例,那就应当是我们社会中某些方面出现了问题,就不单纯是个体的问题了,而是应当引起社会重视的广泛的问题了,对待广泛的社会问题,我们应当从社会各方面来着手进行有效地治理工作,以期改变社会环境,减少各种社会问题的发生。

    大家议论起来,有的说看过80后90后在网上发的关于离婚理由的帖子,有因为早上抢厕所离婚的,有因为对方不讲究起码的卫生要求,在外人面前吐痰离婚的,还有因为喜欢抠脚丫子离婚的,也有因为受不了对方打呼噜离婚的,在80后和90后的离婚理由中,确实有一些荒唐的因素。原因在于这一代人多数是在父母的娇宠和家庭的呵护中成长起来的,他们的个性分明,在婚姻生活中缺少必要的宽容与忍让,遇事容易冲动,遇到问题常常从对方找原因,较少反思自己的行为。面对婚姻家庭中出现的问题,考虑自己的感受相对较多,为对方着想相对较少。从一些离婚案件中,可以看到他们即使对自己的另一半,也是互不相让的,他们不知道有时候相互之间的谦让举动,可以消除很多矛盾。有的人仅仅为锅碗瓢盆、油盐酱醋、家长里短等小事也会打得不可开交,直至闹到离婚的地步。

    东方思义笑了笑:“每个年代有每个年代的囧事,不只是所谓的80后和90后。从整体上讲,这一代年轻人普遍接受了良好的文化教育,个体自身的素质也很高,生活条件也相对较好,无论是对自己对别人,还是对家庭对社会,期望很高要求也很高。同时,他们又崇尚自由,个性也比较突出,出现这样的那样的看起来荒唐的案例,也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只是作为一种社会问题,必须引起重视,这关系到社会风气和家庭责任的养成。如果只追求个体的自由,而缺少责任担当的意识,小毛病就会变成大问题,进而又会成为一个不得不面对的社会问题。而这个案件对我的启示,却是80后和90后的父母们的问题,他们总以为自己的子女还没有长大,还不能独立地承担家庭的责任和社会的责任,这就是我想要说的原生家庭的心理问题。说到底,还是一个在婚姻家庭问题上心理准备不足的问题。”

    (下期预告:第16章? 困扰与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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