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路上还真遇到过野狗攻击人类,并非木槿她们之前遇到的野狗群,而只有零星一两条野狗。
野狗因为都是家养的狗野化而来,相比于野生动物来说,更通晓人性,所以它们并不十分惧怕人类。
譬如只遇到几个人,野狗就会上前攻击,如果遇到木槿她们这种成群结队一起的,且只有几条野狗,它们便远远避开。
王宝山赶车时还跟家里人感叹说:“这畜牲还通晓人性,怪不得能在荒年里活下来。”
王李氏接茬:“不够机灵的早就被宰杀了,哪能活到现在。如今,畜牲和人没啥两样喽……”
是啊,当初一闹起粮荒,好些人家就曾为了节省粮食宰杀掉家里的牲畜,再后来,连粮食都没得吃,甭说本来就当粮食吃的家禽,就连猫啊狗啊这种看家抓老鼠的都被人吃进肚子。
现在集结成的野狗群,就是当初家养的狗。
其中一部分是主人不忍心宰杀掉,含泪放它们出去自谋生路;还有一部分就是被主人宰杀之前自个偷偷跑出来的。
后者占大多数。
——
一对夫妻狠狠护住怀里的小儿,那条野狗却纠缠不休,狂吠着想要把被父母护住的小儿给叼走。
孩子吓得一个劲儿直哭,孩子爹拿着手里的木棍试图打走野狗,奈何因为长久不曾进食显得体虚乏力,即使自己已经用尽全力,仍旧没法子把野狗赶走。
眼看着孩子就要被咬到,孩子娘眼神一暗,毅然决然侧身挡在孩子身前,得亏她穿着厚实的棉袄才没有被咬到皮肉。
野狗显然不是第一次对人发起攻击,驾轻就熟地将嘴巴转移到妇人的脖颈。
孩子爹拿着木棍用尽全力往野狗身上招呼,野狗虽被打得一愣却仍旧不肯松开,孩子爹只好扔下木棍,试图用手把野狗的嘴巴从女人身上移开。
这一招果真管用,野狗将注意力从妇人身上转移,狠狠咬住男人掰扯它的胳膊。
虽然因为有棉袄的遮挡没有真正咬到男人的胳膊,不过男人依旧觉得极疼,他猜想着自己手臂恐怕已经青肿破皮。
但如今不是纠结小疼小痛之时,他一心想着能护住婆娘孩子。
其实,他们并非独自上路,而是同一些族人一起出发的,队伍里头将近百来个人,其中还有人家用牛拉车,但中途遇到土匪,牛和粮食都被劫掠一空,甚至还有一些试图抵抗的族人死在土匪的刀下。
剩下的人无奈,唯有一边寻找树皮或者将木头磨成木屑吞下去,那时候草根都被灾民给挖光,运气十分好才有可能会碰到不太干的树皮。
族里人又撑上个把月,终于忍受不住,商量把几个不到十岁的幼童当口粮。
整个宗族有十来个这样的孩子,有的人家舍不得,但为了宗族可以活着走出去,只得含泪同意;也有人家孩子本来就多,便将家里的女孩拿出去做人牲,偷偷留下儿子;而他家只有一个独子,夫妻二人实在不舍,便趁着没人注意,偷偷溜出来。
他们晓得,一旦离开宗族的庇护,路上极有可能遇见危险,甚至可能被其他更为强壮的人抓去做口粮。可看一眼天真懵懂的小儿,夫妻二人心里实在割舍不下,含着眼泪带小儿出逃。
因为夜里逃出来格外匆忙,夫妻俩怕闹出动静,并不敢携带太多家当,只收拾出一个小包袱让孩子娘背着,孩子爹抱着还在睡梦中的小儿,就急着赶出来。
一直到现在,夫妻俩带着孩子单独赶路已经有半个多月,其中见到过不少人因此露出觊觎的眼神,那群灾民同样将他家小儿同口粮联系在一起,孩子爹娘只好哆嗦着抱住孩子避开路人。
结果好不容易才躲开别人,却躲不开气势汹汹的野狗。
