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热牛奶, 你喝一点,看会儿书就睡觉。”
孟南假装没有发现,从购物袋中拿出热牛奶, 倒进柜子上的纸杯里。
苏云司合上书, 撑着身体坐起来:“又让叔叔费心了。”
孟南瞥他一眼, 莫名旖旎的气氛就这么被打散了, 一听苏云司客套他就来气。
“你这张嘴说不出什么好听的,闭嘴吧。”
苏云司歪了歪头, 不解地望着他。
“对,就这样。”
这样就足够可爱了。
孟南把杯子递给他, 坐到病床边,苹果已经氧化泛黄了, 把表面削了,切成小块,依旧清甜脆口。
苏云司和孟南都喜欢吃脆一点的水果, 比如西瓜,李子, 桃子,坚定不移的脆水果党,这一点上倒没有什么分歧。
“叔叔, 我也想吃。”
苏云司凑到孟南肩上,看着他手里的水果盘。
孟南用牙签叉了一块喂给他,“明天给你做苹果奶昔。”
苏云司启唇咬住苹果,盯着他,慢慢咀嚼了几下。苹果很甜, 但不是他记忆里的味道。
以前苹果没有这么好买, 而且贵, 梨花巷的小孩在水果季都吃梨,很少有人去买别的水果。
那时候孟南的烘焙店刚刚开业,订购了不少水果做饮品,巷子里的小孩虽然怕他,却还是有不少人偷偷趴在厨房的窗子外面看。
苏云司不爱凑这种热闹,但听说孟南买了很多苹果,又大又红,贴着商标,一个个圆滚滚的。
他还没有吃过苹果,不知道苹果是什么味道,就背着书包远远地看,不想被别人发现,却又因为隔太远看不清楚。
后来孟南发现了那群小孩,拿了些水果出来分,那些小孩嘴都甜,拿了东西都一口一个孟叔叔地喊,孟南随口应着,等所有孩子离开之后,站起来走向墙角。
苏云司躲在那里,书包贴着发热的墙面,荷叶边的鹅黄色遮阳帽遮不住全脸,脸蛋红扑扑的,双手紧张地抓着书包背带。
“这是哪家的小白兔找不着路啦?要不要跟着大灰狼叔叔回家?”
孟南单手靠在墙角,探出身来吓苏云司,脸上却笑盈盈的,眉眼十分温柔。
苏云司抬头望向他,双唇抿得紧紧的,一双眼睛又圆又亮又湿,看得孟南心都化了。
他靠近苏云司,慢慢蹲下来,从围裙里拿出一个苹果。那个苹果红不红,大不大,圆不圆,苏云司已经不记得了,但他记得双手接过时的重量,捧在手心沉甸甸的,不用凑近就能闻到好闻的苹果香,甜甜的,清新怡人。
苏云司一辈子都忘不了那个苹果的味道,咬下去很脆,汁水在口腔中弥漫,一点点顺着喉舌蔓延的感觉。
那个苹果在当时可能很贵,他不清楚,只知道孟南分给别人的都是切开的苹果块,给他的却是一整个,他啃了很久才啃完,晚饭都吃不下。
在那以后,苹果好像越来越好买,市面上也越来越便宜。路过水果摊,他总是忍不住买一个尝尝,却再也不是当年那个味道了。
“好吃吗?”
孟南看他许久不吭声,便问了一句。
“叔叔亲手切的,当然好吃。”苏云司淡淡地笑。
孟南盯着他的笑容看,总觉得和平时很不一样,但具体哪里不一样又说不上来。
好像目光还是沉沉的,眉眼间没有笑意。
“我记得你以前最爱吃的就是苹果了,现在不喜欢了吗?”
苏云司笑笑:“没有。”
“小司。”
孟南突然变了脸,声音勉强保持着温柔,手里的水果盘却砰地一声放在了柜子上。
他侧过身直视苏云司,眉头紧皱,“别这样笑,不好看。”
“不开心的时候不笑就好了,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你都要告诉我我才能知道。叔叔年纪大了,不喜欢猜来猜去,你这样让我很不安。”
他一向喜欢把话说得明明白白,兜圈子不是他的性格,高效率解决问题才是他的长项。
但同样地,他也很少示弱。
苏云司一直觉得孟南活得很透彻,很随性,想种花就种一院子的花,每天工作是因为喜欢烘焙,要是哪天厌烦了一样可以长时间打烊出去环游世界,好像没有什么事情值得让他心烦,更没有什么能让他「不安」。
不安。
这个词放在苏云司身上也许更合适一点。
冷漠的家庭,巨额的债款,背德的爱恋,以及未知的前途……唯一坚定的只有虚无缥缈的信念。
但先说出来的,居然是孟南。
苏云司难以置信地看着他,过长的刘海有些遮挡视线,没有戴眼镜,但孟南离得够近,可以看清楚琥珀色眼眸中波光粼粼的心绪。
他被孟南爱着。
一直。
在这一刻,这种爱是不是所谓的爱情好像变得不那么重要。他仿佛能看到孟南跳动的心脏,在那里面,有一个人被放在了最重要且唯一重要的位置,那就是他苏云司。
他不是嘴笨的人,但此时真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但他知道他必须说些什么才好。
“叔叔才三十,年纪也不大,别人都说男人四十一枝花嘛。”
“小兔崽子偷偷给我抹零是吧?”孟南紧绷的表情突然松懈下来,但也没完全放松,看向苏云司的眼神依旧犀利,“别转移话题,刚刚怎么就不开心了,从实招来。”
话都说到这份上,苏云司也不再扭捏,直接把心里话说了出来,“我想到了小时候叔叔给我送的第一个苹果,很好吃,但是之后吃的任何一个好像都没有那个味道了,觉得有点可惜。”
苏云司说完,小心翼翼地瞥了孟南一眼,以为他会说就这点小事,没想到孟南听完却陷入了沉思,过了一会儿,居然还神情凝重地安慰他。
“可能是时间太久远了,记忆自然给那个苹果加了点时光滤镜,但事实上也不过是普通苹果的味道。”
苏云司点点头,还没接话,又听见他说,“等你病好了我托各地的朋友多买一些当地自种的苹果过来,你看看哪种好吃,叫他们把种子邮过来,咱们自己种。”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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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忠臣不得好死者,比比皆是。”
文卿,字晏清。十七岁三元及第,如兰如芝,性情耿介。前半辈子平步青云,只可惜择了条烂枝,被过河拆了桥。
为狗皇帝殚精竭虑积劳成疾,最后却被株连九族腰斩于市的大冤种文卿:
烦了,毁灭吧。
行刑当日,南境发生暴动,公仪戾率兵谋反。
三日之后,京城易帜,戾王一路策马狂驰冲入东市,发疯似的刨开了厚厚的积雪,将冻僵的断尸抱进怀里,失声悲恸,长号不禁。
文卿就坐在尸体旁,盯着他看了很久很久,最后却只是抬手摸了摸他的头。
――这是他这十年来最想打压的戾王殿下。
他们毫无交情。
“文卿此生,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不知为何落到如此境地!天地其苍,若真有道义,又为何不与我重来一世的机会?”
“重来一世,诛尽该杀之人。朝堂权谋之术不过儿戏,众官员皇亲皆为刍狗。”
“我要为自己报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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