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匪还没有走,楼下一片很乱。她们静静的听着,一个字都不曾讲。夜色低垂,掩盖了所有的光芒,几乎让人窒息。
袁叶离和闻墨躲在屋里,两人都没有出声。
闻墨心神不定,一双眼睛到处看,若不是被袁叶离按住,只怕早已开口说话了。而袁叶离依旧听着门外动静,像是偷东西的盗贼,要等主人家睡着了才能离开。但实际上,他们不是盗贼,而是被害的主人。
她并不害怕,反而很镇定,像是一个容易遇事的人的反应。
闻墨看到她头上挂着一个狐狸面具,红色的线条勾勒出耳朵与狐狸那灵活的双眼,看起来栩栩如生,几乎要从纸张上跳跃而出。袁叶离头发有些散乱,但一双眼睛睁得很大,望着门外的动静。闻墨偷窥着这样的她,只觉得这个人可当真是好看。
慢慢地门外就静了,似乎是那一群绑匪都被人赶走了,所有人都回了屋里,也有人当场就走。屋里寂静而黑暗,一弯冷月倾斜下来,看起来是那么寂静的美。就是在这个时候,闻墨冲动了。她张了张嘴,仿佛想说些什么。
一时之间,闻墨心底的所有事情,都消失不见了。纵然疑虑已经埋在了她心底,但这一刻,她决定相信袁叶离。相信是一种虚无缥秒的感情,谁也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消失。事实上,这世上最靠不住的,就是感情二字。
她道:“离姐姐,对不起……”
她软软的声音传来,让人有些猝不及防。但凡一个小女孩子这么撒娇,几乎没有一个温柔一点的人招架得住。只有那真正脾气硬而且心冷的人,才能架得住这样声音。
但是袁叶离摇摇头,没有管她这一声临时的道歉,而只是起身道,“今晚好好睡吧,明早我们就启程。”她说起话来,声音清冷,似不动情,然而却依旧引人深思。她没有多对闻墨说上什么话,也不肯理会她。做错了,就是做错了。
闻墨几乎是本能的知道,她没有原谅自己。不知为何,她扯住袁叶离的衣袖,像是想挽留下来什么,但袁叶离看一眼,也只是开口说:“不必了,晚安。”
一个温柔的人冷血起来,竟然是这般的不容情。闻墨没有意识到这件事,只是眼睁睁地看着她离开了房间。她觉得有点寂寞,又多有点难过,但是到了最后,她竟然找不到一句话,或者一个词,精确形容自己的感受。
最终闻墨什么也没说,洗嗽以后,立刻上chuáng。她想到今夜之事,只觉得有些跷蹊。一群劫匪,为何偏偏盯上了客栈?但她不如袁叶离敏锐,很快就睡着了。
但另一边房中,袁叶离却并不是这样想。她是个很成熟的人了,如今看见这样一件事,就免不了多想一些。她当然承认这事或许是巧合,有人策划在这灯会的夜晚里打劫客栈,这已经不算是新奇的招数了。
她看到不少人,收拾包袱离开,仿佛遇见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许多人都冷着一张脸,仿佛不愿意在这白榆小镇多呆一会儿。
她在门口与掌柜搭话,掌柜摇摇头,说道:“云姑娘,只怕此事要稍后再说了。客栈里的客人,好多都要走……”他叹了口气,知道这客栈恐怕又要冷清一阵子了。出了这样一件事,还能不人心惶惶么?
这不怪他们。
在这客栈里的本就都是些旅客,他们一见这地方这样乱,自然就要走,走得远远的,不要再留在这多事之地。人人都要为自己着想,如今闹了这样一处,袁叶离也是这样打算的。她和掌柜又闲聊了一会儿,始终没听到什么有用的话。那帮绑匪,要么逃了,要么死了,死在混乱之中。
大厅有许多伙计在收拾碎了的杯盘椅子。
她就这样离开了,回到屋中,却发现有人在。
这个有人在,只能是只卫晟云。她失笑。
她坐下,屋中的另一边架了屏风,那是卫晟云要和她说话。这一夜发生的事情太多,袁叶离觉得自己还醒着,也就和人对答起来。所谓的对答,仅仅只是用纸笔,在纸上写字而已。
他们不能见面不能听声音,这样的确是最省事的办法。
袁叶离道:“你打算如何?”
