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今天是闯了什么灾门星,二度落水!

    水里虽然没有暗流了,但风急浪高,湮墨泽自上而下看过去。

    浮浪中,陆晓濡湿的乌发贴在瓷白的小脸上,脸被江水冻得苍白,鼻尖红红,似易碎的瓷器,一双清迥的双眸闪过一丝慌乱,像迷雾森林里面走失的小鹿一般。

    腿肚子上传来一阵阵抽痛,那痛楚因为冰冷江水的作用愈来愈被放大,陆晓体力透支已经接近极限。

    她的手伸出水外,朝着虚空挥舞了一下。

    “救我——。”

    勉力喊出几个字,她就要往下沉没。

    “今日药丸”四个大字被打到陆晓的脑子里。

    一条赤金软鞭突然被挥进江中,紧紧缠住陆晓的纤腰,湮墨泽一用力,陆晓随着那软鞭被甩到了甲板上。

    顺着那力道陆晓连着几个滚儿才停下来,在惯性的作用下陆晓和甲板来了个连环的亲密接触,不用看便知,手肘和膝盖肯定已经被磕碰得淤青一片。

    ——做得好,湮墨泽!

    陆晓心里p,脸上火辣辣的,抬头模糊间看到湮墨泽将软鞭扔到脚下,他毫不留恋地转身走向船舱。

    “靠岸!”湮墨泽声音中压迫感十足。

    一个玉坠子引发的误会,随意诬陷他人的始作俑者毫发未损云淡风轻,丢下作为受害者的自己湿漉漉地躺在甲板上。

    血气倒涌,怒火使人失去理智,陆晓抓起身边朝湮墨泽离开的方向扔过去。

    “湮墨泽你这个神经病,当了皇帝也是个惨无人道的暴君,好女色,大南国早晚被你弄完蛋!”

    这番大逆不道离经叛乱的言辞一出口,甲板上的兵甲各各面如土色瞠目结舌。

    船舷碰到了渡口,船上的揽绳被扔了上岸。

    “姑娘,小的送姑娘回家。”北辰上前来,话里陪着小心。

    虽然因为刚才的糟心事,陆晓的诅咒里面也连带着湮墨泽的下人,本来想但凡有点骨气,定要狠狠地拒绝。

    但环顾了一下四周,这个渡口仅供官家使用,方圆一里地没有商铺,只有几顶华丽的官轿子和高头大马的车辇,自己浑身湿漉漉的

    。

    向来好汉不吃眼前亏,陆晓改了主意,接过北辰递过来的大氅,一声不吭将自己裹起来,跟着北辰下船上了一辆马车。

    马车上面暖烘烘的,轿厢里烧了银骨炭,铺着银鼠皮垫子的坐塌上面放着一个手炉。

    陆晓抱着手炉取暖,身子渐渐缓和过来,思路也清晰了许多。

    身上这件玄色大氅,质地精良,丝线里面掺着隐隐的金丝,绝非凡品,凝神细嗅,淡淡的沉香味将自己包裹起来。

    ——湮墨泽良心发现?没有他的指令,北辰不必为了自己浪费时间。

    陆晓冷静下来,抽丝剥茧一般回忆自己阴差阳错触怒湮墨泽看到的未来。

    湮墨泽本来就是本书中唯一有可能阻止湮堇年登基的人选,在原书中他是跟湮堇年处处作对的乖戾皇子,在朝堂中风评极差,人称京城大魔王,让所有勋贵闻风丧胆。

    皇帝驾崩后,他手握重兵,却突然在鹿羚关失踪。

    若不是他惯于游戏人间,无心皇位,湮堇年登不上帝位,看来在这个时空里,原书真的被更改了,登上帝位的不是湮堇年,而是湮墨泽!

    这不是意味着,林出野有可能成不了摄政王?

    心里大胆的猜想让陆晓心口狂跳。

    陆晓微微眯起双眸,她的脸恢复了血色。

    在命悬一线的危险边缘试探出来的珍贵信息,陆晓忍不住一帧一帧地去回忆脑海中闪回的画面。

    在大脑抽痛消失的那一瞬间之前,湮墨泽身着龙袍,脚步匆匆,似乎是下朝,北辰跟在后面,面色难堪地说了一句话。

    “玉妃在寝宫中发了好大的脾气!”

    陆晓唇角勾起,脸上浮起一层讥讽的微笑。

    不管是反派还是男主,只要是个男人,都难过美人关,林出野被沈寄云迷得黑白不分,湮墨泽也不甘落后,就算登上帝位,干的也不过是荒芜国事宠溺妖妃而已。

    只不过,还是有所不同,沈寄云今日惊马这一招狠毒阴损,就是要致自己于死地,林出野也好不到哪里去,沈寄云的枕边风早晚能让他对自己大开杀戒。

    那么,只有继续抱紧湮墨泽这个帝位后备选手的大腿,才能在这波诡云谲的斗争中活下命来。

    ——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为了苟命,我能屈能伸。

    陆晓怀着“忍辱负重”的心情把围住自己的大氅裹紧了一些。

    为了不事张扬,马车按照陆晓的指路,停在了陆宅后院的巷子口。

    一只白嫩如葱段的手伸了出来,车帘子被掀开,陆晓弯着腰下了马车。

    站定之后,大氅紧紧包住全身,只露出一张粉黛尽失却天生丽质的脸,在暖烘烘的轿厢里呆久了,面颊却似敷了一层胭脂般明艳。

    北辰别过脸去:“小的就送姑娘至此,姑娘可还有什么吩咐?”

