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将升初的暑假。

    肥胖的谭尽宅在家里,  不分昼夜地玩游戏。

    林诗兰比上学时更忙,不是上辅导班,就是去图书馆自学。谭子恒和他的朋友们在图书馆附近打篮球。到了傍晚该吃饭的点,  他俩常常结伴一起回家。

    观察到这个规律的谭尽,  开始时不时地去球场附近闲逛。

    他也不跟大伙儿打球,只坐在旁边看。

    要回家的时候,  谭尽像个小尾巴,跟在谭子恒和林诗兰后面。

    林诗兰和谭尽从来不会找对方说话。

    即使是球场旁只有他们俩坐着,  她会选择低头看书,  而他总是和她隔着一段距离,  捧着手机打游戏。

    除了有一次……

    意外地,篮球飞到场外,  眼见就要往她的头上砸去。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谭尽,  接住了篮球。

    他随手一个高抛,  球越过篮球架背板的最高处,  竟然投进了篮筐。

    林诗兰瞪圆眼睛,  不可思议地看着他。

    对于不苟言笑的她,这可是一个相当罕见的表情。她弯起嘴角,漂亮的脸上化出一个柔软的笑,冲他道了声谢。

    八月的烈日,将他的双颊烧红。

    恍恍惚惚地,  谭尽体会到了投篮的成就感。

    他放下手机,  每天在场外等待着漏网的球,想要再制造进球的场面。大家休息时,他会捡起篮球,自个儿练上几下。

    渐渐地,打球的人们也主动喊他过来玩。

    每次,  谭尽从新奇的角度投进球,都会用眼角的余光,扫向场外林诗兰常坐的位置;有时她在,更多的时候她不在。

    后来,暑假结束。

    打篮球成了一种爱好,谭尽没事就泡在球场。

    林诗兰却再也没来看过了。

    初,谭尽受到体育老师的邀请,加入了校篮球队。

    运动会期间,他所在的篮球队,与他哥高中的篮球队,有一场比赛。谭尽和谭子恒作为对手,出现在球场。

    还没上场,谭尽已紧张得手心出汗。

    林诗兰来看比赛了。

    偏偏,他们队发挥得奇烂,上半场简直被他哥的队伍碾压式吊打。谭子恒作为小前锋,更是不负众望接连进球,夺走了场上全部的光芒。

    中场休息,谭尽的水喝完了,去拿他哥的喝。

    才喝了一口,他耳边传来谭子恒队友的声音:“你怎么在喝林诗兰的水?”

    “这是她的水杯?”

    喉咙发干,谭尽尴尬了。

    确实有可能,林诗兰和他哥的水杯,都是参加竞赛发的,长得一样。

    “对啊,她给谭子恒送水去了,这肯定是她的水杯,”队友幸灾乐祸:“哈哈哈,你完了。”

    在他们的印象里,林诗兰一直是一个不好说话的人。如果她知道,自己的水杯脏了,被别人用了,他们想象,她会脸色大变,大发雷霆地责骂谭尽。

    林诗兰与谭子恒聊完天回来。

    果然,她拿起了谭尽刚刚碰过的水杯,准备要喝。

    忐忑难安,谭尽鼓起勇气,从她手里把水杯夺走。不敢看她的眼睛,他坦白了发生的事。

    本以为林诗兰会生气,但她没有。

    他说完后,她依然是云淡风轻的模样。

    “没事。”

    水红色的唇合上,又张开,她问:“你还渴吗?”

    这四个字,编成一张旖旎的网,撩过他的心湖,兜住谭尽乱跳的心脏。

    他发懵地冲她点点头。

    心脏的跳动声,比球砸在地板的声音更响。下半场球赛,谭尽的队转败为胜,拿下比赛的第一名。

    谭尽的书包上,放着一瓶新买的矿泉水。

    林诗兰没看完比赛,提早离开了。

    莫名的失落笼罩着谭尽,直到吃晚饭时,谭子恒随口说了一句:“你今天的表现真出色,我们队全在花心思防止你拿到球。连平时不看球的小兰,都说你打得好……”

    “什么?”

    谭尽突然抬头,声音大得把全家人吓了一跳。

    “她说什么了?”

    不懂他的情绪为何激动,谭子恒还以为自己说错话了。“上半场休息时,我问小兰下半场她看好谁,她说了你。人家是真心夸你,没有骂你,你别误会啦。”

    “她看好我?她说我篮球打得好?”

    谭尽站起来,两只眼睛亮得像灯泡:“她真的这么说了?”

    “是啊。”

    谭子恒话音刚落,谭尽离开饭桌。

    晚饭不吃,他抱着篮球出去了。

    谭尽闷头打球,不管刮风下雨,每天都去。

    疯狂运动的运动之下,他抽条儿似地长高,体重也随之减轻,圆乎乎的小脸变得有棱有角。

    谭家逐渐意识到,什么事,说是林诗兰说的,就能到吸引谭尽的关注。

    “小兰来我们家吃了芒果,说芒果好吃。”

    ——谭尽默默地吃了几颗平时从不碰的芒果。

    “小兰走路上学,不用她妈骑电动车送她。”

    ——第二天谭尽便不坐他爸的车了,也开始步行上下学。

    “小兰圆珠笔落在我们家了,她的文具怎么全是蓝色的?”

    ——谭尽抛弃了常穿的黑t恤,穿起了蓝t恤。

    某天,谭子恒说:“小兰以后想去大城市,她和我想去的大学一样。”

    谭尽也是从那天起,不再逃课,晚上不打游戏,安静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写作业。

    又一年。

    谭尽和林诗兰升了高中,谭子恒高。

    她生日的时候,谭子恒送了她一个帆布包。

    那个帆布包,是谭尽陪着谭子恒买的。

    明明是谭子恒逛礼物,谭尽却神神秘秘地,消失了一阵子。等他再出现,谭子恒发现谭尽也拎着一件礼物。

    心中有些在意,谭子恒趁他不在偷偷打开了礼物盒,里面是一串灰蓝色的水晶珠串。

    相比于珠串晶莹的光辉,帆布包这件礼物,逊色太多。

    谭子恒没有问谭尽,这礼物要给谁。

    盖上礼物盒,他假装自己没看过,什么也不知道。

    林诗兰补习用的帆布包旧了,收到新包的时候欣喜万分。

    她没有办宴会,生日过得朴素。

    她生日那天,用自己攒的钱买了个小蛋糕。

    她生日那天,天天打篮球的谭尽没出门,一早便在客厅坐着。

    谭子恒接到她的电话,没跟谭尽说一声,自己出门了。

    她的生日,只有他们俩。

    小蛋糕,林诗兰和谭子恒一起吃掉,就算是庆祝生日了。

    透过窗户,谭尽远远地望着她家的灯光。

    两年过去,他和她对话的次数,一只手数得过来。

    水晶手串,宛如他的存在,因为过剩的心意,反而变得无法拿上台面了。

    礼物被锁进柜子,谭尽把自己锁进房间。

    减肥后的他,十分扛饿。他玩了两个通宵游戏,也两天没有出来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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