两个大人许久没吃过正经东西,连抱孩子都费力气,实在很难打退野狗。
那一刻,他们心里绝望地想着,若没办法避开,全家人便死在一起吧。
他们那头动静不小,木槿她们一行人同样听到了。
木槿望过去,孩子爹娘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相比于皮毛泛着光泽的野狗,他们显得过于瘦弱,如果没有意外的话,一家三口只有葬身野狗腹中一条路。
假如木槿是个强壮的男人,她或许还能向王崇远借一把大刀帮助那对夫妻赶走野狗,但她只是个体重八十来斤、战斗力不强的女人,现在她如果上去恐怕也是陪葬而已。
就在此时,王崇远却看不过去,他不顾爹娘的阻拦,拿着一把刀就走过去。
被野狗袭击的一家距离王家村车队只有数十米,两夫妻的求救声格外刺耳,王崇远想堵上耳朵继续赶路都没办法。
孩子爹正对王崇远,见到他过来,原本绝望的脸上重新焕发求生,他的眼睛直直盯住崇远。
对一家人来说,扛着大刀走过来的崇远意味着最后一棵救命稻草。
王崇远已经有一次对付野狗的经验,上次一群野狗都被他们打退,何况面前只有一只,他并不觉得畏惧。
野狗看到带着大刀的王崇远,或许意识到危险,呲着牙转身向崇远扑过来。
孩子爹娘晓得人家这是来帮自个儿,努力牵制住野狗,王崇远借此机会赶紧挥舞起大刀,毫不犹豫地向野狗的脖子砍过来。
血溅了王崇远一脸,野狗的脖子被锋利的刀刃割断,腿用力扑棱两下后就颓然倒下来。
王崇远倒不曾受伤,孩子爹在替王崇远分散野狗注意力之际,被野狗咬了胳膊,就在第一次被咬的伤口附近,就算因为棉袄厚重没出血,但整个胳膊仍旧出现肿胀无力的情形。
不过这点小疼在一家人性命面前显然不值一提。
夫妻二人见到威胁他们性命的野狗已经倒下,拉着小儿跪在地上感谢崇远的救命之恩。
王崇远最见不得腻歪,摆手说:“莫要气,野狗你们且拿去煮着吃,切记不要吃内脏。”
夫妻二人跪着磕头答应下来。
他们以为恩人会把眼前的野狗带走,毕竟几十斤肉,能够吃许多日子的,却没想到恩人连要都没有要就把野狗留给他们。
这何止是简单的救命之恩,有了这一条野狗,烤熟做成肉干,省着点撑一个月不成问题,连树皮木头粉末都能让他们当做食物来吃,何况真的野狗肉呢,一家人总算不必担心被饿死了。
等崇远回到车队,夫妇二人才带着孩子从地上起身,嘴里还念叨着:“老天爷一定要保佑恩人长命百岁,来生俺再给恩人做牛做马报答恩情。”
连妇人自己都没有注意到,说话时她早已泪流满面。
孩子爹把狗肉拎起来,对婆娘说:“咱先往山上走走,寻个没人的地方把肉给给处置出来。”
山路上处处是人,有的是比他们强壮的,如果在此处处置野狗肉,恐怕早早就会被人抢去,他们最好费些力气往山上走走,把肉给烤熟带走要紧。
刚才崇远还特地嘱咐过让他们把肉煮熟,他们只有一个包袱,里头带着衣裳和一个水囊,并没有锅碗,所以只能烤熟再吃。
当然,即使舍不得浪费,他们也十分听话地把内脏和狗头给丢掉了,丢掉时嘴里惋惜道:“多好的肉呐!”
他们亲眼看到王家村整个车队如何壮观,光看王家村避过土匪和其他灾民保留牲畜,就能猜到对方有几分本事在,听恩人的话总归没有坏处。
——
王崇远回去时,他老娘和媳妇直接捂着手绢哭出声来,他娘重重拍打王崇远的背:“就你逞能!你看旁人有谁过去,若你回不来可要我们咋办啊!”