    “多谢。”陆晓垂下眼睫,楚楚动人。

    转身要进巷子去,北辰在身后欲言又止:“陆姑娘……”

    陆晓一回头,刚好露出右侧面颊上面的莲花状胎记。

    “衣服……”

    “这巷子里风疾,我衣服还未干,若没了这大氅怕是会染上风寒,”

    陆晓适时地轻咳了两声,“送佛送到西,殿下不会计较这一件衣服吧,他日一定亲自登门送还。”

    北辰内心挣扎了几下。

    若是同以前那些女人一样,那早晚都是个死。

    但他家殿下又主动给了她大氅,这个陆姓女子在他家主子心中的地位,自己就算察言观色功夫深厚,也没看得太真切。

    权衡利弊,北辰爽利地一笑:“姑娘说得是,是小的想得不够周到。”

    马车车辙碾着青石板路离开,等马车约莫去了一里远,陆晓挑挑眉,她并没有走进那巷子,而是朝着相反的方向,借着夜色朝胭脂铺走去。

    -

    陆家姑娘在江边走失的消息已经传了出去,楼氏连装样子寻找都懒得做,只在潺江边上烧了一回纸钱硬挤出几滴眼泪便罢。

    在距离胭脂铺不远的一处僻静胡同里,陆晓隐姓埋名赁下了一个院落,坐北朝南的二进小院,过了正门雕花影壁,便是一大片花园。

    自己名下铺子的第一笔生意,就狂赚了一笔。

    陆晓觉得不好好犒劳一下自己实在过不去。

    地方不大,但好歹比挤在不欢迎自己的陆宅强。

    陆晓坐在花园凉亭中,身边一个刚买来的丫鬟玉珠还算伶俐,递来一碗姜汤道:“姑娘,门房上几个护院都是从庄子里找来的实在人,都会些拳脚功夫,我刚打发了他们领了赏钱。”

    陆晓接过来姜汤啜了一口,味道辛辣,她忍不住皱了皱眉,不过调养了两日多,总算没有染上风寒。

    陆晓向来有忧患意识,一个女子独居,安保系统一定得跟上。

    “可去过花市?”陆晓抬眸轻声问。

    玉珠摇头,颇有些无奈:“按姑娘的吩咐,盛京的花市都走了个遍,没发现一家有卖姑娘你说的那什么玉芙蓉花的,姑娘可曾在哪里见过,听花市里的花匠说,这芙蓉花向来只有江南才有栽培,盛京气候不宜栽种,怕是难以寻得。”

    这结果不出陆晓所料,乐府里的能人巧匠可以在盛京里种植成功芙蓉花,只要偷师学会栽种的窍门,自己这片园子明年开春后亦可以开满异香扑鼻的玉芙蓉花。

    江南采办的粉桃脂早晚会售罄,生产线和生产原料掌握在自己手里才是资本家致富之道。

    只是,乐府的花匠,一时还不能为自己所用。

    陆晓脑海中闪过一个面色冷傲的身影。

    湮墨泽?他的尊贵身份,乐府丞在他面前大气都不敢出,更别说一个小小的花匠了。

    陆晓手指在茶碗杯盖上面轻轻叩击,自己强留下湮墨泽的大氅,留下个借口等他来取,谁料他这人如此沉得住气。

    上回明明是他误会自己在前,他不来负荆请罪哪有自己上上门示好的道理?

    ——我不要面子的吗!

    陆晓气哼哼地把茶碗“哐”一声搁在石桌上面。

    “陆姑娘,”小丫头芡凤从大门外喘着气跑进来,芡凤性子活泼些,陆晓压了压下巴,微笑示意她平复一下。

    “我按姑娘说得拿了姑娘亲笔信送到了乐府,管事的门房先还不信,后来乐府丞大人看了是姑娘的笔迹,才接了去。”

    甄选的时候陆晓签过回执画了押,乐府能从笔迹看出是她,陆晓乐得其所,也省得她出门亲自跑一趟了。

    不过是告知乐府管事自己搬了家,以后乐府的消息送到这里即可。

    “还真有信函。”芡凤掏出一个盖了官印的黄纸信封。

    陆晓读完,信上说得很简单,无非是忠勇侯府近日要宴请四方,大办赏花宴,邀请乐府的官伎上侯府奏乐助兴,陆晓这样乐府里最得意的红人,当然也要去撑场面。

    忠勇侯爷不爱听曲儿,府里也没养伶人班子,若是去坊间花银子请乐伎,怕人太嘈杂,毕竟赏花宴的赴宴人都是盛京有门有户的贵女。

    舒婉容这个金韭菜要设宴了?

    陆晓想起先前看到的她拒绝未来状元郎的那一幕,八成就是在这次赏花宴上面发生的。

    乐府的第一次派活儿自己不好拒绝,再加上陆晓也很想去看看舒婉容的热闹,说不定顺便再能再割一把韭菜,她浑身的躁郁仿佛一扫而光。

    “替我好好备下行头。”陆晓吩咐道。

    玉珠和芡凤齐齐朗声应和道:“是,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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