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卫华裹紧棉袄走出家门,脑子里一片空白。同样是唐爱珍的女儿,锦月穿着崭新的灯芯绒外套,可锦绣出嫁连件像样的衣服都没有,偏心成这样有意思吗?

    西北风刮得他眼睛都睁不开,肚子也不合时宜的闹起革命,苏卫华摁住空荡荡的胃,苦笑着准备找个避风的地方过夜。

    “卫华哥?”

    “徐锐?”

    “卫华哥,喝一杯?”

    “别叫我卫华哥,我俩不熟。”苏卫华拉下脸,想了想,还是跟上了徐锐的脚步。

    “是是是,我俩不熟,不过我连名带姓叫也不妥吧。”徐锐把手电筒夹在腋下,轻笑着回头,目光镇定,指尖却微微颤抖。

    “不是请我喝酒吗,走快点,老子要饿死了。”苏卫华恶声恶气的推了徐锐一把,他就是村霸,怎么滴?

    手电筒的光束划亮黑夜,轻快的脚步声很快停在村西头那三间青砖大瓦房前。苏卫华单手叉腰,一只脚跨在台阶上,凌厉的眉眼扫过雕花的门头,脱口而出:

    “还是地主家好,烂船还有三斤钉。”

    徐锐捏着钥匙回头,一贯和气的脸在手电筒光的下有些狰狞。半晌后,他还是勾起嘴角笑笑,眉眼染上自嘲,声音落寞,“我家平反了,这三间瓦房刚落到我名下,其他的”

    他所知道的,从家里抬出去的字画瓷器绸缎就有好几箱。那些,自然是提都没人提。

    “能还给你三间瓦房,就是烧高香了,别瞎想有的没的。”苏卫华拍拍徐锐肩膀,跨过门槛。

    徐锐盯着苏卫华的背影有好几秒,最后自己都笑了起来。能有大房子住,还有什么不知足的?被大舅哥数落了一顿,他郁结的心反而舒服多了。

    其实也没啥下酒菜,一碟花生米,一碗用红烧萝卜,应该是用猪油烧的,都冻上了,白花花的,再加一瓶粮食白酒,苏卫华和徐锐两个人你来我往喝得痛快。

    苏卫华仰头把杯中酒干掉,杯口倒扣,“说说,你小子什么时候勾搭上我家锦月的。”

    来了。

    徐锐紧了紧端着酒杯的手,看着一脸严肃的苏卫华,提前准备的答案在嘴边滚了几圈,最后说出来的却是,“要说我也云里雾里搞不清状况,卫华哥你信么?”

    “我的成分摆在那,用脚趾头想也不敢肖想锦月。这事突然砸到我头上,到现在我都晕着呢。”

    苏卫华难得迟疑,他放下酒杯,拈一料花生米丢进嘴里,“嘎吱嘎吱”嚼了起来。他一心以为是徐锐花言巧语勾引了妹妹,可看情形,似乎,不太像。

    也许是酒意上头,他居然相信徐锐。

    那如果不是徐锐蓄意勾引,那妹妹发哪门子疯?

    苏卫华沉默不说话,徐锐也收了笑,闷头干了杯中酒。话说他这样的破落户能娶到苏锦月,是烧高香了。但,这不明不白的天上掉馅饼,他心里总是没底。

    “锦月有点娇气,但本性不坏。”这话说的,苏卫华老脸一红,那道疤宛如狰狞的蜈蚣伏在眼角。

    徐锐大着胆子多看两眼,不等对方发怒,连忙堆起笑满倒一杯,“卫华哥,能娶到锦月是我几世修来的福分,放心,我一定会如珍似宝的对她。”

    苏卫华这才满意,满饮杯中酒。说实话,徐锐长相俊朗又惯会做低伏小,他印象不坏,甚至同情起这小子来——

    苏锦月那脾气,一般人可吃不消。

    想到这,苏卫华难免心虚,放下大舅子的架子,主动端起酒杯示意徐锐满上,“干了,我认你下这个妹夫。”

    喝光一瓶白酒,又呼噜呼噜吃了碗面条,苏卫华懒得动,找了张床倒头就睡。

    徐锐看大舅哥占了他的床,还睡得四仰八叉,只好自认倒霉去收拾碗筷。做完家务,他坐在门槛上吹着西北风消酒,后半夜才抱着被子给大舅哥盖上。

    第二天一早,盐水瓶里的水还是温温的,用来洗漱最舒服不过。

    锦绣从抽屉里找出个折叠的小圆镜,镜子背后还装饰着粉色的花鸟,很有少女心。锦绣记得,苏锦月也有个差不多的,平时当宝贝一样锁在抽屉里,摸都不给她摸一下。

    现在她也有了。

    可偏偏这么体贴入微的男人,不想与她做夫妻。

    锦绣对着镜子挤了挤眼睛,接着又吐了个舌头,伤感便不翼而飞。玩够了,她才戳着镜面嘟起了嘴。

    对,锦绣对现在的身体很不满意。

    当然,比起村里的女孩子一到冬天皮肤皴裂,原身已经算保养得不错了,但跟自己在侯府时还是不能比。

    看,脸上皮肤干燥,嘴唇起皮,额头有小痘痘,鼻翼还有黑头……这跟肤若凝脂差了至少十万八千里。

    再看这双手,天!锦绣都要急晕过去。

    上辈子她虽然只是丫鬟,但却是当副小姐娇养大的,那双手上别说伤痕,就是毛刺都没有一个。

    原身常年劳作,现在这双手粗糙、毛燥、指甲边尽是毛刺,虽然用自制的护肤膏保养了几天,但想绣花还差得远。

    没把丝线刮花都是运气。

    哎,还是要制作更有品质的护肤品才是。

    方子她多的是,小姐的教养嬷嬷是宫里头出来的,娘娘们为了邀宠可谓是不择手段,方子更是千奇百怪无奇不有。

    方子不成问题,难倒锦绣的却是原料。

    外面响起陈彦青招呼她吃早饭的声音,锦绣灵机一动,突然想到材料来源。

    她手里有一个效果更好的护手方子,用七种最常见的药材制成,名字也很好听,就叫婵月。意思是抹了这款护手膏,双手就会像月光一样细腻温润。

    不错,就“婵月”了。

    锦绣走进堂屋,陈彦青也正好把蛋羹端到八仙桌上,笑容款款,“锦绣,吃早饭。”

    昨晚说开了,他反倒能用更平和的心态与锦绣相处。

    锦绣一看,今儿的蛋羹蒸的恰到好处,嫩滑q弹。她无视陈彦海的死亡凝视,淡定的坐下,半碗红薯粥适时送到。

    “喂,你有手有脚,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娇气。”陈彦海忍无可忍。

    锦绣就当没听见,捏着勺子开吃。

    “锦绣是我老婆,我照顾她是应该的。”陈彦青坐到锦绣身边,端起碗就吃。

    大哥发话,陈彦海咬着筷子,悻悻然不敢再说。没想到,大哥居然有重色轻弟的一天。

    吃了几口,锦绣便把蛋羹推到陈彦青面前。

    陈彦青迟疑片刻,还是接过碗,勺子入口,他才想起这是锦绣用过的,他们这样算不算……

    亲、亲嘴。

    含在嘴里的勺子烫到灼人,陈彦青脸颊通红,吃也不是吐也不是。

    锦绣挑眉,陈彦青一贯清冷的表情里夹杂着不自在的羞赧,容色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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