他偷偷瞥一眼王宝兴,王宝兴也不说话,看得崇远格外心虚。
王崇远有两个孩子,小一点的同刚才遇到的那个孩子差不了几岁,崇远看着将要被咬死的一家三口,冲动之下就扛着刀过去,不说车队里其他人,就连王宝兴都没有反应过来。
不光二伯娘担心,王李氏都觉得崇远冲动,她跟木槿说:“你说这要是有个好歹可咋办,竟如此莽撞。”
看到那一家三口被野狗袭击时,周遭人无不担惊受怕、甚至怜悯一家三口,但如果让这些人上去帮忙,他们必定不肯答应,万一因此受伤,连说理都没处说去。
所以,不赞同王崇远行为的人要占大多数,其中包括王宝兴夫妇。
木槿说:“若要自个搭上命,犹豫也是应当的,不过大哥手里头有刀,他又习武出身身子强壮,现下过去还能救那一家三口的命,如此壮举,咱们实在不该谴责。”
木槿和王崇远接触有限,主要是王崇远觉得木槿一个妇人应该学会三从四德相夫教子,不该抛头露面,因此,两个人相处起来格外微妙。
抛开他们二人关系不谈,王崇远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气概值得所有人称颂,如果没有他的话,那一家三口恐怕早已殒命于此。
作者有话要说:看到有小天使说我有重复发文的问题,这里解释一下,那是最近开了一个防盗,购买率不足80%会自动显示防盗章节。
大家如果看到重复章节的话,可能是购买率不足,可以稍后再看。这周情况有点特殊,下周如果好一点,我会关掉防盗的。
因为这是我第一本签约入v文,光查资料码字就得花半年时间,所以可能比较重视,对于盗版网站来说,可能这只是增加点击量而已,但对小透明作者来说,却是写作生涯的一个开端,我希望自己能有一个好的开端,也谢谢大家的支持和理解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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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狗因为都是家养的狗野化而来,相比于野生动物来说,更通晓人性,所以它们并不十分惧怕人类。
譬如只遇到几个人,野狗就会上前攻击,如果遇到木槿她们这种成群结队一起的,且只有几条野狗,它们便远远避开。
王宝山赶车时还跟家里人感叹说:“这畜牲还通晓人性,怪不得能在荒年里活下来。”
王李氏接茬:“不够机灵的早就被宰杀了,哪能活到现在。如今,畜牲和人没啥两样喽……”
是啊,当初一闹起粮荒,好些人家就曾为了节省粮食宰杀掉家里的牲畜,再后来,连粮食都没得吃,甭说本来就当粮食吃的家禽,就连猫啊狗啊这种看家抓老鼠的都被人吃进肚子。
现在集结成的野狗群,就是当初家养的狗。
其中一部分是主人不忍心宰杀掉,含泪放它们出去自谋生路;还有一部分就是被主人宰杀之前自个偷偷跑出来的。
后者占大多数。
——
一对夫妻狠狠护住怀里的小儿,那条野狗却纠缠不休,狂吠着想要把被父母护住的小儿给叼走。
孩子吓得一个劲儿直哭,孩子爹拿着手里的木棍试图打走野狗,奈何因为长久不曾进食显得体虚乏力,即使自己已经用尽全力,仍旧没法子把野狗赶走。
眼看着孩子就要被咬到,孩子娘眼神一暗,毅然决然侧身挡在孩子身前,得亏她穿着厚实的棉袄才没有被咬到皮肉。
野狗显然不是第一次对人发起攻击,驾轻就熟地将嘴巴转移到妇人的脖颈。
孩子爹拿着木棍用尽全力往野狗身上招呼,野狗虽被打得一愣却仍旧不肯松开,孩子爹只好扔下木棍,试图用手把野狗的嘴巴从女人身上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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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因为有棉袄的遮挡没有真正咬到男人的胳膊,不过男人依旧觉得极疼,他猜想着自己手臂恐怕已经青肿破皮。
但如今不是纠结小疼小痛之时,他一心想着能护住婆娘孩子。
其实,他们并非独自上路,而是同一些族人一起出发的,队伍里头将近百来个人,其中还有人家用牛拉车,但中途遇到土匪,牛和粮食都被劫掠一空,甚至还有一些试图抵抗的族人死在土匪的刀下。
剩下的人无奈,唯有一边寻找树皮或者将木头磨成木屑吞下去,那时候草根都被灾民给挖光,运气十分好才有可能会碰到不太干的树皮。
族里人又撑上个把月,终于忍受不住,商量把几个不到十岁的幼童当口粮。
整个宗族有十来个这样的孩子,有的人家舍不得,但为了宗族可以活着走出去,只得含泪同意;也有人家孩子本来就多,便将家里的女孩拿出去做人牲,偷偷留下儿子;而他家只有一个独子,夫妻二人实在不舍,便趁着没人注意,偷偷溜出来。
他们晓得,一旦离开宗族的庇护,路上极有可能遇见危险,甚至可能被其他更为强壮的人抓去做口粮。可看一眼天真懵懂的小儿,夫妻二人心里实在割舍不下,含着眼泪带小儿出逃。
因为夜里逃出来格外匆忙,夫妻俩怕闹出动静,并不敢携带太多家当,只收拾出一个小包袱让孩子娘背着,孩子爹抱着还在睡梦中的小儿,就急着赶出来。
