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她的身份,住在这里不是不好,只是有些掉价。人家有名的行首都会在外面自己买房子住,而不是租青楼的宿舍,虽然它仍然比王伦的狗窝强过百倍…
按她的收入,东京房价虽贵,应该也能买得起的吧----她又没有高衙内掣肘,当得上日进斗金。
原来是忠义之后,这是个可敬可赞的女人呢!
“女孩子节俭是美德,毕竟青春短暂即逝,趁年轻时攒些嫁妆本肯定没坏处的…姑娘不是说了么,她孤身一人来京生活,有些思谋远虑也是真的。”王伦在这一刻主动为其说好话。
宋代女人的地位很高,法律规定:女子随嫁的奁产,名义上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但其实并不归夫家所有,夫家分家析产时,奁产不可分。实际上,奁产的所有权与处分权,都归女方掌握,女方可以拿出来奉献给夫家,也可以自己保管。丈夫如果索要妻子的奁产,往往会被当时的风俗所鄙视。
正所谓“在法:妻家所得之财,不在分限。又法:妇人财产,并同夫为主”。
并且以后假如夫妻离婚,或者妻子改嫁,女方有权带走她的全部奁产。一旦发生奁产纠纷闹上法庭时,以前定亲时的“定帖”,妻子可以拿出来作为主张财产权的证明,这有点像现代的“婚前财产公证”。
所以宋代商业发达,男女都要挣钱不是没有原因。
不想这话也撩动了阎婆惜:“原来官人也如此说,可知官人不但文采斐然,连见识都是远超人一等的。”
都说人无百日好、花无千日红,越是见识过青楼里闪光的一面,越能体会到其中的虚幻。阎婆惜经历过大红大紫到门前近乎冷落的惨状,对王伦的老生常谈更能引起共鸣。
毕竟都差一点落魄到了要离开东京去外地投亲的地步了么…
对她的恭维,王伦都不好意思了:这不是很简单的道理么?自古到今,再漂亮的行首总会有人前冷落鞍马稀的一天,不预作筹划,将来的日子一定不会好的。
可能她们挣的钱比普通女人一辈子都多得多,但因为长期生活习惯养成的大手大脚的细节,由奢入简在心理上会很难过的,除非经历波折才会回归平凡。要不然,为什么稍有头脑的女倌都要及早从良呢?
“姑娘的见识也是不凡啊,明明可以靠脸吃饭,却偏偏选择了靠才艺,这也让小可万分钦佩的。”
王伦是真心敬佩阎婆惜的,宁愿舍了一身名头和熟悉的生活远避他乡,也不愿意委身于高衙内,虽然跟着对方不见得会好,但是这股初心是值得称道的。
“所以官人一定要帮奴家美言几句,只要小苏先生答应帮忙,奴家便是脱离苦海了。”
“小可绝对会尽力而为!”王伦郑重表态说,这也是一个男人的担当,铿锵有力。
阎婆惜满心欢喜,然后一轮弯月眉望着王伦秋波流转,让他心里扑通扑通直跳。
“官人如此仗义,让奴家感激不尽。不过奴家还想有一事相请,却一时难以启齿…”此时的她欲言又止,欲语先羞,娇滴模样,大异平常。
她不会看上我了吧?毕竟哥这么有才华!
可是她挣的多花得也多,哥这条件有些不配啊!
而且哥连个固定的小窝都没有,怎能承受她的一腔情意?哥的未来还不知道在哪里呢!
不过她真的要缠上哥,要不要收了?貌似暖床也不错啊,这两天吃软饭也挺香!
“要的!”他脱口而出。
两人四目相对半天,阎婆惜愣了:“官人答应了?”
奴家还没说呢!
王伦难得的红了脸,好在同样是喝过了酒看不明显:“姑娘既然开了口,小可无论如何都是要做到的!”
好吧,阎婆惜信了。
这把真王伦弄迷糊了,她不会是真的动了怜才之念、准备以身相许吧?可是哥真的没做好心理准备啊!当然,有些事,不需准备也能做的,只是最好打算好了再行动为好,王伦不是始乱终弃的人。
“官人如此才华横溢,有暇时能不能为奴家写几首词?奴家对官人的诗词佩服得紧也欢喜得紧!”
原来是这个!嗨,白让心脏乱跳了。
到底是人怕出名猪怕壮,才一出手,识货的人便知道厉害。刚刚孙三四就直接向他要过诗词,现在阎婆惜也老调重谈,两位丽香院的行首争先向自己伸出橄榄枝,这是怎样的一种荣耀啊!
越如此,越需要待价而沽。
帮阎婆惜是道义,但挣钱绝对是规矩,不然空负才名却生活潦倒才不是他追求的人生境界!
“二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原就是说做诗不易。小可虽然有些虚名,却也没有诗仙李白的本领来个斗酒诗百篇。当然,若是小可有幸在机缘巧合之下做出一两篇诗文,当然愿意与姑娘分享心得。”
他话没说死,因为在他想来,这年头文字创作不易,但把它们变现也不简单,也只有青楼的姑娘们是个媒介。阎婆惜和孙三四都是识货人也是有需求者,就看她们谁愿意付出更多,这一点上王伦决定严格遵循商业规则,价高者得。
总不能免费占用他的知识产权吧?人家周邦彦在矾楼做同样的事听说可是吃香的喝辣的快活得紧呐!
只是直接和她们谈判价钱有些煞风景啊,这时代也不知道有没有经纪人什么的,好歹在中间缓一缓才好。
阎婆惜只道他答应了,不胜欣喜。在她想来,等明天小苏先生来了并解决了高衙内骚扰之事后,再有王伦的助力,不怕自己在丽香院不重新火起来。
不过她比孙三四更知人情暖凉的是,她似乎知道王伦的经济条件并不是很好,慨然说道:“奴家自然不会让官人空戮心力,这润笔之资,奴家一定按照行规封一个谢礼!”
王伦到底还没锻炼出来,兀自客气:“何须如此!”
阎婆惜却已经笑起来:“孙姑娘能因为官人做了一首《鹧鸪天》便送官人一身新衣,奴家又怎么会甘居人下呢?”
王伦知道了,原来自己刚才做诗,她都听在耳朵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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