纸递过来,其上写道:“打算离开。”
笔墨来回传递,传输着两人的想法。袁叶离叹口气,果然两人看法一样,都不想在这多事之地久留。
两人又在纸上多写了几句话,随后两人决定,第二早就离开这个镇子。毕竟,这个小镇太不安宁了,他们都不是很放心。袁叶离躺下,卫晟云推门离开了。一夜过去,第二日又是新的一天了。
时光流逝得很快。
三个人收拾东西,准备离开。他们的行李本来就不多,收好了一些必要的细软和银钱,袁叶离带上那根不知来历的玉笛,三人就离开了这白榆小镇。昨晚的事情一闹,不少人都知道了这客栈居然来了劫匪,整个镇子人心惶惶,有许多人准备走了。
一时之间,大清早的白榆小镇,像是挤满了要走的旅客。
白榆小镇本来就有许多商旅路过,如今离镇的人又多了不少,袁叶离和卫晟云,竟然一时是截不到马车了。马车本来就有限,但此去路远,一定要有马车才行。他们站在城门处,不由得有些伤脑筋。
三人站在路边,有点惶惶。闻墨抓住袁叶离的衣衫,焦急道:“离姐姐,怎么办?”
袁叶离摇头,左看又看,忽然看到了一个人。那人向他们走近。她忽然想起来,这人她是认得的。
在昨晚,他们参加灯会的时候,袁叶离在闹市边上看到了一个商人,去和他搭话——如今走近来的,居然正是那说自己姓张的商人。袁叶离迎上前去,与他寒暄。那张姓商人也是个爽快性子,随后道:“你们找不到马车?”
袁叶离点头,承认这件事并没什么可耻的。他们正需要人帮忙,能当个人搭把手也好。她原本没想到这商人会帮忙,毕竟人人都说,商人重利。但下一刻,他就提议了一件事:“不如搭我们商队的车吧?”
他说起话来很爽快,表情也很亲切,连站在旁边的闻墨都看了他两眼。这姑娘胆子小,如果不是觉得他人好,是不会看他的。
他是个商人,袁叶离一开始就知道。可她还是直觉上觉得有点奇怪,“你们商队也要往北行?”
“对,”他点点头,“还有空的马车,你们只要不嫌脏,可以上来。”
不嫌脏。
这话听起来,是那么糟糕。但事情确实就是这样。这世间许多人都嫌商户脏,因为他们不认识仁义道德,也不通诗书,只会赚钱。所以他这个说法,并不能说是在自卑,而是真正存在的现实。
这下子,问题就解决了。三言两语间,她得知这人叫张诚,是一个商队的主子。商队到处去,卖货可以赚很多钱,他自言性子俗,不如他们这些贵人一样。这样会自嘲的人,通常都是比较容易沟通的,他们很快就熟络起来了。
袁叶离上了商队的车,带着闻墨。而卫晟云却坐在了另一辆车里。
她们坐的车里,竟然还有一个人。袁叶离一上车,就将人认了出来,不禁觉得熟悉:“阿九?”
坐在车里的,正是那个卖玉笛给他们的阿九。这是个很冷静的少女,只不过一个晚上,自然还记得他们。他们在哪灯谜摊子上有一面之缘,却不曾想还会在这里遇到。阿九道:“你们也要往北边去?”
不怪阿九这样问,再是往北,就是极为寒冷之地。很少有人会到那些地方去,而且又接近苗寨。大多数人,对于苗寨二字,都是避之则吉,因为太过陌生,不是人人都想惹祸。但袁叶离与卫晟云,却是一定要去的。
袁叶离点头,坐在车里静静道:“是的。”
阿九本来就不是多话的人,听见她这样说,也就举起酒壶,说了一句:“祝你顺风。”
她说话简洁,明明年轻,脸上却露着风霜的痕迹。她是个很成熟的少女,一眼就能看出来。路上颠簸,又是商旅生涯,大多在路上的商队,都是一群酒鬼。每个人都有酒量,只为了灌醉自己,让自己路上好受些。
她一口将酒灌下去,望着窗外,眼中是一片的白日与蓝天。
马车静静的开了。整支商队自然不止一辆马车,路上却并不热闹——只有一个闻墨,一路都在看热闹,因为她是唯一有心情这样做的。而阿九走惯了这样的路,袁叶离则心里有事情,两人都不怎么说话,车里气氛闷热得很。
轮子滚得很快,路上飞扬起来大片的尘土。
他们离开白榆小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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