一直到现在,夫妻俩带着孩子单独赶路已经有半个多月,其中见到过不少人因此露出觊觎的眼神,那群灾民同样将他家小儿同口粮联系在一起,孩子爹娘只好哆嗦着抱住孩子避开路人。
结果好不容易才躲开别人,却躲不开气势汹汹的野狗。
两个大人许久没吃过正经东西,连抱孩子都费力气,实在很难打退野狗。
那一刻,他们心里绝望地想着,若没办法避开,全家人便死在一起吧。
他们那头动静不小,木槿她们一行人同样听到了。
木槿望过去,孩子爹娘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相比于皮毛泛着光泽的野狗,他们显得过于瘦弱,如果没有意外的话,一家三口只有葬身野狗腹中一条路。
假如木槿是个强壮的男人,她或许还能向王崇远借一把大刀帮助那对夫妻赶走野狗,但她只是个体重八十来斤、战斗力不强的女人,现在她如果上去恐怕也是陪葬而已。
就在此时,王崇远却看不过去,他不顾爹娘的阻拦,拿着一把刀就走过去。
被野狗袭击的一家距离王家村车队只有数十米,两夫妻的求救声格外刺耳,王崇远想堵上耳朵继续赶路都没办法。
孩子爹正对王崇远,见到他过来,原本绝望的脸上重新焕发求生,他的眼睛直直盯住崇远。
对一家人来说,扛着大刀走过来的崇远意味着最后一棵救命稻草。
王崇远已经有一次对付野狗的经验,上次一群野狗都被他们打退,何况面前只有一只,他并不觉得畏惧。
野狗看到带着大刀的王崇远,或许意识到危险,呲着牙转身向崇远扑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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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崇远倒不曾受伤,孩子爹在替王崇远分散野狗注意力之际,被野狗咬了胳膊,就在第一次被咬的伤口附近,就算因为棉袄厚重没出血,但整个胳膊仍旧出现肿胀无力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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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即使舍不得浪费,他们也十分听话地把内脏和狗头给丢掉了,丢掉时嘴里惋惜道:“多好的肉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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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崇远有两个孩子,小一点的同刚才遇到的那个孩子差不了几岁,崇远看着将要被咬死的一家三口,冲动之下就扛着刀过去,不说车队里其他人,就连王宝兴都没有反应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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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那一家三口被野狗袭击时,周遭人无不担惊受怕、甚至怜悯一家三口,但如果让这些人上去帮忙,他们必定不肯答应,万一因此受伤,连说理都没处说去。
所以,不赞同王崇远行为的人要占大多数,其中包括王宝兴夫妇。
木槿说:“若要自个搭上命,犹豫也是应当的,不过大哥手里头有刀,他又习武出身身子强壮,现下过去还能救那一家三口的命,如此壮举,咱们实在不该谴责。”
木槿和王崇远接触有限,主要是王崇远觉得木槿一个妇人应该学会三从四德相夫教子,不该抛头露面,因此,两个人相处起来格外微妙。
抛开他们二人关系不谈,王崇远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气概值得所有人称颂,如果没有他的话,那一家三口恐怕早已殒命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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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如果看到重复章节的话,可能是购买率不足,可以稍后再看。这周情况有点特殊,下周如果好一点,我会关掉防盗的。
因为这是我第一本签约入v文,光查资料码字就得花半年时间,所以可能比较重视,对于盗版网站来说,可能这只是增加点击量而已,但对小透明作者来说,却是写作生涯的一个开端,我希望自己能有一个好的开端,也谢谢大家的支持和理解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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